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管理调研报告 篇1
适用场景:乡镇财政改革方案制定、财政体制优化实施
本文要点:划分乡镇财政收入范围、界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规范财政资金监管流程
行文逻辑:开展调研→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明确监管目标
为了解乡镇财政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我们采取书面调查、典型分析、分片座谈的方式,对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行乡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
我县乡镇财政改革按区域设置一乡一所,人员每所1-3人,实行当地政府与县级财政部门双重管理,每乡镇都有办公住房。实施“划分税种,核定基数,全额解缴,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乡镇财政运行管理总体上是好的。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划分了乡镇财政收入范围。烟叶特产税按政府文件实行超任务奖,农村税费改革缺口由县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二)界定了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范围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公费医疗支出、民政优抚支出、抢险救灾支出、支农支出及生产经济建设等支出。
(三)保证了乡镇机构正常运转。我县财政供给人员达18000多人,属全省最多的县,近几年实行省直管以来,人员工资已经能保证按时发放。
(四)消化了部分乡镇赤字。我县是一个以烤烟产业为主的税种单一县,近几年,煤碳产业发展迅速,有矿乡镇收入增长快,超收奖励政策提高了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赤字得到很大的消化。
(五)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乡镇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自身结余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招商引资,加大了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投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现行乡镇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所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双重管理的机制使得有的财政所人员上推下滑、长期不干实事,有的则以乡镇的中心工作为主,缺少业务能力,形成两个极端。当然,管理制度也需完善。
(二)现行管理体制致使乡镇财力悬殊。由于交通、乡镇区位环境及经济发展变化等诸多因素,造成乡镇之间财力悬殊较大。
(三)现行管理体制造成县乡两级财政收支结余差距过大。
(四)现行管理体制不利有效化解乡镇债务。由于乡镇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财政支出随意性较大,有的乡镇未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正常运转、消赤减债,甚至不顾财力状况大兴土木、购买小汽车等。
(五)财政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够到位。乡镇财政所的管理权限主要在乡镇,财政所只能作为乡镇政府的会计出纳,监管上缺乏激励机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开展有组织的经常性财政、财务大检查,财经纪律执行力度弱。
三、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界定乡镇事权范围。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支出范围。乡镇事权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含津补贴)、公用经费、场镇管理运行经费、医疗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村(居委)干部补贴、村(居委)办公经费、乡村道路维修费、低保配套费、优抚经费、五保户供养费等。
(二)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收入。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分成比例,并把能征收的税种尽量留给乡镇。二是根据乡镇事权范围每年确定乡镇支出基数。按当年预算超收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县乡分成,乡镇留足刚性支出基数和超收分成的部分后,余下的上缴县财政;属收不抵支的乡镇,由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三是烤烟税、社会抚养费分成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四是工业园区企业实现的税收收入列入县级财政收入,乡镇招商引资进入园区企业税收按一定比例分成。园区坐落地乡镇,可适当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三)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完善机构人员管理,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加强乡镇财政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保障乡镇财政实施监管工作的必要经费,改善工作条件。
(四)坚决控制乡镇新增债务。在对乡镇进行考核时要牢固树立“增收是政绩,偿债也是政绩”的新观念,把促进发展、消化债务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乡镇新增债务。乡镇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凡违反规定担保形成的新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要逐步偿清历史债务。对已形成的债务,进一步明晰债务构成,明确债务主体,分年度逐步消化历史欠账。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票据管理。乡镇财政收入票据实行“存量控制、缴旧领新、规范填开、及时入库、对号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各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用票据台账,县财政局实行专人管理、分乡设簿、收发登记,并采取双月结算检查制度。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权属乡镇的资金,必须当年划拨兑现。三是严格财务监管。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转引税收;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大财政、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规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一)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明确补助性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人数、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农业保险补贴面积等,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贴名册前,乡镇财政要有重点地派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结合等有效的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四)协调做好上级安排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对于由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发放的补助性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协调同级主管部门,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的委托,做好监管工作。
(五)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六)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严把项目申报关。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县级财政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项目公示。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报告,按照县级财政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
(七)细化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要负责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八)协作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对于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本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要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及时纳入监管范围。要主动收集县级财政各业务股室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了解下达到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及时实施监管。要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九)夯实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对建设项目要进行公示,避免虚假立项、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十)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及时报送预算,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大批复,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十一)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也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乡镇财政管理调研报告 篇2
适用场景:乡镇财政机构设置调整、财政干部调配实施
本文要点:财政所挂牌管理、财政干部编制锁定、财政监督职能强化
行文逻辑:调研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在扩权强县大背景下,结合即将推行的乡财乡用县管改革,今年3月,县财政局会同县人事局、县编办,对全县69个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后的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账等方式,听取了乡镇主要领导、财政干部及乡镇部分中层干部的意见,现整理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乡镇财政的现状
(一)乡镇财政机构设置分三种模式。一是单独设立财政所。全县只有岳阳镇、龙台镇和石羊镇单独设立了财政所。二是挂牌财政所。全县有47个乡镇挂财政所牌子,合并在经济发展办内一起办公。三是设立财政岗位。全县有19个乡没有财政机构,只在乡综合办公室设了财政岗位。
(二)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不稳定。农村综合改革前,乡镇财政干部编制230人,实有财政干部206人。改革后没有单独明确乡镇财政,设立指导性财政岗位216个。到目前为止,由于提拔、调动、转行、未过渡公务员等原因,初步统计现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不到160人。其中有3个乡没有人员从事会计业务工作(请人做账),部分乡镇只有1个人从事财政上作,且不懂会计业务,部分乡镇临时安排人员从事财政上作,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者是事业干部
(三)乡镇财政的运行情况
1、职能划分有错位,机构运转不协调。一是没有挂牌财政机构的乡镇,还一直使用原财政所印章,与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符,缺乏法律依据。二是乡镇设立综合办公室包括财政、计生、民政等岗位、各
自保留和使用原来的印章,且负责人对业务不可能全方位熟悉,导致管理出现错位和不协调。三是挂财政所牌子的乡镇中有绝大部分乡镇只明确了经济发展办主任、副主任,未下文明确财政所长。四是关系难协调经发办主任或综合办主任不是财政干部的乡镇,出现了管理不到位现象,财政工作无法上台阶。
2、财政管理职能弱化,监督工作无法履行。一是现行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办法导致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乡镇不坚持一支笔审批,甚至在白条上和不正规的票据上签字报销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二是部分乡镇没有财政机构,只有兼职财政会计和出纳岗位,从事财政工作人员只能完成业务工作,监督职能基本难以履行。三是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管理有弱化趋势。债务化解一直是困扰乡镇良性运转的难题,但乡镇寅吃卯粮的现象依然存在,出现了新一轮的隐形债务;乡镇财政对自己的家底不清,资金开支随意性很大,专款不专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淡化,决算观念模糊。四是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的监管十分困难。由于乡镇财政编制和人员属乡镇管理,县财政对乡镇财政如债务报表、资产清查、农民补贴发放、家电下乡、通乡公路评审、民生资金的落实等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布落实困难。
3、干部调配十分困难,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是财政干部身兼多职的现象比较普遍,有时财政中心工作与乡镇中心工作有碰车的现象,财政干部显得无所适从、身心疲惫。二是财政干部调配困难。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干部管理下放到乡镇,由于缺乏系统化管理,部分乡镇因财政干部升任、调动,出现无人从事财政会计岗位工作的情况。部分乡镇急需财政会计岗位人员,但无法进行调配,因此部分乡镇选择在本乡镇安排无《会
计从事资格证》和事业编制人员从事财政工作,无法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致使乡镇财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比较混乱。
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
我县被列为扩权强县试点县后,省财政厅对试点县财政目标要求更高、监管机制更严、县乡责任更大。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有条件的县要实施乡财乡用县管改革,省财政厅要求我省各扩权试点县在20xx年要全面实施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在这两大背景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乡镇财政管理建议方案:
(一)完善机构。实施农村综合试点改革后的运行情况看,只设财政岗位的乡镇仍使用原财政所印章成为突出问题,属不合法。公共财政民生导向以后,乡镇财政的支付责任加大,特别是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增加,上级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规范,为加强乡镇财政的管理,应分乡镇建立财政所,或者未挂财政所牌子的乡镇挂财政所牌子,统一使用财政所业务印章并明确财政负责人。
(二)锁定编制。各乡镇建立财政所后,应对财政干部的编制进行锁定,原则上单列乡至少2个编制,二合一的乡镇3个编制,中心镇35个编制(其中岳阳镇9名),共计需205个左右(乡镇财政人员具体编制数见附表)。
(三)稳定队伍。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人员160名左右,其中包括出纳和部分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事业干部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少数乡镇财政会计岗位没有财政干部。据此,应加强乡镇财政干部的考录工作和乡镇之间财政干部的调配工作,稳定财政干部队伍。
(四)加强管理。乡镇财政干部应实行双重管理,以县财政局管理为主。对乡镇财政干部的调配由乡镇呈报,县财政局会同县人事局共同发文;任免由县财政征得乡镇同意,由县财政局发文;考核由县财政局会同乡镇进行;调资、奖惩等由乡镇进行,报县财政局和县人事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