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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精选6篇)

发布时间:2026-08-09 14:25:07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 篇1

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农委调研组于7月2日—6日深入市、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专题工作调研。在收集汇总相关情况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各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总体状况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现状

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x年x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xx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xx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xx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滤布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控制好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四)要积极争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争取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其主要承担的是公益性服务职能,没有创收渠道,市、县财政在确保人头经费的基础上,要在改善办公条件、搞好人员培训、更新检测设备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保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科技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 篇2

此次三下乡活动结合发展性资助项目展开调研。

项目正按照预期计划进行,并根据实施方案一步一步得出调研结果。以下是我们团队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

我们如期地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收集到了乳山市关于建立农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管理机制从筹建、运营到现今发展的完整的电子版和纸质文献资料(包括行政文件,新闻资料以及第三方论文),全面了解其发展情况、覆盖范围、政策支持以及群众的关注度、遇到过或正面临的困境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13年5月份,我们根据事先制定调查方案,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即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局以及各流动站、农副产品种植户、各类农副产品企业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批发市场、超市、消费者农副产品供应相关者进行实地调查,进行拍摄记录,整理了文字与影像资料。同时对各大关键数据进行论证分析,请教我学校农学院老师,对比找出乳山市检验检测局提供给我们的数据的可靠程度以及检测设备的检测精确度。

我们小组成员一起在山东省乳山市的乡镇居民和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发放问卷500份,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乡镇居民对质量安全的认知情况和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实施意愿两大部分,旨在从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通过调查分析消费者和监管机构的实际思路与行为,来剖析目前我国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所存在的漏洞,并寻求构建规范化产品质量监管模式的有效途径。发放的问卷收上450份左右,将有效问卷进行整理,提炼出问题二十余项,暴露了检验检测系统的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包括:

1、信息披露不及时;

2、检测体系没有全面覆盖,对市场中的个体种植户没有进行有效管理;

3、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明朗;

4、全面多项的检测链没有在实际运用中让群众真正的使用,真正的放心。

此外,我们到农产品质量检测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走访田间地头,向工作人咨询问疑,体验其“从农田到餐桌,从餐桌到农田”全程双向监控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自己亲身体验了解其运作模式并提出相应的一些问题,如:

1、监测系统如何覆盖,群众若提出检测需求时上报流程是什么,检测时间如何控制;

2、对于问题产品的处理方案是什么,是否与有关部们相结合,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进行查处;

3、年度抽检频率是什么,样本主要来自哪里?对市场中的个体种植户的食品安全如何监督?

4、对于不合格产品是否制定“黑名单”制度,进行公示,介由媒体包括什么?

5、设备维护,数据更新的依据来自哪里,执行标准是什么;

6、基层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是什么,是否有专业性要求等问题。

并将工作人员给出的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与实施力度进行实际调研,发现问题,找出漏洞,提出农产品质量监测系统的运营方向以做参考,并整理成册。

现阶段,我们对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两种方式获取的资料,将数据资料进行筛选和统计,运用统计学相关知识,获取有效调查数据,并利用spss软件验证和解读数据的真实情况与相关程度。与此同时,对调查中获取的影音与文字资料进行分类。

项目实施特色及创新点:

(一)特点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发展新型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仅有利于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生产经营主体,而且能起到推广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生产模式的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近几年国家和人民颇为关注的事宜,而在现行的政策环境下,如何通过规范化的监管机制来保证农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成为目前我国急于解决的问题。所以,该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

选择本项目的创之处在于:

1、本项目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研究核心,从乡镇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情况和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实施意愿入手,对监管体系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

2、利用计量经济学的相关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构建回归模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宏观监管行为进行微观量化,从本质上剖析目前质量监管体系存在的障碍。

3、在调查地点的选择上,本项目以富有代表性且具备典型农业生产特征的乳山市为例,从而保证了数据信息和研究生成果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4、本项目综合运用调研方法,并使用了大量现代信息技术,从而保证了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5、本项目基于上述研究分析,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具体构建和完善过程进行详细阐述,最终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对策。

下阶段工作计划:待数据被系统分析且相应调查资料整理完毕后,本团队展开第二轮分工查阅文献资料,先顶多论文大纲和开题报告,目的在于理清逻辑思路,然后便按照正规论文的格式撰写论文。其间,本团队会按时递交中期检查报告,向指导老师和主管机构如实汇报和总结项目的开展情况,并随时与指导老师进行探讨,保证研究方向的准确性,最终将在多次修改之后定稿。

预期成果包括

(一)形成标准且规范的学术论文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将乳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与我们食品质量安全体系所存在的共性问题相结合,针对乳山市体现的"矛盾的特殊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用小地方实施有利的优势,并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将其呈现。

(二)构建合理化质量安全监管模型

量化,利用计量经济学相关技术,构建一个合理化农副产品质量监测系统模型,可供消费市场使用,促进监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三)提出适用范围较广的发展建议

将报告资料结合鲁中鲁西地区建设农副产品的质量检验监测地区特点提供相关建议,并作出一份建设性规划。在此基础上,模拟一份全省农副产品安全绿色产田“链条化全方位”的运作模式规划,利用不同地区的地理特点,进行优势结合,发展多种经营,利用半岛优势,将技术推进内陆,将将产品销售推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 篇3

4月23日,州农业局副局长唐力率州监管科、检测中心、永顺县农业局等监管人员一行8人,采取看、听、议等方式对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为期一天调研。调研组先后查看了xx县复兴镇与碗米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建设与运行情况、押马蔬菜与碗米坡黄金茶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听取了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汇报,调研组与xx县农业局就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与探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全县已基本建成了县级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高配副科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农药监督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乡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有监管员,组有协管员的县乡村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且初步达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责任、有设备的五有标准。

(二)农业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1、加强标准技术制定。近年来,xx县根据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结合本地农业产业特色,先后编制修订了xx黄金茶--绿茶毛尖、xx黄金茶--工艺红茶毛尖、柑橘品改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3个。

2、加大标准基地建设。先后建成了葫芦镇黄金茶、复兴镇富硒椪柑、碗米坡蔬菜等三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近18万亩。

3、加快标准品牌认证。目前,全县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保有量为11个,绿色食品认证保有量为1个,地理标志登记为xx黄金茶1个。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1、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开展产地认证、水稻重金属普查、农业污染源普查。

2、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了19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行为,督促建立健全了台帐;严格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和指导,严禁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3、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县检测中心拥有检验检测室10平方米,配备了蔬菜农残速测仪、分光光度计、电热恒温箱、光照培养箱等仪器,主要开展定性检测;所察看乡镇配备了检测室,采购了蔬菜快速检测仪;20xx年抽样检测1320个,合格率为99.56 %,对发现农残超标的农产品责令下架,并做无害化处理;对宾馆、学校等重点监控对象消费农产品进行检测。

4、强化专项行动整治。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州农业局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单位对xx县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农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在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五一、国庆、中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xx年,组织执法人员119人次,出动车辆34台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13个次,审核农药产品1132个,登记肥料产品16个,责令不符合规定的7个农药产品退出市场,抽取274个双杂良种,对不合格的种子进行了及时处理。

5、强化宣传培训。参加省专业培训达19人次,对乡镇监管人员培训达87人次,加大对合作社、企业、大户等生产人员的培训;印发执法宣传资料20xx多份,悬挂横幅20余幅,张贴标语300多张,开展街头宣传9期次等。

二、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主要表现为学法、知法、信法、守法不多,以利益为重存侥幸心里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强。一是缺人才。县、乡镇、村、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均缺专业监管人才,现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是正规专业毕业,均是半路出家,边工作边学,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不利于工作有力开展;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有限,监测人员要兼顾乡镇的其它工作,乡镇、村、组三级监管队伍人员不足,存在断层和缺位现象。二是缺设备。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配置的办公设备只有电脑、打字机、公示电话,没有配备保留证据的照相机、摄影机、车辆等办公设施;县检测中心的仪器设备很少,检测力量薄弱,只有10平方米的简易检测室,只能进行简单的农残定性检测,机构没有经过计量认证,乡镇监管站的仪器设备更是奇缺。三是缺技术。乡镇监管站监管和检测人员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专业技术培训,检验检测都还没有开展。四是缺实行实效。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虽然已挂牌成立,但是具体工作开展还相当滞后,大多数处于制度墙面化、工作挂靠化、监管表面化的现状,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农产品既无标识,经营者又未建立台账,使超标样品无力追溯,没有定量检测仪器,超标样品得不到进一步确认,使检测纯粹是为了检测而检测,缺乏实效、可信、权威。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不力。xx县目前只开展定性检测,按费用50元一个算,年开展定性检测任务3000个,共需经费15万元,而县财政年只拔付监管、检测经费共5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呈现出“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窘迫境地;所到乡镇更是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监管执法依据不全不新不力,客观上缺少执法依据;执法环境不优,难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难以实现公平公正。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艰巨。全县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整体水平不高;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在生产环节使用高毒农药、不严格按照农药间隔期施药与采收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对土壤重金属超标等潜在危害污染因子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不少新农药与添加剂物质的出现,并应用于农产品生产处理过程,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新的隐患。

三、对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几点建议

(一)强力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县乡并延伸到基地村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结合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工作手段,通过办点示范、督查督办、加强培训、完善机制、严格考核等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建成以县级检测站为中心,乡镇检测站为骨干,村级检测站为基础,基地和市场为补充的质量安全检测网络,监测品种扩展到蔬菜、水果、茶叶、大米等大宗农产品,范围实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基地的全覆盖。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以保障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重点,按照建设“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个项目、一个实施计划、一套标准、一个品牌载体、一个工作体系、一个责任体系”的工作机制及实现农业产业“统一品种、统一投入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以标志管理为重点,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品标识使用管理。

(三)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实施农药销售产品审查、经营条件审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三项制度;推行统防统治,采取全程承包服务方式,积极发展并依托各类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施药,优先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建立防治用药可追溯档案,严格执行“四无”标准用药(即:无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产品、无添加隐性成份或假冒伪劣产品、无无证分装大包农药产品、无企业直接混配生产产品),着力提高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加强宣传培训与指导,结合项目工程实施,普及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指导和督促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与执法,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四)探索基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推进基地准出,强化基地乡镇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督促基地开展自律性检测;探索实行市场准入,开展入市检测,做好产销对接,协助市场建立各项制度;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技术手段,将所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实行备案登记。逐步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可追溯管理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对乡镇政府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职责,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措施“五到位”;要加强监管工作汇报与宣传,使领导既要“打雷”更要“下雨”,使社会各界既要关注,更要关心,又要关爱。加强引进监管、检测队伍中缺乏的`、急需的高学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安全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大经费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自上而下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上涨;上级要逐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项目投入力度,确保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要加大对从事监管工作人员的关心,在政治与经济待遇上要高看一等、厚爱一层,使其在一票否决的考核高风险、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解的身体与生命高危险、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工作高压力、默默无闻的公益事业清贫岗位上能愿进来、留得住、不思迁。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 篇4

一、严谨治学

教师的工作方式不是像其他职业那样使用什么工具,而是要用自己的知识、智慧、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因此教师对学生来说是知识的传播者,智慧的启迪者,情操的陶冶者。

今天的时代已经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化的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教育学、心理学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对学生的成长规律也有了新的认识。我们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适应教育新形势的需要。教师在工作中要不断研究教材、研究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成为一名研究型的教师。教育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要掌握它是不容易的,需要不断的钻研。因此本人在教学的过程中不断的学习研究,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位研究型的教师。

二、团结协作

在教学工作中我始终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生荣誉校。

三、尊重家长

我们除了上好课外,还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以便更好地教好学生。

四、廉洁从教

工作中我们要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杜绝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或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行为。

五、为人师表

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要行为世范,为人师表。要注意言教,更要注意身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的思想进步的导师,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一定要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这才能真正为人民师表。而我们所说的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须先行为示范。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活的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身的。身为教师,要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本人始终本着以上八点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要做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时有曝光,生猪“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链条上重要的一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链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即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承担源头把关的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明确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是从农田到市场;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的主体地位,确立了监管体制与执法依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农业执法局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我县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县初级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好转,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原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建立了多级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局各科、站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每年由局一把手与各科、站和街道乡镇农业科、办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二)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在江店梅山建立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置速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的农残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同时,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肥料等农资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统一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分发到经营主体手中,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并利用现场监管、技术培训等,加强督促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昆虫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单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他们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的有效载体作用。目前已创建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个,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和农技下乡等方法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编印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针对产业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来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哪些类型的标准和哪些级别的标准,以及它们之间的适用原则,实际工作中参照标准不统一。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有很多农产品没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比如目前常用的杀菌剂腐霉利,经常检测到药物残留,但国家标准里没有相应的叶菜类蔬菜的残留标准,而只有茄果类蔬菜、黄瓜以及韭菜的残留标准,而这三者之间的标准值差距很大,很多时候叶菜检测结果参照茄果类蔬菜就是合格的,参照韭菜的标准就超标了,这给监管工作带来困惑。

(三)散户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规定,而对家庭散户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我县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很大一部分还是种植、养殖散户,而且外地人租地种养殖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员流动大,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此外,有一部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散户生产,根本做不到企业化生产的要求,其登记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需要,而是为了征用赔偿和银行抵押贷款使用。对于农产品生产散户,其数量多且相对弱势,在依法监管上存在监管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四)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量大面广,而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偏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而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增挂牌子、明确职能,没有编制人员增加,很多监管职责没有落实到位。

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基层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就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以及定量检测。我县目前主要是快速定性检测,但是实验结果误差大,可能导致误判,损害被检测者的利益,难以全面评定农产品安全。而定量检测时间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农产品的流通很快,等检测结果出来时农产品早已销售出去并可能已造成危害,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

另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只能查封、扣押,不能采取其他处理手段,而农产品很多都是鲜活产品,比如蔬菜,不及时处理就会烂掉,而生猪圈养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以上这些经济损失或经费由谁来负担,在执法实践中都很难操作。

(五)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问题追溯难

初级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的种类少,除了猪肉等个别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许多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了市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水平还较低,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加上来自我县区周边的河南、湖北农产品的涌入,对农产品市场造成冲击,销售的农产品来源更难监控,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建立农产品之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但是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尤其对于那些散户生产、品牌市场知名度还不高、生产规模不大的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难以进行质量追溯以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的核心,需要有统一、权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首先,要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包含的级别和种类,从而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其次,根据农产品标准的特点及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确定一个起草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统一农产品的定义及检测标准;再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这些标准家喻户晓、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广泛采用。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有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应该以清楚、合理、科学的职责分工为基础。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农产品安全监管也是由多部门共同完成的。这说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多头管理,而在于部门之间是否有合理而明确的分工。而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就在于部门分工不明确,时常出现扯皮现象,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漏洞和脱节现象一再说明了这一点。必须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真正实现“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3、创新监管执法联合执法手段

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快速检测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最大限度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向市场,保障公众的消费安全。农业监管部门与农业执法联合,针对市场监管出现的问题,查出一件,处理一件,这样针对检验结果能够及时、快速的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销售渠道。如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制度,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上限,这样才能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从而更好地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我国的农业尚不发达,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规模小和分散性强等特点,责任追溯难度较大。对农产品致人损害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需要规定一些免除责任的法定情形。可以更好地确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而且可以敦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农产品信息的记录、收集,从而保障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真正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 篇5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时有曝光,生猪“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链条上重要的一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链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即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承担源头把关的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明确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是从农田到市场;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的主体地位,确立了监管体制与执法依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农业执法局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我县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县初级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好转,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原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建立了多级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局各科、站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每年由局一把手与各科、站和街道乡镇农业科、办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二)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在江店梅山建立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置速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的农残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同时,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肥料等农资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统一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分发到经营主体手中,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并利用现场监管、技术培训等,加强督促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昆虫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单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他们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的有效载体作用。目前已创建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个,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和农技下乡等方法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编印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针对产业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来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哪些类型的标准和哪些级别的标准,以及它们之间的适用原则,实际工作中参照标准不统一。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有很多农产品没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比如目前常用的杀菌剂腐霉利,经常检测到药物残留,但国家标准里没有相应的叶菜类蔬菜的残留标准,而只有茄果类蔬菜、黄瓜以及韭菜的残留标准,而这三者之间的标准值差距很大,很多时候叶菜检测结果参照茄果类蔬菜就是合格的,参照韭菜的标准就超标了,这给监管工作带来困惑。

(三)散户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规定,而对家庭散户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我县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很大一部分还是种植、养殖散户,而且外地人租地种养殖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员流动大,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此外,有一部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散户生产,根本做不到企业化生产的要求,其登记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需要,而是为了征用赔偿和银行抵押贷款使用。对于农产品生产散户,其数量多且相对弱势,在依法监管上存在监管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四)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量大面广,而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偏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而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增挂牌子、明确职能,没有编制人员增加,很多监管职责没有落实到位。

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基层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就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以及定量检测。我县目前主要是快速定性检测,但是实验结果误差大,可能导致误判,损害被检测者的利益,难以全面评定农产品安全。而定量检测时间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农产品的流通很快,等检测结果出来时农产品早已销售出去并可能已造成危害,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

另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只能查封、扣押,不能采取其他处理手段,而农产品很多都是鲜活产品,比如蔬菜,不及时处理就会烂掉,而生猪圈养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以上这些经济损失或经费由谁来负担,在执法实践中都很难操作。

(五)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问题追溯难

初级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的种类少,除了猪肉等个别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许多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了市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水平还较低,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加上来自我县区周边的河南、湖北农产品的涌入,对农产品市场造成冲击,销售的农产品来源更难监控,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建立农产品之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但是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尤其对于那些散户生产、品牌市场知名度还不高、生产规模不大的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难以进行质量追溯以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的核心,需要有统一、权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首先,要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包含的级别和种类,从而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其次,根据农产品标准的特点及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确定一个起草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统一农产品的定义及检测标准;再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这些标准家喻户晓、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广泛采用。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有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应该以清楚、合理、科学的职责分工为基础。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农产品安全监管也是由多部门共同完成的。这说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多头管理,而在于部门之间是否有合理而明确的分工。而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就在于部门分工不明确,时常出现扯皮现象,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漏洞和脱节现象一再说明了这一点。必须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真正实现“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3、创新监管执法联合执法手段

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快速检测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最大限度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向市场,保障公众的消费安全。农业监管部门与农业执法联合,针对市场监管出现的问题,查出一件,处理一件,这样针对检验结果能够及时、快速的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销售渠道。如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制度,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上限,这样才能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从而更好地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我国的农业尚不发达,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规模小和分散性强等特点,责任追溯难度较大。对农产品致人损害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需要规定一些免除责任的法定情形。可以更好地确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而且可以敦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农产品信息的记录、收集,从而保障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真正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 篇6

一、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我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是在县农牧局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工商、质检、公安等单位开展。每年我们都要结合3.15活动,开展假冒伪劣农产品的打假活动。一方面对初级农产品产地加强管理,尤其是对无公害蔬菜基地加大了指导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资系列用品的检查监督力度,对生产、使用、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清理和整顿农资市场,对手续不健全,没有规范经营的行为进行 了纠正;三是对在市场上出现或接群众举报的假冒伪劣农资解决予以没收,并按照管理办法没收相关手续或进行罚款;四是加强了对农产品市场监管,根据群众举报和检查出的不符合环保、绿色、健康要求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五是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仅靠一台非常普通农药残留仪开展农产品农药检测工作。六是经常性宣传培训工作和市场整顿工作向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搞好,要经常性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进行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积极配合我们,才能搞好这项工作,因此我们经常性进行宣传和培训,给群众努力传授科学应用农药、化肥等农资的知识,一方面提高广大群众自觉生产健康、绿色农产品的自觉性和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提高他们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水平。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

2、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生产管理

3、加强农资市场管理

4、加强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管理

5、加强农产品的"检测和监督

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的宣传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管检测体系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挂靠县农技站,由县农技站开展各项工作。既没有单独的办公室,没有编制,也没有工作经费,也没有任何大气、水分、土壤、农资、农产品的检验检测仪器,对大气、水分、土壤的成分、有毒物质含量无法检测,只能加强灌溉水的源头管理和农资的科学化应用;对农资的化验检测只能凭经验和分析,眼观手摸,对假农资不能作进一步的分析和化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农产品市场不能科学检测农药化肥等有毒物质,不能为执法人员提供科学的执法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

1、没有单独设立机构,也没有编制人员,没有办公场地,目前挂靠县农技站。

2、没有工作经费,难以经常性下乡开展正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

3、没有任何化验检测仪器设备,难以进一步开展大气、水分、土壤、农资、农产品检验检测等各项工作

五、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为每年正常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研报告(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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