欢迎光临汇报书
当前位置: > 报告经验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10篇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3:17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1

一、检查工作总结

(一)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批复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2.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是否明确专人负责;

2)各项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3)是否对已完成项目按规定组织验收;

3.项目成果和效益

4.存在问题

5.工作建议

(二)资金使用情况(此部分为重点)

1.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具体、明确;

2.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是否合理到位:

1)是否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包括: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用于对外借款;用于对外投资;用于出国;擅自调整预算;项目管理单位计提管理费(如有依据需注明);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其它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3)是否存在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情况;

4)是否存在扩大财政开支范围的情况,包括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其它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等情况;

4.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是否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包括虚假合同转移项目资金等情况;

2)是否存在是否以拨代支的情况,包括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5.资金监管情况。

是否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是否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如何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1)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会计法》关于“会计监督”的有关规定;

2)是否将项目资金转至非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

3)项目资金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4)是否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5)是否有在往来款中列支的情况;

6)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

7)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定期储蓄的情况;

8)是否存在原始凭证等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况;

9)是否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支付大额现金的情况;

10)是否存在账务处理不正确的情况;

6.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二、检查结果

(一)检查结论

(二)检查出的问题及原因

(三)整改措施

(四)整改结果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2

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奉政办发[20xx]3号(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奉化区的实际情况,20xx年我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1252.4万元。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原则,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正常,提高环境质量。20xx年度1252.4万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实际支出894.46万元,结转20xx年使用333.9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包括第三方奉化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设施平时使用的电费、零星维修费用以及第三方工程结算审核费。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取得的效果

一是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质达标排放。标准化运维方面:根据省、市标准化运维工作要求,20xx年累计创建165个,已实现2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智慧化监管方面: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点多、面广的特点,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纳入“智慧排水”管理平台,陆续已在20余个农污设施终端安装前端监测设备,通过手机APP、远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分析判断处理设施的异常情况,提高了管理效率,实现运维监管可监控、可预警、可决策。常态化考核方面:除运维公司常态化巡查、处理外,督促各镇(街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巡查。同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细化各方工作职责和要求。区政府也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区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任务。联合化检测方面:对设施出水水质,采取运维公司自检、区综合执法局委托检测、区环保分局抽测“三手齐抓”,确保水质达标。20xx年累计完成自检1037份,委托检测250份,抽测26份,出水水质合格率达98.8%。

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近几年中随着农村污水的连片整治,建成大量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是将卫生间的污水,厨房间的污水和洗涤的污水等排入敷设在地下的`管网,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村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集中到的污水处理终端,经过厌氧、好氧、人工湿地等一系列水质处理流程后达标排放;或通过重力流、水泵加压等方式输送至污水厂统一处理。以前臭烘烘的水沟没有了蚊子苍蝇,水沟变成了管道,已经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污水臭味了。村庄的环境更好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

四、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我区从20xx年开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有部分设施因设备老化、设计工艺滞后等原因未能满足现施行的处理要求,亟需提标改造。建议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对老化设施进行提标改造,达到处理要求。加大标准化运维范围,增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3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稽办[20xx]6号)的"通知精神,我市农委立即抽调财务科、生态办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国家下达的20xx-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19579亩,其中国有部分211157亩(国有封山区160592亩,农林场50565亩),集体部分92716亩,个人部分15706亩。20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26名(其中国有护林员48名,集体护林员73名,个人5名),管理员21名,技术员9名;20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42名(国有护林员63名,集体护林员74名,个人5名),管理员19名,技术员9名。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8元/亩,每年拨付到我市153.4万元,20xx年和20xx年总共拨付306.8万元。基金到位及时,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和违规抵扣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20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437863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及个人管护员514805元,拨付标准为4.75元/亩;拨付给农场管护员139458元,拨付标准为4.4元/亩;国有专职护林员448800元,标准为800元/月/人;管理员226800元,标准为900元/月/人;技术员108000元,标准为1000元/月/人。

(2)、森林防火开支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戒严期重点公益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及日常巡逻开支。

(3)、其它公共开支40137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20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527537.6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管护员445036.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个人部分75388.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拨付给农林场242712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国有部分护林员5292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管理员劳务费159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技术员劳务费75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

(2)、公共开支6462.4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0xx-20xx年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转移国家资

金、虚列支出、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私存私放国家资金、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发生。

(三)、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

20xx-20xx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行分帐核算。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4

按照市局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及安排要求,结合省科技厅《关于年开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科监〔〕1号)、中共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通知》(纪发()14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市科技局成立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科知()19号)、《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年开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科知()17号)文件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自查。市科技局结合项目单位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科技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查检查,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项目单位立即纠正,并整改到位。项目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作为项目单位项目申报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省厅下达文件,结合项目任务合同书的项目实施进度,我局对省厅所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及时进行了拨付,市科技局作为项目实施监管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制发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以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财务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市科技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实施和财务核算,市科技局定期进行项目监理和财务检查。

三、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基本情况及检查情况

年至年8月省科技厅、财政厅分别以财教()22号、财企()41号、财教()282号、财教()364号文、科函计()11号、科函计()12号文安排我市科技计划项目9个,下达项目专项资金378万元,其中:科技支撑计划项目7个,省级专项资金3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计划项目1个,省级专项资金18万元;科技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专项经费1个,省级专项资金10万元。科技部下达国家科技星火计划项目1个,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

通过各项目单位自查和市科技局抽查检查:我市各科技计划项目均按照项目任务进度实施,项目实施成效显著;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要求;项目自筹资金到位;各项目单位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项目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合符规定;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5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6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7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根据《永兴县创建20xx届湖南省文明县城工作方案》,我部20xx年创文项目经费共计60.9485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专项资金总目标

永兴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2、阶段性目标

营造浓厚的创文宣传氛围,开展创文系列活动,让永兴城市环境干净舒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让更多的永兴人参与支持创文,成功创建20xx届湖南省文明县城。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本专项20xx年度安排项目经费共计60.94万,20xx年1-12月计划到位资金60.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0.9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工作经费支出60.94万元,本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永兴创省级文明县城的正常运行费,包括户外宣传费31.60万元、模拟测评费3.6万元、市民手册费1.79万元、创文活动费3.32万元、资料装订及打印费5.95万元、门前五包宣传品2万元、志愿服务装备费3.96万元、实地核查迎检费6.9万元。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做到了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工作人员专门抓项目建设。财务制度健全,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专门成立了项目专门领导小组,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由常务副部长黄庆生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采取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联合监管的办法。档案管理完整规范,数据全部实行信息化处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各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关联的原则,按照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采用《永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按指标及评价标准打分,对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5分)、项目绩效(55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前期准备成立了常务副部长黄庆生为组长,副部长雷小峰、副部长代志刚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并召开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及各自责任和任务。由办公室、财务室等科室联合设计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值。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最后上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再报送县财政局。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规划编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分析评价我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编制经费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拨专项资金。通过相关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撰写永兴县委宣传部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浪费行为。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已全部实施完毕。

(2)项目完成质量。已全部验收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在巩固去年良好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永兴人民对阅读的兴趣。

综合评分96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可以让永兴城市环境干净舒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让更多的永兴人参与支持创文,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规范财务和稽查考核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了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本项目资金审批严格依据相关制度执行。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8

为全面掌握“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绩效评价组对20xx年度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湘西自治州卫健委对提供的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抽查会计凭证、调查问卷、抽查验证项目投入、产出、时效、效益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依据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分析,发表绩效评价意见,从而评定得出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办[20xx]57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负责人:邓建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x19983t。

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加挂州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老龄健康与保健服务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二级机构: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州精神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民族医药研究所、州中心血站。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2940人,实有在职人数2597人,离休人员2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x-2030年)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加大保护民族医药力度,使我州民族医药工作跟上时代步伐,提升我州中医药服务水平。

20xx年湘西州财政安排本级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

通过该专项资金的扶持,可引导地方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产、学、研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在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改善各级各类中医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中医民族医有关的发展,保证我州中医民族医的发展;为建成健康湘西,促进人民健康提供保障。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①建立5种防治常见病诊疗技术30个示范基地;

②完成2个课题项目;

③推广应用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3-5项,推广应用20xx人次左右;

④完成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培训合格率达到98%。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本级财政,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到位率100%。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中医培训费、中医专家进修费、医药会议费、制剂开发费、中医仪器购置等。

2、资金管理情况

为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湘西州卫健委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项目实施单位为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了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上级规定更新了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汇编,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为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得到了制度保障,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

20xx年该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相关科室成立了民族医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民族医药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在了发展力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操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经过多渠道的学习实践,按时完成了20xx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并落地,更好的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卫健委“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2、《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xx〕7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200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精神,20xx年6月本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xx年6月12日-14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xx年度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州民族研究所

①科研课题进展顺利。20xx年在20xx年基础上,州民研所继续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等2个国家级项目,完成了土家医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1个省级项目和苗药斗独的规范化种植、一种土家黑膏药的制作2个州级项目。承担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2项,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1项,州级重点项目2项。国家级民族医药发掘整理与学术传承研究项目《苗、土家名老民族医药学术传承研究》,目前两个项目均已顺利启动,现正积极收集整理各名老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材料,总结各名老专家临床经验和临床诊疗方案、经验和技术方法;参与了土家医药诊疗标准研究项目,已经发布诊疗标准40多项,得到国家层面认可。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苗医专长绝技收集整理项目》,目前已经完成部分手抄本及相关著作的收集,实地考察了几所苗医特色比较鲜明的医疗机构,收集整理了苗医正骨、苗医小儿推拿治疗小儿发热技术等相关资料,并对该技术的基本特点、临床运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以文字及图片的形式进行了阐述;州级科研项目《苗药斗独的人工驯化和规范化种植研究》,10亩实验基地顺利开工,100亩枳壳长势良好;州级科研项目《土家传统黑膏药基质的优化研究》,确定了研制土家黑膏药的基础方剂及进行了膏药基质的制作对比和优选,并生产出一批土家传统黑膏药,目前本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

②市场开发曙光初见。科学研究最终都还是要走向市场。今年,通过参与我州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招商活动,到医政科带班3个月,到州党校学习1个月,陪同州内相关企业参加了20xx武陵山(怀化)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等经历,对科研机构和成果怎么服务企业、服务市场、走入市场有了更深思考。今年,我们种植的药材已经挂果,我们还要和企业联合推出3款我们自己的产品,明年将继续推出新品和寻找新合作商家,真正走向市场,接受市场检验。同时,在精准扶贫、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1.州民族中医院

①以组织实施重大课题为抓手,提升医院整体民族医药科研水平。20xx年州民族中医院将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少数民族医防治常见病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方药整理与示范研究”项目为契机,带动提升医院整体科研水平。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目标;课题任务在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同时、按要求选派科研人员参加集中交流、专题研讨、信息共享等沟通衔接,从而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民族医药科研水平。

②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科研管理水平。为规范科研伦理审查管理,年内将从伦理审查对象、原则、要求及科研伦理审查的标准及细则等方面来制订《医院科研伦理审查规定》,通过完善修订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使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资料归档等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③完成18项土家医技术操作规范及9项土家医养生保健技术文本发布前的修订、答辩,按照国家中医药管医政司和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上标准发布出版前各项工作。组织修订心窝痛等11个土家医常见病证疗效评价标准、诊疗指南及护理规范文本,制订了三百棒等29种土家药炮制规范文本;制订了18个土家医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文本,完成以上标准的专家评议,形成送审稿上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④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加强与贵州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延边大学、吉首大学等医学院校的联系,有利于医院构建实施完善的人才发展战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医院在民族医药行业的影响力,争取话语权。

⑤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搭建培训平台为基层提供公益服务。一是通过积极申报“20xx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牵头单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等项目搭建培训平台,年内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全州36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州16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任务。二是积极选派专业骨干参加中医药特色技术高级研修等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提升医院中医药知识培训师资力量。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执行过程中,我委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行了考核,年初因目标申报未细化、结余较大等导致绩效目标指标扣分,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使用因与日常经费支出方向较为一致,年初进行专项目标申报时也未能将目标细化成具体指标。年内实施与计划存在一定偏差,如年初计划建立示范基地30个,但实施中示范基地数目未达到预期。

2、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项目年初结余319.05万元,20xx年收到州财政州本级用于“中医民族医发展资金”共计200万元(州民族中医院180万元、州卫健委10万元、州民研所10万元)。20xx年使用专项资金273.9万元,结余245.15万元。

3、州民族中医药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匮乏、学科带头人较少,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够,基层尚存在“断层”问题,不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人员编制不足,适时争取扩编。长期以来,州民研所编制一直为12个,人员编制没有随事业发展而增加,随着近年来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增加,人员不足问题凸显。

五、对策建议

1、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绩效目标应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财政部《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之规定,单位根据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

2、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能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对直属单位的新增资金需求,能用存量结转(结余)资金解决的,用存量结转(结余)解决,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直属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3、政府制定了引进人才政府机制和州民族医疗人员的培养,完善各老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传承人制度,强化民族医药师传承人教育方式,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机构等优势,大力开展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高位推动全州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向有关部门争取,增加与工作项适应的人员编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①深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站位加高度,一是强化学习。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加强学习、理解、宣传和运用,贯穿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持续深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一岗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担当。要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正确理解和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民族医药的一系列论述,真正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②自我革新催化思想转化,谋事加深度。一是市场引领。了解市场,走向市场,服务市场,研究成果最终将接受市场检验,改变以往闭门研究、纯理论研究的历史,让研究成果真正走向市场;二是尊重人才。特别是尊重以老专家老教授为主的高级人才,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尊重他们的历史贡献,继续为他们搭建好为民族医药事业服务的平台;尊重与体制外人才的合作,不为我所有,但求我所用;三是技术合作。主要是寻求和高校、企业及个人的合作,力求在科研项目实施、产品研发、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四是成果储备。根据自身科研能力和工作安排,尽力争取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项目,储备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研成果。

③工作落实重在制度保障。党的建设、民族医药研究工作、项目工作、产品开发推广工作、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相关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精准扶贫等,这些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建设做保障,在落实时,措施要硬,时限要明,考核要细,分组负责,责任到人。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9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至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17.8913万元,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度20.496万元,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发出,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 报告10

根据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我镇财政检查组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5日对民政所单位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份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部分问题追溯到了以前年度。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政所是行政单位中一个独立核算的部门,民政所有在职职工、干部2人,下设桂敬老院,统一纳入核算管理,20xx年10月30日止累计收入169元,累计支出2116930元。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0xx年10月31日记4号凭证中用救灾救济款付低保五保信息网络录入加班工资3500元,付报刊费4100元,付宣传资料费1154元,清理政府水沟费150元,共计8904元。

以上行为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理意见

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根据国务院令[20xx]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8904元,对单位及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参考(10篇报告)

一、检查工作总结(一)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批复的主要内容和目标2.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是否明确专人负责;2)各项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3)是否对已完成项目按规定组织验收;3.项目成果和效益4.存在问题5.工作建议(二)资金使用情况(此部分为重点)1.制度建设
推荐度: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范文

  • 专项治理工作汇报(2篇报告)
  • 专项治理工作汇报(2篇报告) 62人关注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琼编办〔20__〕56号及三亚市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