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政府非税收入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监督
本文要点:强化本级财政收支监督、实施事中不定期抽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行文逻辑:调整监督检查范围→调整监督检查方式→完善处理程序→建立信息互通→加强机构建设
一、调整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突出检点
在监督检查的范围上,市财经监督检查工作由注重对下监督调整为强化本级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本级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以及财政管理、财政改革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在监督检查的内容上,重点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缴入库、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各项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关注和检查带有全局性的、推动难度较大的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调整监督检查方式,注重检查实效
在监督检查的数量上,缩小检查面,年内突出抓好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民生工程专项资金、权重部门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上,除保留必要的事后检查外,对一些重大资金、重大财政改革等事项,将检查切入的关口前移,事中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情况,及时纠正;在监督检查的协作上,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财经执法机构的沟通联系,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调整部分检查处理程序,确保检查有序
调整部分检查处理程序,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第32号令)的规定,继续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同时,改变以往检查组直接与单位反馈意见的做法,减小检查组自由裁量权。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工作底稿带回,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制作分单位、项目的书面财政检查报告,初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由财经监督检查机构召开检查人员会议集体讨论,统一违规定性和处理意见,并报财政局研究决定后下达财政检查处理、处罚决定书。
四、完善监督检查与财政业务信息互通平台,实行信息共享
建立检查信息全面收集制度,主要包括单位基础信息、收支总额、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财政改革措施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全面反映被查单位的管理全貌;建立检查信息全面报告制度,检查组对收集的检查信息要全部带回,深入分析,全面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有选择上报;建立检查与业务信息共享制度,财政业务科(股、室)在下达指标文件或办理重大支出拨款时,应同时将文件抄送或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财经监督检查机构,财经监督检查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理和提出的建议,应及时反馈给业务科(股、室),为业务科(股、室)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补救、改进措施提供依据和参考;积极探索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乱纪问题进行披露的制度,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完善执法质量内部控制机制,提高执法质量
建立检查复核制度,在财经监督检查机构内部指定专门科(股、室)或专门人员负责检查复核,加强对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证据、检查处理依据等合法性的复核;制订检查处理与处罚流转程序,建立起从制订检查计划、下达检查通知,到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立卷归档检查资料等一整套工作流转制度,规范检查行为;建立重大情况事前报告制度,在检查中遇到重大阻碍或发现重大违纪问题和重大线索,检查组应及时向财经监督检查机构领导报告,再由财经监督检查机构领导视情向财政局领导报告。
县(市、区)财经监督检查机构作出的检查处理、处罚决定,应同时抄报市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市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要加强审查,杜绝涉及财经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为全面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重大惠民政策、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提出整合财经监督检查机构职能的意见。财经监督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特别是新出台的财经法律法规,要掌握条款,加深理解,提高检查职业敏感性和违纪问题查处判断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检查信息的处理分析,充分利用检查收集的"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财经领域违纪问题出现的深层原因,找出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要进一步培养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依法监督的工作作风,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坚持原则,为财政事业保驾护航。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关心财经监督检查机构队伍建设,充实监督检查人员,保证必要的监督检查经费。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支持配合财经监督检查工作,共同维护好我市良好的财经秩序。
七、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一)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二)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三)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重点企业(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的检查;
(五)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检查;
(七)《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适用场景:单位财务合规自查、财政专项检查准备
本文要点:会计资料真实性核查、固定资产账目规范管理、差旅费报销合规审查
行文逻辑:成立检查组→实施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我局对交通、民政、文教卫生、涉及民生资金等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成立检查组,一共4人。确实检查对象,下发通知书,下发文至各检查的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会计账簿按规定位置;不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不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设置会计账簿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为。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二)依法对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方面。
1、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能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
2、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相符;
3、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依法对单位会计核算的情况
1、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没有违规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没有公款私存问题,不存在不依法纳税问题;不存在不按规定缴纳防洪保安资金问题;不存在不遵守《政府采购法》行为;不存在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天线管理制度问题;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行为;不存在乱发津贴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几个单位财务人员、分管财务人员没有会计资格证书;原因是会计人员变更。来不及办理证件或临时性的会计人员。
2.大部分被检查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只有总账,没明细账,建议各单位自己设立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固定资产登记卡。这样有利于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
3.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差旅费附件中存在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围的发票,如购买纪念品和娱乐发票等。
4.部分单位办公用品数较大的没有附件,或没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5.部分单位的转帐直接转到报账员账户上,导致报账员个人账户金额过大,造成了公款私存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违纪单位责令改正,该调整的调整完善,调整相关金额10.5万元。
通过这次检查,从整体情况看,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较好,只是个别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对这些不够规范的违规单位作了限期整改。从而确保检查的效果,树立了财政监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