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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十篇

发布时间:2024-02-09 07:01:47 查看人数:93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第一篇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4150字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实习人:史晓涵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13日 本次实习时大学阶段最后一次实习了,大家很是激动、又很是期盼。因为这次实习既可以完整检验我们在大学阶段所学到的知识,又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社交的平台,为我们正式走入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此次毕业实习给我的感觉就是:层次更深、内容更广、意义更大。所谓层次更深,是知我们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认知的层次上,而是要深入挖掘法律条款的应用背后的理论进出和理论根据。从这一点来说,对我们的专业要求更加苛刻,需要我们对法律条文十分熟悉,对法律条文所指向的现实应用也要能够从容把握。

所谓内容更广,是知我们实践的内容包括了案件的旁听、庭审后卷宗的整理、包括了对每一个所参与案件的预评以及对处理结果的分析。因此我们体会到,此次实习对我们专业素养的提高,一定大有裨益。 所谓意义更大,在外延上是指实习过后,我们即将奔赴各自的工作岗位,实习的效果对自己的从业能力极有影响;而在内涵上,此次实习是对我们大学四年的知识掌握的一次总的考察,从正面直接反映了本科四年的学习效果。 我的实习单位是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离家比较近,而且这的司法环境比较好,一些抓主要案件的法官也都愿意带我。来到法院,我立即同入到实习工作中,虽然说不上驾轻就熟,但也不想第一次实习那样对一切都很陌生。 刑庭的工作很忙。我到这之后,先是和另外几个实习生把以前积压的卷宗整理下来,这之间有什么典型的案子,法官都会叫我们过去旁听。整理卷宗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因为案件已经审结,很多书面材料又放得很零散,有的找不到的还需要临时补充,跑上跑下很是累人。这个工作有一点好,就是不需要懂什么脑筋,按部就班把材料找齐,装订一下就行了。从这份工作中我可以看出,法院的一些工作还是很不到位的。因为卷宗的整理原则上是案件审结后就必须完成的,但是从日期上看,这些工作被拖延了数月至久。分析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法院的人手不够,导致本应按时完成的工作一拖再拖;二是有些法官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及时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些实习生来了,这种不需要大脑思维的活计就只好由我们来做了。旁听庭审看似是一个比较轻松的事情,但如果想从中领悟到一些东西,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就需要大动一番思考。这之间对我触动最深的,是这样一个案子: 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某地方初中的学生,平日里游手好闲,基本上属于学校、老师、家长“三不管”的类型。因为痴迷网络,手上又没有很多钱,他们就长期在校园敲诈勒索学生,直到案发,他们竟然在校园为祸半年之久。 案发原因也值得一提:某日他们故技重施,勒索一名学生,并且扬言“不给钱就无法保证他的安全”。但是那名学生身上实在没钱,他们于是叫他回家去取,而且声称取不到钱,就不让他进校门。这名学生回家要钱,言语吞吞吐吐,编的理由也不符常理,这才引起了家长的怀疑。在家长的追问之下,这名学生吐露了实情。于是家长带着孩子一起找到了学校。 学校有关部门对待此事的态度十分暧昧。一再强调这只是一次寻常的学生打架斗殴的事件,并说学校会尽快处理,让家长放心回家。 家长走后,学校有关老师只是安慰了一下这名学生,而没有深究此事。当日放学三名犯罪嫌疑人再次找到这名学生,在得知他仍然没钱而且还把家长带来告到学校后,三名犯罪嫌疑人怒不可遏,将这名学生痛打一顿,之后扬长而去。后来经法医鉴定,该学生的伤情已构成重伤。 三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且交待了近半年间他们敲诈勒索、抢劫、抢夺学生的多起犯罪事实。据说,三名被告人交待的事实,让办案的民警很是震惊。而他们三个还在天真地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因为案件涉及的被害人众多,而且很多都是连犯罪嫌疑人都不认识的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民警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据办理此案的民警透露,有部分学生,慑于他们三人的淫威,迟迟不敢出来作证。经过警察和家长的共同教导,才肯出面指正。 这件案子的情况并不复杂,只是涉及的关系非常微妙,对整个县的教育系统的影响也非常大。所以在旁听席中,坐了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还作了该所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些领导。 因为证据充分,三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也较好,所以庭审十分顺利。三名被告人都请了律师,但律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并没有太多反驳,只是强调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适用法定的从轻处理的情结。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且触犯刑法所规定之数罪,但鉴于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应当从轻处罚,最后判决三人三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由于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官又判决三名被告人家长向被害人共同支付人民币5万元整。判决书宣读以后,三名被告人的家长失声痛哭,整个法庭一片悲景。 庭审结束后,我找到负责此案的法官,我问他为什么没有适用缓刑,给三名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官说如果他们的罪行能再轻一点,对被害人的赔偿能够主动、及时一点,判处缓刑不是没有可能。但事实否定了他说的两个假设,所以只能严格按照法律来宣判。他说自己办这个案子的压力很大,三名被告人的家属找了层层关系,想把自己的孩子“弄出去”。 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我心中的问题并没有完。首先我想到的是,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学校危害这么长时间,为何无人知晓、无人报案?其次,对于一部分画像堕落的未成年人,我们的学校、老师、家长是继续教育他们,还是抛弃他们、把他们推向社会?最后,在本案中,家长是不是可以对学校提起民事赔偿,要求学校承担管理者的责任。这三个问题,在我咨询了我得带队老师后,基本上就得出了答案。 第一,学校不仅仅是教育者的角色,他要扮演的,还有很大一部分管理者的角色。在学校有人对学生侵害长达半年之久,而且又是群体性的受害,学校是真的不知情,还是根本就不想管?从学生的角度讲,因为他们年龄小,独立的个体对于群体来说又处于绝对的弱势,所以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所以在平时,既需要学校加强教育,又需要家长关心孩子。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孩子知道:他们该如何保护自己,他们受到侵害后该怎样去做。 第二,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再加上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得他们哼了老师的“眼中钉、肉中刺”,家长也不愿过多的约束他们。其实,未成年人的可塑性是很强的。首先作为家长来说,要重视自己的孩子,不但要懂得教育他们,而且要懂得和他们交流感情。孩子做错事时,不能一味打骂,否则极容易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家长还要加强孩子的日常看管,不能只顾着挣钱。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去的地方,诸如网吧、歌厅之类地方,绝对不能让孩子去,因为这些地方的诱惑力太大,很容易让不能完全辨别是非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也很容易让孩子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等到孩子出了事之后再去找关系、忙赔偿已经为时已晚。我始终信奉这句话:没有教不会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和家长。 第三,在这个案件中,被害人完全可以向学校提出索赔。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学生在学校受到侵害的案件,被害人的家长在孩子受到威胁后,及时找到学校,但并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学校作为管理者,却疏于管理,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至于诉讼的性质该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我认为应当是民事诉讼。应为学校毕竟不是行政机关,以“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事实上,这件案子不仅涉及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而且涉及到了很多的社会问题。法律所能纠正或者惩办的只是公民的不法行为,而在这些不法行为的背后,隐藏的几乎都是相关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解决,相信这三名未成年的学生也不会走上自己的不归路。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认识到对未成年人的培养和教育的重要性,而且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政策或者法律一到地方马上就变了味道,因此我认为,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教育机构,对自己的执行能力应当进行一番反思和整改。 实习一段时间后,我根据自身体会,想谈一下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思考。这里说的司法制度,主要是指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 在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法官、检察官并没有达到法律要求的执业能力,但司法制度对于司法公正来说,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司法制度药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社会公德。因此我们应该通过一些政策或者法律规定,建立或者从国外引进一些先进的制度或理念。注重培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个人能力。 对于在职的法官和检察官,国家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建立相应的标准,定期考核其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能过完司法考试就算完事。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法官和检察官应该及时让其加强学习,之后仍然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让其转换岗位。对检察官和法官的要求,理应比普通的公务员要严格一些。 在国家监督的同时,应该建立晚上的群众监督机制,让普通百姓行使一定的监督职能。法官和检察官接触最多的就是百姓,他们的工作性质,使他们和普通百姓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因此让老百姓评价他们心目中法官、检察官的好坏,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依据。这不仅是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的是因为百姓的心中有那杆衡量“官员”的称,这杆秤就是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 这里我主要提出的是:转业军人不宜直接加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目前我国对于转业军人的分配、安置问题仍然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规定,一些部队上的“首长”、“长官”直接转业到了法检机关。这些人几乎没有经过法学教育的培养,虽然临时背背法律条文也能办事,但所办之事着实体现不了当代的法学精神,对我国司法实践的长久发展实无益处。

一个多月的实习结束的很快。回顾这段日子,我感觉收获很多。首先我和很多同事、领导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他们在一起,可以讨论专业知识、可以讨论社会热点,在闲暇的时候,可以拉拉家常。这种友谊是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友谊,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就是法律。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此会倍加珍惜。其次是我更加深入地接触了社会。学校是一个象牙塔,在里面的时间久了,虽然可以安心于学术,但是总会有一种脱离社会的感觉。而实习是把我们和学校、社会相互联系在了一起,在实践中检验了所学的理论,从实践和理论这两方面来说都得到了升华。

第二篇 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2800字

一、有关法官

在中国历,法官是没有地位的。史书曾经有过这样的记载,孔夫子一生以当法官为耻,据说,孔子曾当过几十天的法官,但他从来不把这个作为他的一个正式经历,因为在儒家的观念里,法官的存在意味着这个社会有冲突、不和谐,不是一个理想的状态。但在实行法治的今天的中国,法官已成为人民羡慕的一个职业。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人。

美国法学家德沃金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是法律帝国的国王。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以法律为职业,其职业特性同医生一样,法官的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包括生命。所以法官除了要求有高超的职业技能外,还要求有职业道德。法官要真正的把当事人的事情看作就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样,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当好“法律的奴仆”。在昆明中院的大厅电子屏幕上,经常会闪现这样一句话:“法律是科学,法律是艺术。”法官作为法律帝国的国王,那他(她)就应该努力成为一位法律艺术家。这是理想中的法官。但现实中的法官其素质何谓是良莠不齐。在实习期间,我有机会接触到包括昆明中院的法官在内的许多法官撰写的判决书。说实话,中级法院的法官所作的判决书质量要好一些,基层法院法官的判决书质量有些就不敢恭维了。有的判决书让你看了真的会以为这不是法官写的,而是没有学过法律的法盲写的。在这些判决书里,除了有最低级的笔误以外,还有一些也是最不可饶恕的适用、解释法律上的错误。在我看到的一份“民事判决书”里,在判决结果里竟然出现了“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这样低级的错误。这位法官竟然把本该用“裁定”进行裁判的事项用“判决”来裁判,还不知羞耻的列在了判决结果的第一项。我还看到过两份判决书,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这两个案件是相互有联系的,用法官们的话讲就是所谓“套案”),其中的审判员和书记员是交叉来做的,即第一个案件的审判员是第二个案件的书记员,而第二个案件的书记员则成了第一个案件的审判员。我真想不通:还有这样做法官的?!他们视法律为儿戏,他们在玩弄神圣的法律。法官都是成这样了,中国的法治还有未来吗?我不清楚。

悲哀啊,中国法官!悲哀啊,中国法治!

美国的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the life of law has not been logic, but has been e_perience.)对于法官来讲,经验也许是最重要的了。有些法官就是一本让你百读不厌的法律教科书,他(她)们就够我们这些后生读好一阵子了。当然法官也是人,加上法律语言的概括性和模糊性,法官们对法律的理解也就会有错误的时候。在中院的时候曾旁听了法官老师们的几次合议庭合议。有一次是合议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女性,已离婚)要求平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案件,法官老师们认为根据法院一个关于审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个人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用于分配的补偿款的具体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我认为法官老师们这样理解是不合理的。“用于分配的具体数额”是指用于分配的补偿款的总额,而不是指已分到或拟分到个人手里的数额。老师们的理解我认为是不对的。全国已经有好多这样的案例。法官重要的是经验,但单凭法官的经验并不能正确合理的解决一切问题,还需要立法机关立法技术的提高。

在中院实习期间,正值人民法院评选“全国法官十杰”。评选结果公布在《人民法院报》上,我看了一下,“十杰”中有“七杰”是女法官,再联系到媒体宣传的法官先进典型如宋鱼水、金桂兰等都是女性,昆明中院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官是女性,我就非常纳闷:为什么在这些先进中会有如此之多的女性?难道女性更适合当法官?当然我这不是性别歧视。在昆明中院实习一段时间后,我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在我实习的办公室都是女法官,我亲身体会了她们接待当事人、主持当事人调解等与当事人打交道的各种过程。我发现他们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会使当事人觉得原来法律、法官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也会是温柔的。所以我得出结论:女性也许会更适合做法官。

任何社会对法官的资质和修养都有较高的要求,法官之于法治的意义,甚至远远超过了任何法律规范的本身。法官是法治的化身,法官的权力来自法律,法官的尊严就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法官的形象败坏,比其他许多人的形象败坏为祸尤烈,因为其动摇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任与希望,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平衡和人类对法治理念的建立。

二、有关法院

第一次认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大一的时候,法理学老师组织我们看了一部电视剧——《大法官》(该电视剧是在昆明中院拍的)。昆明中院以她具有法律文化的审判大楼而闻名。一些重要的司法改革也是从昆明中院开始的,如死刑执行方式的改革。在我们实习结束之时,法官助理的试点已开始在昆明中院进行。

正如托克维尔所言,在任何国家,法院都是为着解决纠纷而存在的。没有纠纷就不会有法院。因此,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产生了法院这一特定的国家职能机关,也决定了法院必须以审判活动为中心。法院的产生也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从野蛮时代的“以牙还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到走进法院通过法官解决纠纷,这是人类发展的一大进步。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ale_isde tocqueville,1805-1859),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1835)、《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1840年)、《旧制度与_》(1856年)。

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前期热心于政治,18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18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

18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

作为一个解决纠纷的国家职能机构,法院的大门应该随时向民众敞开。昆明中院的大厅门口有一个“为所有追求公正的人而铺设”的“法治的阶梯”。这就是法院的职能,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院作为这样的一个机构,她应该是威严而温柔的。法院同法官一样,是法治的化身,代表着法律的尊严,而法律是要被信仰的,所以法院就要有一种代表国家法律的威严性,这样才能在民众中树立起法治的信仰。同时,法院也要是温柔的。法律其实并不是无情的,因为人是有情的。有情的人会制定出无情的法律来吗?人们常说的“法律是无情的”是从法律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个角度来说的。但另一方面,法律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国家的法院的名称叫“人民法院”,人民的法院,对待人民,法院不应该摆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来吓人,法院也应该是温柔的。只有既威严又温柔的法院才是好法院。

写在最后的话

实习结束了,意味着我们的大学生涯也要结束了。我们将离开学校这个象牙塔,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大舞台,到社会这所更大的大学里去锻炼自己。这两个月的实习,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对我们以后会很有用是东西。实习是我们走进社会前的真实“排练”,也是一场预演。把我们学到的用到实际中去,是检验我们在大学里的表现的一个舞台。

第三篇 xxxx年人民法院实习报告心得2600字

____年人民法院实习报告心得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__年年12月24号——到____年1月5号的实习是在新浦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总结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义的满足,却是留下了满心的惋惜。因为,在这两个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听了太多花季被折断的声音,见了太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我所接触的案件的主角。我统计了一下,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个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机关作了其他处罚。这绝对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它向我们发出警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了。

结合庭里的资料,现对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作如下论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财产为主。在这9个案件中,有5个是抢劫案,1个是盗窃案。未成年人关系网简单,生活需求也不多。他们大多的生活内容是吃饭、睡觉、上网、玩,所以,他们最需要的只是钱。而他们因为是未成年人,几乎没有收入,家里给的钱又不够挥霍,因此,财物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侵犯财产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点。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单独行为,多半都是结伙作案。在这9个案件中,有6个是团伙作案,四五个人一起的居多,多的达到八个。未成年人本来就很喜欢拉帮结派,而在犯案时,由于他们年龄小、个头不大,单独的行为往往难以制服受害人而达到目的,所以,他们需要人多,才能“镇的住场子”。这是一个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气势摆在那里,他们(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财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随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残忍、后果恶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简单、心智极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预计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现形式上就是作案疯狂、不计一切后果。在很多个案件中,都打伤、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带上工具作案,而在我们提审他们时,他们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都表现得满不在乎。其中有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和一个19岁的人把一个13岁的小孩活活打死后,问他知不知道自己行为可能的后果,他很轻松地回答:“不就是死刑、无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无期对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么,才会如此没负担地回答吧。人小,别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抢人,知道是犯罪却完全不知道这种行为后果很严重。正是对后果的无知,才在他们小小的拳头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

另外,他们很容易接触的网络暴力、凶杀,也可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蓝本。还有这些未成年人几乎都是小学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即使知道是什么后果他们的知识和人生阅历也使他们想不明白这个后果真实的意义。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觉得判几年刑在里面呆几年,一幌就出来了,没什么事,可他们不明白、不理解:那几年人生中宝贵的时间意味着什么……

最后,想要说的是,整个社会法治观念落后,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会上没有对法律的尊重的风气,人们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这些未成年人也许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质。也就是不畏惧触犯法律后的条条款款,也就去大胆犯案,从而便发生了害了别人也害了他们自己的悲剧。

那么,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家庭、学校、不要过早地放弃孩子。 在新浦区法院少年庭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第四篇 人民法院审判庭实习报告格式样本一览3600字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的实习。本次的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第六周,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互的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从而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人民法院实习。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的审判庭、两个刑事的审判庭、一个行政的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的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

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

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第五篇 最新人民法院实习报告2100字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__年4月29日作出(__)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__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__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__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

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__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__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__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

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______合同法》第六十条、《_____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篇 人民法院大学生实习报告2850字

20__年__月__日到__月__日间我在__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六周的毕业实习。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三十天,但这三十天却让我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一个半月的实习。学生可以选择是自己找单位实习,也可以申请学校安排实习,当然,有很多人为了方便就选择自主实习,而一些想进入法院增长见识的人就会选择申请学校实习,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和其他六个同学一起被安排到了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中法的人事处,由人事处的赵处长给我们统一安排。我被分在了刑一庭,这对我是有点难度的。刑法这一块我以前学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别是在刑事程序这方面,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民商方向,所谓学法学的,得民法者得天下,就连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民商方向,看来刑法这一块,我还得重新学起了。

在刑一庭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2)旁听案件:民事案件之多是大家有所耳闻的,但是刑事案件多就有些令人震惊。尤其是刑一庭处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伤害、杀人的居多。正为刑庭的案件少而发愁,试问杀人怎会天天有?可是事实却正好相反。我们庭有6位审判员,平均每人有案子1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民事方面的案件,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但是听了这里的刑事案件后觉得刑事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在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的同时,对于一些附带民事的案件要做好调解工作,以使受害人的一方损失降到最小。

(3)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在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要案,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仅当过两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所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我们在学校搞模拟法庭时的书记员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因此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一个多月里,我曾草拟过4份刑事裁定书。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其中有一份裁定书我写了五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常汝新法官让我改了四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印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5)跟随鹿金山书记员去看守所送达判决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因为他们的手里每个人至少都有一条人命,是人们心目中最“十恶不赦”的“罪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确实是比较高的。可想而知当着这些人的面宣读判决书的内心是多么的复杂。但是去了才知道,由于他们大部分都是一时冲动,实属偶犯,因此态度极好。其中有一个犯人因犯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上诉后仍维持原判,在宣读判决书后竟然与我们开起玩笑来。

在实习期间,让我看到了许多平时在书本上不能学到的东西,看到了中国法律严谨的程序,但是我也发现了一些现实中无法达到的地方。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中民事赔偿的实现问题。有很多人,判决书虽然白纸黑字清楚的写着十万,二十万,但是在现实执行中由于被告方无钱无能力偿还,因此,被害人的家属一般只能拿到十分之一,甚至更少。判决书只是一纸空文而已。被害人大多是男性,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唯一的经济,他们这样一死,民事赔偿无疑是他留给妻子、儿女的最后一笔收入。然而再加上民事赔偿的无法实现,这无疑给她们以后的日子雪上加霜,最低的生活标准都无法维持。这是我们值得考虑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时人及其厉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需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责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虽然我们学校属于一本院校,但由于我们学校是理科院校,所以文科不受重视。如果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混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过司法考试,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学,是他们没有时间去学,整天被案子压着,总以为小城市中法院里的法官们学历低,在法院呆了一个月后,才了解到,他们大部分都是名校出身,还不乏会有一些吉林大学的硕士等高学历,还有一些普通大学的本科生,但是都是90年代初的大学生,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比现在的硕士生都要值钱啊!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现在不要说本科生,就连硕士生满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这种理科院校出身的法学本科生,原来心里总想着毕业后能找个待遇好的工作,这不想干,那个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情,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公证,这代表的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了一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

最后,想说的的就是。实习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第七篇 寒假人民法院实习报告3050字

寒假时,我去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1>;开庭准备:

从表面上看,就好像只要一有案件,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由任意一个法官审理终结就行了。其实不然,为了一次开庭审理案件,法院方面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例如:法院方面先接收原告方的起诉书,然后把起诉书按照被告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并交给被告方,然后又要在特定期间内由被告递交答辩词等等。

然后,由书记员根据相应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在期限之内为法官安排时间审理此案。有时在案件很多的情况下,书记员还要对案件案情认真了解,从而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安排,使所有案件可以在法定的审理期限中审结。

而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也不像我原来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有人起诉,然后双方当事人在特定时间出庭应诉就行了,他们在庭下也要做大量工作,为有机会胜诉做着必要的准备。原告方不仅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逾期举证的话,就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不予质证,被告方也一样。

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法人的话,还要去工商部门查找其营业执照,并向法院提交其复印件,在起诉中要写法人的全称,错一个字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出现错误,这一点体现了法律的严谨,虽说是民事纠纷,但也同样要求有关用语的准确。

记得在实习期间,还遇到一个关于共同诉讼的案件,当时先是有这些当事人分别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对这些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这些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所以对这些诉讼进行了并案审理,这个案件共有四十八个原告,每个人递交上来的证明材料就有几十页,被告的代理人在开庭前来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以便开庭时进行质证,当时我帮书记员把那些材料从七楼搬到了三楼来让代理人在特定地点查看,抱着厚厚的材料,及看到被告代理人一张张认真的查看那些材料,此时此刻我深切体会到法律工作的不易和每一个法律工作细节的重要性。

<2>;审理过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案件归档:

在一个案件审结之后,法院的工作还不算完成,书记员还要整理案卷,将案件中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按照特定顺序进行编页入卷,以便当事人上诉时,将一审案卷送至上级人民法院,使他们了解案件审理的来龙去脉。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则将案卷装订入档,以便以后查卷之用。整理案卷时的要作量很大,如果一个案件比较复杂,证据等书面文件特别多时,有些可能会达到几百多页时,这样就还需要分卷整理。

在这个过程中,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我知道了在每一个案件后面凝聚了多少法院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虽然这些工作很琐碎,很繁琐,但是这些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又是必须的,只有做好了这些工作,当事人才可以随心所欲的翻阅案卷,法官才能随时翻看以前的案卷,便于法官从以前的案件中吸取经验审判现在的案件,而且便于当事人上诉之时,上级法院调取案卷和查阅基本案情,从而可以缩短审判时间,使我国法官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实践中,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么轻松惬意,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我深刻意识到任何工作都需要大家的互相合作,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不仅需要法官的专业知识,而且也需要书记员所做的大量而又琐碎的幕后工作,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挥挥小锤就可以维护法律正义的,里面还包含了常人所无法想象的辛酸和汗水。

二、心得体会:

因为实习的法院位于海淀区,坐公交车来往于法院与学校之间单程就需要一个多小时,所以,我每天六点多就要从学校出发,寒冷的天气中坐在没有空调的公交车中,虽然车门、车窗紧闭,只是开了一小扇天窗透气而已,还是让人感到周遭传来的丝丝寒意,如果坐上的那趟车碰巧人很多的时候,就要在车上站着一直到目的地为止,有时偶遇堵车,下了公交车后就得以最快的速度跑向法院,避免迟到。此时此刻与许许多多的上班族,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一起挤在同一趟车上去往不同的目的地,让我亲身感受到了学校生活的惬意,上班族工作的忙碌。这小小的一个方面也透露出了生活在大城市的快节奏。大学生活虽然是社会的一个浓缩版,但却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社会生活的真实面,以后的路不如我们大学生想像的那般美好,所以我只能加快脚步,努力赶上这种快节奏。

在法院的这段时间内,从开庭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到最后的案卷整理归档,法院的大多数工作我都尝试过了,我从法官与书记员那里学到了许多许多,任何一样琐碎的工作都能增加我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基础法律知识,还要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为了实现我自己的目标,我将利用大学有限的时光不断完善和充实自我。

第八篇 法院实习报告格式:人民法院实习报告2700字

法院实习报告格式: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2023年暑假,我来到了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实习。经过了一个月的实习生活,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还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

一,感谢指导老师们教诲

史庭长的认真和细致是法院出名的,他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规定小到一个标点符号。他对我们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不过尽管这样,史庭长对待我们却十分和气,平易近人,我们都十分敬佩他。张老师和我一个办公室,教给了我很多东西,比如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还给我讲他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几位老师,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我和给我提供帮助的法官们,史吉太老师,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鞠躬,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顺利结业付出的辛劳。

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老师们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老师们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老师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23年7月21日我们来到宁县人民法院,虽然天下着倾盆大雨,但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热情。当天,法院的领导及各庭的庭长给我们开了座谈会,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干劲。最主要的就是为我们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问题。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随着史吉太庭长来到办公室,与办公室的张老师等见了面,他们热情的欢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师,张志轩、等几位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完成的,他们都是法院资深的审判员,拥有十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我也非常照顾,我十分敬佩他们。

由于刑庭只有我一个实习生,难免有些紧张和担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为别人添麻烦。不过,这也是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正因为是一个人,更是需要我独立迎接挑战。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宁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

三、充满辛劳的书记员工作

我以前从没在法院实习过,对书记员的工作更是一窍不通。面对自己即将独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问题,给老师们和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好史老师他们不停鼓励我,给我增添信心。我认真了解了书记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注意的事项。

书记员主要负责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笔录、送达笔录、询问(讯问)笔录、调解笔录等等,还要负责一些案卷的整理装订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送达工作。说起这记录工作,也许有人会认为书记员的记录毫无技术和难度可言,只是简单的记录罢了,但作笔录其实是大有学问的。本来我就对记录这个工作完全不了解,写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没有经验,不知道各种记录应有的格式,一开始完全摸不着门道,闹了不少笑话。各种记录都有一定的规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格式,记录就会简单很多。比如庭审笔录、起诉书副本送达笔录,都有“头纸”,就是将常规的、必须要问的问题都事先打印好的纸。以庭审笔录为例,“头纸”的内容通常有开庭时间、地点、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公开还是非公开审理、合议庭成员名单、被告人权利告知等内容,这些都是打印好的,开庭前一天,老师就会把起诉书副本给书记员,以上内容只要照着起诉书副本抄写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时间和精力。也就是说,真正的纪录是从法庭调查开始的。另外,在法庭调查的部分,记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复循环的,将其他固定的话反复写,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笔录工作的困难还有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语言问题。就是不知道该记什么,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记的。庭审还好一些,询问笔录和调解笔录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询问笔录的对象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属,而调解笔录更是在矛盾双方间展开,往往正式发问开始后,法官会一边给他们解释、调解,一边发问,对方也由于情绪激动常常词不达意或口齿不清,有的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会说一些与问题无关的话,并且逻辑也很混乱。如果书记员经验不足的话,要么会把法官和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全都记下来而被累死,要么会一句都记不下来而被骂死。所以一定要有较强的归纳能力,明白提问者和答问者要表达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内容,删掉不必要的内容,并将口语化的语言尽量转化成书面语言记下来。而要做到这一切,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听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实习期间尝试了自己写刑事判决书的稿纸。史庭长将两件案子交给我让我写一份判决书稿纸。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考验,要知道,这两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写判决书要求将每个证据的主要内容都写出来,并指明该证据都证明了什么,通常要写十几页。要写出判决书,就必须对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将厚厚的侦察卷看透。经过这两次写判决书稿纸,我深切地感受到写判决书的不易和各位老师的辛苦,让我学到了很多,锻炼了我克服困难的意志。

四,实习结束后的心得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础文章

第九篇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总结2550字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总结

一,感谢指导老师们教诲

史庭长的认真和细致是法院出名的,他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规定小到一个标点符号。他对我们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不过尽管这样,史庭长对待我们却十分和气,平易近人,我们都十分敬佩他。张老师和我一个办公室,教给了我很多东西,比如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还给我讲他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几位老师,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我和给我提供帮助的法官们,史吉太老师,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鞠躬,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顺利结业付出的辛劳。

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老师们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老师们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老师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23年7月21日我们来到宁县人民法院,虽然天下着倾盆大雨,但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热情。当天,法院的领导及各庭的庭长给我们开了座谈会,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干劲。最主要的就是为我们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问题。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随着史吉太庭长来到办公室,与办公室的张老师等见了面,他们热情的欢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师,张志轩、等几位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完成的,他们都是法院资深的审判员,拥有十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我也非常照顾,我十分敬佩他们。

由于刑庭只有我一个实习生,难免有些紧张和担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为别人添麻烦。不过,这也是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正因为是一个人,更是需要我独立迎接挑战。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宁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

三、充满辛劳的书记员工作

我以前从没在法院实习过,对书记员的工作更是一窍不通。面对自己即将独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问题,给老师们和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好史老师他们不停鼓励我,给我增添信心。我认真了解了书记员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注意的事项。

书记员主要负责案件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笔录、送达笔录、询问讯问笔录、调解笔录等等,还要负责一些案卷的整理装订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送达工作。说起这记录工作,也许有人会认为书记员的记录毫无技术和难度可言,只是简单的记录罢了,但作笔录其实是大有学问的。本来我就对记录这个工作完全不了解,写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没有经验,不知道各种记录应有的格式,一开始完全摸不着门道,闹了不少笑话。各种记录都有一定的规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的规律和格式,记录就会简单很多。比如庭审笔录、起诉书副本送达笔录,都有头纸,就是将常规的、必须要问的问题都事先打印好的纸。以庭审笔录为例,头纸的内容通常有开庭时间、地点、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公开还是非公开审理、合议庭成员名单、被告人权利告知等内容,这些都是打印好的,开庭前一天,老师就会把起诉书副本给书记员,以上内容只要照着起诉书副本抄写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时间和精力。也就是说,真正的纪录是从法庭调查开始的。另外,在法庭调查的部分,记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复循环的,将其他固定的话反复写,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笔录工作的困难还有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语言问题。就是不知道该记什么,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记的。庭审还好一些,询问笔录和调解笔录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询问笔录的对象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属,而调解笔录更是在矛盾双方间展开,往往正式发问开始后,法官会一边给他们解释、调解,一边发问,对方也由于情绪激动常常词不达意或口齿不清,有的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会说一些与问题无关的话,并且逻辑也很混乱。如果书记员经验不足的话,要么会把法官和当事人的每一句话全都记下来而被累死,要么会一句都记不下来而被骂死。所以一定要有较强的归纳能力,明白提问者和答问者要表达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内容,删掉不必要的内容,并将口语化的语言尽量转化成书面语言记下来。而要做到这一切,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听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实习期间尝试了自己写刑事判决书的稿纸。史庭长将两件案子交给我让我写一份判决书稿纸。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考验,要知道,这两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写判决书要求将每个证据的主要内容都写出来,并指明该证据都证明了什么,通常要写十几页。要写出判决书,就必须对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将厚厚的侦察卷看透。经过这两次写判决书稿纸,我深切地感受到写判决书的不易和各位老师的辛苦,让我学到了很多,锻炼了我克服困难的意志。

四,实习结束后的心得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十篇 xxxx年5月汝南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总结2850字

实习名称:认识实习

实习单位:汝南县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__.3.5—3.25

(一) .实习单位

汝南县人民法院位于汝南县城西郊,背靠护城河,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本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主要分刑事、民事、行政三个庭,其中刑庭又分刑事一庭和刑事少年庭,主要负责刑事审判相关工作的。民庭也分民事一庭和民事二庭,主要职责负责审理或调解民事相关案件与纠纷。另外又在三个乡镇下设三个审判法庭。全员工作人员共计125人,其中司法人员108人。汝南县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法院,却承载着维护人民正义的重托与法律尊严的使命。

(二) .实习过程

三周的时间或许不是很长,但它却给了我一个这样充足的机会,让我能够走出校园,在一个特殊且有意义的环境下不断的认知和学习。

汝南县是我的家乡,不是很大,但人口密集,交通便利。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普通的基层法院,却承载着维护人民正义的重托与法律尊严的使命。

农历正月十六,是我在这里实习的第一天,出来乍到,略显生涩,慌忙中有些不知所措。但我感觉自己同时又是那么的幸运,因为我的指导老师很平易,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一点都不另人生畏,我们沟通的很快。这里我首先要向他表示感谢与敬意,在日后的工作中也给了我莫大的鼓舞与支持,点滴中不断成长。

我被安排在刑庭工作与实习,头一天上午我翻阅了一份卷宗,通过这份卷宗的熟悉和了解,我晓得了一般案件的的审理与诉讼的过程。同时,身感自己知识构成与能力的不足与欠缺,对于今后我更好的学习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开始阶段,我也仅是做些办公室内务方面或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有些时候他们也会找我谈话,向我询问工作的情况,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这里的法官很热情,也会为我解决一些法律上的疑惑。

3月7号上午,我院受理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由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郭伟,吴清华,霍国正三人组成合议庭定于3月8号下午三点公开开庭审理。我也有幸参加了旁听,第一次心里不免有些紧张。开庭前,在赵老师的引见下我分别见到了双方辩护律师:一名是河南鸿鹰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一名是河南安澜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和他们的谈话都很愉快,也很投机,距离拉的很近,彼此也没有陌生感。王律师应该也算是律师界的资深了,他很诚恳的告诫我,有志做一名出色且合格的律师,就必须先学会做人。可谓是发人深省。较之与王律师,赵律师也算是后起之绣了,年轻有为且观点鲜明,标新立异更显得有力逼人。其中他谈到,今后的律师行业必是突显服务理念,讲究效率的时代。或许他们的话只是一家之言,但对我的触动却是很大的,在律师的行业中我们应该这样去权衡利与义,得与失,我更懂得了,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做好一件事,就必须塌实.勤奋.务实。

三点左右,法官们入席,公诉机关委托人及其辩护人陆续就坐,接着法警带犯罪嫌疑人出庭,法官宣布开庭。事后我整理出一份简易笔录

尹善初故意伤人案

公诉机关: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原告:魏留国 辩护律师:王建国

被告:尹善初 辩护律师:赵新奇

审判长:郭伟

审判员:吴清华,霍国政

书记员:赵海港

1. 开庭(审判长宣布法庭纪律)

2. 被告陈述

3. 原告陈述

4. 法官询问

5. 公诉人举证

6. 辩护人辩护:指正

7. 休庭:被告对鉴定提出质疑,要求重新鉴定

笔录于:汝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对于这一起刑事案件我有许多的感慨,在广大农村地区,许多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依然很淡薄,原本不该发生或者本可以避免的事情,却改变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甚至让他走上了不归路。对于案中尹某的犯罪行为,他本人事后也是后悔莫及,由于他当时的冲动甚至是愚昧无知,人们也只能为其惋惜,可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当下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路很长,仿佛一下子肩负起一种使命,同时我也为自己能选择这样的一门学问而感到自豪,我将在这条路上奋然前行。随着日后我熟悉工作的程度,他们也逐渐信任了我,我会时不时为他们校对或修正一些刑事判决书之类的。偶尔也会聆听他们讨论一些案件,为他们作一些合议笔录。也就是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我得到了磨练,获得了不少知识,自己也逐渐的成长起来。

(三) 实习感悟

在这段日子里,我逐渐了解和掌握了刑事审判庭的具体工作,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知识,还做到了学以制用,更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新知识。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非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 这次实习虽然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收获,但也让我更加了解了中国法律体制的现状,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制建设,在中国法制稳步发展的大前提下,仍存在着一些弊端与缺陷。 所以有人说,实习,是支撑大学生活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有人说,实习,是对大学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更有人说,实习,时步入社会、事业成功的练兵场。无论怎样,通过这次实习,使我们对将来要从事的法律职业和将要面对的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让我们知道该用一种怎样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职业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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