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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11:08:28

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1、加大内部督察力度。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察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察、月月有考评。在具体工作中,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反愧限期整改、当月兑现奖罚。今年,共计督察249次,发现各类环卫问题4000余个,其中督办570次,总扣款13889元,总奖励10570元。推行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日报、周报和环卫举报有奖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市区环卫工作职责,并透过45期的《城市环境卫生》简报和10期的《督察通报》,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创卫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进行反映。

2、加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管理。严格按照路面等级管理的要求,把城区350余条、面积约400万平方米的六米以上道路,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人流、车流量的大小及环卫设施配置状况,进行“定等级、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处罚”的细化管理,设立环卫监督岗,建起环卫人员人事管理电子档案;给全体清扫、保洁人员制作“环卫监督牌”,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六净”、“六无”、“六不准”守则》。今年累计接管新建、改造巷道20余条,新增清扫面积50万平方米,新增卫生人员110名。

从6月份开始,我市第一辆环卫吸尘车投入使用,机械化清扫面积达20万平方米。4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城区主要道路每一天安排洒水车进行降温除尘。统一清运车辆标志、美化车容、购买保险、办理通行手续,规范了清运时间。在解放路步行街成功实行了垃圾袋装化管理。今年共计处理生活垃圾17万吨,做到日产日清、卫生填埋。

3、规范管理、落实职责、严管重罚。工作安排上,要求下设四个环卫所上午重点抓卫生,下午重点抓处罚,夜间轮留巡查,实行24小时管理,不留空挡,全面落实职责;主要街道坚决制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污水等不礼貌、不卫生的行为;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处理环节。落实《环卫监察人员“八要”、“八不”守则》、《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八项禁令》等有关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工作职责书,并要求全体管理人员着装整洁,持证、挂牌上岗,按照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xx]98号)要求,遵循一敬礼、二亮证、三帮忙、四讲理,后再处理环节,做到热情服务、礼貌执法。今年共计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700余份,与建筑工地签订卫生职责书50余份,纠正、处罚随意抛撒渣土、乱倒建筑垃圾等不礼貌行为3000余次。

4、加大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年初,对城区各收费对象进行详细如实摸底统计,建立了收费管理系统,印制了收费和创卫宣传标语,申请出台了*市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人情”收费;明确市区各环卫部门的收费范围,保证了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年共计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50余万元。

透过强化日常、长效管理,基本做到了“三个一样”,即突击检查与平时一样、上级来人与平时一样、白天和晚上一样。在搞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榆阳区各环卫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透过环卫协会做好与12个县区环卫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卫意识

今年共组织各类宣传40余次。其中,《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市区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规定》的实施,我处及时组织学习,印发相关资料,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动了宣传车辆,设立宣传点,悬挂了宣传横幅20余条;并透过*市环境卫生协会、*环卫网以及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的信息息等媒介进行宣传。先后深入*中学、苏州中学、星元小学等校园,开展以“摒陋习,树新风,做礼貌市民,创卫生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9月中旬组织了“让世界清洁起来”――国际性环境卫生宣传活动;10月下旬成功举办了庆祝*市第xx届环卫工人节活动。透过系列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礼貌意识、环卫意识明显提高。

三、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根据市政府、建设局20xx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与公安、工商、市政、园林等联合行动,对市区主要街道破坏环境卫生的不礼貌行为,以及沿街门店“四包两禁止”职责制的落实状况,进行突击整顿,综合检查。3、6、11月,与榆阳区各环卫部门紧密配合,彻底清理了背街小巷垃圾死角。及时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内部管理要求及奖罚标准》文件精神。

今年共计发放城市管理“四包两禁止”职责牌1500个,环境卫生警示牌500个,整治门店5800余个,处罚教育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xx0余人次,没收非法小广告80000余份,罚款22万余元,各环卫所累计组织职工参加义务劳动300余次,出动人力7000余人次,集中力量清理垃圾达23000余吨。

四、以人为本,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和管理水平

由于环卫工人待遇低,环卫队伍年龄较大且极不稳定,今年,把创造和-谐、人性化的工作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元宵节,单位挤出1万元,购买“思念”牌元宵和饺子xx余袋,并及时发放在一线环卫工人的手中;五一劳动节,为千名环卫工人统一订购了生日蛋糕,作为生日贺礼;夏日,骄阳似火,干燥高温,购买了价值1万余元的白糖和绿豆,为环卫工人消暑降温;中秋节,给环卫工人发放了月饼;环卫工人节,给环卫工人发放了大米;全年人均福利不到80元,但对于弱势群体环卫工人来说,已经很知足。

10月26日,我市第xx届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在神木县举行,全市环卫工人代表欢聚一堂,共谋环卫发展大计,并对评选出的全市60名“城市环卫标兵”、“城市环卫美容师”,每人奖励由联通公司赞助的价值800元的手机一部。根据环卫工作劳动强度大,义务劳动多,工作岗位特殊,白天夜间马路作业,给每位环卫工人、清运车辆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根据《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调整低工资标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已多次申请将环卫工人的工资从每月300月提高到430元。透过这些工作,为稳定环卫职工队伍,提高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明确环卫工作的方向,加强环卫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五、认真开展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行业作风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资料的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处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将各种学习资料印发给党小组,集中组织全体党员学习30余次,各党小组组织学习25次,共购买《先进性教育辅导读本》50本,《中国共-产-党章程》50本,创办学习园地9期,撰写学习体会285篇。组织全体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50余人,参观了米脂县杨家沟革命旧址,应对党旗,高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五一节,组织职工开展了文体娱乐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市展览馆、*市城市规划建设展厅,观看了《开国总理周恩来》等优秀教育片。7月16日,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英雄模范电影《红高梁》。先后组织了三次以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资料的集中考试;给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了书法字帖,常年开展硬笔书法练习活动。

透过扎实开展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今年,累计给市城建监察大队职工子女、佳县尿毒症患者、*日报社病危记者、市区困难下岗职工捐款8000余元;组织了60名职工奉献爱心,进行义务献血。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针对环卫工作的特殊性、敏感性、反复性,我们加大了行风建设工作的力度。结合建立“五型”机关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53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物。认真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制度、四项纪律、八项规定,《干部职工休假制度》以及市纪委《关于禁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饮酒的规定》和市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等。工作中克服“生、冷、横、硬”等不良态度,杜绝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一些具体、焦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敏感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窗口行业,也是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招商引资,服务于广大市民的行业。为了全面树立服务理念,我们专门设立了环卫咨询点、环卫监督岗,公开了服务热线和举报电话(3830102),开通了*环卫网、成立了*市环境卫生协会。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我们认真纪录,及时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增加完善环卫设施,夯实环卫工作基础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的投资和工作力度明显加大,环卫硬件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根据我市“创卫”和环卫两项规划要求,今年,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新购置环卫清扫车一辆、摆臂式垃圾车一辆、环卫检查车一辆、移动公厕一座、果皮箱200个、垃圾箱50个、新建简易垃圾仓100个、新修垃圾转运站(附带环卫工人休息点)5座,新修公厕8座,改造公厕20座,使城区内共有公厕113座(含水厕15座),对破损的环卫设施进行及时美化维修。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筹建工作,顺利完成了一期工程前期迁坟、租地、征地工作,完成了垃圾场填埋区土建工程和办公楼主体工程,完成投资1000万元。工程进展顺利,计划20xx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报告 篇2

环境卫生是城市的名片,是城市综合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阳城县政协组织力量对县城规划区环境卫生状况及现行管理体制运行状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1. 人口现状。以县城规划区主街主巷两旁、六大居住小区、城镇八村为界,调查区域内总人口124120人。县环卫处所辖范围人口为26775人。其中:凤凰南片6453人,凤凰北片10320人,新阳南片4074人,新阳北片5928人。城镇八村89140人,本村村民16535人,非本村居民72605人。东关23900人,本村3800人,非本村20xx0人;南关12845人,本村3450人,非本村9395人;西关20xx0人,本村1800人,非本村18200人;水村120xx人,本村2200人,非本村9800人;鸣凤8600人,本村750人,非本村7850人;坪头6800人,本村2200人,非本村4600人;窑头2735人,本村1235人,非本村1500人;小窑头2260人,本村1100人,非本村1160人。六大居住小区8205人。其中:府南711人,凤凰新村624人,兰花2700人,滨河660人,山水1800人,龙泽丽苑1710人。

2. 环卫设施。一是公厕总数为125座。环卫处管理28座,全部为水冲式厕所:其中凤凰南片8座,凤凰北片7座,新阳南片7座,新阳北片6座。实际上,由环卫处直接管理20座,全部正常使用,县住建局城辉商贸有限公司(原城建局服务公司)管理8座,正常使用有7座。城镇八村管理96座,水冲式厕所31座,其余均为旱厕,达不到国家卫生要求。六大居住小区仅府南小区有公厕1座,也是旱厕。按国家标准规定,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密度按每平方公里4-11座布局,间距按300-500米布局,人流密集区域,密度取高限11座,间距取下限300米。据此标准,阳城县旧县城建筑面积0.27平方公里,应布局4座,现在只有2座,还差2座,其它街道按上限间距500米计算,最少还差30座。根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规定,每所公厕保洁人员2人,内有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服务的定员增加1人,每班次使用超过500人次的,定员增加1-3人,据此标准,阳城县城现有公厕缺员24人。二是垃圾点。共399个。其中:隐形箱98个,环卫处管理74个,城镇八村管理24个;垃圾罐64个,环卫处管理36个,城镇八村管理28个;垃圾点180个,环卫处管理16个,城镇八村管理152个,六大居住小区12个;夜间临时垃圾点57个,全部为环卫处管理,城镇八村没有规划的临时垃圾点。按国家标准规定,垃圾点服务半径不宜越过70米,阳城县县城实际设置半径均在200米以上,尚缺300个以上。果皮箱按国家规定: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阳城县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凤凰街、新阳街均没有设置果皮箱。三是清运机器。共54辆,其中环卫处13辆,城镇八村37辆,六大居住小区4辆。

3. 环卫工人。共448人,其中:环卫处206人;城镇八村191人,东关58人、南关32人、西关7人、水村20人、鸣凤27人、坪头28人、窑头12人、小窑头7人;六大居住小区51人,府南3人、凤凰新村6人、兰花20人、滨河3人、山水9人、龙泽丽苑10人。

4. 清扫保洁面积。环卫处清扫保洁面积92万m2,从事清扫保洁人员154人,人均清扫保洁面积5974m2,城镇八村清扫保洁面积243486m2,人均清扫保洁面积1275m2。按照《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规定,一、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为3125m2,三级道路3250m2,四级道路为3375m2,步行街为2750m2,广场4000m2。根据国家标准,阳城县环卫工人人均清扫保洁面积远远大于国家标准,比如析城大道人均达到7800m2,按阳城县环卫处管理的92万m2计算,应有382人,尚缺129人。城镇八村人均清扫面积虽然未超过国家标准,但全是小街小巷,再加上没有夜间临时垃圾点,居民乱扔垃圾,乱停汽车,清扫难度较大。

5. 保洁资金。保洁资金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清扫保洁费用、垃圾清运费用、垃圾场租金、公厕管理费用、环卫收费费用等。以20xx年为例,本次调研的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县乡村三级共投入保洁资金696.7万元,其中环卫处投入550万元,以环卫处管理的92万m2清扫保洁面积算,平均每平方米投入5.98元;城镇八村共投入146.7万元,按其清扫保洁面积24.3万m2算,平均每平方米投入6.03元。

6. 环卫收费。县环卫处执行县政府文件,城镇居民每户每年24元,营业网点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清扫费繁华街道向临街受益单位收费每平方米每月0.4元,其它街道每平方米每月0.3元。每年应收100万,实收30万。东关、南关、鸣凤三村执行自己规定的本村村民不收费,非本村居民每户每年50-80元不等。

7. 垃圾产生量。县城年产生活垃圾12.4万吨,其中环卫处清运6万吨,城镇八村清运6.4万吨。现在县环卫处和东关、南关村的垃圾倒在凤城镇北头村的临时垃圾场内,其它各村分别倒在各村自己找的倾倒点。建筑垃圾无法统计产生量。

二、县城规划区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

1. 管理单位多,扯皮现象多,卫生死角多。根据《阳城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定)》规定:“全县卫生责任区本着属地管理、权属责任、卫生区适当扩展的原则,按照各乡镇、各村和各部门职能进行划分”。县城内环境卫生的监管单位有6个,分别是爱卫办、凤城镇、卫生监督所、工商局、住建局、交通局,责任单位就多达12家,分别是环卫处、住建局城辉商贸公司、园林局、公路段和8个村,12个单位在6个监管单位的监督下管了一个县城的环境卫生,由于互不隶属,造成各管一段,出现许多卫生死角,坪头路一半属坪头村管理,一半属南关村管理;县城主街主巷属环卫处管理,但主街主巷上的绿化带属园林局管理;县城北环路路面环卫处管理,水沟公路段管理,绿化带园林局管理。多头管理,势必造成职责不清,互相扯皮。南关步行街西侧人口密集区,县住建局从20xx年起,在国有土地上规划建一所公厕,由于被周围居民拦挡,至今未能动工。

2. 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环卫投入少。县环卫处一线环卫工人干的是最苦最累最脏的活,但执行的却是国家最低工资标准1090元,这个工资对于年轻男性来说,没有吸引力,但清运工又是重体力劳动,又需要男性工人来从事,又是夜间作业,工资太低留不住人,工资高了,环卫处无处起付,进退两难。环卫工人不论寒暑还是刮风下雨,每天早晨4点就得起床扫街,早7点下班回家吃饭,8点就得赶到工作岗位上开始保洁,早餐就没时间做,全国很多的城市都为环卫工人解决了免费送早餐问题,而阳城县迟迟没有解决。

环卫的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环卫设备的更新。环卫处现有垃圾清运车辆9台(含1台叉车),20xx年已报废的2辆5吨位清运车和一辆吸粪车,致使清运车辆紧张。三分之一的垃圾清运车辆已超出规定使用年限,车况老化,反修率高,配件困难,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还没有专用停车车库,致使专用车辆长年露天停放,风吹日晒雨淋老化严重。

3. 收费标准低,收缴费用难,收费不规范。按县政府文件规定,县环卫处每年服务范围内居民及临街营业网点收费应收100万,由于居民及店铺交费意识差,环卫处又没有强制手段,致使收费非常困难,实际仅能收上30万左右。城镇八村本村村民不收费,南关、东关和鸣凤村向“外来户”每户每年收取50-80元不等,但村里承担着3倍或4倍于村民人数的“外来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清运清扫保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由于没有票据等其它原因,实际上也存在收费困难。

4. 布局不合理,垃圾无处倒,村里负担重。阳城县县城没有统一的垃圾点、公厕规划,生活垃圾无处倾倒,小窑头村的垃圾点就紧紧靠着居民区,且在县城东面的高处,一遇东风,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就随风吹回滨河东路上;坪头村倒在滨河西路获泽河大坝外侧,一遇大水,垃圾必然随波逐流,造成二次污染。由于县垃圾处理场还未投入使用,县环卫处、南关村,东关村倒在北头村的临时垃圾场内,也没有用黄土及时掩埋,长年堆积造成垃圾自燃,终年不灭,既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县城空气质量。

县规划局曾下发《关于设置建筑垃圾弃置点的通知》,规划了凤城镇石家庄村焦家庄沟、凤城镇石家庄村老沟、凤城镇宋庄村白龙沟、凤城镇上会庆村黄沙岭、西河乡崔凹村等五处为建筑垃圾弃置点,但至今没有落实。

三、几点建议

1. 实现县城环境卫生统一管理,避免令出多门,推诿扯皮。要加快撤县设市步伐,实现城镇土地国有化、村民市民化,让城中村变为真正的居民委员会,要逐步实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由县环卫处统一管理,从体制上改变目前环境卫生各自为阵,各管一段的局面。

2. 建议调整环卫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同城同费。城镇卫生费收费标准一直执行的是县政府1999年的规定标准,十多年来城市的扩张、人口增多、垃圾量骤增,以及由于物价上涨引起的油料上涨、工资上涨等因素,使环卫工作量大大增加、投入增加,而收费标准低、收缴困难造成了工作经费不足。建议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应实行同城同费,不能有村民与“外来户”之分,以免造成居民心里失衡,给管理人员制造麻烦。对于拒不缴纳卫生费的单位和个人,要有硬性的惩罚性措施。

3. 尽快解决垃圾中转站用地问题、建筑垃圾弃置点问题,让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尽早投入使用。县城垃圾中转站选址困难,合适的地方协调不通,偏远的地方很不适合垃圾中转,因此应尽快综合考虑垃圾中转路线和收集辐射区域,合理选址建设2-3个垃圾中转站。要尽快落实建筑垃圾弃置点的问题,解决建筑垃圾偷倒乱倒问题。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已经初步建成,应尽早验收,完成后续工作,尽快投入使用,解决县城生活垃圾无处倒的问题,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问题。

4. 关爱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环卫工人都是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有的工人在环卫岗位上干了快30年,领的是最低的工资,到了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年老下岗后生活没有保障,全社会要关爱环卫工人,增加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落实环卫工人的免费早餐问题和养老、医保问题,要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

5. 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环境卫生的舆论氛围。积极营造阳城县清洁文明的和谐环境,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居民、学生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引导公民养成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小便、吐痰、扔烟头等卫生文明习惯,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向不文明行为宣战,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把大街小巷打扫得干干净净,管理得井井有条,维护得整洁通畅,让凤凰古城更加水碧天蓝,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报告 篇3

关于攀枝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常委会党组统一安排,今年,常委会法工委对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基本情况

20xx年,城管局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污水治理ppp等项目为载体,以环保督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工作重点,立足城市管理职能职责,不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注重市政、园林管养水平提高,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提前一季度完成年度目标,城市污水治理ppp项目有序推进,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通过市委、市政府常务会,其他各项常态业务工作也有序完成。环保督察期间,城管局切实将城市污水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与城市管理业务有机结合,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共发现环境卫生类问题20xx余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0xx余人次、执法车辆370余台次,检查餐饮店1600户,规范烧烤摊点(店)620户,取缔露天烧烤676户。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还较薄弱。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比较突出,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及老旧小区市政、环卫设施不完善,地下管网不配套、欠账较多;新建道路及小区市政、环卫设施设计和建设不能完全满足精细化管理需求;城管执法上,矛盾突出,各级城管执法特别是乡镇和街道的管理力量不足,未形成合力,存在麻痹和松懈的现象,执法装备配备欠缺,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2.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交叉,城市管理宏观调控困难,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城市管理工作任务重,标准高,须以必要的人、财、物投入作保障,目前,城市管理硬件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短缺,市政、园林设施管护的基本条件与实际管护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管理效果不平衡,管理触角未全覆盖,治理成果巩固还不够,市容市貌治理后反弹不时存在,长效机制未全覆盖。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存在执法依据缺位的情况。

目前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主要依据的有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但这两部法规多年未作修订,有的法规条款针对性不强,有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需要,致使部分区域出现了法律真空,要么缺乏可操作性,要么相互打架,罚则不一致,有的条款甚至与新的法律相抵触,有的只有禁止条款而没有处罚条款,对执法实践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导致城管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常常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处境。鉴于现有法律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城市管理的需要,导致城管执法威信降低,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度下降,甚至偶有执法冲突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问题导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对城市管理各类顽症痼疾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安全便民,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市容市貌常变常新。

2.不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及体制改革工作。以数字化城管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为载体,将城市建成区实行网格管理,完善城乡一体化数字城管体系,建立市区(县)两级指挥平台及部门联动机制。在出台《攀枝花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市级在编在职一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采购、配发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3.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性法规,解决执法依据缺位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省对城市管理立法工作非常重视。20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发[20xx]37号)文件,明确了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及时制止、严肃查处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同时提出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制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20xx年 1月26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5号)文件,明确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

立法主要应解决的问题:一是上位法未做规定的部分: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方面,政府已储备征用的土地和已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待建土地、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居住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消纳场以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化粪池、储粪池等区域的责任区和责任人;建(构)筑物外立面管理;违法停车点设置的处罚,闲置用地和待建用地的围挡设置管理;户外广告方面,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处罚;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反餐厨垃圾管理的处罚等。二是上位法不够具体细化或不同法律法规间互有交叉的部分: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和管理;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设置和管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饲养家畜家禽鸽子的管理;停车场和运输车辆的扬尘管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行政执法措施等。

通过立法,可以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解决城管执法“借法执法”,有效减少执法冲突等问题。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报告 篇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县建成区逐年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构日益健全。绿化照明设施建设和城市秩序管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与建设具有现代气息的边境旅游小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要不断借鉴内地先进县(区)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方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现将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我县的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队办理。环卫站在职职工19人,临时工5人,成立城市卫生服务部实行企业化经营,聘用保洁、保洁、管理人员61人,主要管理县城建成区的绿化、照明、环境卫生;城建监察队有7名在职督察,聘用15名临时助理。主要监管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负责整顿市容、占用道路、乱停车辆。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职工工资得不到保障。

由于在职人员不能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招聘临时工82人(男职工34人,女职工48人),其中环卫站6个(女职工3人),城市环卫服务部门61个(女职工44人),城建监察队15个(女职工1人)。由于县财政困难,城市卫生服务部门每个临时工的财政拨款仅为520元/人/月,城市卫生服务部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为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

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职工基本生活费难以保障,导致管理队伍不稳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缴纳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在我局多次监督此事,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罚款要求。按会计核算,每个男员工每月要交495.224元(其中单位363.004元,个人132.22元);每个女职工每月应缴纳五笔保险金额507.224元(其中单位375.024元,个人132.22元);每年仅一笔保险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372,820.212元,个人133,277.76元)。此外,工人的工资太低,无法承担个人应该支付的部分。因此,适当提高职工工资,解决五险一金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设备得不到保障。

首先,城市卫生服务部门收集和运送城市生活垃圾的设备很差。目前仍以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运输,导致收集不及时,运输不干净,甚至运输过程中装载不封闭,造成二次污染;

二是市区没有集中的垃圾处理点(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收集运输。不仅运输延误,而且还会产生大量的燃料成本。另外,没有经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到垃圾处理场后,占地面积大,难以有效填埋。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清理垃圾处理场地,保证连续堆放;

三是城市卫生服务部门虽然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有偿拆迁收费标准太低(20xx年4月废止,新的收费标准未获批准)。每年收的垃圾清理费只有257840元,各种补贴325608元,总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费用561529元。城市卫生服务部门无力改善设备和提高工人的工资和薪金;

四是枯水期绿苗枯萎严重,现有洒水车使用寿命较长,难以保证正常运行。此外,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更多。旱季,由于浇水不足,有许多绿苗因干旱而死亡,导致年年补种苗和死苗现象。

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市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糖厂道路两侧)路灯线路严重风化氧化。各种广告灯和品牌重叠在路灯线路上增加负载,断线和烧线层出不穷。老式路灯耗电量大,使用寿命短,维护成本高。部分路段有时出现局部停电、熄灯现象;

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一些商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没有停车场。街道粉刷临时停车泊位非常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现象依然难以控制;

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控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损毁。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存在无景无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巴东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路段没有安装绿化和路灯。预计实施环城路、巴东路照明工程,需要安装路灯(含线路)158盏,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路灯84盏,资金29.4万元;巴东路需要安装74个路灯,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糖厂、巴东路环岛至巴东集团的绿化工程需投资31.5万元(其中实施巴东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平方米,需投资11.7万元;城东路行道树种植2144.6m,需要行道树716棵,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过大,造价过高。

从20xx年开始,我们县采用了新的定价程序。在20xx,国家进一步投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已直接计入工程造价。具体收费标准按人工成本和机械成本的18.75%计算,税费也提高了3个百分点。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人工综合人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人工日调整为34.77元/人工日。此外,建筑工程设计采用新的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附录a规定了我国主要城镇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x x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克。

为了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和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订,20xx年后我县全面实施了xx版新规范,每平方米房屋的含钢量在19xx年旧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25%左右,每平方米含钢量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20%—25%,水泥含量提高了15%—17%。而且我们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材必须从省会运来。由于泗兰公路的扩建和油价的上涨,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飞涨,我县的工程造价没有得到严格统一的管理,导致我县的建设成本增加。

第三、纠正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局和公用事业管理局,作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级别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管局人员不足、工资低的问题,将职工工资和五险纳入财政预算(包括城建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和城建中队的所有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用事业管理局将卫生站和城市卫生服务部门的所有人员纳入批准的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垃圾转运站和停车场的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建设用地的分配,积极争取实施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需要建设资金约100万元),多渠道筹集资金购置两辆封闭式垃圾车和一台洒水车,在城市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临时垃圾堆放容器,在绿化带铺设旱季洒水管网。注册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环卫站的下属企业,设立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确保城市绿化苗木供应。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停放和非法营运管理,依法、合理、灵活管理城市秩序,逐步形成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xx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并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方式和标准,扩大清运范围。农贸市场、新开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地区纳入城市清扫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逐步规范。

(五)由政府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控制建筑材料价格。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加强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管理我县造价市场,控制我县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