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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点场所监管报告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6-10-30 07:55:12

强化重点场所监管报告 篇1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131号)要求,现将我局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20xx年冬季至20xx年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春火灾防控落实部署工作。

为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我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朵永毅局长任组长,林骏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市)区旅游部门主要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制定了《银川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下发给旅游企业,以深入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旅游行业火灾防控能力、灭火救援水平、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市旅游行业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目标,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期间,在12月1日,又召开了全市旅游景区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各旅游企业要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管理,严管狠抓,坚决防止火灾发生。

二、开展自查,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隐患排查工作。

《银川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下发后,全市各旅游企业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对对用火、用电、用气等部位的消防安全加强监管力度。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岩画、西夏陵、鸣翠湖、森淼生态园等以林草区为重点的消防单位,积极做好林草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预防火灾发生。同时,还对旅游企业自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作业规程及设施管理、安全标识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进行了自查,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事前做到预防,事中做到监管。

三、强化检查,积极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督导督查工作。

在全市各旅游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我市丝毫不放松日常监管工作,力求在日常检查中做好冬春督导检查工作,将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具体实处。一是由我局旅游执法支队组成检查小组,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二是联合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对贺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淼生态园、镇北堡影视城等重点景区开展联合督导督查;三是县区旅游部门等积极做好日常检查。通过三级督导检查,有效的加强了行业监管力度,使旅游企业牢牢抓好安全工作,加强火灾管控,始终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

四、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监督监管工作。

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不断做好火灾隐患监管,堵塞火灾事故。一是做好重大节日火灾防控工作。尤其市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节假日前夕,各景区还要加强节日期间景区周边管理,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防止因监管不到引发火灾事故。二是做好重要活动火灾防控工作。主要是在银川市、自治区、全国“两会”期间,全力加强火灾防控工作,防患未然。三是做好重点场所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以星级饭店用火用电用气及由林草地带的西线景区为主,加强火灾防控,做好重点检查,重点管理。

五、加强宣传,积极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宣传推动工作。

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冬春期间,我局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区市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会议精神,冬春防控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及银川市、自治区、全国两会期间通过微信方式发布给各旅游企业,全面要求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将火灾救援、灭火常识等在微信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旅游企业也充分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大大的提升了火灾防控意识和火灾处置能力。

强化重点场所监管报告 篇2

为维护“两节”期间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在辖区内认真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超市等重点场所和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烟酒、饮料、乳制品、粮油、鲜肉和肉制品、豆制品、膨化及油炸食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糕点、糖果等食品和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化用品、烟花 爆竹等商品。现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分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接市局文件后,分局相应的制定了《分局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迅速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传达市局及分局方案精神,要求各工商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市局、分局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分局成立了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行动。各工商所相应的成立了打假专业小分队,把此项工作作为“所长”工程,所长亲自抓,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确保了打假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强化配合。

各工商所结合市场巡查,向辖区内的广大经营户发放“告经营户的一封信”,还在辖区内各大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悬挂打假宣传横幅,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扩大了专项行动的影响力。专项整治期间,分局还积极与辖区公安、质检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协调,联合办案,形成监管合力。

三、措施有力,积极行动。

分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力量,组织开展摸排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场所制假售假和“傍”情况。各工商所根据摸排掌握的情况,围绕重点场所区域、重点食品、商品品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制假售假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端窝打点,深挖源头,惩治了一批制造、批发假冒伪劣和“傍”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截止目前,分局共检查经营户629户次集贸市场37个次,立案61件,结案60件,案值2.73万元,罚没金额6.05万元,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设计服装、白酒、食品等多个种类。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分局明确各工商所是打假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网格化监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