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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培训提升能力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10-26 12:11:16

强化执法培训提升能力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食药监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照市局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全力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监管职责和目标,围绕绩效考核深入开展工作。

年初我局认真学习并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于2月下旬全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工作会议,调整局领导班子及各股室人员分工,制定20__年度全局工作计划,重点部署了今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并与各股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4月份,顺利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20__年度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与各乡镇签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建设和管理,确定落实了人员和经费,为开展好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突出业务学习,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为不断提高食药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我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队伍作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前提。从抓学习、建制度、抓作风、树形象入手,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教育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一是组织开展全局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学习。于三月份由分管副局长主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执法业务知识。二是开展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培训。四月中旬对协管员培训工作培训时重点就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药械监管基础知识、乡镇协管站工作资料规范化管理、餐饮业食堂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还对协管员进行了严格考试,合格率达100%。并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对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确保工作落实。积极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与其共同商讨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的行政执法证换证事宜,对未取得执法证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进行执法专业培训和考试,并配发乡镇食品药品协管执法证,拥有部分食品药品协管行政执法权,可以进行委托执法。目前我县已有59名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乡镇覆盖率达100%。

三、切实履行职责,稳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来,我局重点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的专项整治力度,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餐饮服务环节方面。

一年来,紧紧围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全面铺开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创建示范店、示范街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根据市局和县食安委的安排部署,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国庆”、“中秋”、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重大节日期间和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教育局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于3月和9月分别对全县28个乡镇48所中小学及2所高中,3所职中,22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6台次,执法人员285人次,下发责令整改书55份,查处违法行为1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并针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存放、储藏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给予了科学指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大大的提高了我县学校食堂餐饮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有力保障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的食品安全。12月按照市局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各中小学及各类教育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针特殊时期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大型宾馆、酒店等重点区域,对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条件、索证索票、食品违法添加剂、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此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6次,执法人员526人次,对监管对象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396份,进一步规范餐饮店、食堂的食品经营环境和操作卫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努力作好小餐饮业规范整改工作。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于5月下旬出动食品监督员65人次,对城内所有小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门前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分类登记摸底,统计县城内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门前灶”的共368家。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研讨整治方案,争取专项资金,研究制定了《小餐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标准》,于十月中旬召开全县小餐饮整治部门协调会和动员大会。共出动执法宣传车20台,执法人员110余人次,走街串巷,进入每一家小餐饮服务经营店,对整治工作进行初期的宣传和指导,下发宣传资料85份,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85份。11月掀起一场小餐饮整治高潮,到目前为止城区已经整改合格的小餐饮店共186家,其中有71家符合整改奖励要求,已及时发放奖励资金,还有100多家正在整改中。通过整改工作的开展,小餐饮店的操作间、就餐间面貌焕然一新,极大改变城区卫生环境。

4、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乡镇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创建。我局餐保化所执法工作人员对全县477家餐饮店和74家食堂进行监督管理和整治,下达600多条《整改意见书》,并对194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复查和量化分级。全县在477家餐饮店共评出a级单位7家,b级单位78家,c级单位244家,74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共评出a级单位8家,b级单位24,c级单位35家,新修建学校4家,整改待评3家。积极争创省级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成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立沿河路路段创建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并组织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进店宣传,积极争创餐饮服务安全示范单位,加强创建整改工作指导。于11月中旬审查评定出水大酒店等12家餐饮店为餐饮安全示范店,一中食品等10家学校食堂为餐饮安全示范食堂。

5、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依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从原料到成品实施全程监管,圆满完成了三干会、省、市领导来芷调研、省委巡视组在芷巡视、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确保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6、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为保证能迅速、快捷集合,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提高对事故现场控制、调查、采样、处理、应对等能力。组织开展一次模拟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出动执法车3台,参加演练人员24人。通过应急演练,提高了队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的能力。

(二)打“四非”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我局结合市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工作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全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打“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我县打“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思路。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中,采取全面出击重点突破的方针,分阶段对我县城乡保健食品开展整治工作。在七至八月,组织开展从乡镇到城区拉网式的检查、整顿和处理,对全县城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店进行检查和宣传,下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验收申请表》、《保健食品经营审查申请》以及《保健食品经营自查表》,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企业总数累计98个,假冒保健食品文号的2种,没收不合格保健食品7种,立案3起,结案2起。目前排查出可疑产品两种:江西欣美健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高钙和江西百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骨密高钙片,外包装上显示的信息与国家数据库的信息不符,目前正处于立案协查阶段。

(三)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方面。

1、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审批、认真开展gsp认证工作。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审批药品经营许可。今年变更企业名称1家,变更质量负责人3家,筹建1家,核发1家,换发1家。通过gsp认证企业64家。并完成了对其余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检查。帮助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通过了药品gmp证书延期监督检查。

2、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为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使用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严防该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下发管理文件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每月底前将上月《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名销售登记表》上报局业务股。

3、开展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和特殊药品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和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00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50家,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查处未凭处方销售黄体酮注射液案1起。检查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12家,这些医疗机构在麻醉药品管理上人员机构基本完善,人员职责明确,有专人负责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还存在验收登记没有实行双人签字、未实行麻醉药品逐日统计工作、没有安装报警装臵等问题。

4、推进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认真督促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主动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全年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02份(其中严重报告37份,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单位127家)、完成目标基数的11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5份(其中严重报告47份),完成目标基数的112%。每个月都对食品药品协管站、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药品qq群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四)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方面。

1、元旦、春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0家次,查处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复方氨酚烷胺片等7个品种次,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3起,下达责令改正书4份。

2、开展“3·15”打假维权活动。一是查处了一批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并将过去一年来没收的假劣药械(货值0.5万元)移交县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集中销毁;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3、开展山银花质量检查紧急行动。由于“硫磺熏蒸山银花”事件,我局迅速在全县省范围内开展山银花质量及含山银花成分问题产品检查的紧急行动,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山银花企业和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检查50家单位,对县中药饮片厂生产的山银花抽样送检(结果符合规定),对没有合格证、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山银花,怀疑使用硫磺熏蒸的山银花,含非药用部位明显较多的山银花(共3家单位,数量1.5公斤)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

4、开展多个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为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市局有关部署安排,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开展了多个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行动,即: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医疗器械(包括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产品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药品经营“挂靠过票”违法活动专项整治、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专项稽查。共检查1家药品批发企业、95家零售药店、80家医疗机构,出动车辆110台次,出动检查人员380余人次。加上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对乡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面达100%。查处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的非药品“万通筋骨贴”、“六味地黄丸”等3个品种次。查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单位2家,货值0.3万元,查出掺杂变质的中药饮片山茱萸、柏子仁等12个品种次,查处过期药品维c银翘片、过期医疗器械血糖测试条等45个品种次,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10起,采购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验收记录,销售药品未建立销售记录的行为7起,下达责令改正书18份。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0.5万元,立案25件,作出行政行政处罚决定25个,罚没款10.2万元。受理举报投诉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1万元。

(五)深入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并将此项工作列为下半年工作的药品监管工作重中之重。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在行动中突出了两个工作重点,一个是药品生产和药品批发企业作为重点,另一个是把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作为重点。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确保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共出动执法车辆3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20家。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6起,未按说明书要求贮存药品行为2起,采购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验收记录,销售药品未建立销售记录的行为5起,下达责令改正书13份。查处县药材公司销售劣药柏子仁、姜半夏案,县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劣药秦艽案,县国泰大药房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购进药品案。以上两案共计货值0.4万元,罚没款共计1.2万元。加强部门联动,协助县公安机关侦破非法销售假药刑事案件13起,收缴假药复方甘草片3088瓶(标示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20525),取保候审13人。

四、完成食品、药品委托检验检和监督抽验。

食品药品检验所严格按照食品药品检验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抽送工作。1——9月共接受了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共45家单位药品委托检验,共检验药品阿莫西林胶囊等260个批次,中药材金银花等4个品种不合格,不合格率2%,不合格项目为性状。还分别对县中医院等8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样,共抽样胃肠健胶囊等20个品种次,其中化学药10批,中成药5批,中药饮片5批;其中生产企业4批,经营企业16批,目前已收到检验报告书10个,其中中药饮片柏子仁等3个品种不符合规定。抽送检验餐饮食品20个批次、保健品10个批次、化妆品5个批次,其中有米粉抽样结果中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存在超标,其他几个品种都合格,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报告还没出来。

五、强化管理,做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为预防食物中毒群体事件发生,规范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安全管理,提高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认识,以及药店从业人员药品管理等知识,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用药安全。于5月和8月份分别举办了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从药人员的培训班。其中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83人,餐饮业经营单位负责人95人,从药人员203人次。

六、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模式是由我局率先探索开展起来的,历年来成为全省,甚至是周边各省市的学习模式。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今年4月份举行了协管站人员培训班,对协管员进行全面培训,重点推进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局于七月份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全县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半年工作督查,对协管员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作定期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指导性的建议。在半年督查工作中,还成功地排除一次集体聚餐食物中毒隐患。12月2日至6日县食安办联合我局通过现场查看和资料查阅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中发现了协管站工作的新亮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乡进行了乡代表、党代党对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开展调研工作,同时确定乡代表、党代党对村分片包干监管,加大乡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不足之处是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都是由各乡镇抽调兼职人员,近两年中由于各乡镇干部调动较大,导致协管站人员极不稳定,更换的协管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不熟,很大一部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受到阻力,甚至出现断层和脱节的情况。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始终把搞好宣传工作作为扩大社会影响的有效措施和塑造部门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多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强化人人参与宣传、人人报送信息的意识。在三月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五月的法制宣传月及七月食品安全宣传月中,组织人员到和平广场和各乡镇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共出动宣传人员45人次、悬挂横幅8条,设立宣传咨询台4个,散发各类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500余份,解答群众提问100余人次,电视台专项报道4次,营造了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氛围。

八、加强班子和队伍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知识,钻研业务,精心谋划布局工作,带头狠抓落实,同时清正廉洁,俭朴简洁,局机关招待费大幅下降,得到干部职工一致好评。干部职工个个遵守纪律,忠于职守,团结协作,光明磊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自觉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认认真真做好本质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和谐、积极工作、探索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面貌。

强化执法培训提升能力工作总结 篇2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前段的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一是坚持立足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二是坚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三是坚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责任追究。四是坚持区别不同主体,实行分类指导。五是坚持明确法定义务,落实行政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高农业部门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要有计划地对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人、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进行培训。

三、广泛宣传,营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学习、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当前各级畜牧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墙体版面、宣传资料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电视报刊能看到,广播电台能听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里能见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掀起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宣传高潮,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宣传,全县共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张贴的宣传横幅30多幅,印发宣传单3000余份,举办培训班20余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基本上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家喻户晓,有效地提高了畜产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