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实习报告1950字
庞德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古代也有“徒法以自行”的说法。司法是促成法律由纸面上的立法转化为现实的途径。司法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社会秩序的者,社会利益的平衡器,在我国社会中着至为不可或缺的作用。
这次实习总的感受是体会很,学习了东西,对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的认识和亲身的体会,对司法实践的运作情形的认识,明白了理论与实践如何的性!
关于实习,写的多详细了,这里就不再罗嗦了!这里主要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谈谈在实习中的和想法:
一、法律与经济之关系
法律与经济乃鸟之双翼,车之两轮!
众所周知,2023年的华尔街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在经济全球化的,难以独善其身。股市下跌,房地产价格下跌。原先买房的人后悔出了高价,于是纷纷想法退房。当然也有是开发商的责任。于是乎,法院审理的商品房买卖纠份,仅仅我在实习的多月里就审理了案件。
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果不其然啊!这也的说明了法学乃经世致用的学问。司法中的实践问题远非躺在安乐椅上的法学家所能想象,应当司法实践,于学术于实践均颇有裨益!
二、法律与道德之关系
法律与道德(morals) 的关系乃是19 世纪法学家所的三个主要论题。耶林(jhering) 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称之为法理学的合恩角(the cape horn of jurisprudence) 。那些想要征服“险地”的法理学航海家所面临的, 在的程度上讲, 乃是船毁人亡的危险。历史上,不同的流派对该问题有不同的看法。
我觉得,在现今的特殊社会时期,面临经济社会的巨大转型,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纷纷涌现。应该人的道德诉至,正像文中篇实习日志写的那位王主任的话,现在纠纷人的道德败坏引起的,譬如离婚案件者的介入。,应该多强调道德的教化。而仅是强调依法治国。
三、法律万能主义的辟误兼论调解制度之
法律万能的,审判也解决纠纷的唯一。即使是强调法律在社会控制中起作用的庞德教授也非常谨慎的指出法律所的。
法条之有限性与社会之性、法律之稳定性与社会之变动性之间冲突的性,传统法律侧重于事后的救济,强调司法的被动性,使得法律在领域的“心有余而力也”,难以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由此也凸显了调解新型的纠纷解决在社会中所的拾遗补缺的作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不少社会矛盾凸显,是时下金融危机的爆发又的社会问题,进而也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
由此也凸显了调解新型的纠纷解决在社会中所的拾遗补缺的作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不少社会矛盾凸显,是时下金融危机的爆发又的社会问题,进而也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真正的调解的作用,有利于纠纷解决的,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符合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调解制度本身在我国现阶段也诸多,如强制性调解等情况,违反了司法不告不理原则,有审判权干预当事人处分权之嫌疑,等等。当然,这本文的主题,不予以过多展开。
四、对抗制庭审模式的兼论书记员在庭审中的作用
我国消除职权主义庭审模式的,逐渐引入了英美对抗制庭审模式。的在原告起诉时候只提交证据目录而提交全套证据。证据要在庭审之后才提交。立法的本意在于防止法官的先入为主,强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对抗。
立法的初衷是完美的,在实践中落了空。事实上,法官审理案件多是在开庭之后靠着庭审笔录和当事人事后提交的全套证据据以判案的。庭审在某种程度上流于,法官庭审之后的忙于阅卷。,辩论阶段的辩论似乎也很。
由此凸显了书记员当庭记录的庭审笔录的性。临时记录等诸多条件的限制,书记员只能把关键性的事实予以记录,记录下所事实,这,稍有疏忽,遗漏关键性内容又当如何?书记员对当事人的某一方颇有偏好,故意在其辩说中加上那么几句,那么依据庭审笔录断案的法官的又当如何?我觉得这值得思考的问题。
书记员角色一直是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所忽略的角色,笔者这次实习亲身做书记员的亲身经历,感觉书记员的角色有必要引起,建议在司法改革中予以的考虑。
五、陪审员制度的
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借鉴英美法中的陪审团质素起来的。一如前述,制度移植的初衷是完美的,在实践中也了的作用,但也暴露了的。
笔者在法院的实习经历亲身做陪审员的感受来看,陪审员制度着陪而不审的情形;有陪审员参见的合议庭上就演变成了案件承办法官人的独任制,陪审员好应作用。
陪审员制度的问题学术界探讨多的问题了,的论述,兹不赘述。
实习过程中的想法,问题,情形很。仅仅是个人粗浅的想法,多有幼稚与疏漏之处。
理论与实践,让我次实习中受益匪浅,也了实习的目的。今后要多注意实践,在实践中的理论与实践,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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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乡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850字
在大二这个暑假,我很幸运的被安排到乡县人民法院流沙河法庭当实习生,这是我第一次的实习经历,对于我来说非常宝贵,我也对这次实习充满了期盼。
流沙河法庭是宁乡县人民法院六个派出法庭中最远的一个法庭,距宁乡有70多公里,每周我都要到流沙河镇上去实习。实习的工作主要是整理案卷、送达文书、旁听、复印文件,到达一定程度就会需要记录开庭笔录、写判决书等较为复杂的工作。工作不多,但急需要耐心、细心,还有自己的法律知识的基础和应变能力。
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也感悟到了许多。法庭的各位工作人员对我也很是照顾,由于流沙河比较远,每周都要在这里住几天,工作和生活完全融入在一起,这也对自己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记得刚来的时候对这里很陌生,没有归属感,整个人都比较消极,但是我感受到了这里工作人员对我生活上的的悉心照顾和帮助,他们对我说,这里工作条件有限,工作环境也是比不上县法院,要我有困难就提出来,大家帮你一起解决。由此,我感觉到了这种同心协力的温暖,大家都是在努力工作着的,本着一颗法律执行者的心。由于我是第一次实习,对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具体的工作内容并不了解。为了让我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熟悉工作内容,庭长让我先从最简单的工作开始着手,并且要我积极的听庭审,了解案件审理的程序。果然,经过几天的适应,我对手上的工作也是越来越熟悉,基本上可以独立完成一些简单的工作。后来又经过大家的指导,基本上我已经可以完成整理案卷、送达文书、复印文件这些工作。但对于记录开庭笔录、写审判书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勉强能够完成。
在流沙河的这些日子里,我对法律工作者有了全新的认识,他们是平凡的但又是神圣的,他们不遗余力的奋斗在法律的第一线,维护着法律神圣的光辉。我很感激流沙河法庭的工作人员们,是他们让我重新认识了法官这一职业,是他们让我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力量!
这是我最难忘的一个暑假,也是最难忘的一次经历。无疑已经在我人生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三篇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4150字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实习人:史晓涵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13日 本次实习时大学阶段最后一次实习了,大家很是激动、又很是期盼。因为这次实习既可以完整检验我们在大学阶段所学到的知识,又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社交的平台,为我们正式走入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此次毕业实习给我的感觉就是:层次更深、内容更广、意义更大。所谓层次更深,是知我们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认知的层次上,而是要深入挖掘法律条款的应用背后的理论进出和理论根据。从这一点来说,对我们的专业要求更加苛刻,需要我们对法律条文十分熟悉,对法律条文所指向的现实应用也要能够从容把握。
所谓内容更广,是知我们实践的内容包括了案件的旁听、庭审后卷宗的整理、包括了对每一个所参与案件的预评以及对处理结果的分析。因此我们体会到,此次实习对我们专业素养的提高,一定大有裨益。 所谓意义更大,在外延上是指实习过后,我们即将奔赴各自的工作岗位,实习的效果对自己的从业能力极有影响;而在内涵上,此次实习是对我们大学四年的知识掌握的一次总的考察,从正面直接反映了本科四年的学习效果。 我的实习单位是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离家比较近,而且这的司法环境比较好,一些抓主要案件的法官也都愿意带我。来到法院,我立即同入到实习工作中,虽然说不上驾轻就熟,但也不想第一次实习那样对一切都很陌生。 刑庭的工作很忙。我到这之后,先是和另外几个实习生把以前积压的卷宗整理下来,这之间有什么典型的案子,法官都会叫我们过去旁听。整理卷宗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因为案件已经审结,很多书面材料又放得很零散,有的找不到的还需要临时补充,跑上跑下很是累人。这个工作有一点好,就是不需要懂什么脑筋,按部就班把材料找齐,装订一下就行了。从这份工作中我可以看出,法院的一些工作还是很不到位的。因为卷宗的整理原则上是案件审结后就必须完成的,但是从日期上看,这些工作被拖延了数月至久。分析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法院的人手不够,导致本应按时完成的工作一拖再拖;二是有些法官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及时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些实习生来了,这种不需要大脑思维的活计就只好由我们来做了。旁听庭审看似是一个比较轻松的事情,但如果想从中领悟到一些东西,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就需要大动一番思考。这之间对我触动最深的,是这样一个案子: 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某地方初中的学生,平日里游手好闲,基本上属于学校、老师、家长“三不管”的类型。因为痴迷网络,手上又没有很多钱,他们就长期在校园敲诈勒索学生,直到案发,他们竟然在校园为祸半年之久。 案发原因也值得一提:某日他们故技重施,勒索一名学生,并且扬言“不给钱就无法保证他的安全”。但是那名学生身上实在没钱,他们于是叫他回家去取,而且声称取不到钱,就不让他进校门。这名学生回家要钱,言语吞吞吐吐,编的理由也不符常理,这才引起了家长的怀疑。在家长的追问之下,这名学生吐露了实情。于是家长带着孩子一起找到了学校。 学校有关部门对待此事的态度十分暧昧。一再强调这只是一次寻常的学生打架斗殴的事件,并说学校会尽快处理,让家长放心回家。 家长走后,学校有关老师只是安慰了一下这名学生,而没有深究此事。当日放学三名犯罪嫌疑人再次找到这名学生,在得知他仍然没钱而且还把家长带来告到学校后,三名犯罪嫌疑人怒不可遏,将这名学生痛打一顿,之后扬长而去。后来经法医鉴定,该学生的伤情已构成重伤。 三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且交待了近半年间他们敲诈勒索、抢劫、抢夺学生的多起犯罪事实。据说,三名被告人交待的事实,让办案的民警很是震惊。而他们三个还在天真地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因为案件涉及的被害人众多,而且很多都是连犯罪嫌疑人都不认识的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民警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据办理此案的民警透露,有部分学生,慑于他们三人的淫威,迟迟不敢出来作证。经过警察和家长的共同教导,才肯出面指正。 这件案子的情况并不复杂,只是涉及的关系非常微妙,对整个县的教育系统的影响也非常大。所以在旁听席中,坐了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还作了该所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些领导。 因为证据充分,三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也较好,所以庭审十分顺利。三名被告人都请了律师,但律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并没有太多反驳,只是强调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适用法定的从轻处理的情结。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且触犯刑法所规定之数罪,但鉴于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应当从轻处罚,最后判决三人三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由于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官又判决三名被告人家长向被害人共同支付人民币5万元整。判决书宣读以后,三名被告人的家长失声痛哭,整个法庭一片悲景。 庭审结束后,我找到负责此案的法官,我问他为什么没有适用缓刑,给三名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官说如果他们的罪行能再轻一点,对被害人的赔偿能够主动、及时一点,判处缓刑不是没有可能。但事实否定了他说的两个假设,所以只能严格按照法律来宣判。他说自己办这个案子的压力很大,三名被告人的家属找了层层关系,想把自己的孩子“弄出去”。 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我心中的问题并没有完。首先我想到的是,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学校危害这么长时间,为何无人知晓、无人报案?其次,对于一部分画像堕落的未成年人,我们的学校、老师、家长是继续教育他们,还是抛弃他们、把他们推向社会?最后,在本案中,家长是不是可以对学校提起民事赔偿,要求学校承担管理者的责任。这三个问题,在我咨询了我得带队老师后,基本上就得出了答案。 第一,学校不仅仅是教育者的角色,他要扮演的,还有很大一部分管理者的角色。在学校有人对学生侵害长达半年之久,而且又是群体性的受害,学校是真的不知情,还是根本就不想管?从学生的角度讲,因为他们年龄小,独立的个体对于群体来说又处于绝对的弱势,所以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所以在平时,既需要学校加强教育,又需要家长关心孩子。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孩子知道:他们该如何保护自己,他们受到侵害后该怎样去做。 第二,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再加上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得他们哼了老师的“眼中钉、肉中刺”,家长也不愿过多的约束他们。其实,未成年人的可塑性是很强的。首先作为家长来说,要重视自己的孩子,不但要懂得教育他们,而且要懂得和他们交流感情。孩子做错事时,不能一味打骂,否则极容易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家长还要加强孩子的日常看管,不能只顾着挣钱。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去的地方,诸如网吧、歌厅之类地方,绝对不能让孩子去,因为这些地方的诱惑力太大,很容易让不能完全辨别是非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也很容易让孩子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等到孩子出了事之后再去找关系、忙赔偿已经为时已晚。我始终信奉这句话:没有教不会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和家长。 第三,在这个案件中,被害人完全可以向学校提出索赔。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学生在学校受到侵害的案件,被害人的家长在孩子受到威胁后,及时找到学校,但并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学校作为管理者,却疏于管理,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至于诉讼的性质该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我认为应当是民事诉讼。应为学校毕竟不是行政机关,以“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事实上,这件案子不仅涉及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而且涉及到了很多的社会问题。法律所能纠正或者惩办的只是公民的不法行为,而在这些不法行为的背后,隐藏的几乎都是相关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解决,相信这三名未成年的学生也不会走上自己的不归路。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认识到对未成年人的培养和教育的重要性,而且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政策或者法律一到地方马上就变了味道,因此我认为,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教育机构,对自己的执行能力应当进行一番反思和整改。 实习一段时间后,我根据自身体会,想谈一下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思考。这里说的司法制度,主要是指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 在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法官、检察官并没有达到法律要求的执业能力,但司法制度对于司法公正来说,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司法制度药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社会公德。因此我们应该通过一些政策或者法律规定,建立或者从国外引进一些先进的制度或理念。注重培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个人能力。 对于在职的法官和检察官,国家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建立相应的标准,定期考核其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能过完司法考试就算完事。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法官和检察官应该及时让其加强学习,之后仍然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让其转换岗位。对检察官和法官的要求,理应比普通的公务员要严格一些。 在国家监督的同时,应该建立晚上的群众监督机制,让普通百姓行使一定的监督职能。法官和检察官接触最多的就是百姓,他们的工作性质,使他们和普通百姓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因此让老百姓评价他们心目中法官、检察官的好坏,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依据。这不仅是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的是因为百姓的心中有那杆衡量“官员”的称,这杆秤就是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 这里我主要提出的是:转业军人不宜直接加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目前我国对于转业军人的分配、安置问题仍然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规定,一些部队上的“首长”、“长官”直接转业到了法检机关。这些人几乎没有经过法学教育的培养,虽然临时背背法律条文也能办事,但所办之事着实体现不了当代的法学精神,对我国司法实践的长久发展实无益处。
一个多月的实习结束的很快。回顾这段日子,我感觉收获很多。首先我和很多同事、领导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他们在一起,可以讨论专业知识、可以讨论社会热点,在闲暇的时候,可以拉拉家常。这种友谊是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友谊,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就是法律。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此会倍加珍惜。其次是我更加深入地接触了社会。学校是一个象牙塔,在里面的时间久了,虽然可以安心于学术,但是总会有一种脱离社会的感觉。而实习是把我们和学校、社会相互联系在了一起,在实践中检验了所学的理论,从实践和理论这两方面来说都得到了升华。
第四篇 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2800字
一、有关法官
在中国历,法官是没有地位的。史书曾经有过这样的记载,孔夫子一生以当法官为耻,据说,孔子曾当过几十天的法官,但他从来不把这个作为他的一个正式经历,因为在儒家的观念里,法官的存在意味着这个社会有冲突、不和谐,不是一个理想的状态。但在实行法治的今天的中国,法官已成为人民羡慕的一个职业。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人。
美国法学家德沃金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是法律帝国的国王。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以法律为职业,其职业特性同医生一样,法官的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包括生命。所以法官除了要求有高超的职业技能外,还要求有职业道德。法官要真正的把当事人的事情看作就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样,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当好“法律的奴仆”。在昆明中院的大厅电子屏幕上,经常会闪现这样一句话:“法律是科学,法律是艺术。”法官作为法律帝国的国王,那他(她)就应该努力成为一位法律艺术家。这是理想中的法官。但现实中的法官其素质何谓是良莠不齐。在实习期间,我有机会接触到包括昆明中院的法官在内的许多法官撰写的判决书。说实话,中级法院的法官所作的判决书质量要好一些,基层法院法官的判决书质量有些就不敢恭维了。有的判决书让你看了真的会以为这不是法官写的,而是没有学过法律的法盲写的。在这些判决书里,除了有最低级的笔误以外,还有一些也是最不可饶恕的适用、解释法律上的错误。在我看到的一份“民事判决书”里,在判决结果里竟然出现了“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这样低级的错误。这位法官竟然把本该用“裁定”进行裁判的事项用“判决”来裁判,还不知羞耻的列在了判决结果的第一项。我还看到过两份判决书,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这两个案件是相互有联系的,用法官们的话讲就是所谓“套案”),其中的审判员和书记员是交叉来做的,即第一个案件的审判员是第二个案件的书记员,而第二个案件的书记员则成了第一个案件的审判员。我真想不通:还有这样做法官的?!他们视法律为儿戏,他们在玩弄神圣的法律。法官都是成这样了,中国的法治还有未来吗?我不清楚。
悲哀啊,中国法官!悲哀啊,中国法治!
美国的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the life of law has not been logic, but has been e_perience.)对于法官来讲,经验也许是最重要的了。有些法官就是一本让你百读不厌的法律教科书,他(她)们就够我们这些后生读好一阵子了。当然法官也是人,加上法律语言的概括性和模糊性,法官们对法律的理解也就会有错误的时候。在中院的时候曾旁听了法官老师们的几次合议庭合议。有一次是合议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女性,已离婚)要求平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案件,法官老师们认为根据法院一个关于审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个人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用于分配的补偿款的具体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我认为法官老师们这样理解是不合理的。“用于分配的具体数额”是指用于分配的补偿款的总额,而不是指已分到或拟分到个人手里的数额。老师们的理解我认为是不对的。全国已经有好多这样的案例。法官重要的是经验,但单凭法官的经验并不能正确合理的解决一切问题,还需要立法机关立法技术的提高。
在中院实习期间,正值人民法院评选“全国法官十杰”。评选结果公布在《人民法院报》上,我看了一下,“十杰”中有“七杰”是女法官,再联系到媒体宣传的法官先进典型如宋鱼水、金桂兰等都是女性,昆明中院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官是女性,我就非常纳闷:为什么在这些先进中会有如此之多的女性?难道女性更适合当法官?当然我这不是性别歧视。在昆明中院实习一段时间后,我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在我实习的办公室都是女法官,我亲身体会了她们接待当事人、主持当事人调解等与当事人打交道的各种过程。我发现他们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会使当事人觉得原来法律、法官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也会是温柔的。所以我得出结论:女性也许会更适合做法官。
任何社会对法官的资质和修养都有较高的要求,法官之于法治的意义,甚至远远超过了任何法律规范的本身。法官是法治的化身,法官的权力来自法律,法官的尊严就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法官的形象败坏,比其他许多人的形象败坏为祸尤烈,因为其动摇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任与希望,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平衡和人类对法治理念的建立。
二、有关法院
第一次认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大一的时候,法理学老师组织我们看了一部电视剧——《大法官》(该电视剧是在昆明中院拍的)。昆明中院以她具有法律文化的审判大楼而闻名。一些重要的司法改革也是从昆明中院开始的,如死刑执行方式的改革。在我们实习结束之时,法官助理的试点已开始在昆明中院进行。
正如托克维尔所言,在任何国家,法院都是为着解决纠纷而存在的。没有纠纷就不会有法院。因此,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产生了法院这一特定的国家职能机关,也决定了法院必须以审判活动为中心。法院的产生也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从野蛮时代的“以牙还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到走进法院通过法官解决纠纷,这是人类发展的一大进步。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ale_isde tocqueville,1805-1859),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1835)、《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1840年)、《旧制度与_》(1856年)。
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前期热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
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
作为一个解决纠纷的国家职能机构,法院的大门应该随时向民众敞开。昆明中院的大厅门口有一个“为所有追求公正的人而铺设”的“法治的阶梯”。这就是法院的职能,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院作为这样的一个机构,她应该是威严而温柔的。法院同法官一样,是法治的化身,代表着法律的尊严,而法律是要被信仰的,所以法院就要有一种代表国家法律的威严性,这样才能在民众中树立起法治的信仰。同时,法院也要是温柔的。法律其实并不是无情的,因为人是有情的。有情的人会制定出无情的法律来吗?人们常说的“法律是无情的”是从法律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个角度来说的。但另一方面,法律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国家的法院的名称叫“人民法院”,人民的法院,对待人民,法院不应该摆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来吓人,法院也应该是温柔的。只有既威严又温柔的法院才是好法院。
写在最后的话
实习结束了,意味着我们的大学生涯也要结束了。我们将离开学校这个象牙塔,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大舞台,到社会这所更大的大学里去锻炼自己。这两个月的实习,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对我们以后会很有用是东西。实习是我们走进社会前的真实“排练”,也是一场预演。把我们学到的用到实际中去,是检验我们在大学里的表现的一个舞台。
第五篇 人民法院审判庭实习报告格式样本一览3600字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的实习。本次的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第六周,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互的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从而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人民法院实习。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的审判庭、两个刑事的审判庭、一个行政的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的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
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
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第六篇 法学院毕业生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700字
法学院毕业生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法学院2023级10班唐文敏
大学,是学习知识的殿堂,我们在这儿获取理论;社会,是施展才能的舞台,我们在这儿得到经验.而实习正是联结两者的桥梁。衷心地感谢法律实践者协会给我这次实习的机会. 从1月22日开始,我来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作为长春人,我曾无数次路过这里,觉得它是那么庄严,神圣.如今,在法律实践者协会的组织下,能在这儿实习,确实很荣幸.法院原则上要求每个庭只分配一个实习生,这给了我们一个独立思考,独立处理问题的机会.我被分在民事审判一庭,这个庭主要负责房地产纠纷和侵权案件。具体地说,我是在民一庭的助审组实习.助审法官主要负责签发,送达传票,整理卷宗并归档等助理审判工作.我所在的办公室有七位助审法官,他们总是很耐心地解答我提出的问题. 实习期间,我做的都是助审的相关工作。接,打电话,联系相关当事人,填写传票,邮寄或送达传票,打印公告并拿去盖章,按目录顺序整理卷宗以及归档。虽然都是简单,琐碎的工作,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把这些都做好,以后才有可能解决更难的问题,完成更艰巨的任务. 除此之外,我还旁听了几次庭审.如黑社会犯罪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离婚案件等.其中用到了我所学过的组织,领导黑社会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债权转让的条件等基础知识,使我能够把理论联系于实际。
短暂的实习结束了,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受益匪浅,并且得到了各位老师的肯定,使我增强了信心.希望法律实践者协会在以后的假期里能继续组织这样的实习!
法学院2023级10班唐文敏
2023年2月14日
本;文,教育资源网
第七篇 民商法专业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2650字
法院是中国司法活动的核心机构,它有着严谨的运作体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圣所在。
研究生第二学期我去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专业实习,这次我很认真的踏踏实实在法院实习,一来是为了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多一些阅历;二来是为了将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应用于实践,看看理论在将来我们步入社会之后到底能有多大用处;三来也是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因为我们专业将来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后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我们通过法律实践,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通过实践的检验和锤炼,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我被分在了中院民三庭,跟随杜红莉法官实习。民三庭作中院的一个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其他一些经济民事纠纷。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法官及帮助书记员处理一些琐碎的事情。在这里,我先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在此次实习期间,我能够认真自觉的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照法院对我们实习同学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且认真、务实地完成了领导和法院其他老师交予的各项工作,得到相关领导及老师们的一致好评。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整理卷宗是从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内容,它看似简单其实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它不仅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同时还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过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况写清楚,这是一个不能马虎的环节,稍有差错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写我都十分认真。在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基本上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为书记员减轻了一部分的负担,当然这也极好的训练了我的耐心与毅力。
第二件事就是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便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第三件事就是法律文书的写作。譬如做庭审笔录,这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杜老师为了锻炼我,先让我从最简单的做起。刚上手时我很是紧张,害怕跟不上庭审的进度,可是老师对我很照顾,看我没记完就会等等我,当事人也给予了我不少帮助,在大家的帮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审笔录,虽然困难点但是还是很欣慰的。由此,我明白了做好庭审笔录,不只是要求打字速度快,还要有严谨的语言组织能力及概括总结能力。因为我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杜老师很放心,便开始教我写判决书。老师告诉我写判决书应该注意的事项并给了我几份模板让我参照。刚上手时我有点不知所措,所写判决书内容纷乱繁杂,只顾全面囊括忘记重点突出,在老师的指导及多次纠正下,我渐渐掌握了写作的方法及要点。在三个月的实习中,我已独立完成了几份判决的写作,从中可谓受益颇多。
实习期间,我也多次参与了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中院上诉案件的审理过程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和基层法院审理有所不同的是,中院审理过程侧重于对争议的案件事实的认定,其没有过多的律师之间的交锋;通过旁听案件,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这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一点就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扎实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
现今国家提倡建设和谐社会,法院也与时俱进,在案件审理中提倡调解结案,争取双方心平气和的解决纠纷。毕竟法律是社会最后的保障,纠纷之后人们彼此仍要交往,如果只生硬的判决结案,对人们之后的生活不利,能采用其他的方式解决再好不过。在实习期间,我也多次参与了调解,从中获益匪浅。调解与审判不同,审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就可结案,而调解则需要法官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积极从中斡旋,以期当事人能放下争执,解决纠纷,而这就更为考验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有一次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其实基本事实很简单,只不过对合同个别事项理解存在争议,但双方之前都各持己见、不肯让步,致使案件打官司打了很长时间。双方当事人都是大公司,之后不一定不再合作,而且此次争议金额并不大,只是双方各争一口气,才致使不能结案。杜老师基于以上事实,从他们利益出发,在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杜老师还嘱咐他们再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避免歧义词语出现,以免再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此很感谢杜老师。由此,我再次认识到了何为法官,其不只是公正的代名词,其还是“马大姐”,是站在法律天平上的“马大姐”。
当然,通过这次实习,我也深深认识到自己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方面理论知识掌握得还不太牢固,本以为已记牢的知识在碰到具体问题或当事人询问时不敢确定,往往还得去翻阅法条。而且理论知识掌握的不全面、不深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遇见问题分析片面或遇见更如复杂的案例就不知如何处理了;另一方面,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后来跟杜法官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次实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去积累。临行前,杜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第八篇 法院实习报告格式:人民法院实习报告2700字
法院实习报告格式: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2023年暑假,我来到了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实习。经过了一个月的实习生活,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还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
一,感谢指导老师们教诲
史庭长的认真和细致是法院出名的,他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规定小到一个标点符号。他对我们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不过尽管这样,史庭长对待我们却十分和气,平易近人,我们都十分敬佩他。张老师和我一个办公室,教给了我很多东西,比如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还给我讲他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几位老师,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我和给我提供帮助的法官们,史吉太老师,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鞠躬,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顺利结业付出的辛劳。
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老师们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老师们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老师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23年7月21日我们来到宁县人民法院,虽然天下着倾盆大雨,但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热情。当天,法院的领导及各庭的庭长给我们开了座谈会,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干劲。最主要的就是为我们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问题。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随着史吉太庭长来到办公室,与办公室的张老师等见了面,他们热情的欢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师,张志轩、等几位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完成的,他们都是法院资深的审判员,拥有十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我也非常照顾,我十分敬佩他们。
由于刑庭只有我一个实习生,难免有些紧张和担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为别人添麻烦。不过,这也是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正因为是一个人,更是需要我独立迎接挑战。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宁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
三、充满辛劳的书记员工作
我以前从没在法院实习过,对书记员的工作更是一窍不通。面对自己即将独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问题,给老师们和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好史老师他们不停鼓励我,给我增添信心。我认真了解了书记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注意的事项。
书记员主要负责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笔录、送达笔录、询问(讯问)笔录、调解笔录等等,还要负责一些案卷的整理装订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送达工作。说起这记录工作,也许有人会认为书记员的记录毫无技术和难度可言,只是简单的记录罢了,但作笔录其实是大有学问的。本来我就对记录这个工作完全不了解,写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没有经验,不知道各种记录应有的格式,一开始完全摸不着门道,闹了不少笑话。各种记录都有一定的规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格式,记录就会简单很多。比如庭审笔录、起诉书副本送达笔录,都有“头纸”,就是将常规的、必须要问的问题都事先打印好的纸。以庭审笔录为例,“头纸”的内容通常有开庭时间、地点、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公开还是非公开审理、合议庭成员名单、被告人权利告知等内容,这些都是打印好的,开庭前一天,老师就会把起诉书副本给书记员,以上内容只要照着起诉书副本抄写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时间和精力。也就是说,真正的纪录是从法庭调查开始的。另外,在法庭调查的部分,记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复循环的,将其他固定的话反复写,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笔录工作的困难还有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语言问题。就是不知道该记什么,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记的。庭审还好一些,询问笔录和调解笔录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询问笔录的对象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属,而调解笔录更是在矛盾双方间展开,往往正式发问开始后,法官会一边给他们解释、调解,一边发问,对方也由于情绪激动常常词不达意或口齿不清,有的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会说一些与问题无关的话,并且逻辑也很混乱。如果书记员经验不足的话,要么会把法官和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全都记下来而被累死,要么会一句都记不下来而被骂死。所以一定要有较强的归纳能力,明白提问者和答问者要表达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内容,删掉不必要的内容,并将口语化的语言尽量转化成书面语言记下来。而要做到这一切,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听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实习期间尝试了自己写刑事判决书的稿纸。史庭长将两件案子交给我让我写一份判决书稿纸。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考验,要知道,这两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写判决书要求将每个证据的主要内容都写出来,并指明该证据都证明了什么,通常要写十几页。要写出判决书,就必须对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将厚厚的侦察卷看透。经过这两次写判决书稿纸,我深切地感受到写判决书的不易和各位老师的辛苦,让我学到了很多,锻炼了我克服困难的意志。
四,实习结束后的心得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础文章
第九篇 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2200字
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范文
今年暑假,通过和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刘庭长多次联系,我有幸进入秦皇岛中院审判监督庭实习。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市政廉街,在大门旁两个一人高的獬豸蹲坐着,代表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从外观上看,市法院不像海港区法院和昌黎法院那些新建法院那样宏伟气派,但是里面布置得干净利落,公车和私家车停放的井井有条。室内的书柜档案布置的紧凑而有序,给人很肃穆的感觉。这个神圣庄严的地方有二百多名法官和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着,为秦皇岛市司法工作默默贡献着。我所在的审监庭就在一楼,有五名法官,两个内勤人员,我就在内勤人员的指导下学习这个部门的相关工作。
随着暑假的结束,实习也告一段落,实习期间工作量不是很大,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时间闲下来,大到做法庭笔录,小到扫地倒水,我很踏实地做着这些看似很普通的事情,其中做的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和打印复印,这些事情繁琐而庞杂,是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积极的心态来应对的。从立案庭接案到开庭审判,我经历了数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从中学习到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这是在学校里老师们所没有讲到的。法官们当然不会像老师们那样把每件事情详细的讲述清楚,很多情况下我都在自己摸索着做事的方法,努力领悟法官们的要求,做好交给的每一项任务。
这段时间我旁听了多起案件,对审判监督厅的审判工作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一般来讲审监庭的案件有四个来源,当事人上诉,申诉,检察院抗诉和上级指令再审。其中当事人上诉和申诉占到了案件总数的绝大部分。长期以来审监庭的工作就是法院最难做的部分,尤其是这段时间,国庆临近,对于上访老户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很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律工作的程序性,认为只要是不公正的事情就要告,没有诉讼时效和证据概念,只要判决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就不断上诉、申诉。这就给法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一方面要照顾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兼顾程序的合法性。很多案件一审再审,领导亲自做工作是家常便饭。
审监庭的法官们几乎是整个法院中最有耐心最随和的,每天都要接待各个案件的当事人,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对矛盾不深的争取调解结案,积怨已久的也争取双方让步,化干戈为玉帛。其中崔冠军法官和史福占法官成功处理了两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海港镇邵岭村全体村民为崔法官送来了锦旗,在整个中院传为佳话。高晓武法官妥善处理了八千岁酒业股权纠纷案件,这起标的额达两亿的案件最终告一段落,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子栋法官在处理昌黎县某家庭财产纠纷案件时亲自到当事人家中走访,给当事人孩子带去了礼物,安抚了孩子受伤的心灵,同时劝作为当事人双方的的公公和儿媳妇儿从孩子的未来出发,和平处理财产上的纠纷。新上任的刘庭长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探索出了“一案一表”的新管理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习期间审监庭的法官们给了我很对学习和就业方面的指导,让我受益匪浅。
8月17日秦皇岛多瑙河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当事人来到审监庭,对审判工作存在疑问,要求复印案件的全部卷宗。由于当事人不能带走案卷,我奉命复印两本共计三百多页的卷宗,时间紧,任务重。我在打字室复印机前坐了三个多小时,一页一页复印,一页一页查看,力求万无一失,当我把复印装订好的案卷交个当事人代理律师的时候,他们对审监庭办事效率之高深感惊讶,领导们也夸奖我办事积极,这是我很引以自豪的。
我印象最深的是张化普、周玉琴房屋建筑合同纠纷案,这是一件疑难案件,争议时间久,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但是曾经多次到省高院和人大上访,给院里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甄院长曾带领审监庭法官到当事人家里走访,切实查看了争议房屋的质量。张化普曾出资六千元让周玉琴之女代为其建筑房屋,约定建成后由张化普周玉琴夫妇居住,待百年后归周玉琴之女所有。但是房屋建成后质量问题严重,须修缮后才能居住。张化普夫妇从此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诉讼之路,他要求赔偿十七万元的损失,其中还要包括多次上访申诉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法官也很为难。最终在选择程度上照顾张化普利益的情况下做出了判决。张化普没有等到让他满意的判决,拿到判决书后愤然离去,这让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缺少证据,法律观念不强,我们没有办法实现他的要求。这个案件的判决给我出动很大,我认识到现在我们的普法工作做得还很不够,法律援助事业亟待发展。
当然,法院的工作也不是完全紧张忙碌的,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院机关党委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联欢会,给转业军官们带来了节日的问候。院领导和很多法官一展歌喉,展现出了当代复转军人在新的岗位上的昂扬斗志和敬业精神,也充分放松了长时间工作的紧张神经,给大家带来了欢声笑语。
当然从实习中我也看出了一些问题,庭审的程序不够严格,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判决的公信力。法院办公设施紧张,审判庭数量不够,有时候两起案件要等待安排到同一个审判庭进行,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总起来讲这段时间我收获颇丰,通过这次实习学到了很多诉讼程序知识,和审监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们成了好朋友,对法院系统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庭审结识了很多知名律师,这对我将来的职业选择产生了很大影响。希望今后还有这样的机会到法院实习,同时希望更多的同学有机会参与实习,使大家的专业水平都有更进一步的提高。
第十篇 岳麓区人民法院实习报告2600字
实习时间:2003年11月20日~2003年12月26日
年级:2001级 班级: 3班 学号:8号
关 键 词
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