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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精选8篇)

发布时间:2026-10-24 13:23:22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1

计生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在党委厂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市计生委、**办事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我厂现有育龄女职工1268人,一孩育龄妇女1084人,二孩育龄妇女113人,已婚妇女无孩71人。全年办理生育指标35人,全部符合条件。晚婚晚育率达100%;狠抓了计划.生育台帐建设工作,保证了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男单职工配偶孕情证明档案建档率及进退档案率均达100%。全年已婚育龄女职工康检四次,康检率100%;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42个,独生子女领证率达100%。全年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责任目标。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规定,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认真组织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强化对计划.生育专干的教育和培训,使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领导重视,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党委厂部历来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与各党总支(支部)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定岗定责,做到了统一领导与责任分工相结合,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不出漏洞。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四、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1、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实施基础教育工程。每季度组织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科普知识、优生优育优教、婚育新风知识、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培训。积极为计划.生育家庭兑现奖励政策,全年发放独生子女费49000元。

2、为育龄女职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购置生殖健康知识挂图,绘制.服务网络图表,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

3、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4、认真执行女职工“五期”保护规定,坚持每年对妇科检查,五月份与职工医院配合为全厂1500名在职、内退、离退休女职工进行检查,发现病患及时治疗。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今后要不断探索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从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我厂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市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2

今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较好的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今年,按照年初全市养殖业工作会议“一新、六强”总体部署,决定20__年在全市畜牧兽医水产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作为“执法年”活动的组织科室,我科起草下发了《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郴牧发[20__]1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并陆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1号)、《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2号)、《关于开展“执法年”活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3号)、《关于印发<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郴牧办发〔20__〕30号)等关于“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这些文件的下发较好的指导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3月19日组织县市区局局长召开“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各县市区局积极部署开展“执法年”活动,北湖、宜章、汝城、资兴在4月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工作,拉开了“执法年”活动的序幕。8月份分成五个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市“养殖业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比较满意,各县市区局都按照年初的方案在行动。

2、积极开展养殖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月26日我局结合省农委开展的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在宜章岩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月7日局团委组织青年干部以自行车骑行的方式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创“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制定了《20__年参加全市创建“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局内选拔赛活动方案》,5月8日组织35岁以下干部参加局内选拔赛的笔试,设立了一、二、三等奖,5月13日组织了局内知识抢答赛,三名选手脱颖而出,代表我局参加市直机关比赛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也获得了优秀组织奖。10月27日结合《湖南省实施 ;办法》颁布和省局开展的“养殖法治在行动”的活动,我局主办的养殖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厅成功举办,各县市区局都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县领导及系统200余人观看了比赛,郴州电视台《新闻联播》、《天天播报》栏目、《郴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比赛规格空前,极大的推动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11月18日组队参加在长沙举办的湖南省养殖法律知识抢答赛,郴州代表队以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二等奖,并揽获“最佳微信人气团队”奖,我局被评为竞赛“最佳组织奖”(参赛代表队中唯一的),宜章的周春梅同志个人荣获“最佳表现奖”。各县市区局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宜章3月份以来,该局共印发宣传资料29000余份,撰写标语85条,悬挂横幅18条,撰写广播讲话7篇,新闻播放2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措施,极大地营造了活动氛围;汝城结合“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5次;安仁利用一年一度的“春分药王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现场发放4000余份资料,还特别邀请了广州温氏集团的专家来宣传养猪技术;永兴县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墙刊42期,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嘉禾县投入8000元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养殖业法律法规,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执法年”活动制造了声势。

3、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抓好“执法年”的信息宣传上报工作,在郴州日报和市局政务网、政务双微平台,刊发执法活动和信息80多篇次。以郴牧法函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明确信息联络员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建立了郴州市养殖业执法交流qq群便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在局门户网站和简报上设立了“执法年”活动专栏;县市区局共上报信息、小结85篇,安仁、汝城、资兴、宜章、北湖信息报送积极质量较高,其中安仁报了25篇,为及时了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奠定了基础。

4、开展执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在5月28日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执法培训”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44人参加,培训还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6月3日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包括20__、20__年着装补办执法证、没有参加过执法培训的人员和从事执法工作需办证人员共49人,其中4个局的一把手参加了培训,培训除了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还特地邀请了省局渔政处的专家授课;11月9日邀请市法制办监督科赵兰玲科长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局执法科室上了生动的行政执法课,通过这些培训让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依法。各县市区局也在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宜章局4月16日—17日该局机关干部及乡镇专管员40余人,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县局业务培训。并全部通过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书,从而为以后的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打下坚实基础;资兴局以全市养殖业暨综合执法、春季禁渔会议为契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动物防疫员共106人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

5、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开展

局执法科室新添置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执法车等执法设备。各县市区局积极加强执法力量,制定激励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促推监管执法开展。资兴市整合力量,从相关股室及乡镇动物防疫站抽调工作人员,成立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养殖业执法专职队伍,并投入3万多元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制定案件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罚款金额分档次给予奖励(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每件奖励200元,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件奖励200-1000元);北湖区成立城区检疫执法队伍,配备了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嘉禾县投入10.5万元购买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组建县站执法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汝城县投入4万元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启动文明、大坪、热水等屠宰场七个站所电子出证执法工作,并在东江湖交界地区与资兴开展联合禁渔执法;宜章县实行股室每办结一个案件,年终奖励该股室500元奖金的激励措施提高办案积极性;临武县将查办案件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安仁县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禁渔执法中,联合公安部门出警8人次。

6、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4月20日,在郴江河道开展了春季增殖放流暨市城区河道集中放鱼活动,5月11日至12日,饲料办联合苏仙区、北湖区饲料监管执法人员,对君鑫物流园饲料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购销台帐登记、产品标签及假冒伪劣产品等。执法人员共检查45家饲料批发商,完成饲料抽样16个,下达整改通知2份。北湖局4月23日,区动监所通过周密布署,组织11名执法人员,分成2组,对城区21家冷库、22个农贸市场,2个畜禽屠宰场进行了突击巡查,在罗家井农贸市场查获400公斤病害猪肉。 “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局按照“养殖业执法年”活动要求,制定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兽药、“瘦肉精”、饲料、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6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171人次,查出各类问题407起,立案查处104起,移交司法机关9起,拘留8人,罚没款为130414元。资兴市立案查处案件66件,办结64件,拘留9人,共处罚金83021元;嘉禾县处理从疫区调入未经检疫动物案,处罚款38000元;北湖立案查处未经检疫生猪产品经营销售案件10起,处罚款27500元,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开展市城区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整治,关停8家无证照动物诊疗场所;永兴县处理规模养殖场违法使用假兽药案,处罚款10000元;宜章县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3个,回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个;桂阳县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现场核实30个养殖场,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份。专项整治活动的大力开展,把“执法年”活动推向了小高潮,也大大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二、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1、制定涉企检查计划。按照《关于20__年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郴优办发〔20__〕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的“执法年”活动,制定上报了我局涉企检查计划,检查次数比去年要增加了30%,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突出了“执法年”活动主体,规范了涉企检查工作,9月份按照上报计划,由渔政科牵头,组织市局、苏仙、北湖的渔政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超市、宾馆、酒店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野生水生动物经营利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办证企业6家,处罚3家。

2、完成“法治郴州”建设工作。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开展顺利,11月14日我局处级干部7人全部参加了在市农业委举行的“六五”普法考试,科及科以下干部全部完成了网上学法任务,90%的同志已经参加11月6日组织的全市市直机关无纸化考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3、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_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__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69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制定了《郴州市畜牧兽医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二是完成了责任清单的编制。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多次与市农业局、市法制办衔接,参照省农委责任清单,对本部门的责任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我局责任清单,目前,责任清单已经放到市政府门户网站; 三是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5月26日参加了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在局务会上对涉及我局的有两个规范性文件,《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和《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1997]6号)文件,该如何处理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对《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宣布废止,对《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1997]6号)文件予以修改,清理意见已经报市委办公室;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我局制定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和3月编制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明确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责任,将执法职责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业务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制定了专项检查、整治、执法方案,比如质量安全科制定了《关于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的通知》,饲料办制定了《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确定执法人员的岗位和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五是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同时,对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对调离、退休的执法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案件的办理除纸质文书外,还全部通过郴州市行政处罚系统进行处理,做到纸质和电子系统同步;六是制定下发本系统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养殖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郴州市饲料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由裁量权基准共91条,涵盖了对畜牧、渔政、质量安全、饲料、卫监等领域。在办理案件时,一律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罚,今年是我市机构改革的一年,我局在改革之列,所以我局对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将推迟到明年,已经向市法制办说明了情况;七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按照省农业厅《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湘农业联〔20__〕148号)文件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已经制定,待市法制办审核;八是根据系统特色制定监管事权划分方案,经过与法制办和相关科室多轮讨论,10月份已经通过局务会,待市法制办审核;九是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上报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份,报送2份案卷参加案卷评查,上报了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十是完成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工作,公布的文书先由法规科把关再由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专人发布在局门户网站,上报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4、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__年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服发[20__]1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稳步推进。20__年已经按要求集中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所有事项纳入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办理;单位与审批科签订了《授权书》,授权的范围和方式全部落实到位,成立联合窗口以来我局已把行政审批清理后的事项全部授权给联合窗口;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以来,我局一直安排素质高、专业技能过硬的干部进驻窗口,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能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中心的管理;按照规定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审批标准,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出唯一对应的权力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和服务方式,政务中心已经录入了审批系统。确实做到了事项、授权、人员到位;二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按照政务中心管理处的要求,我局于9月份进驻窗口,负责联合审批窗口6个单位的审批接待业务,经过挑选我局9月、10月分别安排两名业务骨干,能遵守窗口纪律,及时与其他单位衔接处理审批事项,领导对窗口工作也是十分重视,局长、分管领导都到窗口现场办公,局长1次,分管领导2次到窗口现场办公;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对畜牧兽医水产部门的机构、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各项目审批事项的事项类型、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数量、承诺期限、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各项审批内容和审批环节,实行及时更新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局的审批事项一步一步完善,现已经上报了项目的子项目和许可依据,表格等材料。9月份开始我们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执法公开专栏,对外公开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立足日常工作规范化,基础工作扎实化,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制学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虽然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大家进行法制学习,法制学习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但部分同志认为学法太累、太难、太空洞,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二是处罚系统的规范使用有待加强。虽然我们积极争取局里的支持,配置了相关硬件设备,也组织了大家进行使用学习,但我局的行政处罚系统离实际使用、规范使用还有很大差距,部分科室的使用存在适用程序不对、证据资料不全、内务整理不清等严重的常识性问题,且事后补录情况严重。三是执法系统的相互协调有待加强。存在着各执法科室各自为战,横向沟通少、纵向请示少的突出问题,一些科室办案,既不及时与法规科联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也不请示分管领导,存在处罚事后通报的现象。在上半年法制办、纪委对我局进行的行政处罚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中暴露出的办案档案不全、程序不对等突出问题,在检查之前,法规科就已经多次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改进完善,但效果不佳。此外,我局行政审批权限不少,但审批受理办件却不多,与我局有关科室在查处案件上的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多请示,多沟通。多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及时反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领导的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多与相关科室同志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多学习,多指导。不断提高本科室的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采取请专家领导开讲座、以案说法、结合相关科室业务开展指导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提高全局的法制意识。三是严要求,严监督。对相关执法科室和办案人员加强监督,对办案质量提高要求,优质高效办铁案,力争不办错案,不错办案,多出精品案例。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3

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水产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全疆“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以“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始终坚持把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站、所领导为成员的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全县渔业特点,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倡导安全文化,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式稳定为目标,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活动实施计划,并精心部署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一)参与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布尔津形象,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节约集约及法律意识。6月由环保局牵头,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白山布广场开展了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我单位渔政、水政执法人员走上街头,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了《渔业法》、《水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出动宣传车1辆,宣传人员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

(二)开展了“端午节”和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活动。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安全、和谐的“端午节”和迎接初、高中学生顺利升学考试,同时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放心的旅游环境,6月7日,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此次安全检查活动,重点对水产品销售市场、酒店、水产养殖场(户)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兽药、渔药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批发市场1处,10个摊位。通过检查,全县水产品销售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均末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市民可以放心食用。

(三)参与“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1日,由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白山布广场开展了以“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我局高度重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渔政、水政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知识并进行了维权教育。同时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渔业法》、《水产养殖安全管理规定》、《水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6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余份。

(四)进村入户,深入渔区一线,张贴渔业安全生产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对企业、水产养殖基地、养殖户宣传《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发放宣传安全生产资料,为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五)严格查处各类违禁渔药、违规生产活动。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文件要求,我局进行了以查处违禁渔药、违规生产方式,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为主的执法活动,并参与了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养殖专业户、水产品销售市场、超市等处的生产销售环境以及《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水产品销售记录》等档案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4

根据区安委会有关文件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业局开展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农办〔20xx〕3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实际,我局从20xx年1月15日至2月14日止,为期10天与交警三大队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大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保证春节期间拖拉机在道路上安全营运和在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打击拖拉机在道营运,作业的各种违规,违章行为。通过这次大检查,对春节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和春节后的春耕生产都有一定的宣传教育促进作用,但这次活动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将有关大检查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局精心组织,制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于20xx年10月及11月初,开展为期10天的专项大检查活动。我局分管领导亲自带检查组下到全区9个镇进行大检查活动。

二、广泛宣传

这次拖拉机道路交通大检查,我局精心组织筹划、专门召开局务会议决定成立工作小组,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由周子刚副局长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带领安监股全体人员,联合交警开展宣传并上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拉横幅15条。

三、严明执法

我局积极与市交警三大队领导联系,会同城区、南华,白土,大塘各交警中队领导,共同商讨这次专项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深入各镇的主要村道、县道及国道临时设卡,主要打击拖拉机超载,混载,醉驾,无牌无证驾驶,拖拉机私自改拼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这次活动中,共检查拖拉机210辆。其中查处拖拉机无牌证1台、拖拉机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贴标识5辆,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整个活动中,没有出现执法人员讲私情,执法不严现象。

四、成效显著

在这次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中,我局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使全区广大农机操作手和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拉条横幅等形式宣传,在上路执法过程中,安监执法人员统一服装,并配带执法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拖拉机驾驶人员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出现无牌无证驾驶的现象严重。二是安全意识不够,出现有人货混载,超载和私自拼改装拖拉机的行为,三是夜间行驶知识不够。拖拉机没有规定粘贴反光贴标识。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5

按照《xx县畜牧局关于转发〈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认真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工作,贯彻实施《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肉”工程、实现“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兽药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为使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兽药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畜牧局副局长为组长、畜牧站站长为副组长的兽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xx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会议,专项安排兽药整治活动,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主要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认真学习,强化宣传,营造了兽药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兽药经营人员及动物疫病诊疗人员,认真学习《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关于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搞好兽药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识别假、劣及禁用兽药的能力和自觉守法意识。二是及时将通知下发至本县各乡镇兽医站、兽药经销单位及规模养殖场(户),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

三、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兽药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所近期对全县40个兽药批发、经营单位及个体经销点进行了检查,尤其是对兽药批发单位、乡镇兽医站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车辆20次,执法人员65人(次),查处过期失效、假劣兽药3种,折合人民币46.74元,全部登记造册后没收、焚烧、销毁、深埋处理。这次检查过程中,我们重点对xx县畜牧站牧辉兽药服务部20xx年3-6月份所购进的清瘟败毒片等5种列入附件2的假冒合法企业假兽药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这5种兽药中少部分兽药在购入后销售给各乡镇兽医站及个体兽药经销点,大部分兽药在11月底前全部退回原生产厂家。这次清查活动中全县所有兽药销售单位及个体户中均未发现附件3所列入的5种假劣兽药产品及其它假劣兽药,也无附件1、附件2所列入的假劣兽药及假劣合法企业的假劣兽药。

通过近几年认真检查,查出的过期及假劣兽药的数量、次数越来越少,这与近几年的扎实工作是分不开的。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6

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防火工作的要求,我校进一步加强防火教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从普及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入手,根据学生实际,加强自救知识宣传及逃生能力的演练,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领导

《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法》,对森林火灾提出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及“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口号,宣传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为此,我校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二、周密部署

在2月26日的学校班子会上专门研究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由校长牵头布置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等系列工作。

三、专题教育

3月6日大会会上,校长就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教育,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并要求班主任做好本班同学的教育工作。

四、面向学生

3月11日上午的升旗仪式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森林防火教育。

五、教育升华

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宣传后,均要求学生至少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话题的作文。

六、强化教育

3月18日,德育处对初一、初二学生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森林防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给每位学生发一本安全读本,由班级组织学习,一周后进行检查。

七、直观教育

3月20日学校专门展出消防宣传系列图片,对学生进行直观的教育。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利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八、惠及家长

利用学生星期回家的机会,发放消防安全教育传单,要求学生对家长、亲朋好友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进而提高学生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水平,达到妇孺皆知的宣传教育目的。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7

我局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及时召集各中队召开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整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食品摊点主和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提升大家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广大师生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

三、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结合我区实际,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逐一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存盲区,整治期间,每星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辆21车次,检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18户。

四、打破常规,加强日常巡查。

调整工作作息时间,打破常规的执法作息时间,将学生的下课时间、放学时间作为整治的重点时段,在这个时段,加大对学校周边的巡查密度,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通过两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有效加强了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净化了食品市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市容市貌,取得了预期效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中整治成果,长期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邻农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站在3月13日对辖区内四家主要农机经营户进行了彻底检查整顿,切实规范了农机经营市场,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春耕生产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我站在“3.15”期间农机打假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

我站在接到县局通知后,庚即成立了农机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农机打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15”打假期间,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利用“3.15”有利契机,利用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向农民和农机经营户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传授辨假识假的方法,公示优质农机产品目录,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消费者懂得什么是维权,怎样才能维权。此次活动共印发资料200余份,出去宣传车1次。

三、精心组织,重拳出击

“3.15”期间,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对辖区内的农机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检查了产品是否正规合格,有无假冒伪劣产品,有无经营证照,各种标签张贴是否规范等,发现问题,绝不放过,

并要求经营户当即整改,若发现伪劣产品,要求经营户退出市场。对标签张贴不规范,要求经营户限时规范。此次活动共检查农机经营户4户,检查农机产品500余件,查处劣质产品1件。有效规范了农机经营市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及消费者的权益。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总结(精选8篇)

计生个人工作总结 20__年在党委厂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__市计生委、__办事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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