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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报告怎么写(精选2篇)

发布时间:2026-10-03 13:06:10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报告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定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共同努力,扎实工作,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按照晋人社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多来,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本着“帮企业、促就业”的原则,大力推进职业培训、组织进行创业培训、支持帮助困难群体等成效明显,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有关文件:关于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的通知(保劳就字[20xx]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通知(保编办[20xx]11号),关于王琦、韩瑞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保劳社局发[20xx]9号)等。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新增城镇就业855人,享受社会补贴人数为779人,使用就业资金80.5万元;享受岗位补贴人数为627人,使用就业资金171.19万元。组织创业培训420人,成功创业71人,提供就业岗位431个,实现自谋职业233人。

3、就业资金筹集、支出及结余情况。20xx年筹集合计467.37万元,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462万元和利息收入5.37万元构成。20xx年1至9月份资金筹集324.72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323万元和利息收入1.72万元两部分组成。20xx年资金支出合计314.97万元,包括职业培训补贴支出1.4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72.57万元,岗位补贴支出41万元,滚存结余953.45万元。20xx年1至9月份,本年度资金支出251.69万元,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80.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171.19万元,滚存结余1026.48万元。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明确全省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的通知》(晋劳社厅[20xx]108号)等文件要求,我们于去年10月份,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所,配备了36名工作人员,并统一制作了印章,落实了机构、编制、场所、人员、经费、工作六到位。今年6月份,全体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任职、发证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正常,运转良好,为我县全面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职业培训382人,职业介绍4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内。劳动法律法规岗前培训16002人次,再就业培训382人,实现再就业855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完成530人,技能鉴定完成201人。

6、做好小额贷款启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要求,我们成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协调小组,做到了组织健全,办事机构人员落实。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县直接扶持了73人自主创业,并带动了430人实现就业。

7、做好困难就业群体救助工作。仅去年一年,我们开发了就业岗位信息3000余个,安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83人,其中“4050”困难就业人员250人,并为他们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登记、指导服务。几年来,我们共帮助510名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对从事个体经营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229户企业减免收费350多万元。今年又开发公益性岗位9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择业观念是促进就业是实现再就业的前提。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人的观念落后,眼高手低,存在着等、要、靠的依赖思想。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扶持政策送到就业困难群体的手中。

2、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绝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存在着“担保难、还款难”的问题,亟需解决。

总之,在贯彻中央、省市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中,我县高度重视,各部门协作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专题研究,制定科学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开发新岗位,专心致志抓就业,扎实工作,勤奋努力,确保我县就业再就业全年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报告怎么写(精选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定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共同努力,扎实工作,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按照晋人社明电[20__]1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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