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报告 篇1
适用场景:食品企业质量管控、食品安全监管培训
本文要点:食品原料劣质问题、食品添加剂滥用现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缺失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现状→列举典型案例→剖析成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治理方向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不断深入发展,对外贸易的发达和交通通信的便利,食品的方式层出不穷多种多样。但与之同时,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层出不穷。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添加有毒物质的情况仍然难以杜绝;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农产品、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等。目前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我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安定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近几年接二连三爆出社会食品安全问题。20xx年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对肠食道胃粘膜有影响,可能致死;20xx年阜阳劣质奶粉:“大头娃娃”,营养不良导致免疫力低下,严重可致死;20xx年碘超标的雀巢奶粉,影响甲状腺功能;20xx年含瘦肉精的猪肉,人食用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20xx年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疾病,严重者可致死。
1、20xx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人民不敢任意买吃买喝,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
自20xx年“三鹿事件”发生后,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xx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保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责任分工和统一协调。20xx年4月,“20xx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论坛上明确提出中国将把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xx年8月,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建立了我国首家食品安全的全国性法治研究机构。这些都表明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频频出现?同时谁该为食品安全问题负责?进而在面对食品安全的严重威胁,政府、社会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进?
我认为首先,监管力量薄弱、尴尬;政府制约乏力,企业道德缺失是最主要原因。我国目前企业大多小、散、乱。而且其并不仅仅存在于农业领域,中国的食品工业的现状也是企业分散、技术薄弱、装备落后;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跨地区按照产业链和价值链整合的食品龙头企业,食品企业数量比较多、规模比较小,造成对法律、道德等方面的认识相对较弱。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是市场竞争加剧,为了生存,降低直接的生产经营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非常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
其次,多头管理难成合力。多方调查研究机构都各行其事,很少在一件事情上的行动上达成一致。政府,质检局,公安局各方进行介入,管理虽多但是并不到位。并且多少存在一些受贿放水现象,这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在我国,科研落后,认识不足是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拿转基因食品来说,在国外已经明令禁止食用转基因食品,因为转基因食品变数太大,并不能确定能给人体造成多大损害。但是在我国转基因食品却市场广阔,对于一些食品的"认识不足也是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综上所述,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是整个社会各方面整合程度低、社会文化失调、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消逝的综合结果,任何单个个人、团体无法负全责;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制度创新、文化进步、思想教育学习三方面下手,系统地解决这个问题。
从制度方面:我们要建立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当前食品安全执法主体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执法监督体系尚未完全理顺,职责分工不明;二是各部门在食品安全体制建设,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中,缺乏统一协调和统筹规划。针对这一现象,我们认为要从管理源头做起,尽早成立一个部门或者一个机构专门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食品安全有关各部门的工作,逐步建立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通过实施科学的协调一致的监测、监控、执法、科研、教育计划,就可以对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和进出口等多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
从科学文化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建立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全社会进行公示。不仅使执法部门之间标准一致,信息共享,执法有章可循,而且增强全社会公民的防范监督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从而保证上市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符合健康标准的要求。
从思想教育方面,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我们要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自律对保证食品安全也是尤为重要的。所以,我们必须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流通企业行业信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市场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实施上市销售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食品市场建立经营者和商品“黑名单”、“黄牌警告”制度。制定和完善行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制和诚信教育,督促企业提高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从而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
最后,加大思想宣传教育。大力促进一些食品卫生安全的普及知识。不让人们对于所食物一问三不知。要让人吃得有底,吃得有数。但是,不论市场如何发挥,企业如何调整,最关键的解决方式依旧在于政府的态度和参与程度。即政府监管者的问责。因此,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是强化对监管者的问责。在中国目前的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占据主导地位,这既是我们的优势,也是一些问题的根源所在。要想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一优势,又尽可能地避免由此而引发的各种治理问题,就必须要严格执行对监管者的问责,这是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的牛鼻子,只有抓住这个牛鼻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
以下几点仅供参考:
一、强化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法律制订得再多再细,如果不严格执行也是不行的。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造假行为,就必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造假的成本远大于造假的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但是,要想惩戒违法者,首先必须得能找到违法者,这就要求进货渠道以及生产商都必须有明确,之所以食品安全时间屡屡发生,我觉得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不知道这些危害食品安全的物品是从哪儿来的,怎么来的,只知道事后去解决问题,我觉得肯定不如事先预防问题,这就犹如治水一样,堵而不疏是不可行的,哪里出现问题就扑灭哪里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真正的治本的方法就是明确生产商和进货渠道。在国外,基本上每一件商品都会有一个标签,通过对标签的查询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个货物来自哪儿,是谁生产的,是谁加工的,是谁运送的,这样一来,就算出了问题我们可以很快的找到问题的根源,进而解决问题,再加上严厉的惩治力度,很少或者说没有人敢于在这方面耍小聪明,犯大错误,因为他们知道不可能说出了问题找不到他们头上,一个小小的标签就能很好的起到警示的作用。
反观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投入和重视就远远不足了,当然,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时间还不长,在某些监管方面的经验还不成熟,但是,食品安全无小事,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立一个非常完善的监管体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如果能对没意见商品都能实现实时追踪,都能反查到生产商,加工商等等,一旦出问题,立刻追究责任,从源头抓起,辅以严厉的惩戒措施,我相信,这样一来,必然能极大的震慑造假商贩,因为在这种体系之下,不存在什么黑暗的角落,一切的阴暗面都荡然无存,没有了生存空间,造假商贩自然不可能再存在,到时食品安全肯定会得到极大地改善。
二、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这个第三方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广大消费者,但由于消费者过于分散,所以独立的媒体监督往往就成为消费者的最佳代理人。尤其是网络媒体,具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舆论压力大等特点,实际上近年来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舆论监督主力都是网络媒体。
三、我们必须要能给广大的消费群体一个方便快捷的反映问题的渠道,食品安全的案件大多还是发生在我们普通的百姓之间,遇到问题时,我们能对谁说这件事,而谁又能对我们负责,为我们问责,这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在当前,我们遇到了问题能向谁说呢?消费者协会?报纸?媒体?还是什么别的?我觉得用处都没有真正的体现出来,就拿消费者协会来说,因为它所拥有的权利不大,导致尽管我们反映了问题,但是协会并不能为我们解决问题,只能说我们会处理,但是一般就没有了下文,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手握权利,能清楚地听到百姓的呼声和问题,并能快速的解决问题的机构,这样一来,群众能及时的反映问题,政府也能及时的发现问题,而不是只有等到大规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才会发现早已存在的,但是无人问津的问题了,所以,这样的一个机构在时下也是一个很有必要建立的机构。最后,综合上述,我认为要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四、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五、建立完善,快捷的饰品追踪体系
六、创建一个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机构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不断的进步,开拓,我们也可喜的发现食品安全的问题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民众开始重视,政府开始重视,企业也开始重视,还是那句话,人命关天,不可儿戏,因此,无论我们对于食品安全投以多大的重视都是不为过的,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在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下,每一个人都能放心的食用自己在随便一个地方买到的食物而不用去想这安不安全,电视上关于食品安全的时间越来越少,每一个孩子都能喝着放心的奶粉茁壮成长,这也是我,一个普通的大学生的希冀和梦想。
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本文要点:进货渠道混乱监管缺失、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突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薄弱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总结反思
1、学校周边小杂货临时摊点屡禁不绝,进货渠道混乱,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私营餐馆均有卫生许可证,在超市抽查的食品均未过期.生意不错,当天卖的东西可当天卖完
2、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货渠道主要有自购和配送两种形式。从食品来源看,有的是从小食品市场批发的,甚至还有个别经营者直接从小作坊或者小加工厂购进“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者在进货过程中只考虑价格因素,不注重对食品质量和生产者资质条件的审查,只要便宜就收,有利就卖,食品质量难保证。
二、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和调研,发现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餐饮馆在软硬件和内外部环境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老师分发饭菜时不戴口罩,有时还讲话,不卫生。
2、夏天食堂偶尔会出现苍蝇和蚊子。
3、临时摊点上的油炸品所使用的油大多数都是同一锅的,而且是重复加油。
4、临时摊点经常停留在马路边,扬起的灰尘不时飘落在食品上,非常不卫生。
5、同学对食品安全的关心程度不够高,经常买垃圾食品吃。
三、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多数人买商品时很少注意商品标示。
2、买食品时大多数人都会看生产日期,只有少部分不看。
3、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会关注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法》,大多数人都处于一点都不知道的状态。
4、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了解途径多种多样,网络宣传占主要的。
5、食品安全常识和安全现状已经受到人们的重视 。
6、食品的过期及使用添加剂是消费者是主要担心的问题
7、在商场和超市购买商品是人们最为放心。
8、自我保护意识差,当购买了不安全的食品时,人们大都汇自认倒霉,奉劝亲友不要购买此产品。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一)学校方面
提高校园整体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不要在路边临时摊点上买食品,特别是油炸食品和“三无”食品。
(二)学生自身方面
1、学生应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意识和知识。
2、学生应加强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
五、感想:
1、通过对食品安全这一课题的调查研究,我们组对自己身边的商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食品安全意识在我们的大脑中也有一定的地位。
2、当然,我们小组成员的能力有限,所做的工作只是毛皮,存在很多的不足和缺陷,但我们的目的是引起大家对食品安全的深刻重视,希望这写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各取所需,更好的生活。
六、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们要努力做到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
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报告 篇3
适用场景:农村食品监管改进、食品安全宣传推广
本文要点:农村食品流通环境变化、食品安全认知度提升、食品企业生产状况分析
目前,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繁,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现在新闻报道里,使民众感到不安,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社会的重大问题。
第一,城区居民绿色消费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居民消费观念有待转变。城区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愿意为保障食品安全和提高食品健康营养价值支付少量的额外费用。而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和“实惠”。
第二,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有所提高,关注点不断增加。虽然目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总体上还不是特别高,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正逐渐为广大群众所重视。其中,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在提高,关注度亦然。
第三,城乡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易环境、物流设施等产生新的变化,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和市场管理机制有待加强。在农村,现在出现了一大批小型自由集贸市场,那些小摊位的货主定时定期到村里摆摊,为农村食品交易环境注入了新的元素。一些初具规模的代销点货架上的食品种类也越来越多,这在给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带来了困难。
第四,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众多问题,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人民健康,维持市场稳定的重要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当前国内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管理监督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大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忧虑和担心,使消费者对政府、企业、经营者产生信誉危机,这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食品加工者道德沦丧不顾消费者权益甚至性命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从生产第一线到高级官员那根深蒂固的腐败。不从根本上铲除腐败,食品威胁的根也难断。
第五,食品企业状况不是很乐观,民营企业生产状况参差不齐,个别企业光景不佳。造成民营企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规模小,专业职工数量少,生产设备落后,企业环境卫生质量不高,不能打出自己的优势品牌,加之管理不善,使企业信誉度和知名度不高,缺乏后续发展的潜力和动力。而一些新兴的小型企业,凭借其先进的生产设备,优良的生产环境,科学严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系统特色的企业文化却走在了食品行业的前列。
第六,由实践而得出的几点建议。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让胆敢以身试法者有所“畏惧”。无论是大小品牌还是大小企业,一经查处,严惩不贷。全力避免一切腐败现象的发生与发展,逐步消除政府、企业、经营者及检测者的信誉危机。尤其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打造城乡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形式多样化。调查显示,以前接受过有关食品营养与质量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与调查的人少之又少只占6%,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声称通过我们的宣讲和宣传资料的发放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知识,还要求我们平时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只有5%的人认为不必要,8%的人认为无所谓。因此,除了对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介入监督和曝光外,新闻媒体还应多做些增强人们健康消费意识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消费,不盲目贪便宜。告诉消费者怎样来区别食品是否安全,一旦遇到假冒伪劣产品,该怎样进行举报,怎样为自己维权。
加大投入,引进高素质人才,尽快完善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协调各部门职能和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为提高食品的生产质量、增强食品监测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应当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扩大其覆盖面。特别是地方民营企业和监测部门,更应加强与各大高校的联系多引进技术人才,为此我们在调查问卷的背面同时印有我们学院和食品工程系的简介,以供社会人士参考。
多听取相关代表和广大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民以食为天,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高度重视的位置,多听听老百姓的心声,多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些真正有益的反馈,让老百姓买到放心食品。
第七,大学生暑期社会社会实践活动意义重大,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支庞大的队伍中来。
我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的准备。
抓住有利时机参与各种形式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国家、学校和社会提供的难得机会,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缩小成长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距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见世面,长才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了解国情。我们出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成长在邓小平理论不断发展的年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了解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深化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深化对改革开放的理解。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体察民情。淳厚民情和朴素民风中的情感滋养,贫困农民脸上的"愁容和他们对知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勤劳朴实的乡亲们对大学生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还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变化都是我们难以从校园和书本上获得的。走出象牙之塔,容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能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能体会到今天我们舒适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增长才干。实践中通过对企业的参观走访与学习,加深了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解;在与公司负责人直接对话了解公司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的过程中,学到了不少做人做事的道理;在与当地居民的多次热情交谈中,提高了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和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社会实践是知识创新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实践已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得到增强。在实践中,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真诚的希望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到这支光荣而庞大的实践队伍中来。
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报告 篇4
适用场景:食品企业安全自查、政府监管政策制定
本文要点:瘦肉精检测缺失、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抽查频率不足
当今社会,健康无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主题,古谚云:“民以食为天。”然而,食又以安全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和社会和谐与稳定。无论是导致国内乳制品市场混乱的的三聚氰胺事件还是骇人听闻,令人作呕的地沟油事件都印证着一个残酷的事实:我国食品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案情介绍:
20xx年3月15日,“瘦肉精”犹如一记重拳,击中了全国最大的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双汇集团。央视315特别行动节目抛出一枚食品安全重弹,曝光了双汇在食品生产中使用“瘦肉精”猪肉。一时间,市场哗然,全国轰动,人们将目光转向这个国内肉制品加工的明星企业。新闻中曝光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主要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有自己的连锁店和加盟店。据相关人员介绍,他们店里销售的猪肉基本上都是济源双汇公司屠宰加工的,严格按照“十八道检验”正规生产,产品质量可靠。然而,其公司宣称的 “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中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的检验,以至于卷入这起食品安全犯罪的丑闻之中。随着欧典地板等名牌企业在市场的检验中应声倒下,通过采取产品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国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今,双汇“诚信立企、德行天下”的企业信条如今就倍显尴尬了。3月16日,双汇集团在网站表示:“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值得关注的是,一方面双汇将责任锁定于旗下子公司个别员工,对此报告只字不提,另一方面事件曝光至今,双汇始终没有对作为直接受害人的消费者做出任何承诺或采取任何补偿措施。
那么,瘦肉精为何物呢?医学资料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使人产生恶心、头昏、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早在20xx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而近年来,各地“瘦肉精”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还是时有发生。
类似案情简介:
1.“大头宝宝”事件:20xx年底,安徽阜阳劣质奶粉的情况,立刻震惊全国,问题由不法厂家生产的蛋白质等营养成分严重不足的奶粉引起,造成幼儿营养不良,甚至死亡。
2.“毒大米”事件:在我国广东、广西、江西、湖南等地市场上查出“毒大米”数百吨,根据部分省公布的“毒大米”样本检验结果,所抽检样本的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均严重超标。
3.“三鹿”奶粉事件:20xx年9月11日,《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一文将三鹿牛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顿时轰动了全国,引起广泛的关注,次日卫生部通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三聚氰胺事件使得国内乳品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4.地沟油: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
5.“万能牛肉膏”:在市场上广泛流传着“万能牛肉膏”这种添加剂,这种添加剂可以将鸡肉、猪肉加工成为牛肉,不仅在校肉松作坊里,然而在一些小吃店里也是“公开的秘密”。
原因分析:
1.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这是国内企业存在大量不诚实现象的主因。政府之前没发现是因为监管力量不均衡造成的,而监管部到位,就不会给企业提供诚信的土壤。目前中国经济体制面临转型,过去粗放不完善的经营模式,迟早会遭遇滑铁卢,企业早一点觉醒和发现问题,可为品牌再造达成好的基础。目前,我国食品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低,食品产业技术、工艺水平、产业链条和管理水平落后,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带制度和机制设置也远落后于实际问题出现的速度。
2.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在我国,国家已经开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此基础上,20xx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食品安全标准内容如下:
(一) 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在看到我国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同时,应明白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所存在的诸多弊端和问题,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这在当前尤为重要和迫切。
3. 执法力度不够强硬
为什么食品市场“瘦肉精”问题屡禁不止?在央视特别行动曝光的一些养猪户称,他们铤而走险偷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非就是为了使养成出栏的猪看上去卖相好、更容易出手。“使用瘦肉精比不用瘦肉精的猪,每头能多卖出几十元钱。”然而,这条黑色利益链条的背后,流通监管体系疏漏和品牌企业诚信缺失问题也难逃其责。虽然早在20xx年国家监管部门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只检测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没有纳入常规的检测。一位权威消息人士证实,各地都会检测盐酸克仑特罗,但莱克多巴胺只有在个别地方有检测,因为其检测成本高。所以,尽管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
4. 监管工作不严密,以抽查取代普查
从双汇瘦肉精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恰恰是在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利,以抽查取代普查,每月一次,每次千分之二的比率进行抽查,如此小范围的抽查范围怎么能够的了不法分子保证不存在侥幸心理。
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报告 篇5
适用场景:食品企业安全自查、政府监管政策制定
本文要点: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监管体系不完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关心的话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而,食又以安全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无论是导致国内乳制品信任危机的三鹿事件还是骇人听闻,令人作呕的地沟油事件都印证着一个残酷的事实:我国食品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已成为关系到人民生计的重要社会问题。
20xx年2月18日,英国一次最大规模的食品召回行动为食品安全问题敲响警钟。召回的导火线是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沙司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而这些沙司又卖给了大量食品厂商和超市卖场从此,苏丹红成为了全世界食品安全问题的代名词,在Google上,有关苏丹红的查询结果以达496000条。同年3月4日,苏丹红现身中国市场。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新闻界通报,北京市有关部门日前从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同批次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如购买过相关产品应停止食用,并前往相关销售单位退货。 20xx年3月15日,“瘦肉精”消费者熟悉的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被央视3·15特别节目曝光。央视报道,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流向了双汇。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有自己的连锁店和加盟店,“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随处可见,但却不包括“瘦肉精”检测。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而且收购价格比普通猪还要贵一些。这种猪停喂“瘦肉精”一周后,送到他们厂里卖的时候就不容易被查出来。
其他食品安全相关事件:
1.“毒大米”事件:20xx年,我国广东、广西等地查出“毒大米”数百吨,根据“毒大米”样本检验结果,黄曲霉毒素的含量严重超标。过量食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品,严重者可在2至3周内出现肺水肿、昏迷等症。
2.“三鹿”毒奶粉事件:20xx年9月11日,《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一文将三鹿牛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顿时轰动了全国,引起广泛的关注,次日卫生部通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三鹿事件使得国内乳品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3.地沟油: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
随着越来越多的食品卫生问题曝光,民众对于餐桌上的食物安全越来越担忧甚至有可能导致食品行业的“信任危机”,这些食品对人体的伤害是难以估计的,无论是对人民的身体还是心理健康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有理由去反思其产生的原因,为什么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认为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生产者、经营者的趋利动机,以及各种不规范的操作是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原因。但是从深层次上看,面对市场经济转轨中伴生的新问题、新科技带来的挑战,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管理机制越来越不适应,人们的道德的滑坡才是食品安全生产的最根本原因。
原因分析:
1.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这是国内企业存在大量不诚实现象的主因。政府之前没发现是因为监管力量不均衡造成的,而监管部到位,就不会给企业提供诚信的土壤。目前中国经济体制面临转型,过去粗放不完善的经营模式,迟早会遭遇滑铁卢,企业早一点觉醒和发现问题,可为品牌再造达成好的基础。目前,我国食品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低,食品产业技术、工艺水平、产业链条和管理水平落后,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带制度和机制设置也远落后于实际问题出现的速度。
2.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在我国,国家已经开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此基础上,20xx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虽然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多达几十部,但没有一部是关于食品安全的大法。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使得一些不法厂商有了可乘之机。
3. 执法力度不够强硬,监管力度不够严格
为什么食品市场“瘦肉精”问题屡禁不止?在央视特别行动曝光的一些养猪户称,他们铤而走险偷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非就是为了使养成出栏的猪看上去卖相好、更容易出手。“使用瘦肉精比不用瘦肉精的猪,每头能多卖出几十元钱。”然而,这条黑色利益链条的背后,流通监管体系疏漏和品牌企业诚信缺失问题也难逃其责。虽然早在20xx年国家监管部门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只检测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没有纳入常规的检测。一位权威消息人士证实,各地都会检测盐酸克仑特罗,但莱克多巴胺只有在个别地方有检测,因为其检测成本高。所以,尽管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从双汇瘦肉精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恰恰是在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利,以抽查取代普查,每月一次,每次千分之二的比率进行抽查,如此小范围的抽查范围怎么能够的了不法分子保证不存在侥幸心理。
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1. 制定和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世界各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保障。只有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为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一方面是加强立法,另一方面是严格执法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制裁。通过这些严厉措施,确保有关法令、标准能得到严格遵守。
2. 加强监管力度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企业自律,但绝不能单单靠企业自律,政府相关部门有效有力的监管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统。政府应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监管,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校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的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打击力度,提高整治效果,并且要督促监管人员走入生产一线,今天的食品安全问题,表面上看是企业自律不严而导致,但深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够,制度流于形式,促使监管人员走出办公室,深入生产一线实行动态监管。
3. 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
4. 全民强化教育,提升商家的专业水准和商业道德
很多人总喜欢买样子好看的蔬菜,所以农民就拼命撒农药防虫害;很多人喜欢颜色鲜艳的肉类,所以商家就加亚硝酸盐保持肉的鲜红;很多人以为米线是白的,劲道的好,所以商家就加吊白块所以提高消费群体的素质,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对于避免问题食品的出现也很重要。
总结:
由于时间原因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暂时就想到这些,得出的结论和数据难免有些偏差,但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确实做出了很大的努力通过上网等收集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的资料来完成这一严肃的研究报告,我相信随着新一届领导班子对民生问题的更加关注,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将会更加健全。此外,媒体的力量在社会中越来越强大各种曝光力度也是直至食品安全问题,所以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呈乐观趋势发展,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还民众一个健康安全的“餐桌”。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 《中国食品安全报》
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报告 篇6
适用场景:食品企业质量管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本文要点:源头污染治理、监管体系优化、应急机制建设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总结危害→剖析原因→提出对策
近年来我国频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例如,毒胶囊、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事件。这些只是一些比较大的事件,如果把一些小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也算上,那么说我国“频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一点也不夸张。
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这些:
一是,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较重。产地环境污染、污水浇灌,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饲养禽畜滥用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生长激素及“瘦肉精”的情况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等加工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度较大,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尤为严重。
四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众消费信心,在国际社会中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和国际声誉。
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所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所造成的影响也极其恶劣。
一是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仅使他们在经济上蒙受不应有的损失,甚至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加重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降低了消费信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
三是干扰了食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合法企业的权益,挫伤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影响了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退货、索赔、终止合同等难题,损害了出口信誉和国家形象,影响了农民增收。五是制假猖獗地区的守法经营者无辜受难。
此次“毒胶囊”事件造成浙江和河北相关地区胶囊、明胶产业的守法经营者遭受灭顶之灾就是例证。应该说,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问题,而且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
造成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一下这些。
第一,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初、中期,部分商人唯利是图,道德沦丧,现有体制机制又不健全,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第二,监管不力。目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九龙治水”的局面。多个部门齐管、中央和地方齐管,实际造成互相推诿、监管不力。
第三,惩处不严厉,没有产生足够的威慑作用。现有的《刑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者打击不够严厉。同时各地各部门执法过程中又往往“以罚代法”,从而使得制假售假者违法成本极低,助长他们的歪风邪气。
第四,政府部门孤军作战,没有充分依靠可以依靠的力量。仔细分析一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涉及的当事方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制假者、守法经营者、行业协会、原材料提供者、销售渠道、媒体等。上述力量中,属于正面可以依赖的力量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守法经营者、行业协会、媒体。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一般是媒体曝光一个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后,举国上下监管部门亡羊补牢开始一次运动式执法,难以形成一个长效机制。
为了有效地解决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首先要对我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形势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食品药品安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公民基本健康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次将食品药品安全写入国家的总体规划,国务院制定的镬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十二项任务、药品安全六项任务,更加突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发生了深刻变化,质量逐步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在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消费需求多层次,产量持续增加,食品质量逐步提高,食品供给由长期以来的总体短缺、品种单调转变为数量充足和品种多样化。我国医药行业一直保持较快增长速度,规模不断壮大,国产药品不断开发上市,国产疫苗不仅满足国内需求,还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高档医疗器械的国产化进程加快。通过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逐步提高。同时,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越来越关注自身生存环境的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进一步创造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仍然严峻。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务院部署,近几年连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突发事故和事件及时处置,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既治标又治本,使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机制和法制尚不健全,食品药品产业基础薄弱,质量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市场秩序混乱局面尚未根本好转,企业诚信意识缺失,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行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产业化程度低,核心竞争力较差。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目前我国正处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发达国家在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长期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安全风险在我国现阶段比较集中地出现和暴露。总体上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具有社会性、广泛性和不确定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应对和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是一个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综合防治。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第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不可否认,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给了一些投机分子可乘之机。在食品药品方面,虽然一些法律制度已经建立,但其中还存在不少漏洞。下一步需要有关部门对这些法律、法规作出完善。
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
二是,《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
三是,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
四是,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五是,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
第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20xx年,国务院宣布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明显,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由于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以及部门协调等诸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问题,尚不容乐观。有学者认为,应改变多头管理,向相对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由于食品的产业链太长,我国的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不必要将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第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一是,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由于订标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相互矛盾的问题,也使得政府部门在对不少食品的监管上陷入了尴尬的境地。虽然我国1986年就已正式成为CAC成员国,但对食品法典的研究、评估与应用工作开展的并不十分理想。CAC标准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制定出来的,如能在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中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标准,通过参照遵循这些标准,将国内食品标准尽快与CAC标准接轨,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始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制订及修订,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的开展将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二是,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的投入。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十五期间,国家对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的研究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从客观要求来看,十五期间还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特别是对于快速检测技术研究的投入,并尽快将研究成果转化成具体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第五、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
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就是评价食品中有关危害成份或者危害物质的毒性以及相应的风险程度,这就需要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确认这些成份或物质的安全剂量。食品安全性评价在食品安全性研究、监控和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以对不安全食品的立法、清除市场上的不安全食品和负责部门认可项目的实施作为基础的。这些传统的做法由于缺乏预防性手段,故对食品安全现存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不能做出及时而迅速的控制。我国必须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我国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
我国应采取国际认可的手段,创建食品安全的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做法主要包括:及时而适宜地对食品安全事件开展危险性评价,以便为国际和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搜集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有毒化学物质、致病菌污染的数据资料;及时、迅速地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的危险性评价资料;就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毒化学物质和致病菌的污染以及微生物学危险性评价技术及数据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有效交流。
第六、初步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信用在当今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本。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也需要政府在信用体系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运用市场规律,把食品企业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一个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法律作为保障。通过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法律法规,可以用国家的意志强制赋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相应的法律地位、确认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内各项制度的普遍法律效力、明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权威性和指导作用。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体现诚信原则、确立信用机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总体上的还是在食品行业专门领域都偏少,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信用信息获得机制、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信用信息使用机制、信用信息发布机制以及企业的申诉机制等均是信用体系应当囊括的内容,而一个完备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可以确保整个系统的有序运转,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政府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时,越注重营造公平氛围,就越能够为信用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对食品企业的责任追究以及信用权益保障上,政府应当一视同仁;信用信息的收集、记录和使用单位应当遵循公正、规范的原则,客观中立;奖优惩劣,在政策扶持、权利义务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要避免在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发生食品企业间以大欺小、相互贬损的事件。目前,这一工作正在进行中。受外界种种影响和其他条件的制约,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难度不小,因此可以考虑重点在一二个方面有所突破而不必面面俱到,关键是要取得实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但我们认为这个时间似乎长了一些,诚信建设只争朝夕。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只是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只有把整个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全面建设起来,才能使之科学、有效地运转,到时真正发挥其对食品安全的保障作用。
第七、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信息大多是各职能部门自行公布与其相关的信息,但现实中不仅不同部门对同一内容公布的信息不一样,甚至同一部门对同一内容的信息公布也出现不一致。因此,尽快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运行体系是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发展水平不均衡,运用高科技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全国食品安全状况的整体监控,有助于协调、解决全国性食品安全信息不一致问题。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我对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加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产业,牵涉到好多人的利益,要想很好的解决它,需要全社会成员一起努力。人心齐,泰山移。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
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报告 篇7
适用场景:食品行业监管问题调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文要点: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食品经营缺乏有序竞争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报告
20**年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全新的监管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食品行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促进xx县食品行业更加健康、稳步、持续地发展,我局对我县食品行业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xx县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共有注册餐饮服务单位910户,未取证的小餐饮店212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040户,未取证的小食品店621户家;食品生产企业26家,未取证的小作坊201家;未取证的食品流动摊贩100余户;不规则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县食品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包括麻辣牛肉、飞龙面、龙女酒、盐皮蛋等;西南商圈零售商企业重百商城看中xx县消费潜力,在沿口镇开设两个零售店;印山假日酒店、渝源庄、雪花啤酒风情街等餐饮业领头羊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则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助推我县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xx县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0**年,我局为摸清食品安全现状,抓住食品亮剑行动的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后续又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大米、白酒、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27件,罚没款合计23.33万元。同时,为了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样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共计开展民生工程抽样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8%;开展监督抽样55批次,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41.8%;对抽样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我们清楚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现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监管人员数量少。按照“三定”方案,全局共设立编制80个,到位人数4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紧紧23人,食品安全监管面积大、战线长、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同时食品行业兼具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强的特点,现有监管人员即便超负荷工作,也不能达到监管率100%。二是监管设备缺乏。目前我局共有快检设备2套,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我们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办公场地受限。我局共设立6个监管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在监管所乡镇府所在地划转,但目前无一个正常运转,监管所缺乏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一系列办公设备。
(二)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绝大部门来自农村或者是城镇下岗职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实行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或者记录、索证索票不全,不能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留下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维权困难。在我县很多消费者没有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一些老人、小孩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基本不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这些标识,这就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部分经营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但出现问题,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三是农村食品市场名目繁多,秩序混乱。农村食品市场上廉价食品琳琅满目、山寨食品品种繁多,因农村消费者普遍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低价劣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消费者也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三)食品经营缺乏有序竞争。一是食品生产经营户分散不成规模。我县食品经营店分布范围相当广,从城区到几人、十几人聚集的农村居民点都有食品生产经营户;但绝大多数规模都不大,有两张桌子就组建一个小餐馆,有几十包小食品、几瓶酒、几包糖果就能构成一个小食杂店,有简单生产工具在简陋的棚户内搭建的小作坊,同时,很多农村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通经营户未取得相关的证照,小作坊也未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这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食品行业小、散、乱、差问题凸显。食品行业作为一般的服务业,普遍投入不大,技术含量偏低,尽管完全由市场竞争来选择,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除进行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及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小作坊外,食品流动摊贩随处可见。因不能对未获证或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原辅材料、制售过程、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控制,所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四)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监管依据缺乏。20**年全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调查统计,但针对“四小”的监管办法依然没出台,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适用的法律条款不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监管对象数量庞大。我局负责除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整个食品市场的监管,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集贸市场的监管,监管对象适量庞大。三是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折射出我国食品行业违法成本较低,获利空间较大,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故意违法现象频发。四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今年“毒豆芽”事件屡见报端,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主要原因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豆芽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五)法律宣传效率低下。一是法律宣传惠及面窄。我局虽每年都借助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但是受惠面基本集中在城区和乡政府所在地,广大农民群众未能及时获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品安全意识低下。二是普法教育未能跟上。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食品经营商家犯了法都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不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有的认为只要罚点款就能了事,这些都反映了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远远没有跟上。部分经营户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对食品安全电子溯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管理制度思想认识程度不够,嫌麻烦,消极应付。有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购买食品时不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看合格证、不查证验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意识也不强。虽然我局每年都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责任心差,操作随意性大,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差甚远。
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我县食品安全问题纷繁复杂,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财、物力支撑不足。一是人力资源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编制空缺数目大,人员迟迟没能到位,现有人员是多部门整合而来,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需经历学习期、磨合期、熟练期三个阶段,食品安全问题也会经历一个集中爆发期。二是物力支撑不足。目前我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严重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县食品行业的监管,为食品安全隐患埋下伏笔。三是财力保障不足。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投入少,抽检经费缺乏,发现可疑食品不能及时开展抽样检验,锁定证据,致使执法监管陷于被动状态。
(二)食品行业管理水平低下。一是食品行业规范化程度低。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几乎都采用家族管理,家庭中不同的成员在食品生产经营不同环节担当不同角色,控制着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依靠经验,随意性较大,不能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食品行业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生产企业虽然都制定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企业受文化素质、成本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按照既定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实施,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工作服鞋帽穿戴随意、购销记录不全面、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时有时无、产品出厂检验更是形同虚设,同时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三)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平庸。一是执法监管各自为政。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多年的监管履职情况来看,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信息互通量少,震慑效果不佳,不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社会参与度低。现阶段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特别是部分制假售假窝点为躲避执法检查,隐蔽于居民小区、采取非工作时间或夜里开工,紧紧依靠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劣质食品流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大部分群众知晓此事,但不会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导致违法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四、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充实监管力量,做好安全保障。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范围广、面积大,而执法人员及执法装备却不能满足实际执法的需要,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不能正常履行监管职责。希望上级政府能加快充实食品监管队伍的速度,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的作用,并在乡镇、村社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监管的投入,配备精良准确的食品监管设备,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形成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我局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三)构建信息平台,筑好安全防护。一方面要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互相交流通报,加强沟通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动态管理,共同筑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火墙”。另一方面各级媒体要引导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来,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让不法分子无容身之地。
(四)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盲区。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达不到卫生条件要求的食品单位坚决不予以发放证照,对经营条件十分差、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无证经营单位坚决取缔。二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三是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大型商超、承办宴席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明确各单位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履行职责全面到位。对违法犯罪分子要用重点治乱,绝不能心慈手软。五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过期劣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猪肉冒充牛肉等食品安全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查处,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方式,坚持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力强化服务,做到监管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中,通过监管体现服务。为方便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建议县委政府在食品流动摊贩聚集地划定一块食品流动摊贩集中区,实行统一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素质建设是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执法工作。我们应注重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是转变执法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先进性教育与开展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结合起来,引导每个执法人员都来深入思考:作为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怎样通过做好本职工作来实现中国梦的要求。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法律知识、专业常识以及执法行为规范化的培训工作,把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作为工作中的常修课和必修课,加强对法律深层理论的认识,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实际运用和实践锻炼,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规范和指导工作的实际能力。
(七)加强行业自律,构建信用体系。我局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户负责人身上。同时我们要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食品安全信息披露、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等制度,增强全社会的食品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杜绝故意违法现象的发生。
(八)加大监管投入,构筑安全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我局及监管所、检验检测中心无办公场所的实际困难;同时拨付专项资金采购检验检测设备,让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常履行检验检测职责,发现问题,立即抽样检验,检测出问题,及时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构筑食品安全新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