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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10-28 16:20:15

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工作总结 篇1

一、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4月13日,我县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了4.12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博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平启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张维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常平凡,县政府副县长李秀萍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博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同时,研究了关于成立博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等事宜。

4月20日,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会议由李秀萍副县长主持,人社局司凯局长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常务副县长常平凡作了重要指示,并要求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搞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摸底调查,掌握情况

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我县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统计,全县总人口数为449941人,其中16-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223226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46273人,其中重度残疾949人,享受优抚政策的烈属45人,领证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2957人,农村政策内双女户父母1375人。

三、强化政策指导,加大宣传力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2号)、《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58号)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订了《博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讲解了相关政策,安排各乡镇做好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共印发了宣传资料30万份,并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让广大群众尽快熟悉和了解这一惠民政策。

四、成立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我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中关于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4月21日成立了博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核定编制17人(事业编制),财政全供,人员从民政局老农保处选聘5人,乡镇事业单位选聘6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剂2人,现共计到位13人。

五、配备办公设施,落实办公经费

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中心正在装修,预计5月10日完工。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金保工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业务联网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信息〔20XX〕2号)文件精神,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移动公司结合,就网络设施配置进行协商。目前,移动公司已确定网络线位,硬件设备资金已到位,完全能够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顺利实现市县乡专线联网,业务数据集中到省数据中心,使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经费保障方面,现已落实启动经费100万元、日常办公经费3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

六、申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

按市局要求,分管领导带领中心人员加班加点准备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报情况审核表》等9项上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七、加强业务培训

为组织中心全体人员13人到市人社局集中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各乡镇劳保所长8人参加中心组织的政策知识培训,组织23组46名信息员集中进行信息采集操作及相关注意事项培训,通过各级、多种形式的培训,为下步信息采集、参保人员缴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八、开展信息采集试点工作

为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4月底,我县组织各乡镇村街认真学习了此项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填报说明。确保在采集过程中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表,表不漏项。我县指定信息采集公司,由工作人员陪同进入试点村罗庄和南朱营先行采集信息,为下一步大面积铺开信息采集工作打下了基础。

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工作总结 篇2

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省财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缓解农业灾害压力,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做出贡献。现将20xx年度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体系

根据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财金〔20xx〕20号)文件精神,我县20xx年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深入开展,县政府以*政府办函〔20xx〕20号文件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及人员机构配置。为给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我公司因地制宜在全县设立了4个乡镇营销服务部、20个乡镇保险服务站、194个村级保险服务点和12个社区保险服务点,并精心挑选了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部站点负责人。同时公司专门设立农险部,配备人员和车辆,下面服务部、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设施,真正做到了具体工作有人抓,衔接工作有配合,管理工作有组织的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搞好宣传,形成氛围

20xx年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第九个年头,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及时准确更深入地传达给全县人民群众,我县一方面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部、站、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达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效果,另一方面利用承保、理赔契机走村到户进行农业保险宣传,将印制的宣传册、宣传单及其他宣传资料分发给农民群众,并耐心细仔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与好评,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遵循政策,依法办理

为做好20xx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保险公司将工作细化量化,严格按照"三必须"(即必须出据保险单、必须保险费收取到户、必须保险理赔款到卡)原则办理业务。承保工作结束后,各公司将各乡镇承保情况汇总表及县级匹配资金申请送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及时将匹配资金拨付到各公司。通过大力宣传和通力协作,全县圆满完成了水稻承保面积21.41万亩,玉米承保面积12.71万亩,油菜承保面积12.65万亩,马铃薯承保面积21.54万亩,能繁母猪承保3.42万头,育肥猪承保29.55万头,森林承保49.21万亩的承保任务。

四、积极承保,合理理赔

在承保上,我县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了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全覆盖、全受益",并通过"无赔款优待"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2383.76万元,其中农户自缴保费合计533.62万元,各级财政补贴共计1850.14万元。

在理赔上,我县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理赔,做到了快查勘、快定损、快理赔,真正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全年累计已决赔款1445.84万元,其中水稻赔付311.13万元,赔付率80.74%,玉米赔付370.72万元,赔付率161.71%,油菜赔付40万元,赔付率30.99%,马铃薯赔付60万元,赔付率16.58%,种植业赔款受益户达到24584户;森林险赔付25.11万元,赔付率51.89%;能繁母猪赔付137.8万元,赔付率67.11%,育肥猪赔付501.08万元,赔付率48.90%,养殖业赔款受益户达到3657户次。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20万元。通过这些理赔数据显示,充分展现了保险业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既保护了群众利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为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和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