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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总结

发布时间:2026-10-28 10:56:17

集体土地总结 篇1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市局工作任务部署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上了工作重要议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出台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是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落实了交通工具和业务经费。

三是组建专门作业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员,负责整个工作的进度、质量、联络和协调。为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县国土局选派了三名工作人员派驻项目工程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技术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把握工作推进情况。

四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技术要求。为此,我们先后根据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次专题培训活动,分别在试点工作之初、全县土地所有权调查核实全面铺开之前、全县土地所有权测量登记和镇(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开始。每一次培训都是依照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规程,根据市局的部署和监理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镇上成立了以刘镇长为组长,国土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结合镇上实际制定印发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今年9月20日在镇礼堂召开了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宣传培训会”,传达了县里的相关精神,对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明确了工作程序、方法步骤、责任主体和质量要求。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使土地确权工作的相关政策、具体办法、目的意义等做到了家喻户晓,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培训,严格考核。积极强化对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对相关业务流程、民主程序进行了严格强调,对业务报表、建档立案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市局工作任务部署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上了工作重要议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出台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是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落实了交通工具和业务经费。

三是组建专门作业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员,负责整个工作的进度、质量、联络和协调。为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县国土局选派了三名工作人员派驻项目工程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技术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把握工作推进情况。

四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技术要求。为此,我们先后根据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次专题培训活动,分别在试点工作之初、全县土地所有权调查核实全面铺开之前、全县土地所有权测量登记和镇(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开始。每一次培训都是依照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规程,根据市局的部署和监理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

集体土地总结 篇2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市局工作任务部署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上了工作重要议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出台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是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落实了交通工具和业务经费。

三是组建专门作业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员,负责整个工作的进度、质量、联络和协调。为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县国土局选派了三名工作人员派驻项目工程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技术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把握工作推进情况。

四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技术要求。为此,我们先后根据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次专题培训活动,分别在试点工作之初、全县土地所有权调查核实全面铺开之前、全县土地所有权测量登记和镇(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开始。每一次培训都是依照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规程,根据市局的部署和监理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

五是明确了政策界限。为了加快工作进度,统一政策界限,县国土局会同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出台文件,注销废止了20__年6月15日之前,全县范围内已经发放的没有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集体土地权利证书,明确了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时限、政策标准,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它的好处,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就需要进行舆论宣传。为此,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

一是发布公告。通过县政府的网站、县国土局网站将实施方案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开,同时县政府还印制了大幅通告,张贴到每个行政村。

二是召开动员大会。7月2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各镇办的镇长(主任)、分管镇长(主任),财政局、农业局、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县国土局全体同志,各镇办国土所所长,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及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县长王壮、分管县长任道胜都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做法分别讲了意见。各镇办也相继召开了有各村两委班子参加的动员大会。

三是在媒体开辟专栏。活动启动以来,在县电视台、《济南日报.新济阳》以及《济阳新闻网》开辟专栏,随时宣传报道活动情况,使这项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争取农村广大群众最大限度的支持和理解。

三、积极探索,试点先行

为了保证整个工作的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我们选取了垛石镇两个有代表性的村庄开展了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这两个村一个是胡贤村,该村村庄大,人口多,没有实施村庄规划,大寺河穿村而过,将一个村分为两个子区,该村位于垛石镇边缘和济阳办事处搭界。这个村子涉及到国有土地和本村土地的界限,涉及到本村与邻村邻镇的界限,涉及到村与村、户与户的界限,情况较为复杂。

另一个村是小辛庄村。该村较小,实施过村庄规划,情况相对单一。工作中,大家边干边摸索,总结出一些好的做法。

一是坚持外业调查核实“尊重历史、承认现实”。胡贤村穿村而过的大寺河多年前已经确权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在水务部门,而事实上,该村有30多户村民把房子建在了河岸上。经调查核实相关审批手续后,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以工作底图为准,对于这一情况,先摸清底数,暂不确权登记,待妥善解决后再做处理。

二是坚持外业调查核实“点点俱到、不留死角”。在二次土地调查后所有界址点逐一实地勘察和测量。小辛庄村村庄规划时,户与户的住宅之间从外表看有一定距离间隙,界址点不好确定,工作人员需要到屋顶或墙头实地勘察。尽管难度较大,工作人员仍坚持根据指界双方确定的界限,结合现状逐户确定界址。

三是坚持外业调查核实“权属清楚、不留后患”。对于一些改变用途的集体土地,不仅要对现有的使用情况做详细记载,还要对这宗地的权属来源进行深入了解,明确产权。目前,两个试点村443宗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外业调查、内业资料整理备案工作均已完成。

四、协调配合,全面铺开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到千家万户、工厂企业,还涉及到县内县外方方面面的单位、个人,如何理顺关系,搞好配合,是工作重点之一。为此,调查人员有针对性地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多次召集相关的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镇集体、村集体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包括公路、水务、交通、河务、电业等业务量相对大的部门。座谈会上,让大家明确这次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和工作程序,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及镇集体土地之间的界址确认创造了工作便利。

二是和项目单位搞好配合,努力做好沟通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县、镇、村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工作中无论交通、生活还是工作协调,都尽量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便利;对项目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为了规范工作秩序和保证工作质量,县局帮助项目部完善了工作制度和奖惩措施,以促进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是为了保证工作质量,诚恳约请监理部多次来我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通过监理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了业务水平,明确了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避免了成果利用低,质量不过关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及时向市局和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部署;和各镇(办)所保持经常沟通,随时了解具体的工作进度和问题处理情况。目前,六个镇(办)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核实工作全面铺开,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修补测和后续工作正积极扎实推进。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项目单位人员参差不齐,需要加强管理和培训。表现在学历、性别、年龄、能力、性格等方面,加之技术人员不按合同按时到位,部分人员时有更换,工作中时常出现脱节,影响了工作质量和进度。建议市局函告项目单位,要保证人员稳定、设备到位。同时,要给予县局对项目单位一定的制约权,以确保人员稳定到岗到位,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公示时间长,影响工作进度。长达30天的公示期,无法保证按规定时限完成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为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我们采用了倒排工期的方法来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根据各阶段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有计划、有目标、高标准、高质量的扎实推进。

一是做好相邻县市区国土部门对接工作。为便于顺利完成和相邻县市区村(居)的权属界线接边工作,近期,我们准备和天桥、临邑、商河、惠民、邹平、章丘等县市区接洽,及时沟通对接。

二是倒排工期,做好分工。济阳标段项目部现在有工作人员45名,有20人继续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这项工作在10月31日前完成。其余25人,自9月10日开始,分6个作业组进入六个镇办开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调查核实工作;所有权调查登记发证的人员在完成所有权登记发证后,分3个工作组开展其余三个镇(办)的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全县的登记发证工作预计20__年7月底结束,20__年的8、9、10三个月完成整理归档,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我们将以这次集体土地总登记为契机,进一步实现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从外业调查到内业整理,从资料搜集到档案整合,从电子信息到数据库建设,从工作开展到成果利用,将全面完善地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集体土地总结 篇3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60号)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区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止20xx年底,已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共涉及20个镇(区、园)、249个行政村、9351个村民小组,共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21385本。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回顾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按其工作任务性质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权属调查阶段和审核登记阶段。现根据各阶段的工作特点作一简要回顾: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组织。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国土、财政、农工办、农委、水利、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和实施等日常工作。各镇(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全面展开。

2、资料准备。

制定、印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的表格约3万份,整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2.2万份,打印土地利用现状图249份,整理征地、使用土地批准文件1600余份。同时将整理好的资料分发给各村,作为各村开展权属核对的基础资料。

3、业务培训。

为了让村、镇干部和国土所人员尽快熟悉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局及时编印下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业务须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镇村干部培训材料》,同时,派出业务负责同志,分别到各镇对镇村干部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参加调查和确权的全体工作人员思想统一、政策熟悉、任务明确,提高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每个村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全区参加培训的镇村干部达630余人。

4、组织试点。

土地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基础性强、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各地的历史状况不同,调查要求和标准也不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摸索和总结出适合我区实际的集体土地确权规定和技术路线,我们按照“点上试验,以点代面,积累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余镇新华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统一了操作程序、标准和做法,为全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在此基础上,各镇(区)也选择一个村干部工作能力强、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为全面铺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

1、广泛宣传。

区政府于20xx年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各镇(区、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动员会、座谈会、设立宣传点、张贴标语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引导和教育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中来,确保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2、推举村民代表。

推举村民指界代表,涉及村民的知情权,关系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按要求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们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推举方式:一种是由村民小组农户代表直接表决;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推荐村民代表候选人,经所在村民小组表决或上门到户征求各农户意见,由农户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方式,都必须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事宜决议书》上签字。每个村民小组一般确定两名村民代表,参与调查指界和申请土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