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活动组织总结 篇1
适用场景:扶贫活动组织,募捐工作执行,干部动员部署
演讲要点:领导带头募捐,宣传倡议落实,统计上报到位
行文逻辑:学习文件→召开会议→组织募捐→统计上报
10月17日是我国第二个扶贫日,根据上级文件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响应号召。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扶贫募捐活动,10月17日下午,召开了全局扶贫捐款活动动员会,会上杨泓主任宣读了活动方案,阐述了此次募捐活动的范围和原则,副局长同志要求各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募捐活动的重要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体现新时期党员的先进性。活动开展有条不紊,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积极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以身示范,募捐活动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活动贯彻落实十分顺利。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倡议活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传达宣贯募捐活动的文件精神,让每个党员干部领会开展扶贫捐款活动的初衷和重要意义,从而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三是组织得力,落实到位。及时将本次捐款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总结上报,实行专人负责,强调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相关股室按照活动要求相互配合,加强协调,监督到位。
本次活动大家踊跃参加,营造出了关心帮助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共计捐款元,及时完成了上交任务。
扶贫活动组织总结 篇2
适用场景:扶贫活动组织,社会公益项目,爱心捐赠活动
演讲要点:开展宣传活动,表彰先进典型,推进行业扶贫
行文逻辑:开展宣传→表彰典型→推进扶贫→募集资源→推动协作
10月16日,以“扶贫365·情暖你我他”为主题的东昌府区“10·17”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在东昌上林苑举行。为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东昌府区将组织开展“七个一”等一系列扶贫日活动,即: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举办xx届扶贫开发成果汇报图片展,表彰一批扶贫先进典型,举办一次脱贫攻坚研讨会,开展一次访贫解忧活动,举行一次社会公益募捐,开展一系列行业扶贫日活动等。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大兴扶贫济困、爱心奉献的社会风尚,围绕精准扶贫这一核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扶贫事业,引导各方关注贫困问题、关怀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据悉,自东昌府区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涌现出一批有爱心、责任心的企业。聊城星光房产投入12万元,认领贫困户葡萄树1000棵;盛木园林投入4万元,向4个省定贫困村捐赠树木4000棵,4年后每个省定贫困村可增收30万元以上。
扶贫活动组织总结 篇3
适用场景:扶贫活动组织、公益项目实施、爱心捐赠管理
演讲要点:开展扶贫考察活动、落实爱心捐赠举措、推进访贫慰问工作
行文逻辑:组织扶贫考察→开展爱心捐赠→实施访贫慰问→推动行业扶贫→强化宣传引导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x〕83号)精神,在总结前两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主要任务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主要任务:按照组织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群众参与更加广泛、活动实效更加明显的要求,围绕全力打赢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的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帮扶我省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营造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所募集款物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保三年扶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级募集的捐赠资金继续用于资助我省高寒山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置,以及贫困老区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全省孤残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8个市募捐的善款除了用于对口“双到”村及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外,要继续支持省统筹重点项目。
二、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
(一)组织扶贫考察活动
1.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省企代表到韶关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国资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2.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家爱心人士到河源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工商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3.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代表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到梅州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委统战部、省外经贸厅、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各级领导要带头,组织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等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贫困村开展扶贫考察,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全省统一标识和募捐箱样式)
(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活动;
(2)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3.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倡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等平台爱心捐赠活动。
各地可创新募捐方式方法,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扩大募捐主体上先行先试,探索募捐主体、受赠主体以及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独立运作等做法。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
(四)开展行业扶贫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以及帮助贫困山区“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办配合)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组织和发动公益慈善团体广泛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六)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
各地发动和组织国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各地自行组织)
(七)举办“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6月30日,在中山纪念堂广场举办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并接见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开展活动。(省民政厅主办,具体方案另报)
(八)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组织开展201x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并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认定名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并可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认定活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委宣传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议的部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及城乡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机构,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为重点,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贵在参与、贵在坚持、贵在常态。要创新捐赠方式方法,围绕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不断完善专项扶贫济困活动、行业扶贫济困活动、社会扶贫济困活动的“三位一体”扶贫济困活动大格局,不断拓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省及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由各级政府授权委托的公益慈善组织,按规定使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及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单位(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相关情况。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各地各部门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到扶贫开发“双到”村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制作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专栏报道等形式,积极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广东精神。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公信力,打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民政厅),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活动总结,由活动办公室综合报省委、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