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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实习鉴定表报告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6-11-02 08:41:08

填写实习鉴定表报告 篇1

每学期写一篇顶岗实习体会和工作小结,上下学期共2篇,每篇不少于1500个字。

3、每位毕业生要认真填好毕业生产实习鉴定表,其中,自我鉴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实习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实习收获等方面,经所在单位鉴定、盖章后,上交给实习指导老师,经学科鉴定评分后,送交教务处存档。

4、每位毕业生写一篇实习的心得体会(主要指业务方面),同时上交实习指导老师。

5、在实习期间,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所在实习点,搞好财务、审计、统计及其他工作,要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七、实习成绩:

根据实习专业调查报告的质量,和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指导老师的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实习成绩25%由实习单位鉴定评定,25%由实习指导老师、学科根据学生实习表现评定,工作总结与专题调查报告各占25%,成绩分为四级:优、良、及格、不及格。凡是毕业生产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违规违纪或无故旷工(擅自向实习单位辞职不回学校报到者按旷课论),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给予相应的处分。因表现欠佳被实习单位退回的学生,其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实习课程成绩。

八、组织领导:

本次毕业生产实习是在校教务处领导下,由财经学科负责具体指导。

各位实习指导老师,应按照顶岗实习的要求,安排时间,进行各项实习的业务指导工作。

实习指导老师具体负责指导该班同学的顶岗实习、工作跟踪指导、工作档案记录以及实习调查报告的选题、文章提纲的拟定、调查报告的批改、成绩评定、批改后调查报告的整理上交等工作,要求实习指导老师在实习全过程中要每月联系记录登记表一次,把学生工作情况及实习情况进行如实记录登记,在实习过程中要尽可能多下点,时间由各位指导老师根据实际需要而定。记录跟踪表与学生实习成绩同时上交教务处。

九、实习要求及规定:

实习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必须充分认识实习教学环节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实习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在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认真进行实习,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2、虚心向现场工作人员实习,尊敬师长,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怕脏苦,发现问题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及时向学校反映。

3、认真做好实习笔记、完成实习作业,写好实习服告及个人实习小结。

4、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实际操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纪律。

5、讲究文明礼貌,学生进入车间(科室)不得穿背心、短裤及拖鞋等,应符合实习单位的着衣要求,保证生产和实习安全。

6、对实习单位或实习安排有意见、建议或要求,应向指导教师或学校领导汇报,学生不得擅自出面交涉。

7.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现场,对不听劝阻执意外出者,按无故旷实习处理。

8、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二天以上者需要医院诊断证明,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得到批准。

9、实习缺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必须按大纲规定要求重新补实习;不交实习报告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0、无故旷实习一天者,由指导教师给予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旷实习二天者给予通报批评;旷实习三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1、对未参加实习或实习不及格者按《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实习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12、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要以主人翁态度参中实习。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节约原料,爱护实习单位的设备、设施,若有损坏,按实习单位的规定赔偿。

13、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实行每天上岗考勤制度,做到有病、有事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请假。超过七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持当地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超过七天以上的事假必须持家长证明,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实习处请假,获准后方可休假。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终止实习。

填写实习鉴定表报告 篇2

一、指导思想

遵循就业是民生之本原则,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目的在于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商务人才的需求。

二、实习人员

参加本次毕业实习的 20XX 届本科毕业生共 1778 人,专科毕业生 761 人,合计 2539 人。

三、实习方式及时间安排

1 、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办法组织。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和自身条件自主选择一种实习方式。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选择集中实习的学生,由学院联系实习单位。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的编组安排。

2 、分散实习起止时间: 20XX 年 2 月 20 日 —— 4 月 13 日 ,为期 8 周。集中实习起止时间为 20XX 年 1 月 8 日 —— 4 月 13 日 。 20XX 年 4 月 15 日 返校。

四、实习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XX 年 12 月 12 日— 20XX 年 2 月 19 日)

1 、确定实习单位: 20XX 年 12 月 23 日 之前,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组织填写分散实习统计表,由辅导员交商学院办公室。 20XX 年 12 月 29 日 之前,确定集中实习的地点并完成集中实习的`学生编组及指导教师分配。

2 、布置实习任务: 20XX 年 12 月 29 日 之前,各系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 向学生介绍本次实习目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 、指导教师见面: 20XX 年 2 月 19 日 之前,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给所指导的学生提出具体要求。

(二)实习阶段( 20XX 年 2 月 20 日—— 4 月 13 日)

1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安排,主动积极地完成实习单位交付的各项实习任务。

2 、周小结:学生在实习期间,每周必须写一份小结,实习结束后交实习指导教师,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周小结必须结合实习的实际情况,汇报本周实习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感而发,写出自己的体会和经验。

3 、实习报告:学生必须在实习结束时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结合在实习单位实习的实际情况撰写。实习报告不少于 3000 字。实习结束后交给指导教师。

4 、实习鉴定: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好《毕业实习鉴定表》,并要请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指导者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及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后带回。

5 、学生可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参与了与专业有关的调研、策划、谈判、论证,在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后,可以将为所在单位撰写的各种策划书、市场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谈判纪要等有关文字材料作为实习报告的附件交回学院;如果涉及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可以复印其封面、目录等部分内容,并让实习单位出示你参与该项目的证明(须有单位公章、日期、实习单位领导签字)。上述材料与实习报告一起,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三)成绩评定阶段( 20XX 年 2 月 20 日—— 4 月 13 日)

1 、实习汇报: 20XX 年 4 月 16 日 — 4 月 20 日 由各专业方向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汇报。

2 、成绩评定: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必须上交周小结 8 份、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成绩评定标准:出勤 20% ,周小结 20% ,实习报告 20% ,实习鉴定表 20% ,实习汇报 20% 。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4 月 25 日 前以系为单位上报学院办公室。各系按 15% 的比例上报优秀实习生。毕业实习环节合格者获得 8 学分。毕业实习不能免修。

五、实习要求

1 、指导教师负责给学生布置实习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对集中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到实习点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作好考核工作,对分散实习的同学应通过邮件及电话进行联系检查和指导;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情况汇报,并负责收交周小结、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评定实习成绩。

2 、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各项事宜,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协助指导教师管理学生。

3 、学生的实习地点和单位确定以后,必须保持稳定。集中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调换实习单位;分散实习的同学确有需要可以更换一次实习单位并及时向学院报告备案。

4 、开始实习后,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5 、不准占用实习时间进行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

6 、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周小结、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

六、注意事项

1 、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为实习单位保守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种机密。

2 、在实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困难或特殊情况,请及时向辅导员和指导教师汇报。

3 、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