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总结 篇1
适用场景:广播电视管理、非法设备清理、政策落实执行
演讲要点:拆除非法设施161套、规范管理提升执法能力、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意识
行文逻辑: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广泛宣传→培训人员→打击违规
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为了规范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维护数字电视网络建设的顺利推进,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传输。因而加大了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拆除收回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61套,动员群众主动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卫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星设施整治工作。局长亲自领导,分管领导具体
督办,部门主任带领执法人员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今年五月还专门下发了景广发(xx)5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任务目标、安装使用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
二、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抓好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我局执法部门(社会事业综合办)与网络公司(乡镇业务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即:我们执法部门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抓不懈,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既要为网络建设保驾护航,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络公司则要求乡镇维护站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网络传输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多推优惠政策,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二为一一起抓,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有了这一协调机制,即推动了卫星设施的整治工作,也确保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规范而有序地发展。
三、广泛宣传,使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我局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又专门印制了15000份宣传单下发到各乡镇及用户,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我局平时很注重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州局下发的“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在今年8月份又选派2人参加了州法制办在州委党校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卫星电视违规地面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受到了好评。
五、加大力度,灵活处置,打击卫星电视的违规行为
我局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先网内后网外的工作思路,先后对嘎洒、勐养、大渡岗、景讷、普文和基诺山等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并采取自行拆除,拆除收回和强制性拆除等三种方式由当事人选择。自行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请当事人自己拆除,不优惠,不处罚;拆除收回:以教育为目的,并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入网安装费可减免100元),卫星设施由执法人员收回;强制性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若当事人拒不执行,又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们执法人员就实行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通过多种方式并进,目前以上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基本清理完毕。网络外,我们采取完善手续的办法,对那些符合条件的违规用户,通过教育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允许接收境内传输的卫星电视节目;对于那些拒不办理合法手续,又违规事实清楚的用户,我们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车辆15辆,出动执法人员46人,拆除收回161套,动员群众自行拆除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今年10月14日,在我局局长亲自主持下召开了暜文镇曼坝芽村和曼果糖村干部协调会议,解决了该两村85户私自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在自行拆除的同时优惠每户150元的入网安装费用。通过一系列的灵活处置和整治行动,不但净化了网络建设的环境,入网户数明显得到了增加,而且也规范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的管理。同时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尊重。
广播电视管理总结 篇2
适用场景:广播电视管理、卫星接收治理、电影放映监督
演讲要点:加强安播管理措施、查处非法卫星设施问题、规范电影放映许可流程
行文逻辑:加强安播管理→整治卫星设施→监管广告播出→规范电影管理→落实送影送戏考核
今年上半年,我们广播影视科工作在局党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面向基层,服务大局,开拓奋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上半年工作任务。
1、加强安播管理工作。上半年,我们对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我市广播影视、播出、传输等机构在节目内容,传输质量、信号接收和安全播出方面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一方面,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广播电视舆论导向的引导力度,及时将国家、省及市局的重要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广播电视媒体,确保广播电视的传播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播出机构强化重播重审制度的文件,全面清查广播电视节目资料中涉及的重要涉案人员信息,我们都是第一时间将精神传达到位,并按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另一方面,严格安全播出制度。明确安全播出工作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重要保障时期安全播出管理力度,及时与省、市局保持联络,尤其在一些重点时期,如“国家公祭日”“春节”等期间,与广播电视台加强联系,执行带班制度、“零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一日一报、全力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正常播出。
2、重抓卫星天线管理工作。今年是我市连续第5年争创无小耳朵先进县市,创建的任务也面临新的挑战和转折。上半年,我们在卫星管理上着重落实三项长效治理制度。一是“地毯”式检查制度。主要采取集中性全面检查、社区的单个检查、随机性组织检查、经常性例行检查等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据职责和规定实施检查行动。二是沟通联络制度。建立与镇村、社区联络机制,确保随时、准确的了解各镇村、社区安装、使用“小耳朵”情况。三是长效治理制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为防止反弹,我们从长期监管着手,不断完善相关台帐,坚持经营群众举报电话,鼓励全市居民参与监督。上半年,我们着重对宜城、屺亭等片区进行了集中整治。出动执法次数10余次,并以点带面在全市捣毁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窝点14家,拆除和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00余套,查处无证播放经营宾馆1家,并做好后续申领工作,查处12345及电话投诉7件,还对境外卫星许可持证用户进行年检年审,有效地打击了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为实现连续5年争创无“小耳朵”先进、标兵县市的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3、深入开展广告监督工作。我们按照省和市局的要求,对广播电视系统的广告信息加强了监听监看力度,一方面督促广播电视台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电视广告方面的播前审查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及时传达广电总局关于非法播出的通知和精神。上半年我们对我市广播电台广告播出情况进行了筛查,对广告播出的内容,播出的时段又作了进一步要求,并且加大对投诉的核实、查处和答复的工作力度。对接到广播电视台发布关于“999虫草酒”等违规广告进行了调查取证,及时对投诉反映情况进行了核查、取证,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向电视台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了投诉单位。
4、更好推进和规范电影管理工作。一是今年年初我们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对新申办的新天地今典影院进行了现场勘查,按照要求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发证。二是于6月初开始着手为全市20余家电影放映经营单位进行新一轮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和换证工作。确保了电影放映单位合法、有序经营。同时根据省局要求组织对辖区影院建设情况调查和统计,将我市影院分布、银幕块数、座位数、规划情况以及宏观调控建设等情况统计归档。三是严格按照《市农村电影放映、送戏下乡考核办法》抓好考核验收,确保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与市影剧公司、市锡剧团签订了20xx年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具体放映、演出地点和场次。坚持每月到自然村委进行核实,由村委负责人签字,建立和完善考核登记工作台账。上半年,我市农村已累计放映公益电影1526场,送戏下乡共95场。目前,送电影、送戏下乡已完成年初的计划。
5、其它日常工作积极稳妥。全力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工作,搞好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地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递工作,保证上级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之上,上半年我们还进行了电视剧《壶王》在拍摄的前期联络工作,积极配合摄制组寻找、推荐拍摄基地的选址工作。
半年以来,虽然我们各项工作按年度计划得到推进和落实,但这离我们局党委及上级领导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比如:我们在开展广播影视工作管理的方法上不够灵活、力度上不够到位等等。所有这些,我们都将以后的工作加以改进和创新。下半年,我们继续把工作重心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安全播出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安全播出工作责任,加强重要保障时期安全播出管理力度。
2、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重点加大对市民投诉查处的力度,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非法安装、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查处。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全力再创“无小耳朵社区”先进、标兵县市。
3、加强广告播出管理力度。按照省和市局的要求,对电台、电视台的广告信息加强监督管理。
4、强化电影工作管理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影放映秩序,加强电影放映管理,做好电影放映许可证的审批和换发证工作。
5、抓好送电影、送戏下乡考核工作。对照送电影、送戏下乡考核办法,继续通过到有关乡镇不定期检查等措施,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完善台账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