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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报告(精选4篇)

发布时间:2026-10-09 08:08:25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报告 篇1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居民,这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中央政府从“三农”问题到推进新农村建设,再到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阐述“民生”问题,这些无不表明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民生正成为我们党工作的重点,而在当代中国,积极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试图从农村社会保障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出发,探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低、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当前一项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办事环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强化宗旨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力,着力提高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首先是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旧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完全依赖着个人家庭的。"百善孝为先"。就是靠着这个"孝"字,靠着孝道,我们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个比较安稳的晚年。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出现了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

其次是农村社会保障任务加重。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日益突出。有资料显示,截止20xx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14亿,占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 。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快于预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劳动人口减少、社会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压力。疾病问题

依然是困扰农民的瓶颈。虽然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农村实行起来,但那毕竟还只局限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还不能全面的实行。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依然数以亿计的农民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困难境。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亟需保障,与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种种歧视,不仅就业机会少,而且就业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

最后是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有关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国是6.2%,城市是10.3%,农村是1.5%;至1994年,全国是6.0%,城市是10.8%,农村是1.3%。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总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却占有近90%的社会保障费用。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看,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水平远远低于适度水平,这种状况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化。

二、现在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低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一般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1995年国家民政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改革了以往的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难的农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纪末,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覆盖农村人口近四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国家和集体筹集。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经费短缺,需要救济的人很多,因此,该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提供待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贯彻落实。

二是农民养老保险。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农村家庭子女逐渐减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弱化。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也在延长,老龄化问题也比较突出。随着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青壮年远走他乡,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呈现出来。依靠土地养老面临风险,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况且农民失去土地是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近年来,在我调查的家乡及其周围,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大约可以领取90元左右,这个政策对农村的老人来说可以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问题。

三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险制度,从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空白点仍然较多。其主要原因表现如下:经验不足、资金筹集十分困难、观念难转变、合作医疗管理操作难。

三、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是范围小,保障性差。现有的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采取农民自愿参加、政府和集体适当扶持的办法。源于农民自身对保障的认识差异、实际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财政缺乏对农民社会保障的现实支付能力,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保障内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表现为保障意识区域差异大、保障内容和形式缺乏规范、保障水平低和覆盖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片面强调GDP和吸引外资,不考虑农民利益,在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保障水平低下。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其次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农村集体卫生室基本承包给了赤脚医生,同时政府鼓励社会化办医,农村出现大量个体开业诊所,这为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就医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经从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县乡两级医院门诊量下降,设备利用率低,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专业人员膨胀。卫生资源在市场配置中更多地倾向了城市,有些地区农村再度出现缺医少药的局面,医疗价格大幅上升,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医疗状况恶化。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是资金筹措困难。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或集体负担,而由于国家长期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低,多数农民没有参保能力。有些经费紧张的地方,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这样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四是社会保障管理混乱。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建立了社会保障办法。但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问题。

五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总体看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实状况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不仅滞后于城市,而且滞后于农村自身对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即使说农村目前尚未达到城市那样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在农村也已经是当务之急。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和推进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要一下子就实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可能,但我们国家和社会要正确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努力!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报告 篇2

农村社会保障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标任务。近年来,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让所有农民都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确保改革发展成果能够惠及农民,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平衡器”和“稳定器”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去年下半年,在常州市政府网上开展了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卷调查情况

此项调查问卷填表是男性居多,且年龄层多在35-60岁之间,以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教师/医生/律师/会计这一人群为主,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17.16%从宣传资料中知道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6.57%从报纸上知道、18.64%听其他人讲、15.09%广播电视上知道、16.27%是通过其它途径、但还有16.27%是不知道有新农村合作医疗。41.3%,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58.7%目前还没有。当调查到您对当地社会保障制度中哪些内容最为关心,13.6%选择了养老保险、14.11%选择了医疗保险、10.33%选择残疾人帮扶、10.84%选择了五保供养、11.02%选择了最低生活保障、10.33%选择了军人优抚、9.98%选择了救空救济、10.67%选择了农村危房改造帮扶、9.12%选择了移民新村帮扶。

通过此次调查问卷,我们也知道了当地的医疗情况需要改进的地方,18.05%选择了增加药品种类,15.09%选择了改善扩建卫生房屋、15.98%选择了改善服务态度、20.12%选择了提高医生技术水平、15.38%选择了更新医疗设备,还有15.38%选择了其它。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否得到切实的保障,28.72%的人感觉很踏实,是得到了切实的保障;36.7%的人认为一般,基本可以达到要求,34.57%的人觉得不好,自己需要多攒钱来养老。对于了不了解当地社会保障制度,34.57%的人表示基本了解,35.11%的人表示部分了解,30.32%表示完全不了解。问卷问到如果生病了愿意去哪里就医,20.14%的人表示去药店自己买药、17.71%的人表示去卫生所、17.71%的人去私人人诊所、20.14%的人去乡镇医院,24.31%的人去县市级医院。对现在各项报销率何救助金额满意不满意,22.59%的人表示很好,24.69%的人表示一般、27.62%的表示有点低,25.1%的人表示太低了。问及家庭月收入在下列哪个范围,23.11%选择了1万元及以下,22.27%的人选择了1万元-2万元,24.79%的人选择了2万元-5万元,29.83%选择了5万元以上。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来源18.75%的人认为是中央政府拨款,20.49%的人认为是地方政府扶助,21.53%的人认为是农民自己缴纳,17.71%的人认为是集体及其他组织出资,21.53%的人表示不清楚。认为当地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18.75%认为覆盖面不广,24.65%认为养老金较低,19.44%认为体制有待完善,17.71%认为资金筹措困难,19.44%认为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负担重。认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应该支付人数有偏差的人达到23.95%,认为资金难以落实的人达到21.85%,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配套措施不健全的人达到27.73%,认为对象限定不合理达到26.47%。41.3%参与了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但仍有58.7%的人未参与。对于自己享受的具体保障金额31.38%的人表示很清楚,35.64%的人表示大概知道,32.98的人表示完全不知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推动力度不大。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要办的大事急事很多,没有时间、精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经济实力再去解决;还有一种是将适当的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去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合时宜。从保障对象农民来看,也存在种种模糊的认识。有的担心国x政策多变,对参保后是否能拿到养老金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认为缴纳保费是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在农村合作医疗上,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信心不足,认为合作医疗统筹力度太小,解决不了看病的大问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饱,健康投入意识差;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合作医疗的钱互助给他人,自己吃亏了,不愿参加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参加率。

(二)进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困难较大。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农民20岁开始参保,若60岁时要领取养老金,必须每年缴纳1800元左右,连续缴纳40年。虽然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363元,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很多农民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岁以上的群体参保困难更大,他们的子女教育开支较大,而他们参保缴费时间短,缴费标准高,成为参保的弱势群体。市、乡两级财政每年给每个参保农民的补贴较少,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补助能力有限。调查发现,许多农民认为,由于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较少,目前的缴费机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还不如自己存银行,参保积极性不高。此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统筹基金,缺乏社会保险资金的共济。二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较大。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参保带来了较大困难。

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由于筹资额度仍较低,加之我市经济增幅不快,农民收入增幅趋缓,而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很好地建立起来,救助基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基金数量少,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彻底得到解决。调查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理顺,工作人员从卫生院临时抽调,无编制和预算经费,难以保证长期运转。

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户“进来容易出去难”问题。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来了就不想出去,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加上审批过程中对低保户家庭经常性收入核准难,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难,导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实际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对象。二是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无低保工作机构,由民政办兼职,村(居)委会则由村(居)会计兼职,农村低保面广、量大、要求高,又无专职人员,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动,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机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目前实行的都是先垫再报的制度,即先由个人把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再由个人向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申报,核实后补给个人。但部分困难家庭对垫资部分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医治效果,迫切要求个人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把报销部分直接扣除。农村社会福利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

(三)资金压力过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大块,分别是农民个人、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资金的支持。从农民这个群体看,除困难户外,大多数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到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压力,如果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发挥导向作用,则势必影响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

(四)管理体制不理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府和农民虽然不断增加合作医疗投入,医疗费用却越涨越高,农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显得越来越紧迫。同时,保险资金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内、省内涉及保险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强化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其健康顺利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部门、各条线优势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把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实行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针对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近期可先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福利特别是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新途径、新方法,树好典型,建好样板。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探索和实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低起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鼓励农民参保。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凡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乡镇(街道)将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兴办集体经济的,可将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尚未就业的,可引导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妥善解决其就业和保障问题。个人有能力全额承担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缴费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可引导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且无工作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四是调整现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农村各类企业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经济活力,可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低水平纳入,逐步规范,增强企业的参保缴费意识,强化企业的缴费责任。五是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每月给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资金由市、乡财政筹集,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深化合作医疗,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出台可操作性的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明确市县(市)及乡镇对卫生事业的具体财政补助标准或最低标准,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将乡镇卫生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在坚持做好大病统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及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受益面。充分考虑资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门诊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封顶线,增强普及型合作医疗的吸引力。三是认真解决费用报销和资金筹集等环节中的问题。抓紧实行实时报销办法,使参保群众在与医疗机构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可报销费用直接扣除,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群众。针对筹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因地制宜改进缴费办法,可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农民签订数年期的合同或协议,实行与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经费类似的扣缴、缴费卡代缴等方式,方便居民缴费。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深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引入社会化管理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和保险金发放,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解决更宏观层面的问题,也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杜绝了医保问题上的腐败行为,这一做法可以借鉴。

(四)坚持分类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标准有别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救助范围要逐渐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拓展,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斜坡效应”,改变过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体的“高台效应”。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要确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应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就医、就业、就学、住房、法律等方面给予援助;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医疗、法律方面给予救助和援助。对因家庭人员长期患病造成医药费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经济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也将其列入救助范围,重点给予医疗救助。二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对新申报低保户家庭必须实行公示,对无法确定其真实情况的,一种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邻居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存款等进行查证核实。要坚持救助和扶本相统一,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的同时,挖掘他们的潜力,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也可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行限期救助,即根据劳动力的年龄、身体状况,确定最长救助期限,超过期限的,实施减免,以切实解决好“养懒汉”现象。三是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改善文化、娱乐、健身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可适当安排生产生活用地,让尚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给予必要的报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满足集中供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低收费寄养活动,逐步实现以院养院,使其成为农村养老的重要场所和福利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对高龄农民,分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四是加大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比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县市,需要省、市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缓解我市低保资金缺口大的现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机构的组织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学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实施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层次。一方面,要明确整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重点对近五年的工作任务作出规划,提出目标。另一方面,要根据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分别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实施办法,努力形成配套联动的政策体系。二是健全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增强体系建设的实效。建立健全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三是强化监督。严格监督和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资金安全,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四是重视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调查地点及基本情况

双桥区地处渝西经济走廊,坐落在山明水净、风光秀丽的巴岳山和龙水湖畔,东与永川区相连,西、北与大足县接壤,紧邻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距重庆市区80余公里,距成渝铁路、成渝高等级公路6公里,是全国重型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全区辖2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龙滩子街道、双路镇、通桥镇,7个居委会,14个村民委员会。20xx年末总人口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5万人,农业人口2.0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93.4%。

(二)调研目的与调查方法

1、调查目的:

1)初步、有效地了解当前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2)针对双桥区太平村这个地区作小范围的抽样研究,探究当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

3)为该区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符合实际的建议,促进双桥区当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好地得到完善与发展。

2、调查方法:

1)深入到太平村村委中,并对村委干部进行调查采访,获取其相关基本信息

及宏观情况。

2)走访当地农户、村民,随机性进行抽样调查访谈。

3)通过文件调查,利用各种文献获取必要的信息。

(三)调研时间与地点

时间:20xx年7月11日—20xx年7月16日

地点:重庆市双桥区双路镇太平村

二、调查数据统计

1、人口数据(第六次人口普查)

由上表可知当地村民对大部分保险了解不多,其中农村生育保险完全不了解的人高达43.75%,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对其他保险能够详细了解的人比较多,但也仅是占36.70%。绝大部分村民对于55%左右的农村社会保险了解程度处于半知半解。

而其中对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高达93.7%的人表示愿意参加,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约33.34%的人表示不愿参加,此外有近30%的受访者表示参不参与农村社会保险无所谓。

三、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保障覆盖面窄

目前,当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障形式主要是农村社会经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保障的对象基本上是“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富裕的人”,大多数人还无法完全享受社会保障。此外,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周边城镇转移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可以说,他们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他们干的是最险、最苦、最累的活,而人身权利、经济权利、甚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民工,成了城镇中最脆弱的群体,这与他们所做出的贡献极不相称。他们这种艰难处境彰显了社会公平机制的扭曲,有必要为其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缺乏法制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这个主要要从我国的整体角度考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我国政府自19xx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迄今还没有一部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涉及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区不同内容也有所不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四、发展和完善双桥区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一)建立分类分层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由于双桥区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能力悬殊。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不现实的,只能关于双桥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应措施的调研报告

根据各村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形成各村层次不同、标准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建立作为社会保障最后防线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那些因为疾病、灾害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提供帮助,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在确定最低保障标准时,应根据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及政府承受能力制定制度化的标准。

第二,建立适应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第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构建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通道。

(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制衡机制建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农民投保的热情不高,与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规范有密切关系。因此,要是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就必须在强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制衡机制上下功夫。

首先,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统一、权威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其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督体系,这是农村社会保障制衡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三,加强当地农村社会保障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内部提高职工素质和外部引进专业人才的途径,努力塑造和培养一支适应专业化,现代化、市场化管理需要的专业队伍。

(三)加强地方法建设,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化

为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可持续发展,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性,尽快制定配套完备的地方法规,势在必行。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报告 篇4

一、导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一至理名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关心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使他们能够体会到社会的亲情和温暖,既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本小组开展这一实践活动,是为了通过调查孤寡老人集中赡养情况发现问题并发现解决办法,同时呼吁更多人帮助和关注这一弱势群体,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二、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

(一)研究背景

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为整个社会带来了勃勃生机的同时,也给各个城市及农村带来了不少问题,这点在农村老年人的保障问题上尤其突出,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更是对老年人群的生活提出了重大挑战。

1、青壮年的流出与家庭养老模式的改变

在农村老年人的心目中,身体健康、儿女孝顺是幸福生活的最主要基础。但是,由于农村社会的发展,流动的人口掏空了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农村的传统养老模式在无奈中被倒置,老人们不但要守屋带孩,还要管理庄稼,因此,相当一部分老人便抱着自食其力是最大福气的观念。

事实上,农村老龄人的社会保障结构非常单一脆弱。农村的老人们大多自己没有很大的积蓄,老人们的要求都不太高,只求儿女孝顺,衣食有所着落。农村养老的一般形式是由子女们分担父母的物质生活来源,但是,大量青壮年流出农村之后,这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也开始难以为继。

2、老人权威的降低与家庭养老模式的困境

在我国农村,家庭养老范式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传统伦理观念的支持,二是传统农业社会中老人在家庭中一般具有决定权威。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的转型,传统农业经济的地位受到冲击,老年人作为支配大家庭财物的传统权力丧失,老人在家庭中的权威也随之降低。

其次,农村青年人流入城市后更容易受到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冲击,在我国农村公共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完善的情况下,一些年轻人已经开始有意识要放弃对家庭老人需要承担的赡养责任。这些现象显示出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身陷困境。

3、农村老人医疗服务的供给不足

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自从20xx年启动以来,现今的参合率已经超过90%,村庄老人小病则在村卫生室看,大病则在镇卫生院或县、州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但是,这些钱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老人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再加之镇卫生院收费名目繁多,去那儿看病报销后比村卫生室还贵。可以说,农村老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仍然普遍较低。

由于高年龄和青年时高劳动强度等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老人都患有慢性疾病。一般情况下他们只是在病情发作非常严重的时候才到村卫生室打小针或吊点滴做缓解治疗。病情潜伏期与慢性发作期基本都不做治疗,甚至有时候因病疼痛不能进食,也只是强忍着,因为这些小的医疗费一般要从自己的生活费中承担。有了大病,则需要子女负担。但是,由于经济条件等各种原因的影响,有了大病而不能接受治疗的事例也比比皆是。

因此,基于我国现行农村医疗水平仍然普遍较低的状况,导致许多老年人的医疗还得不到基本保障,所以需

要我国继续逐步完善起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4、乡村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

另外,农村的老人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方式。他一般不会下棋和打太极拳,当然也不能像一些城里老年人那样打门球、逛公园。他们最主要的娱乐方式就是一起闲聊,或是在人数充足的情况下铺开麻将桌,围着搓麻将。而原本养老院,或是村里的一些公共娱乐设施也都年久失修,大多已生锈,无法供老人们展开活动。

通过调查,我们还了解到,大多数老年人在子女外出打工的情况下,自己内心的孤独感得不到排解。因此,老人们一般希望在娱乐活动中满足他们与人交流的精神需求,但是主要的问题是农村老年人苦于没有人组织和缺乏基本的活动场地。

(二)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

虽然我国农村社会历来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模式,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渐缩小,老龄人在家庭中的权威逐渐下降,他们的自我保障能力也相对弱化。还有就是青年人伦理观下降,这些种种变化对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都构成了直接而强烈的冲击。因此,完善传统的家庭养模式,建构新的完善的老年人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之后的迫切要求。

1、农村发展是解决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路径

发展农村社会是解决农村老年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措施。邓小平曾反复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既然改革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那么发展引出的问题往往需要在继续的发展中得到解决。可以这么讲,我国农村老龄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本质还是发展问题。我国的老年保障问题将会遇到比发达国家更大的困难和挑战,正因如此,发展农村经济将是我国妥善处理农村老龄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路径。基于我国的现状,解决农村老年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就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村和农民的收入,加大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的财力,从基础上更好地完善农村社会转型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

2、通过社区服务巩固并发展传统家庭养老范式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骤然进人老龄化社会,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保障系统方才建立,不可能一下子就接纳和解决几亿老人的生活服务、护理及至赡养问题。

为此,家庭养老助老的职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得到改变。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还需要将社会养老措施与家庭养老相结合,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既要保证社会养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条件不断得到提高,又要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巩固并发展传统家庭养老的有益方面,以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而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因此我们要继续弘扬爱老敬老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给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晚年。

与此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调动社区群众组织的积极性,例如老年协会可以对老年保障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3、强化国家在农村社会老年人保障体系中的职能

正如文中反复提到的那样,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老龄人的社会保障主要是以家庭的模式来完成。但是,在农村老龄化严重的当下,养老的负担相对大多城市居民而言已经过于沉重。如果农村还是单纯地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还在不断透支敬老养老优良传统资源,只会使如今农村出现的不愿意赡养老人的问题更加普遍化。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商业保险及慈善救助迄今极少进入农村社会,政府也仅仅在新农合、低保等方面有形式含义大于实质功能的作为。而随着农业生产向社会化和现代化的转变,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也是历史的必然要求。

4、探索多范式的乡村社会老年人社会保障途径

另外,还需要拓宽乡村老龄人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发挥社会主义市场配置的作用,国家和政府也可以用公共服务、税收等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来鼓励和引导社会上一些企业加大对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的投人。这可以包括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托老所,以及老年病医院等。现实中我国这些保障老龄人生活福利的设施确实太少。据我们调查了解,我们镇唯一的一家福利院还是敬老院与社会福利院的“联合体”。

因此,在我国现行政府的财政还不是很充裕的情况下,规划养老问题也不失为一种救急之策。但是,与住房、教育、医疗等诸多民生领域一样,如果把养老当成一项产业来规划,政府的责任该如何定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定位失衡,最终的结果既影响了市场效率,又损害了社会公平,因此需要慎重考虑。

三、文献回顾及建议方法

文献回顾

孤寡老人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已经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众多学者对孤寡老人的概念界定、人口状况、生活状况、保护与救助措施都进行了各方面的研究。

关于“孤寡老人”概念的界定

孤寡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没人照顾的人,年纪超过60周岁,丧失劳动力的人

孤寡老人的生活状况

农村孤寡老人起床时间大多集中在6点到8点之间,有少部分老人会早起去锻炼身体(走到某个地方然后再走回来)。睡觉时间大多集中在9点到10点之间,7点到8点之间。年龄大的老人,没有电视或是电视不能看的孤寡老人,睡得较早,集中于7点到8点之间。60到70岁之间的年龄较小的睡觉大多集中于9点到10点之间。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孤寡老人,睡觉的时间很早,起床时间较早。这无不与他们内心的孤独寂寞,苦闷有关。

身体好的农村孤寡老人所占的比例不大。这部分老人一般具有劳动力,可以下地干活。一半以上的农村孤寡老人或多或少总会有些身体问题。其中,长期病,腿疼,眼花,耳聋,牙齿不好是农村孤寡老人中最普遍的身体问题。也有一部分的农村孤寡老人患有大的疾病,例如脑梗塞,半身不遂等。农村孤寡老人一旦患有疾病,劳动力丧失,生活自理也成为了一个问题。

关于孤寡老人的救助政策与建议研究

1.国家层面

在国家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孤寡老人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保障农村孤寡老人的政策。加大对农村孤寡老人的补助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孤寡老人的医疗保障体系制度。适当的时候,以国家财政为基础,省市县各级财政为辅,在中心乡镇,建立起中心敬老院,把全镇全乡的生活条件较差同时身体较差的孤寡老人纳入到敬老院中,用财政补贴养老院的运营成本。或者,把生活条件较差的农村孤寡老人集中起来,给予他们好的房子,给予必要的补助,让这些农村孤寡老人尽量自己生活,可以相互帮助,相互照应,生活不孤单,这也会使得社会能更好的关怀农村。同时,也要丰富农村的娱乐文化生活,要继续发展“电影进村”的活动,也要形成“戏曲进村”的活动。

长期来看,农村发展是解决农村孤寡老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路径。归根结底,农村孤寡老人老人的社会保障还是农村发展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如何保障农村孤寡老人就是如何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所以,在国家层面上,仍然需要做好“三农”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三农”工作是一件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在农村经济发展上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同时对全县农村融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要完善惠农融资政策体系,在金融信贷等方面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时研究出台县贷款贴息、担保业发展、金融信贷、激活民间资本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各级财政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经费要加大投入。也可由政府组织实施,论证、推荐、储备更多更好的农业项目供银行和担保机构筛选,向金融机构推荐生产经营好、发展潜力大、贷款风险小的优质企业和农业生产大户,以项目带动信贷资金投入。各级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实行技物结合,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领域延伸。通过政府的统筹安排,实现科技兴农。

农村是社会的一部分,它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我们也鼓励社会资本的注入,社会资本的注入同样具有巨大能量,可试行建立政府、行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基金,如成立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将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贷款担保、直接投资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涌入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放大政策性支农资金的投资效应。要积极鼓励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企业集团面向市场,不断发展从而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生产。要逐步形成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各种民办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组织相结合的服务网络。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通过公司或龙头企业的系列化服务,把农户生产与市场连接起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紧密结合。这是我国农业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生产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三农”的有效途径。

2.社会层面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敬老、养老、爱老”本是中国传统美德,全力关爱身边的孤寡老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依托大中专院校,社会各界公益组织社团,形成对农村孤寡老人“一对一”的帮扶的策略,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农村孤寡老人的长效机制。

逢年过节,对农村孤寡老人进行捐助;或是平时,可以到农村孤寡老人家里坐下聊天,倾听他们的声音,排解他们的苦闷。

组织志愿者团队,定期为敬老院和散居的孤寡老人提供各类志愿服务,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到关心帮助孤老的行动之中。

3.媒体层面

媒体要大力宣传关于孝的中华传统美德,批判那些抛弃老人的事情,教育警示人们尊重和关怀孤寡老人。在资讯如此发达的现在,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一些具体的事例,或正面或反面。

同时,也要展现农村孤寡老人的生活现状,号召人们关怀农村里的孤寡老人们。通过宣传,吸引更多的社会目光关注孤寡老人,鼓励和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关注孤寡老人,切实有效的改善孤寡老人生存环境,提高孤寡老人们的生活质量,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社会的关怀,体会到“夕阳无限好”的美好展望。同时,让社会各阶层、各群体树立和培养“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这种意识,让所有人充分理解孤寡老年人的感受,更加积极的投入关爱孤寡老年人的行动当中,教育年轻一代养成“关爱老人、尊敬老人、扶助老人”的习惯,弘扬和传承“敬老、养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有力推动社会养老机制的完善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个人层面

个人要孝,对父母长辈要好好尽自己的孝。同时,也要用自己有限关怀农村孤寡老人的行动去感染身边的人,引导大家如何去帮助,关怀农村孤寡老人。遇到自己的身边有农村孤寡老人,主动去询问有什么困难,尽量去帮助他们。如果自己的能力有限,积极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公益组织去帮助他们。如果有时间和精力,可以积极参加各种关心孤寡老人的志愿活动或者募捐活动。

四、资料收集及调查方法

1、采取的是效标抽样方法。效标抽样是指事先为抽样设定一个标准或一些基本条件,然后选择所有符合这个标准或这些条件的个案进行研究。

2、资料收集地区:主要集中于淄博市马尚镇的孤寡老人

五、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5日~20xx年10月7日:文献回顾

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个案访谈的抽取与介入

20xx年10月16日~20xx年10月20日:深入访谈与参与观察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23日:资料的整理与初稿的完成

20xx年10月24日:文章的修改与定稿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报告(精选4篇)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居民,这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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