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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07:35:10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1

一、前言

xxxx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xx火灾已经过去,可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之后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职责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xx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本事,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经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构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职责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很多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1、午时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此刻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之后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掉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xx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xx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xx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xx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xx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职责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xx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供给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供给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xx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xx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xx”1115”异常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十分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xx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终再到安源路。

2、xx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职责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很多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xx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证明这起事故的职责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此刻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2

x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家属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和温岭市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装备,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副省长毛光烈连夜赶至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有关领导也先后抵浙对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1月15日下午,李强省长和全省11个市的市长集中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李强省长专门对“1.14”事故伤员医治、善后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领导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考察对比同类企业生产现状、组织专家分析论证、查阅相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等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查明了“1.14”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下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鞋厂”)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系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为林剑锋和林真剑兄弟两人,各持股份50%。大东鞋厂于x年6月10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1081100158634,注册资本108万元,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x年6月14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审核,核准通知文书号:(温工商)登记内变字[x]第2737号。

大东鞋厂雇有员工83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生产布鞋、休闲鞋和保暖鞋等,x年产值499万元。

(二)厂房租赁情况

x年7月,大东鞋厂租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老村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厂房,并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部办公楼周边用地1.98亩搭建铁棚(约400平方米)用于生产。

(三)厂房建筑布局情况

厂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地上共有三层。其中,一层是成品鞋生产车间;二层为半成品加工车间和鞋料仓库。三层南半部为鞋帮加工车间,北半部为卫生间、厨房和休息室。主体厂房建筑中部设有一部连通各层的敞开式楼梯,主体建筑北侧外墙设有一部从二层通往一层的钢质疏散楼梯,二层通往该楼梯的疏散门为卷帘门。主厂房只在首层和二层室内楼梯处各设置1个室内消火栓,但室内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网,也未设屋顶水箱,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

租赁之初,大东鞋厂未经审批擅自在主体建筑东、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单层铁皮棚和砖墙围成的不规则形状违章建筑用作生产,并使用至今。铁皮棚高2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

(四)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经查,温岭市城北街道于x年4月与大东鞋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驻村干部每月对该企业的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检查是x年12月31日,当时检查未发现大东鞋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据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14日,大东鞋厂正常生产。当日下午,在企业车间内上班的员工共有75人(其中,一楼35人、二楼8人、三楼32人),由于学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员工带至车间。其时厂房内总计有81人。事故发生前,员工王谋文和吴昌玉正在厂房一层东侧铁棚内进行包装作业,吴昌玉负责打小包(即将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谋文负责打大包(即将鞋盒装入大箱)。当时,在铁棚东北角离空压机约2米远处,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约600箱。在空压机南侧转角的平台处及废弃流水线西侧,共堆放有打包好待运至仓库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铁棚顶约1米。14时40分许,面对堆放鞋箱方向作业的吴昌玉突然闻到一股焦味,随即发现靠近东北角流水线处堆放的一排鞋箱着火,便告知王谋文,并随即呼喊附近员工拿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火情后,一层成品车间管理负责人余金标闻讯立即拉下配电箱总电闸,正在一层办公室的业主林真剑听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办公室,随即指挥员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和抢搬物品。因当日东北风强劲,通过东面砖墙上排风机孔洞进入铁棚,风助火势,浓烟与火焰窜入一楼主厂房迅速蔓延。正在扑救的员工见火势无法控制,便相继逃离,并在厂房外呼喊楼上员工逃生。14时52分,逃离厂房的大东鞋厂员工陈云刚拨通119电话报警。随后,二层和三层部分员工通过二层外侧疏散楼梯或直接跳到一层铁棚顶进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员工躲在三层房间内等待救援,一些从三层逃至二层的员工因浓烟太大被困二楼不幸遇难。

三、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各层楼梯未经封闭,疏散楼梯门未采用平开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没有专业电工维修保养,线路陈旧、敷设不规范,部分线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直接经过存放大量纸箱、成品鞋及可燃杂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装车间,导致电气线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时,违规擅自搭建的铁棚更增加了火灾负荷,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无人具体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委会以包代管、放纵违章,未尽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杨家渭村委会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层消防安全检查责任,放纵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对大东鞋厂长期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劝阻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温岭市城北街道以及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落实,日常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大东鞋厂开办十年来街道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没有对其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仅以驻村干部例行检查代替安全检查,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区,致使大东鞋厂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5、温岭市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及企业内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和整治,反映出当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彻底,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在执法、监管和指导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温岭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当地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基层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力度不大、落实不够,基层安全监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彻底。

(三)事故性质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林剑锋,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林真剑,大东鞋厂股东、监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上述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正在立案侦查阶段。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的人员

1、决定给予温岭市市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

2、决定给予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行政记过处分。

3、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4、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

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主任连永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7、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俞抒明行政撤职处分。

8、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9、决定给予温岭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记大过处分。

10、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新军行政记过处分。

11、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原温岭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副中队长)陈云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决定给予温岭市安监局局长金良明行政记过处分。

13、决定给予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指导员(原温岭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徐华军行政记过处分。

14、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党支部书记林云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德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东鞋厂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

3、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温岭市党委、政府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产“大教育”,增强全社会防范事故意识。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运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以及社会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隐患,筑牢预防事故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畅通群众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当地政府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整改标准,严肃整治责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重点针对本地区小作坊、小企业、出租房、违章建筑等场所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火灾隐患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借助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四边三化”(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搞好整治规划,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重点治理企业违章违法搭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严重、员工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清除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和滋生事故隐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责任“大落实”,确保安全监管措施到位。

当地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政府、部门、镇街、村居、企业和房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并通过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诚信体系挂钩,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辖区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实施行政村安全生产两委负责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监管和事故连带赔偿承诺制度。

(四)努力构筑安全“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当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发挥好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主导作用,加强源头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于未经过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关闭、查封。同时,要根据辖区内“低、小、散”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安全(消防)网格管理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依靠基层网格管理力量搞好动态巡查,真正实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

(五)落实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当地政府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借助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举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产业、工艺和装备,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在建设规划、证照核准、消防验收、供电安全、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门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小企业、小单位、小作坊内部管理松散、非法违规现象普遍等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当地安监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3

20xx年xx月xx日14时许,xx市xx乡境内(在建双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封闭管理标内)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省、州主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经信局、州森林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主持召开现场紧急会,要求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科学组织火灾扑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相继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督促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州政府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州经信局、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森林消防救援支队、州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的xx市“1·18”火灾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查明了火灾发生经过、原因、火灾扑救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火灾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火灾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1月18日14:09,双江口水电站封闭管理标3#岗亭值班人员发现飞水岩2#隧洞进口上方10KV914供电线路6#电杆上冒火花,火花掉落地面起火;

14:10,值班人员电话报告火警“119”;

14:11,110KV飞水岩变电站914开关10KV反滤料I线故障跳闸;

14:15,国能大渡河双江口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双江口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接到xx乡政府和事故发生标段关于火灾发生的电话通知和报告;

14:19,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接xx乡党委书记马xx电话报称“xx乡石广东村三组发生森林火情”,州、市公安迅速调集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治安管控、交通疏导和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14:35,火势迅速蔓延;

15:40,xx市成立由市长窦xx任指挥长的前线指挥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森林消防、消防救援、地方专业扑火队、马林局半专业扑火队和xx乡、党坝乡、木尔宗乡义务扑火队,以及气象、通讯、电力、交通、医疗、后勤等队伍陆续到达;

15:50,州政府副州长丁xx率州应急、州林草等相关部门赶赴火灾现场,全程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月19日0:30分,省森林消防总队总队长夏xx率领省工作组和州政府副州长徐贵强连夜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2:30分,省民宗委主任罗xx率领蹲点督导组和州政府常务副州长范xx一道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月21日,州委书记刘xx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前线指挥部按照制定的扑救方案,全力组织开展火灾扑救;

1月21日9:30分,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成都站的协作下,经过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奋力扑救,明火被全部扑灭;

15:50分,火场处置工作结束,火场实现“三无”,扑火力量撤离归建,人员全部安全返回驻地,实现安全扑救,无人员伤亡。

二、火灾调查情况

(一)现场输配电线路基本情况

本次发生故障的电力线路为110KV飞水岩变电站914开关10KV反滤料I线,该线路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线路产权属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线路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建单位、运维单位均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双江口项目部,外包劳务单位为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根据线路故障当日和历史最高运行负载数据,可判断该线路长期处于轻载运行。

(二)故障电缆终端头检测分析情况

1月22日,调查组委托四川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对故障电缆终端头制作工艺质量进行鉴定、分析。通过解剖分析得出结论:“按照产品安装工艺标准要求,安装电缆终端头应力锥应搭接在电缆终端头分支半导电层的`断口上,由于电缆头分支半导电和铜屏蔽层剥切太多,应力锥屏蔽电场作用失效,导致半导电层断口位置电场发生畸变,造成局部放电。经过一年的运行,绝缘劣化从量变到质变,进而引发绝缘击穿。因此,电缆终端接头安装工艺不规范是造成电缆终端头故障的直接原因”。

(三)火灾灾损评估情况

1.森林草原资源直接损失。xx市委托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对xx乡“1·18”森林火灾损失进行复核,该院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认定本次火灾林草资源具体损失情况如下:

(1)火场过火面积:本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98.62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73.4248公顷,非林地面积125.1972公顷,经计算得出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为40.1792公顷。

(2)林木资源受害情况:本次火灾受害林木蓄积372.2立方米,受害林木8438株。

(3)林草资源直接经济损失:本次火灾林草资源直接经济损失246.0741万元,其中:有林地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88.8322万元,疏林地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248万元,灌木林地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53.2192万元,牧草地资源直接经济损失2.7747万元。

2.电力电量通信设施损失。

(1)电力受损情况:经州、市经信部门统计核实,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电力经济损失30万元。其中:110KV石乌线金川每小时负荷损失15000KW约25.2万元;35KV广阿线党坝乡(10KV阿尕线200KW、10KV阿地线300KW)500KW电量损失0.84万元;投入巡视人员、无人机、车辆等费用约3.96万元。

(2)通信受损情况:经州、市经信部门统计核实,造成直接通信经济损失42.76万元(其中:电信28.5万元、移动4.4万元、联通9.86万元),主要包括基站退服,光缆受损,通信杆路受损,基站交流线缆损毁,造成多处通信中断;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5.938万元(其中:电信14.4万元、移动19.21万元、联通0.998万元、铁塔8.63万元)。

3.森林火灾直接扑救费用。经州、市林草部门统计核实,此次火灾直接扑救费用为135.3467万元。一是扑火机具损失23.7万元(其中:州森林消防支队扑火机具损失15.0万元,市林业和草原局扑火机具损失4.3万元,xx国有林保护局扑火机具损失4.4万元);二是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8.55万元(出动义务扑火队员475人次,产生误工补助7.125万元,生活补助1.425万元);三是扑火人员机具投入,参与扑救人员2722人次,出动各种车辆264台次,投入扑救火机具1200件(套),产生费用合计22.1717万元(含食品干粮、夜间火场值守费、燃油费、租车费、车辆使用费等);四是直升机扑救费80.925万元。

三、火灾原因及性质

火灾调查组依法通过询问了解、资料查阅、现场勘查、视频调阅、专家论证、取样分析、技术鉴定、模拟试验等工作,查明了火灾原因,认定了火灾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6#电杆户外冷缩电缆终端接头安装工艺不规范,经过一年的运行,绝缘劣化从量变到质变,进而引发绝缘击穿产弧,绝缘层燃烧形成融化带火焰体掉落地面引发灌木杂草燃烧形成火灾。

2.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6#电杆下方防火控制半径内存在干燥的灌木杂草,电杆上融化带火焰体掉落地面后,引起干燥的灌木杂草燃烧,并在风的作用下,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二)间接原因

1.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双江口项目部:一是在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工程实施中,未对分包承接10KV914线路电缆冷缩头施工的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管,致使10KV914线路6#电杆电缆冷缩头施工未严格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于20xx年10月22日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二是组织清理10KV914线路6#电杆下方防火控制半径内易燃物(灌木杂草)工作不到位(杂草未清理,砍伐的树枝堆积塔下未清理)。

2.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在承接10KV914线路6#电杆电缆冷缩头施工中,未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于20xx年10月22日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4

20xx年3月30日上午10时50分,廊坊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因焊割作业引发特大火灾,过火面积1280平方米,烧毁二层仓库和商场内的电视、洗衣机、冰箱、空调、微波炉等家电物品,直接财产损失1936733元。

一、起火单位详细情况

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国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廊坊市新华路与新世纪步行街第四大街交口处(新华路159号),固定资产100万元,单层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单位总人数60人。该单位已在北京加入保险,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廊坊国美电器所租赁建筑层数为五层,建筑高度20米。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仅租用一、二层。起火建筑东侧毗邻二层商住7楼,西侧为新华路,南侧为新世纪步行街第四大街外街,北侧为第四大街内街。主要经营电视机、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一层主要经营电视机、音响等电器,二层主要经营空调、冰箱及商品仓库)。商城西侧、北侧各有一个安全出口,一层、二层窗户全部为防盗网、纸箱板封闭。

二、起火经过及灭火救援情况

20xx年3月30日上午,廊坊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库管员何春苗正在二层仓库门口的办公电脑前核销票据时,发现二层仓库东南角处货架着火,顶部有烟,随后喊人灭火,该公司安保人员曲某首先冲进仓库,利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未能将火扑灭,随后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拨打了火灾报警电话。

10时55分,廊坊市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支队先后调集市区4个中队、10部消防车、78名官兵参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英勇奋战,成功的扑灭了这起火灾,共救出26名被困人员。

三、火灾事故调查、财产损失核定情况

(一)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情况

火灾发生后,廊坊市消防支队在积极调配力量进行灭火的同时,及时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组,具体分为三个小组,第一组任务是全面进行火场勘查,查找痕迹物证,确定起火原因;第二组走访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取证工作;第三组核定火灾损失。省总队火调专家梁万成高级工程师和法规处副处长赵增昌及时赶赴廊坊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支队先后派出调查人员180余人(次),深入火灾现场30余次,调查询问当事人60余人(次),掌握了大批火灾事故发生的第一手材料,为准确认定火灾原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财产损失核定情况

4月6日,廊坊市支队接到廊坊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上报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国美申报财产损失为329万元,天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屋建筑财产损失9.5万元。根据申报,廊坊支队立即组织损失核算小组于 4月8日、9日、10日,与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对国美二楼过火商品进行联合清点核查,并将现场清点的.物品清单和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上报情况进行了详细对比,发现上报数量远远大于现场清点数量。对此,支队损失核算小组按照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对国美电器及天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的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认真核定。损失核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二楼营业厅所有商品按现场清点数量核损;2、二楼仓库内能清点出数量的大件物品按清点数量核损,对无法辨认和清点的小件物品按其上报的仓库物品数量进行核损;3、经现场查看,天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的建筑物损失和实际情况相符,按其上报数额核损。经计算,此起火灾共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936733元。

(三)火灾原因认定

认定引起此起火灾的原因是:

廊坊市鹏程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电焊工李德党在三层进行焊割作业时,焊渣从空调冷凝水管穿过三层地面楼板的套管缝隙处掉到二层商品货架上,引发火灾。

1、起火点的认定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认定:起火点位于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二层库存区东南角铁质空调冷凝水管处。

认定依据:

(1)二层东南角金属货架倒塌方向指向东南角,且东南角烧损最为严重,火灾蔓延迹象也指正从东南角向四周蔓延。

(2)有直接目击证人证言(库管员何某、安保人员曲某),认定最先起火部位为二层库存区东南角。

(3)廊坊市鹏程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电焊工李某4月18日的供述,证明三楼电焊作业时从东南角铁质空调冷凝水管处向上冒烟,且有化学材料被烧的异味。

2、起火原因认定

(1)经勘查发现,在该建筑三层东南角空调冷凝水管处,发现铁制水管距地面15至30cm部分已被电焊切割,水管焊有角铁固定架,防止水管重力作用脱落。水管旁留有电焊焊把、焊条、防护面罩等物,电焊焊把有线缆连接至一台蓝色电焊机。电焊机距水管约10米。电焊机电缆接至东北侧楼梯间北面的房间内,所连接的空气开关呈闭合状态。经查,此电焊机及相关设备系廊坊市鹏程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所有。

(2)对国美电器二层仓库东南角空调冷却水管处1.5米范围内进行筛选、水洗及用电磁铁查找,共找到7枚金属熔珠。其中,3枚金属熔珠送到公安部电气火灾原因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为:该送检熔珠与三层东南角空调冷凝水管处提取的焊渣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材质基本相同。

(3)廊坊市鹏程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电焊工李某4月18日的供述,3 月30日上午,李某在南三楼东南角空调冷凝水管处一直进行电焊作业,直至火灾发生后才离开。施工过程中,他供认三楼电焊作业时从东南角铁质空调冷凝水管处向上冒烟,且有化学材料被烧的异味,随后就发生了火灾。

四、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进展情况

李某,廊坊市鹏程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电焊工,经查证,李某在三层东南角进行过焊割作业时,焊渣从空调冷凝水管穿过三层地面楼板的套管缝隙处掉到二层商品货架上,引发火灾,李某对此起火灾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李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4月15日已被刑事拘留。

郭某,廊坊市鹏程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奥特莱斯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经理,其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未履行好电焊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及落实防范措施等职责,对此起火灾的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郭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4月15日已被刑事拘留。

杨某,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廊坊门店经理。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管库员何某不会使用消火栓,导致初期火灾扑救不利,且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内部规定,未经经理批准不允许报火警,又延误了报火警时间,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在用灭火器实在无法自救的情况下才报警。因此,杨某对火灾的发生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何某,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管库员,因其不会使用消火栓,导致初期火灾扑救不利,且廊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内部规定,未经经理批准不允许报火警,又延误了报火警时间,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在实在无法自救的情况下才报警,因此,何某对火灾的发生应负间接责任。

经查实是李某实施电焊作业时,过失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因为李某是企业员工,是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由于违反规章制度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李某应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按《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经廊坊市公安局治安处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3.30”火灾事故责任人的后续侦查,责任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五、存在主要问题、教训

1、报警晚,延误了扑救火灾的时机,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2、违反了电气焊操作规程,在电焊作业现场没有现场监护,致使煤渣跌落到可燃物上引发火灾。

3、员工缺乏消防安全培训,自防自救能力差,不会使用消火栓,导致初期火灾扑救不力。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5

20xx年4月22日9时13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牲,直接经济损失2532.14万元人民币。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xx年4月2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环保局、质监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

(1)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xx年5月通过新建液体化工罐区及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的立项。20xx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手续。20xx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该公司库区由中建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分2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立式储罐42只及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12.6万立方米,于20xx年11月竣工。20xx年1月和20xx年1月,一期续建和二期先后开工,建设立式储罐82只、球罐21只及相关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45.7万立方米,于20xx年11月竣工。

(2)罐区布局情况:罐区分南、北2个罐区,共有11组罐组。现有储罐139只并单独编号,储存能力约54.75万立方米。其中: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11罐组、12罐组、13罐组、14罐组、15罐组,共5组罐组,52只立式储罐;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21罐组、22罐组、23罐组、24罐组、25罐组(2505-2510储罐建成后拆除)、9罐组(球罐),共6组罐组,66只立式储罐,21只球罐。罐区内还设置了泵房、集污池、1号交换站、2号交换站等相关辅助设施。

(3)事故交换站情况:2号交换站位于24罐组围堰北侧,为四周敞开彩钢瓦屋顶结构,是码头与罐区、罐区与发车台、储罐与储罐之间物料装卸、倒罐的中转站。交换站有发车泵36台,发船泵6台。有12根固定钢管通向码头,36根固定钢管通向发车台,58根固定钢管通向罐区13、14、15、23、24、25罐组。物料的装卸、倒罐通过交换站内24根金属软管进行转接。

交换站内周边及管道下方设有地沟,用于收集管道转接时渗漏的物料和清洗管道的污水。地沟内污水直接排入交换站东南角的污水井,再泵入污水处理站。

2.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7日,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文峰路1号书香华庭1幢201铺。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华东公司除本公司直接承揽工程外,另外还同意顾炎坤等7人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从中收取管理费。

(三)事故区域改造工程情况

13罐组的8只甲醇储罐没有连接至发车系统,甲醇需通过倒罐发车,为减少倒罐环节,德桥公司副总朱金根与储运部副主任邵建伟商定对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将8只甲醇储罐连接至发车泵。20xx年4月19日,朱金根电话联系黄德泉,要求派人对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黄德泉经请示顾伟后,安排许雷(装配工)、申金华(电焊工)、陆军(打磨工)3人于4月21日到德桥公司施工。(四)事故发生前罐区物料储存情况罐区储存了汽油、石脑油、甲醇、芳烃、冰醋酸、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二氯乙烷、液态烃等25种危险化学品,共计21.12万吨,其中:油品约14万吨,液态化学品近7万吨,液化气体约1420吨。

(五)事故发生前的现场作业情况

事故发生前,2号交换站内存在4种作业。

1.过驳作业。从4月22日3时13分开始,赣华强化016(船名)卸醋酸乙酯600吨至2307储罐。从4月22日6时34分开始,海油318(船名)卸汽油500吨至2411储罐。作业持续到4月22日事故发生时。

2.倒罐作业。从4月21日21时开始,2409储罐与2405储罐之间倒罐汽油760吨,作业持续到4月22日事故发生时。

3.清洗作业。根据邵建伟的安排,4月22日8时15分左右,储运部操作工陈其平、曹旭新、王龙3人开始清洗2507管道(曾用于输送混合芳烃),清洗后的污水直接流入地沟。8时30分左右,陈其平等3人开始打捞地沟及污水井水面上的浮油。

4.动火作业。根据邵建伟的安排,4月21日12时30分左右,许雷等3人开始改造2号交换站内管道。当天下午,完成了钢管除锈、打磨和刷油漆等准备工作,并将位于2号交换站内东侧2301管道割断,在断口处各焊接一块接口法兰。当日动火开具了《动火作业许可证》,焊接点下方铺设了防火毯。储运部曹旭新负责监火。

4月22日上班后,许雷等3人的工作是继续焊接21日下午未焊好的法兰,并对位于2号交换站东北角1302管道壁底开一直径150毫米的接口(接口距离地面垂直距离约1米,距离地沟水平距离约1米),将1302管道连接到2301管道发车泵上。

4月22日事故发生时,2号交换站共有监泵、清洗、动火、监火8名人员在现场作业。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4月21日16时左右,许雷找到邵建伟,申请22日的动火作业。邵建伟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人”、“安全措施确认人”两栏无人签名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储运部意见”栏中签名,并将许可证直接送公司副总朱金根签字,朱金根直接在许可证“公司领导审批意见”栏中签名。18时左右,许雷将许可证送到安保部,安保部巡检员刘栋亮在未对现场可燃性气体进行分析、确认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分析人”、“安全措施确认人”栏中签名,并送给安保部副主任何建明签字,何建明在未对安全措施检查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安保部意见”栏中签名。

4月22日8时左右,许雷到安保部领取了21日审批的.《动火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监火人”栏中无人签字。8时10分左右,申金华开始在2号交换站内焊接2301管道接口法兰,许雷与陆军在站外预制管道。安保部污水处理操作工夏双立到现场监火。

4月22日8时20分左右,申金华焊完法兰后到站外预制管道,许雷到站内用乙炔焰对1302管道下部开口。因割口有清洗管道的消防水流出,许雷停止作业,等待消防水流尽。在此期间,邵建伟对作业现场进行过一次检查。

4月22日8时30分左右,安保部巡检员陈亮、陆银巡查到2号交换站,陆银替换夏双立监火,夏双立去污水处理站监泵,陈亮继续巡检。

4月22日9时13分左右,许雷继续对1302管道开口时,立即引燃地沟内可燃物,火势在地沟内迅速蔓延,瞬间烧裂相邻管道,可燃液体外泄,2号交换站全部过火。10时30分左右,2号交换站上方管廊起火燃烧。10时40分左右,交换站再次发生爆管,大量汽油向东西两侧道路迅速流淌,瞬间形成全路面的流淌火。12时30分左右,2号交换站上方的管廊坍塌,火势加剧。

(二)应急救援情况

1.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德桥公司现场3名作业人员立即用灭火器对地沟进行灭火;9时15分,现场人员通过对讲机呼叫救火,因地沟全部着火,现场人员撤出2号交换站;

9时16分开始,现场救援人员开启消火栓、消防炮、喷淋系统灭火、降温,呼叫中控室关闭24、22、23、21、25罐组阀门。德桥公司2名操作工进入24罐区关闭2401(储存1309吨汽油)和2402储罐(少量残留汽油)根部手动阀,由于火势较大,未能完全关闭阀门,人员就撤出24罐区。

9时16分,中控室逐一关闭2401、2402、2403储罐罐底电动截断阀,系统显示关闭不成功。9时17分,中控室逐一关闭11、12、21、22、23、24、25各罐组及码头电动截断阀。9时18分,中控PLC信号全部中断。

9时20分,管道烧裂,火势加剧,救援人员全部撤出罐区。2401储罐手动阀仅转动4圈未能完全关闭。中控室向119报警。

2.应急救援情况

9时34分,靖江新港城专职消防队赶到现场灭火。

公安部消防局、江苏消防总队、泰州消防指挥中心先后调集江苏、上海、浙江290辆消防车、1768名消防官兵和专职消防员赶赴现场,将火场划分为东、西、南、北4个战斗段,分区域灭火和冷却。

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工作组并调集中石化扬子石化等5支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到现场参与救援。

14时,德桥公司组织人员进入罐区,先后关闭了11、12、13、14、15、21、22罐组储罐根部手动阀。

18时,第一次灭火总攻,大幅压缩东西两侧流淌火面积。

23日0时30分左右,第二次灭火总攻,火势减弱。1时,德桥公司有关人员配合消防官兵关闭了24罐组的2401、2403、2404等储罐及23罐组储罐的根部手动阀,火势明显减弱。

23日2时04分,历时近17个小时,现场明火被扑灭。

三、事故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德桥公司组织承包商在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在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对动火点下方的地沟采取覆盖、铺沙等措施进行隔离的情况下,违章动火作业,切割时产生火花引燃地沟内的可燃物,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德桥公司违规组织作业,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

(1)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相关责任人员朱金根、邵建伟、何建明、刘栋亮等人不按签发流程,不对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动火作业。

(2)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现场初期着火后,德桥公司现场人员未在第一时间关闭周边储罐根部手动阀,未在第一时间通知中控室关闭电动截断阀,第一时间切断燃料来源,导致事故扩大。德桥公司虽然制定了综合、专项、现场处置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但演练没有注重实效性,没有开展职工现场处置岗位演练,提升职工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

(3)工程外包管理不到位。德桥公司对工程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未能发现顾炎坤以华东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在21日许雷等人进场作业前,巡检员顾栋对其教育流于形式,未根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教育,考核采用抄写已做好的试卷的方式。邵建伟、陈亮2人曾先后检查作业现场,夏双立、陆银先后在现场监火,都未制止施工人员违章动火作业。

(4)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未按省、市文件要求组织特殊作业专项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德桥公司先后因违章动火作业、火灾隐患等多次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处以罚款。20xx年3月,2号交换站曾因动火作业产生火情。

(5)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德桥公司总经理王伟忠未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工作部署,在全公司组织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治理,及时启用新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公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指导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华东公司施工现场管理缺失。

华东公司同意顾炎坤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收取管理费,但不安排人到现场实施管理。4月21日、22日,许雷等3人进入德桥公司作业前,未安排人到作业现场检查、核实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

3.靖江经济开发区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

靖江经济开发区属于国家级开发区,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xx〕137号)的要求,应当配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9人,但靖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只在经发局内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6

20xx年11月27日中午11点50分,桃洼宿舍发生火灾,造成208宿舍彻底烧毁,宿舍207和209 部分损坏,过火面积5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

事故发生后,公司副总吴建民、二分公司总经理赵文彤、公司副总经理刘凤清,总经理助理袁小安、品质管理部副经理刘瑾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火及事后处理工作;并成立了由火灾事故临时救援小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xx年11月27日11时40分许,在201宿舍休息的员工李艳波、陈海波两位员工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后、急忙跑出房间看见208宿舍屋内向外冒着浓烟,于是立即拿起灭火器冲向火场,并呼叫着火了、着火了……,由于火势、烟气太大,灭火器已无济于事,随后拿着灭火器退出了火场,此时在其他宿舍员工也闻讯出来,张海洋、徐刚想从宿舍一排、三排通道靠近着火点进行扑救,但由于烟气迅速蔓延无法靠近,只好退出,并找来消防带连接好跑到车间通水,进行扑救。

在此次火灾的.过程中,张永军、尚云忠、李艳波、梅建、杨全昌等人拿着消防水枪、灭火器在火场冲在第一线,车间主任刘猛一边向领导汇报,一边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在此同时安排人员拨打119,员工们先是将玻璃砸碎,将房间内的火势浇灭,火势向房顶上蹿火势将

房顶上的木架烧着,此时李伟文闻讯赶来此时火势已蔓延至207宿舍上方,由于火势过猛在灭火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屋内石膏顶的阻挡,消防水无法冲向着火点,并发现火势向两面房间不断蔓延,李伟文扛来两根钢管想将石膏顶捅掉,但无法将大面积石膏顶捅掉,后又提出拿梯子上房将顶瓦拆掉从上向内部着火点直接喷水,将火势控制在206至207宿舍之间,阻止火势向东边的房间蔓延,并要求从209宿舍西面通风口及拆除房顶瓦向内扑救,由于烟气较大着火点在上部无看见,灭火器无法得到合理使用,想用消防水枪但水带长度不够,此时消防队人员到达现场,约20分钟后火势被完全控制,经过我们员工及消防人员的共同努力1个多小时的紧张抢救,这场大火终于被扑灭了!

二、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二分公司领导班子立即组织人员对人员进行安置,调配宿舍、购置被褥等,截止下午17点左右所有员工全部安置到西一排和三排宿舍,所有受灾宿舍人员领取了被褥,同时水电供应正常,保证员工了正常生活,员工情绪比较稳定。同时要求安防员加大夜班巡逻力度,防止灾后盗窃及二次起火的发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此次重大火灾事故的原因是:据调查,208宿舍员工使用电器负荷,引起电路起火并引爆放在桌上的显示器致使此次大火,另外宿舍消防设施不健全,没有按规定配备相应消防水路及消防栓,灭火人员从车间接入消防水管,延误了救火时间,再加上当天风力较大等众多因素致使火势进一步蔓延。

四、防范和整改措施

这是我公司发生第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公司各部门必须深刻吸取教训,以对公司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我们应从以下几条入手:

第一,进行安全彻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职工安全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缺乏安全隐患意识,违规用电现象严重,需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用电培训。

第三,规范宿舍管理,加大宿舍管理力度,严肃处理违规用电及乱拉乱接现象。

第四,严禁在宿舍内抽烟。

第五,加大消防设备配备,按照消防部门要求给宿舍装上专用消防管道及消防栓。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7

一、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事件发生时间:20xx年3月15日14时25分;发生地点: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4#楼北侧负二层—2层

二、着火事件发生经过

20xx年3月15日14时25分,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4楼,施工作业人员在3层剪力墙钢筋绑扎采用电渣压力焊作业时,焊渣引燃4号楼北侧负二层SBS防水卷材,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4#楼3层进行钢筋绑扎作业的4名工人和电渣压力焊的`2名特种作业人员(殷祖俊、焦万华),看见火情后立即呼救,负责该楼作业的施工员龚虎立即疏散施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其他施工人员用水管和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在灭火自救的同时,龚虎向项目经理杨剑报告,杨剑于20xx年3月15日14时30分赶到现场,第一时间疏散施工作业人员,并安排人员拨打119报警电话;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于20xx年3月15日14时32分赶到现场,此时火势已蔓延,引燃一层和二层楼内废旧方木和模板,杨富强立即从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他标段调集洒水车2台进行灭火作业,并逐级上报。20xx年3月15日14时35分,建设单位各负责人赶到现场,又从其他项目部调集8台洒水车,赶赴现场进行灭火作业,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20xx年3月15日14时50分,县消防大队消防人员赶到,封锁着火现场并进行灭火。县住建局和城关镇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协助县消防大队进行灭火作业,火灾于20xx年3月15日15时10分扑灭。随后,县消防大队对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例行询问,取证之后,于20xx年3月15日15时40分撤离现场。为了防止零星火点再次复燃,施工单位安排值班人员对起火部位进行了全面检查,2台洒水车随时待命,确保不再复燃。

三、起火原因

通过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走访询问,起火原因为3层剪力墙钢筋绑扎采用电渣压力焊作业时,焊渣引燃4号楼北侧负二层SBS防水卷材(易燃物),致使发生火灾。

四、初步财产损失情况

现场防水卷材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单价:15元/㎡(含人工费、材料费),经济损失3000元。

五、处理意见

1.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成立着火事件联合调查小组,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详细调查此次事件,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2.要求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结构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4#楼进行结构安全鉴定(进行鉴定之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呈报检测方案,审核通过后报县质监站审批实施);

3.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六、处罚决定

针对着火事件各单位处理意见如下:

1.建设单位

(1)榆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对项目监管不到位,对部门负责人李谋奎处以5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对部门负责人董毅处以500元罚款并由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项目甲方代表杨富强处以3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施工单位

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针对本次着火事件,你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办理动火手续,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彻底,现对你单位处以10万元处罚,并责令你单位将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

兰州华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次着火事件,你单位作为监督单位,存在监督不力,总监不到场,现场管控不严,现对你单位处以2万元处罚,并责令你单位将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8

一、事故概况

20xx年xx月xx日12点50分,xx公司xx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xx公司xx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xx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xx年xx月xx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xx公司xx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xx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xx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1、据查,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xx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xx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机起火。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9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存在三合一问题。A56号商户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营、储存和居住场所合为一体,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迁出。

(3)违规安装自制冷藏室和配电线路。A56号商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聘请无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使用铁皮层、聚氨酯泡沫保温层、压缩机、冷凝剂等设备、材料违规自制冷藏室;配电线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线路乱拉乱接;在自制冷藏室及电源线附近堆放可燃物及杂物或可能导致电源线发生机械损伤的物品;未规范安装漏电保护。

3、黄家威违法组装销售自制冷藏室。

黄家威违法组装自制冷藏室卖给A56商铺使用,并负责电线连接工作。经查,该自制冷藏室是一个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根竹园公司)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根竹园公司违法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没有消防许可手续的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出租给荣健公司建设经营市场。同时,根竹园公司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相关规定,对荣健公司擅自建设铁皮棚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5、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负责辖区(含荣健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发现荣健市场未取得消防许可而擅自营业的情况下,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未能有效制止该市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2)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对公明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力,未能督促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消除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公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6、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指导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拆除不力,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问题失管失控,工作严重失职。

(2)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未认真履行辖区内规划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督查职责,对荣健市场内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失察;对查违中队及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开展市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检查和查处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国有未出让土地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辖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建设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荣健公司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监管不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xx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篇10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0-年4月23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

附录三中的照片可以说明冷却塔电线被烧坏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示,分线箱内部仍然清洁,而表面似乎严重烧坏。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来自外部,而不是由内部的电路设备和电线引起。这从附录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证实,照片上显示了冷却塔内部控制器和开关设备的情况 。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