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系统八项规定落实报告 篇1
适用场景:纪检监察工作部署汇报、作风建设自查整改
本文要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精简会议活动提高效率
行文逻辑:加强领导→改进调研→精简会议→规范文风→厉行节约
根据全国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将福建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省工商局紧密结合实际,于年初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省工商局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各设区市工商局也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意见或工作方案,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省工商局机关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严格要求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季度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0天,省工商局主要领导随行不超过3人,基层陪同不超过2人;其他省工商局领导随行不超过2人,基层l人陪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下基层调研不召开全局性汇报会,不悬挂标语横幅,不打字幕,不列队迎送,不摆放花草水果,不接受礼品,不住高档酒店,不上高档菜肴,不到景区参观,不安排合影,条件具备的全部在食堂用餐。
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干部群众、监管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省工商局领导班子6位成员先后分批深入25个县(市、区)工商局、28个工商所、16家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37场次,征求意见建议139条,逐一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邀请22家企业代表、5名内部督导员在省工商局召开了座谈会,省、市、县(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四级联动,一起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查找“四风”问题。此外,省工商局向设区市政府联系工商部门的领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和设区市工商局发出征求意见函359份,并设立意见箱,通过多种渠道认真了解、解决在履行职能和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3、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取消了迎春晚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庆活动和聚餐。压缩会议规模,召开全省工商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召开全省工商系统专项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一般不请各市、县(区)局主要领导参加;各处室召开的全省性对口业务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等全省性会议均改为视频形式,一般不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一律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至x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召开各级全局性会议活动1035场次,相比去年同期减少592场次,下降36.39%,节约会议活动经费614.69万元,下降67.39%。
4、努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一方面,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会上领导讲话已印发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局名义印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电报或文件形式转发。
另一方面,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和简报无纸化,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注重新闻宣传报道向基层倾斜,以“短、实、新”形式,多反映民生问题以及工商服务监管问题,多报道基层工商机关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至x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下发文件、简报11342份,同比减少1838份,下降13.95%,基本上均采用电子形式发文。
5、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省工商局注重利用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创建优势,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课题调研和出国培训考察经费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切实规范公车使用,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停放,在11个县(市、区)局的223辆车上安装gps定位监控装置,加强使用管理,节约能耗开支。
截至x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计2525.74万元,同比减少199.84万元,下降7.3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全省各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共置办食堂或培训中心438个,各种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安排在内部食堂或培训中心。截至x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接待费共计1970.57万元,同比减少841.87万元,下降29.32%。严格把关出境出访活动,规定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出访每年不超过1次,随行5人以内;其他领导2年不超过1次,随行4人以内,出访国别、天数、经费等严格按章执行,今年以来共出访7人次,同比减少5人次,节约经费1.07万元,下降2.8%。
6、强化制度落实,严格监督检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党组巡察、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反馈、适时通报。建立监督检查结果报告、点评和运用机制,将干部遵守“八项规定”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材料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至x月初,各级工商局共组织监督检查263次,发现违规问题4起,已处理责任人2名,有效督促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半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全省工商系统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的狠劲和韧劲;少数单位厉行节约的氛围不够浓厚,抓制度落实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有的单位工作措施较为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和规定,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未及时重新修订;一些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成效主要体现在节约经费开支上,形式主义问题仍比较突出,落实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仍比较普遍,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及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
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会议文电、经费使用、车辆管理、检查考核等管理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
四是狠抓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
五是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全省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
福建省工商系统八项规定落实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工商系统资产清查实施、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落实
本文要点:条形码管理技术应用、资产账物核对流程、报废资产处置登记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财〔20xx〕298号)精神,全省工商系统于20xx年6月20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通过清查,达到全面摸清底数,纠正问题,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实施动态监管,条形码管理,制度有效的工作目标,加强了资产完整与安全,促进了廉政建设,为强化资产管理,准确编制财政资产报表和预算夯实了基础。截至20xx年11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实物账固定资产总值176166.63万元(清查前为165821.32万元),比清查前实物账登记净增加固定资产10345.31万元,清理报损报废固定资产3054.35万元,盘盈资产1422.85万元,盘亏105.34万元。现将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这次资产清查,全省各级工商局从领导到机关、基层干部职工,能充分认识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把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的需要,作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部门预算、科学管理财政性资金和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作为逐步实现政府资源公平分配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如宁化县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知识讲座,宣传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2.领导重视,齐心协力。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全省各级工商局都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装备、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室、信息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领导小组认真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本级和系统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按照清查方案的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推进和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加强日常工商固定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登记、核对、报损、报废等;信息技术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CA资产管理;财装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上下互动,主动对接,加强业务指导;人教部门加强人员调动、退休环节固定资产移交的把关;监察部门加强采购环节和报损、报废等处置环节的监督。宁德和南平市工商局领导重视系统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市、县(区)工商局配备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了一支覆盖市局、县(区)局、工商所三级单位的稳定的固定资产清查和日常管理队伍,建立了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和资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制度,构建了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体系。莆田市工商局专门召开了两次局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清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龙岩、三明市工商局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对系统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检查复查。漳州、宁德市工商局将固定资产清查纳入了各县(区)工商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3.周密计划,组织有力。一是周密制定资产清查方案。为切实把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抓好抓实,切实解决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理约束机制不落实,管理不规范,资产底数不清,账物、账账不相符,资产购置不入账等问题,省局统一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清查范围,清查内容,清查步骤;各级单位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培训学习宣传。为保证方案落到实处,省工商局和设区市工商局都分别及时召开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清查工作要求,宣传解读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举办资产管理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现场观摩宁德市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做法操作演示;分别听取了宁德市工商局和龙海市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经验介绍。为顺利实施好固定资产清查,做好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政策业务准备。三是检查验收,确保清查目标落实。省工商局抽组办公室、财务装备处、信息分局,以及设区市工商局有关人员,组成4个检查复查工作小组,对8个设区市和20个县(区)工商局进行了工作指导和抽查复查;各设区市工商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清查办公室人员对100%的所属县(区)工商局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复查。龙海市、长汀县、秀屿区工商局资产清查、清理工作,组织得力,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完成质量较高。石狮市工商局资产卡片流转记录明晰,采取名片夹方式管理,查阅一目了然。
4.扎实清查,不走过场。各级工商局能严格按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的步骤与时限和工作要求,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一是认真查清日常管理规范情况。各级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实地清查、核实、盘点,以会计账核对卡片、以卡片核对实物、以实物查对卡片等办法,查清固定资产来源,补录固定资产(含CA资产)卡片。各处、科、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确认并签字。二是认真查清制度落实情况。在清查中,重点清查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处置相关制度建立与执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做好盘盈、盘亏、报损、报废登记。资产清查小组对盘盈、盘亏、报损、报废、闲置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和鉴定,查明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做好销账资产的档案管理。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福州市工商局系统清理已到报废年限和已损坏的资产成效比较突出,在清查期间,泉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2273件,价值558.12万元;漳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2474件,价值466.23万元;三明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1242件,价值457.66万元;南平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2940件,价值390.51万元;福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863件,价值200.55万元。
5.创新手段,推行条形码管理。为使资产盘点制度落到实处,克服日常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资产管理人员工作量大、难以组织实施的问题,省工商局在这次资产清查中,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配置扫描枪和条形码打印机,运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每一件固定资产粘贴了条形码,每一件资产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据统计,全省系统固定资产共粘贴条形码145541张,为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提供了科技手段,打好了基础,大大减轻了资产管理人员的日常盘点工作强度。龙海市工商局研制开发了资产管理辅助软件,增加了固定资产登记信息“查错”功能,增强了固定资产信息录入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6.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清查中,不少单位根据资产管理的制度要求,针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原则,建立和健全了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资产使用人员的职责,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完善资产管理账、卡、单、表规范体系,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宁德市工商局制定了《宁德市工商系统固定资产损失赔偿暂行规定》,明确损失赔偿责任人员、赔偿金额计算、赔偿方式时限,增强干部职工爱护公物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福州市工商局修订了配套制度,完善了设备管理、变更、回收、报废处置等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龙岩市工商局注重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理论探讨,撰写了《浅议当前工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探析》、《新时期做好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等理论研讨文章。
二、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开展资产清查前,不少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固定资产日常规范化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登记意识不强,甚至有抵触情绪,存在应付检查现象,办公设备等资产调拨,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装备部门办理手续,在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自行相互转移使用,造成资产账卡资料与实物不符或去向不明。
2.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够落实。一是职责分工机制不落实,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装备部门的职责划分界限模糊,没有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分工。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工作职责难落实。三是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兼职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不够落实,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环节较多,实际工作中不流畅。五是资产配制预算管理意识淡薄,资产配制随意性,存在重复购置、资产闲置现象。
3.账账、账物不相符。在清查中发现,相当部分单位存在账账不相符,账物不相符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与实物资产账登记都不够及时,甚至还有资产漏登账现象;已完工办公场所等基建工程,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未作固定资产账目登记;房改出售的职工住房,房屋产权已办理过户手续,但未及时对单位固定资产账务进行调账。二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同步。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实物资产账未及时登记;有的实物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财务资产账未及时登记;资产处置时,财务资产账和实物资产账未能同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三是固定资产账卡记录调整滞后。单位内部部门之间资产调整,未经实物管理部门办理调拨手续;人员调动,未向实物管理部门办理个人使用资产退交手续。
4.已达报废期和长期闲置的资产管理缺失。随着办公自动化和各类设备更新的加快,各类资产更新后,许多淘汰落后的设备,疏于管理和处置,有新的不管旧的,造成资产浪费和流失;已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长期未核销,造成资产底数失真,影响预算安排。
5.资产配发归口管理制度不完善。省局统一配发设备、装备,未能落实归口统一发放制度,仍由业务处室直接配发到下级相关业务科室,致使部分市、县、区局有的固定资产来源不清、去向不明,不能及时入账。
三、整改意见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各级工商局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转变观念,克服怕担责任、怕麻烦、“新官不理旧账”和“重钱轻物”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和查找本单位在落实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上存在的差距,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上“管用脱节、账物脱节”等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指定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工作协调,常抓不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2.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长效运行。要根据省财政厅、政府机关管理局、省工商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在这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资产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管理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定明确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从制度上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3.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组织健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财务装备部门、办公室、人事和资产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中要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工商局财务装备部门是实施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对本系统及本单位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调剂、调拨、转让、报失、损坏、报废的审核;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分类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负责本单位内及所属系统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对同级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工商局办公室是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配合财务装备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填制及管理;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转让、报损、报废等)和产权界定等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
人事部门在部门人员变动时,要书面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配发与收交工作,在收到资产回收确认单后,方可办理人员变动相关后续手续。
各级工商局业务处(室、科、股)、所、站、队等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有全面责任,保证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落实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资产兼职人员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清点账、卡、物,签署交接文书。
4.要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协作。各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手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一是规范配置管理。业务部门需增加配置资产时,应提出申请,说明增配原因、本部门的现有人数和现有相关资产配置情况等,办公室根据部门申请、现有资产配置数、资产配置年限和标准等情况,提出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局领导审定。
二是规范购置管理。购置资产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经办人将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发票、合同等相关单据,交由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出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公室或采购经办部门资产采购经办人员持发票、合同、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经费结算报销,财务装备部门必须依据办公室出具的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方可办理结算报销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三是规范调入管理。
上级配发或其他单位调入资产,归口由办公室统一接收验收,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领取签字确认,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持调拨单、固定资产卡片和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四是规范处置及报废管理。当固定资产需处置时,要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中,规定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使用年限控制报废标准,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家保密局、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保〔20xx〕3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办理处置手续。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申请,经审核并按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同意后处置,其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装备部门作资金收入账务处理,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处置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五是规范损失管理。当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时,应由责任人写明情况,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后,由各级工商局提出处理意见(须明确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并参照报废处置程序办理。六是规范下发(调出)管理。下发或调出资产,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下发分配方案或调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统一归口由办公室发放实物资产,财务装备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调拨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