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知识普及报告 篇1
适用场景:农村普法宣传培训、基层法律知识普及
报告要点:法律素养低导致维权困难、村民选举中权利滥用、法律宣传方式单一化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剖析原因→提出建议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基层法律知识普及报告 篇2
适用场景:社区普法活动准备、基层法律知识普及
报告要点:制作宣传黑板报、开展儿童平安教育、组织问卷调查
行文逻辑:明确目的→组建队伍→开展宣传→组织活动→总结反馈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我跟着我院金东区社会社会实践队来到澧浦镇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实地普法平安宣传。这次充实而又难忘的社会社会实践经历给我带来了特别深刻的影响。
一、社会实践目的
社会实践让我走向科技应用,走出课堂。当前,我们缺少的主要不是知识,而是缺少将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我们在课堂上所学的,与在实际当中遇到的是不尽相同的。其往往具有不具有明显的特征,这需要我们进行抽象概括才能解决各种问题。所以在大学期间我觉得多与社会接触,多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多了解你将会面对的种种问题,对以后的发展和继续深造都是非常非常有益处的。
二、社会实践方式
采用“小分队式”社会社会实践,组员有15人
三、社会实践内容
(一)采取了以黑板报、广播、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法制宣传、平安宣传
我们在洪村和锁园利用黑板报的形式向当地村民介绍有关婚姻法、财产继承等和实际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有关平安的诗歌。同时我们总结了宣传标语:平安在心,普法在行。另外我们利用网上的村民信箱给澧浦镇村民写了一封普法平安宣传的信,取得了良好的效应。也在广播上进行法律知识三字经的宣传,受到当地村民的好评。
(二)我们来到幼儿园给小朋友们进行平安知识的.宣讲
在社会实践期间,我们也注意到儿童这一相对弱势的群体,认为很有必要对其进行平安知识的教育。于是我们联系了一家当地的幼儿园,给小朋友们上课。我们教他们学认交通标识、知识问答,还进行了简单的儿歌朗诵比赛。不仅他们学到了知识,我们也体会到了当老师的感觉,专业理论知识更好的结合了实际,这也是不可多得的经历。
(三)配合区政法委等部门进行问卷调查
因为今年我们浙江省正在进行“平安浙江”创建活动,金东区也进行了具体的实施。现在活动开展差不多了,要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以发现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更好的改善。正好这和我们社会实践队平安宣传相一致,加上我们大学生也有这样的经验,于是我们利用一天的时间在澧浦镇上进行了问卷调查。
(四)举行法律知识灯谜活动
法律条例是枯燥而乏味的,为了增加村民们的兴趣使他们主动且更好的了解法律知识,我们特地准备了法律知识灯谜活动。我们从专业书上找了一些题目,写在卡纸上,绑上漂亮的丝带,系在红绳子上,非常的漂亮。当天村民们也非常的热情,竞相回答问题,也得到了一份小礼物。一位老爷爷说这种活动应该经常举行,形式很好,这给了我们莫大的鼓励。
(五)进行流动模拟法庭的表演
我们给政府工作人员、村官们以及村民代表进行了一场模拟法庭的表演。我们精心准备了一场民庭和一场刑庭,都是生活中经常存在的案例。之后镇长说我们这样的表演很有实际意义,现在是法制社会,村民们更应该知道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基层法律知识普及报告 篇3
适用场景:农村普法宣传准备、基层法律知识普及
报告要点:法律知识获取途径分析、法律信任程度评估、权利意识与实用意识对比
行文逻辑:调查对象选择→问卷设计实施→现状分析总结
调查人: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xxxx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对此,我在6月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宝山镇、等地的部分居民就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社会调查。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8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3.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1)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被调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基层法律知识普及报告 篇4
适用场景:农村普法宣传准备、基层法律知识普及
报告要点:法律意识薄弱现状分析、法律知识获取途径单一、法律宣传方式有效性评估
行文逻辑:调查背景设定→问卷数据收集→问题分析总结→改进方案提出
实践主题: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调研
实践时间:20xx年x7月20日-25日
实践地点:xx省邢台市隆尧县毛尔寨村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点也将从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基础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转变。城乡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具有直接参与的特点。
这次我以隆尧县城及其所辖下的毛尔寨村作为缩影点。通过对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的调查,了解现今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隆尧县城乡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识,减少法盲。通过这次调查,使得法律知识得到普及,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进而使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动隆尧县的法制化发展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二、问卷分析与总结
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达到了百分之百。经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绝大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
与以前相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现实生活,相当一部分居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不够全面,不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有的人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而有些人 以暴制暴。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时,回答经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64.5%,回答没有的占6%。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很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反映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回答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决的占33%,回答通过关系解决的占38%,
回答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见,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制化过程中,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益合法的维
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在调查中,我发现居民的法律知识很匮乏,绝大多数居民表示对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法律知识,在你对我国法律体系了解吗?这一个问题中,选择非常了解的占5.5%,选择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证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法律意识也慢慢地深入到城乡居民的心里。然而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占2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对我国法律体系一无所知,试问居民法律知识匮乏,对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明确,怎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居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
随着国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强,借助现代各种传媒手段,法律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化。从你一般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法律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过媒体(电视、报纸杂刊、互联网)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1.5%,通过通过阅读法律的书籍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9.5%,通过和亲朋好友聊天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11.5%,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5%。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媒体已经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过看电视、报纸杂刊,上网能够迅速获取国家的法律动态,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呈现单一化。居民获取法律知识途径狭窄潜移默化中也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丰富。
通过这次调查,我对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有了更深的了解,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实施。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法制化的国家,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首先,应该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调查中,我发现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识弱、法律知识少。其次,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居民喜欢通过参加法律宣传活动来学习法律知识。
这样也就增加了居民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也希望司法机构能够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我国法制化的进程。
三、实践感言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既加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又丰富了我的社会实践经验,既培养了我关心社会热点问题的兴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帮助我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通信专业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仅要学好我的专业知识,还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城乡居民法律意识以及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大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基层法律知识普及报告 篇5
适用场景:农村普法宣传培训、基层法律知识普及
报告要点: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教育、提升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电影市场环境
行文逻辑:分析法律现状→调研教育问题→体验农民生活→调查电影市场→总结实践意义
1.对法的感受。在农村,法律的不普及是个严重制约农村发展的问题。许多农民对法律没有足够的重视,这样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们的意识中还存在许多法律习惯,或者说是还存在习惯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认识程度,正说明这个问题。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一大难题。加强普法教育刻不容缓。 2.对农村教育的感受。人们在形容农村的教育状况时总是用适龄儿童入学率低、失学率高、教育状况落后等短语一言概之。这就模糊了教育落后的根本原因,甚至误导读者进入边远地区人们不重视教育这一误区。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让我们来看一组调查结果,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一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也不为什么,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人对我说:我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教育,是个沉重的话题。但只有正视教育,而非遮盖问题,才能抓住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离发达地区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而且经济发展阻碍了教育发展速度,而教育又反作用于经济,但最终还得抓住教育是基础,经济是关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一位朋友曾对我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某省重点中学有一位来自穷山村的学生,学习非常用功。他的床头贴着一句激励自己学习的话,只有九个字:别忘了!你是农村户口!!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沉重的。我国城乡的巨大差异造成了教育观念上一个极其偏激的错误。农村的孩子迫于自己农村户口及生活环境的压力,几乎用尽自己所有的精力去学习考大学,以此来摆脱落后的环境,实现自己美好生活的梦想。但当这些村里的骄傲考出去成为大学生以后呢?他们中有几个回到自己那还不富裕的家乡,投身其中的建设呢?人都向往美好的生活,这本无可厚非,但村里留下的是什么?几个大学生的名字,一个虚幻的荣誉而已。人才依旧缺乏,生活依旧贫困。这种人才流向并非只存在于农村和城市之间,也同样存在于小城市和大城市之间,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以至于我国的西部和东部之间及国内和国外之间。3.深入农民家庭,享受田园快乐的同时切身体验真实的农民生活。短短的几天,使我对田园生活留下深刻的印象,鸡鸣犬吠的清晨,空气格外清新。早起在院中看书,享受一天中不可多得的寂静,或到屋后的山上远眺,四周美
景尽收眼底。此外,爬山,打羽毛球和台球是铁的娱乐健身活动,院子里成天充满了欢笑。 其实真正身体力行地接触百姓,还是在劳作中。挑水打水,收蚕豆,对于在城里长大的我来说是不可多得的新鲜活动。在简单沉重的劳动中我却找到了乐趣。其实生活中处处都是乐趣和知识,只是平时忽略了它们,当人真正发现它们的时候,就会体会到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于是颓废,痛苦,忧虑……都远离了我,充实的过好每一天成为我的目标。 4.。通过入户调查,我们打开与村里百姓沟通的窗口。他们朴实认真地回答我们的问题,从他们的答话中我认识到他们敏捷的思维,对世事的透彻理解和达观的精神,他们虽有些安于现状,却也努力地改变境遇。在与以前的苦日子做比较后,他们由衷地感激共产党给他们带来的日新月异的好生活并且非常满足。“知足常乐”,我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总感受到这四个字。当然这种快乐也不是绝对的,中国当代社会中毕竟还是存着城乡差异,这是一个客观现实,无法回避,也不应该回避。要想解决这个长期困扰社会的问题,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农民共同努力。就像那个要向总理说实话的人说的那样,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农村的贫
苦的确超出了很多城市人的想象。农产品价格一路下滑,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农业生产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医疗价格是众所周知的高昂,教育产业化使得成千上万的农村子弟无书可读。农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于是就出现了越来越汹涌的民工潮,农民们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为了子女的学费,为了保住老人的性命,只好农民变民工,背井离乡,卷起铺盖,成群结队的奔向城市。他们在城市里忍受城市人的歧视和羞辱,干最脏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工作,赚取最低廉的工资,还要为自己的血汗钱能不能按时足额的拿到手而担惊受怕,甚至爬上高楼讨要本来应属于自己的工资。 5。对看电影的感受。这次实践活动,让我了解农村社会现状的同时也让我对农村电影市场作了一次调查,而且这次调查是针对目前中国最不受重视同时也是最具潜力的农村电影市场的。通过入户调查,发现老乡们几乎不看电影。我认为原因有三:一,电影题材适合他们的有限;二,地处偏僻农民不易进城,农村自身又缺乏电影基础设施,农民们即使想看电影也没有必要的硬件支持;三,农民收入不足,难以支付票价。这样看来,下乡轮放电影比较符合“国情”。 通过这次活动,使我更深刻更具体的认识到“学”和“用”的联系,让我更加努力的学习,并在学习中加以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