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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6-09-03 09:59:0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1

xx年6月1日,在镇人大主席敖菲同志的带领下,对**镇xx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参保的人员共有64784人(其中包含五保户、特困户等),参合率为95%以上。卫生院从业人员有57人,村级(含社区)从业人员有7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设在卫生院,有4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业务的开展。在制定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门诊减免35%,全年每人累计过150元。减免监督工作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把减免名单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月份至4月份业务开展情况:门诊减免3万3千余人次30余万元,其中村级减免23916人次20万元,卫生院减免9174人次10。8万元;顺产分娩每人补助400元,产妇共顺产分娩161人补助46400元;住院补偿累计541人次479946。2元。

二、取得的成绩

1、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难题。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农民在家门口看病就能得到减免,到医院看病也能得到减免,病人从中得到了实惠。

2、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态度有了改善。看病的人多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好了一点。

3、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很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国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1、管理经办监督体系不健全。特别在监督上,全镇共有21个村委会和5个社区,面宽,有个别从业人员的营私舞弊行为不能随时得到监督,同时卫生院没有车子,下村指导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

2、筹资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筹资主要以国家财政补助和私人交纳为主,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监督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有一定得困难。由于合管办没有编制,专职人员只有4人,而面对26个村(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不从心,电脑等配套设施没有随工作同步进行,现有卫生院勉强维持。

4、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的服务能力差。特别是村级卫生所的部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工作责任心弱。

5、班子搭配不合理,管理困难。现卫生院共有医疗地点2处(县城和大同),却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副院长,对于大同点的管理粗放,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

6、技术力量弱,业务能手少。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医疗设施不齐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加之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弱,对业务的钻研不够。

四、整改措施

1、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全领导班子。

2、加强对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工作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的行为,把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

3、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自发地深造,参加医学类的函大或电大学习。

4、加强对微机的管理,认真地录入参保人员的资料,为参保人员的服务能更加完善。

5、争取职能部门的支持,使新型农作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人员能进一步加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2

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县物价局、县合医局实行县乡村药品统一价格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基金的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巩固合作医疗成果。

一、工作情况:

1、十二月底,已全面完成全乡参合人数的数据录入,按期完成上级的任务目标。乡村继续推行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建立来信来访制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上级县、乡、村药品价格公开统一制度,严格控制药品价格不合理增长,乱收费及扩大收费行为;对大额补助金,发生大额费用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暗访,规范落实站、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制度,保证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加强社会监督。

2、截止12月份止,全乡共发生补偿8856人次,补偿金额398030.40元;(其中在县境外住院126人次,共补偿195651.10元,人均补偿1552.80元;乡卫生院住院368人次,共补偿108580.3元,人均补偿295.10元;全乡门诊8353人次,共补偿金额84668.40元,人均补偿10.10元),以上补偿金都进行给予公示,透明受补偿人员姓名及户主、补偿金额、住院时间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对新农合的实施,农村居民“就医难,看病贵”的现象得到缓解,重新调整了新农合补偿方案,扩大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将住院ct、彩色b超,特殊病门诊等检查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增加了基本用药种类,全县实行高零售指导价和县、乡、村统一药价,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存在问题:

1、办公经费没有得到落实、保障,公事成为办私事一样。

2、工作经验有所欠缺,特别在法律、法规等方面理论没有做到集中统一学习;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方式运用不够丰富,对部未参合农民,难以用政策来说服。

3、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微机管理系统尚个不完善,工作现代化程度低,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带来很多的不便和困难,增加了工作成本。

三、下一步打算: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透明服务窗口,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汇报,当好地方政府的参谋,完成上级给予交办的任务,争取在下半年弥补不足之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3

根据《xx县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工作》文件精神,我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在时间节点内超额完成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情况,我乡召开专题会,成立由吴玉均任组长,吴开军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有力地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确保各项检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二、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

一是包村包点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讲解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合,享受政府的温暖,此次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二是对新农合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上墙公示,使我乡群众知晓率达100%。

三、落实责任、阳光操作。

规范日常工作,切实做好参合农民摸底、登记和资金收缴工作,使用专用发票和专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登记表。

总之,我乡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切实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普遍赞誉。我乡覆盖农业人口数5159人,其中贫困户人数100人,贫困户参合率达100%;未参合人数765人,其中失地农民或农转非505人,务工农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260人;截至12月28日,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5154人,参保率达99.9%,人均筹资标准120元,共计筹资61848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4

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加强农村卫生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近年来,西南村始终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原则,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经管监办及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认真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农民的参合率达到98%左右,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很高。这种“小投入,大收益”的模式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参合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不可否认,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创新和改进。

一、初步成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实施,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实现了农民群众得实惠有机统一。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组织和干部充分认识到了合作医疗试点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了合作医疗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确保农民身体健康,致富奔小康的有力保证,为农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发生在身边的许多事例,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好处,关心、支持党委政府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提高。

(二)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通过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的按比例报销,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重病大病,作用十分明显。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患病的农民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避免了农民群众因住院造成的医疗过度消费,减少了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和浪费。

(三)激活了农民医疗需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全村医疗机构住院人数和住院费用同比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农民群众逐步认识到了合作医疗的重要作用,对医疗需求越来越大,逐渐走出了“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认识误区,杜绝了“小病养成大病、大病造成死亡”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对于一些常用的药品和常规手术政府是给贴的,但是一些是不给予补贴,还有另外一部分是补贴的,而且报销必须在制定的门诊,所以报销受到极大的限制。

(二)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许多调查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位

费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三)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加.

(四)乡镇卫生院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现在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有所改善,但部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落后,设备老化陈旧,人才匮乏,难以提供更高层次的医疗技术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五)竞争激烈,药品价格仍偏高。虽然现在各新农合定点医院药品价格有明显下降,但由于进货渠道、管理机制、运营成本等限制,农合定点医院药价跟私营药店相比,仍偏高。

三、几点思考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支持和补助是关键。从本质上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属于社会范畴,具有其自身的公益性,要求政府给予一定的投入和支持。从公平角度出发,政府理应利用转移支付手段,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支持,同时这也是缩小城乡差别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从投资回报看,广大农民保持健康向上的身体素质,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难以维系和发展,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趋势。筹资水平上的悬殊导致了保障能力上的明显差距,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实际的保障需求。因此,要在以农民个人自愿缴纳和政府资金支持为主的.基础上,探索科学、合理、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可采用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提高保障金额。

(三)要坚持“巩固、完善、监管”的方针,提高运转质量。要不断完善修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探索筹资管理成本更低、补偿结构更合理、群众更方便的保障办法,重点是科学划定补偿比例,使办法更易操作,让群众最大受益,巩固农民群众参合率和受益面,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强化乡镇合管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能落实,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要充分利用好上级政策,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国家加大对农村卫生建设投入为契机,积极争取卫生三项建设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乡镇卫生院的硬、软件设施,提高其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运行创造条件。加快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大对合作医疗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严谨、服务周到的合作医疗从业队伍。

四、几点建议

(一)改进方式,巩固和扩大参合队伍。巩固和提高参合率,是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的关键。为此,要把提高参合率作为该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注重做好已参合对象的稳定和巩固工作,采取一切有效办法把尚未参合的对象,尤其是那些对参合持态度消极的特殊群体动员进来。经过近年来的宣传和实践,大多数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有认识并认可,今后的发动方式应转到提升服务质量、为农民参合创造方便、增强吸引力上来,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继续加大对基层卫生院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条件,配备基本医疗设施,加大对现有医务人员的培训,建立人才引进机制,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就近医疗保健的需求。

(三)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补偿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快捷、长效的筹资、缴费、报销制度。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提高基金使用率、补偿比例和大病救助水平,想方设法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四)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现在私营门诊和药店林立,他们以低药价吸引了许多群众,但有些门诊和药店的药品进货渠道不明,用药效果和安全得不到保障,有关部门应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保障群众就医用药安全,为新农合的实施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五)各级政府和新农合相关管理部门,要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传扬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公示大额补偿的病例,邀请受益患者在村庄、社区、会议等场合现场介绍参合的好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农合是惠及万民的好政策,自觉、主动的参合。

在当前进村入户的筹资模式下,筹资成本很高,应积极探索便捷并行之有效的新的筹资模式: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可采取与农民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办法,由金融机构通过农民的粮补账户代扣代缴参合基金,减轻基层负担,节约管理成本。也可尝试自今年起,凡在规定时间参合的,从其30元自筹基金中拿出10元,打入其家庭门诊账户,以奖代补,扩大参合受益面,激发群众参合热情,促进收缴统筹基金尽快完成任务。

(六)要激发农民参合热情,取得他们的信任,就必须顺应他们的心愿,坚持“与时俱进,科学管理,方便群众,务实高效”的理念。一要进一步调整及完善现行《实施方案》,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方便门诊就医补偿。二要提高在县、乡住院医疗费的补偿比例,鼓励参合患者在基层医院就医。三要在县内定点医院全部实行即时结报、兑付补偿制度。四要增加新农合招标用药名录,尽量减少不能报销的药品,并提高中草药报销补偿标准,相对提高药费补偿比例。五要全面开通新农合互联网信息平台(含村卫生室都联网),核准并录入参合人信息,并给参合农民办理IC卡,使参合患者能够持卡随地就医,及时结报补偿。六要对经常就医的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重(特)大病给予政策倾斜,在一年内多次住院不再重收“门槛费”。七要对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应采取区分性质,分别对待,应补偿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5

一、我县新农合筹资工作的现状

我县于XX年在金塘乡梨树村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XX年全面铺开,四年来,县委政府始终将新农合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新农合呈现平稳健康运行的良好态势。XX年参合人数达47.85万人,参合率由XX年的75.86%上升至95.52%,新农合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遏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效。

(一)筹资渠道

1、国家财政补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政策。XX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别由原来的每年20元/人提高到40/人。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配套资金1913.90万元。新农合与以往的合作医疗筹资方式相比,首次提出了政府资助直接将钱投给“需方”——参合农民,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2、个人缴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标准由XX年的10元/人提高至20元/人。XX年,全县个人缴费达956.95万元。

3、政府救助缴费。XX年以来,县委政府将贫困人口弱势群体新农合个人缴费救助作为承诺办理的实事之一。对办理农村独生子女证、两女结扎贫困户、五保户、特困户、军属、优扶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由县政府实行救助缴费。XX年,全县共救助缴费68746人,救助金额达137.5万元,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体筹资难的问题。

(二)筹资方式

1、定点收缴。在做好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农民主动交至村委会或合管机构,逐级存入新农合资金专户。

2、上门收缴。在政府组织下,由乡镇、村组干部、医务人员组成筹资工作小组,上门收取参合农民的资金。这是目前主要的筹资方式。

3、滚动式预缴费。在全县农村信用社储蓄点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窗口,参合对象(以户为单位)凭户口册,在办理存贷业务时,将参合农户次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筹资缴费预存入新农合基金收入户,实行滚动式预缴费。

二、我县筹资工作机制的分析

(一)有限的资金筹集总额与参合群众强烈的医疗需求愿望并存

从我县目前的筹资渠道来看,以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为主,集体扶持基本属于空白,筹集到的资金总额有限。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受经济条件制约,农村居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不强,新农合筹资的有限性,相应决定了减免补偿范围和比例的局限性,决定了新农合只能为参合群众提供有限的疾病种类服务和有限的医疗费用偿付,导致了新农合较低的支付收益率,使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一定程度折扣,从而影响农民的参合率和筹资水平提高,制约了新农合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导致新农合筹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宣传工作深度不够。新农合是一件“新生事物”,农民对其理解认知存在一定的过程,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全面吃透相关政策规定,由于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导致部分群众对新农合期望值过高,与就医现实存在一定的差距,制约着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是较多贫困人口与外出务工人群,增大了筹资压力。一方面困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过多,政府虽对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得不到解决,自己掏钱参保存在难度。二是随着劳务输出群体壮大,主要表现在户口在本地的外迁户、全家外出打工户、可用资金有限的留守儿童和老人在家户过多,在年底工作组集中收缴时,一时难以联系上其当家做主的家庭主要成员,在规定的参合时间内,资金无法筹集到位,为新农合筹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三是卫生基础设施滞后,群众医疗需求实现率不高。受地方财政收入影响,我县对卫生事业建设投入不足,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房屋老化、设备短缺,病床等医疗设施紧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0.6张,远远低于全国2.4张的平均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0.6人)。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对广大农民群众就近医疗服务的功能发挥不足,不能适应当前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的需要。

四是合作医疗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医疗机构对推行新农合制度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医务人员为参合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服务行为还不够规范,违规减免、超范围补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参合群众的积极性。

(三)个人筹资仍是新农合资金筹集的困难环节

在个人筹资方式上,大多数乡镇采取上门收取的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符合消费心理,同时以便于新农合制度的宣传,但是筹资成本较高,并且在资金逐级上缴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到位,容易发生新农合资金被截留、挪用的违纪行为。滚动式预缴费和定点缴费虽然简便易行、节约成本,但需要参合群众具有较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外,新农合资金筹集过份强调“自愿参与”,会产生两个“负面选择”:容易得病的人群积极参合,身体健康的人群不太愿意参合。从而导致两个“负面反应”:一方面新农合不能具有较高的参合率,减弱共担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新农合参合主体是高危人群,将会产生医疗费用入不敷出,影响正常运转。

三、健全新农合筹资机制的建议

新农合制度作为一种具有保险特性的医疗制度,它客观上要求扩大覆盖面,拓宽资金统筹范围,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新农合筹资制度既要体现政府的执政能力,又要符合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针对我县的新农合筹资机制完善,应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丰富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立足我县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宣传方式,是提升参合率的关键。一是对常年在家的农户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如电视、标语、宣传小手册等;二是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消除农民对新农合的疑虑,正确引导农民群众的参合意识。三是对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户进行现代通讯工具采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消除外出务工农民的疑虑,使其真正认识到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增强群众自愿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全力筹资

1、个人缴费。建立新农合制度,关键是建立持久、稳定的农民自愿筹资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认识参合好处从而主动缴费;另一方面应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调动参合群众积极性,提升参合率。

2、国家投入。新医改方案提出,原由中央、省级政府配套的新农合补助资金将进一步增加,这对实现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迎来大好良机。

3、社会融资。人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大力倡导“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今天,企业、商家、公司等经营实体对农民群众健康的投入也是践行“反哺行动”的体现。据我县实际,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企业扶持。发动诸如长江丝绸有限公司、烟草公司、白鹤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采取相关的扶持政策,针对生产并交售一定规模数量农产品的农民,由企业奖励缴纳该户的次年个人筹资。一方面促进了产业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卫生事业进步。

(2)商家赞助。可发动超市、药店等商家通过消费积分有礼或购买充值卡等活动。对年度达到一定消费积分或一次性购买一定金额充值卡的农民,由商家赞助缴纳新农合个人缴费。

(3)公司带动。倡导我县境内的电信、移动、联通等重点通信公司,采取预存话费有礼活动。对预存一定金额的通信使用户,由相应公司帮助缴纳新农合个人费用。

4、政府救助缴费。实践证明,政府对弱势群体实行救助缴费是践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我县由于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人口的参合问题依然是困扰参合率上升的重要问题。要逐步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与新农合医疗基金结合机制,将新农合制度的`医疗救助同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进行并轨统一实施。将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个人出资部分纳入到由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在实施门诊费用补偿机制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医疗救助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参合难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创新筹资机制,积极引导参合

一是建立常年筹资机制。改集中突击收缴方式为常年经常性定点收缴,为贫困家庭、外出务工家庭、手头上可用资金有限的留守儿童和老人家庭创造宽裕的参合时间。

二是实施代扣代缴机制。参合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由医疗机构在其补偿资金中代扣代缴该户个人次年参合费用,这样可充分利用参合群众受益后的喜悦心理,减少抵触情绪,扩大宣传面。

三是实施滚动式预缴费制度。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改变原有的直接筹资方式,为户口在本地的外出务工家庭以及可用资金有限的留守儿童和老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交纳方式。

四是推行转移支付缴费制度。一味尊重群众意愿,也不利于新农合发展。农民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群体,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性,难以确保筹资机制的稳定。新农合运行几年来,在大多数农民对新农合接受程度提高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方式,讨论推行新农合转移支付缴费制度,结合中央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将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直接补贴的部分,转化为与农业生产相联系的医疗补贴,成为相应群众的参合资金,从而降低筹资成本。

(四)强化运作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参合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新农合工作氛围。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化管理机制,加速新农合信息网络建设,把数据录入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系统接口,实现资源共享,开展身份识别尤其是相片对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审查,提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加以防范,避免套取新农合补助资金的违纪事件的发生;认真实行药品统一竞价采购,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虚高与不正常增长,严格杜绝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诱导治疗的行为,努力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健全服务网络,提高工作水平

加大投入力度,为广大农民提供价廉、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切实解决农民就地就医难,使其充分享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优越性。一是加强乡村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善农民的医疗卫生条件。二是加强乡村卫生医疗队伍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三是教育引导各定点医疗机构端正思想,正确处理好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努力改善办医条件,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危难重病不出县”,让农民就近享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6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一、总体运行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1)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2)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3)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三、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都是关键。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资金筹措机制,做到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确保资金到位。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真正使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要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公布农民往年参加医疗的情况以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查报告

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体情况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五)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从开始,我县充分发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作用,实行乡村一体化与新农合工作有机结合,将村卫生站作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派出机构

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1)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

(2)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

(4)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

(5)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

(6)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

(3)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四、存在问题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合理建议

1、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7

南部县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有重要意义。当前,如何有效解决让农民参保、费用控制等难题,进一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农民真正从中受益,把试点工作建成人民满意工程,仍是首要任务。

一、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在我县正式启动已历时一年,进入医疗费用补偿程序已有10个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有序。目前,全县参与合作医疗农户约24.5万户、83万人,参加率达79%。今年1-3月受益群众7.39万人,补偿金额467万元,其中住院补偿6092人,人均补偿500元,试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1、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题。

我县在试点工作中坚持按照“大病统筹为主,预防治疗双管齐下”的方针,有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对年内未住院的农民实行免费体检制度,初步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确保群众“无病保健康,小病自筹费用,大病统筹关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体系,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民实施“大病特补”,从治疗费2万元以上起,超支部分按30-50%不等的比例予以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实行零起付点,按实际费用补偿50%;对农村“大病特补”、“二次补偿”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的农民实施医疗救助。

2、有效地改变了农民就医习惯。

实施合作医疗试点后,通过提高补偿比例、降低门槛费、封顶线后,农民就诊、住院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健康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小病拖、大病抗、得了重病起不来”的现象得到改变。农民高兴地说,一年只花10元钱,就能享受到“公费医疗”,值得;在县内出院时当场就能获得补偿,方便。

3、有效地激活了乡镇卫生事业发展。

许多乡镇卫生院在试点工作开始前人员四分五裂、名存实亡。试点工作进行后,乡镇卫生院进行了重组,以往的医务人员又回来上班从事试点工作。而从操作来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服务机构诚信、优质、高效、细致的服务工作对于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合作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疾病,有利于促进全县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构筑了定点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的平台,促使全县卫生资源最大化地发挥作用,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诊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医患纠纷逐步减少,实现患者需求与医疗机构自我发展的“双赢”。去年全县医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6%,药品占业务收入的构成比下降2.38%,开大处方和滥用药、造成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4、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通过抽样调查,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平桥乡1村9社农民陈维润患白血病在广东和南充中心医院住院花费3万多元,由于参加了合作医疗,报销药费7450元,解决了继续住院的经济问题。受益群众感慨地说:“农村税费改革,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减负;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拿钱,这是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一是党政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方式简单,部分农民还不知道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更不知道具体的操作程序。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把握不准,对农民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对这一德政工程理解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三是部分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观念淡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十分了解。

2、试点工作权责利不够清晰。

一是工作相互推诿。部分乡镇党政领导认为合作医疗工作是卫生部门的事,具体的工作应由乡镇卫生院去实施。有的地方虽由政府牵头,但要求乡镇卫生院支付工作经费等,造成工作脱节。

二是岗位职责不清。由于村、社与医院之间职责不明,信息不畅通,在做基线调查时意见不统一,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工作效率低下。在试点过程中,由于登记、造册、收缴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填发《医疗证》、建立家庭帐户、个人信息资料录入和送审、农民办理住院补偿等后续工作,群众有意见。

3、群众对费用报销不够满意。

一是农民认为报销费用低。部分农民认为手续多,审查严,报帐较为麻烦,到手的钱少。河东区老鸦镇流杯村三组参保农民吴显发因骨折在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费用3700元,几经周折实际报销才278元,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二是农民受益面小。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在报销医疗费用中,未住院则不能享受基金补偿。假定一次大病在县以上医院住院后,补偿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左右,其结果可能造成“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

三是审核工作缺乏公正性。有的乡镇卫生院为笼络病人,该审核的项目不审,或审核出的项目不计数,夸大报帐金额,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的公平、公正。同时,部分乡镇卫生院补偿公示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四是医药收费标准不统一。药品报销范围太窄、品种太少,甚至出现同一种药品,在定点医院拿药的参合患者比不参合患者支付的费用要高,正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比个体私人诊所和药店的药品价格要高。更为突出的是报销有“封顶线、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影响到了农民受益。

4、合作医院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服务质量不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够完善,整体服务功能低下,不能满足当地农民的就医需求。同时,设置定点合作医疗,门诊费用的报销只能在合作点报,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够好,直接影响农民参保。

二是收治住院病人把关不严。无论具备住院条件与否,能收的就收,故意延长住院时间,从而影响了农民的看病热情,这一点在乡镇卫生院尤为突出。

三是处方用药违反规定。有的合作医疗点,开大处方、人情方的时有发生,群众产生攀比心态,也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进展。

5、财政经费投入不够充足。

一是合作医疗业务费用负担过重。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乡镇卫生院要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工作量宽面大,而财政没有一分钱的补助,加重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有的乡镇卫生院形成了新的债务。挫伤了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县合管办年度预算经费不足。县财政核算的20万元工作经费,远远不能适应县合管办业务费用的需要,加重了乡镇医院的经济负担。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原则、意义、基金的管理运行、费用报销流程、转诊等内容,宣传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实惠。要通过“典型带动、压滤机滤布示范引导”的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农民自愿参加的积极性。同时,系统地设计一套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宣传方案,力争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领导,提升群众参与的认可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财政资金长期、稳定投入,有效解决“筹资难”等突出问题。县合管办要组建试点工作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或,切实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到群众有意见可以提,有“猫腻”可以举报,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不透明等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农民的认可度,真正让农村合作医疗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3、健全制度,促进试点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的筹资形式,对因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而垫资的乡镇,县委、政府应采取补救措施,切实减轻乡镇村社干部负担。同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费用的报销要坚持做到乡、村张榜公示,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受益群众名单以及参合农民的补偿数额和比例,确保参合农民的知情权。要坚决防止截留、挪用、滥用合作医疗资金的事件发生,确保专项资金有效用在农民身上。

二是要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合管办既对医疗机构的费用单据实行审核,又直接办理报销拨付现金的做法。对乡镇收缴的医疗基金,要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要全面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的各种优惠服务措施,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4、科学操作,增强试点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简化报帐程序。要全面推进科学合理的报帐结算制度,加快报帐速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先行垫付的办法,实现农民随时出院、随时结算、随时报帐。

二是取消门诊补偿费用。将个人缴费全部用于住院统筹基金,一次性趸交收费10元,5年为收费周期,平均每年统筹2元。这样既可体现互助共济的原则,又能够节省人、财、物,降低运行成本,更能够消除定点与非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因价格竞争而挫伤农民积极性的矛盾。

三是要让利于群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降低医药费、服务性收费,药品价格、费用的审核报销要坚持阳光运作,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5、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一是严格资格审核。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上岗的合管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重新认定,确保基层审核、补偿工作质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农村合作医疗点骨干医生,县财政应拨付专项资金,加强对全县专业人员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后备力量。从当地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中招聘一部分优秀人才充实到乡镇、村医疗机构中来,以提高乡镇、村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题。

6、增加投入,保障试点工作的有序化。

一是要统筹经费。县委、政府对县合管办的工作经费进行核定,应根据实际业务量的多少和相关费用的支出酌情考虑,也可参照人口、参合率确定区乡镇经费比例,属于由县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应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改善就医环境。要按照建立公共卫生财政预算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尽可能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功能和条件,增加乡镇、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的投入。在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福利,增强医务人员干事的激情,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8

一、工作开展情景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景,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二、存在的问题

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参与进来。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景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2、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本事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二次补偿宣传使参合群众进一步了解农合对人群众的益处。

经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9

20xx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新农合办的指导下,全乡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及全乡民生工程的大好事、大实事来抓。现将20xx年新农合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按市委、政府、市新农合办有关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工作布置安排,我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今年,“新农合”工作进展顺利。

1、我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20585人,参合率100%。

2、按规定程序筹资、管理和核销票据;录入信息与实际参合人员信息一致;没有为参合农民提供虚假证明。

3、采取有效方式开展新农合报销、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合理分级就医;杜绝借证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

二、 围绕职责做好新农合各项工作

(一) 审核工作

1、认真按照审核工作制度审批参合农民提交的住院材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廉洁。首先是把好政策关,积极与乡卫生院及各级医疗机构配合,实事求是、不虚报、不超出政策范围,积极为参合人员服务,维护好农民利益

2、按照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基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规范管理新农合档案资料,建立参合农民登记台账,及时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二)开展20xx年新农合参合宣传动员和合作医疗证及收款票据的发放工作。

三、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

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乡实际,年初制定了《xx乡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并将新农合实施办法发放到各村委会,还成立了以副乡长为组长的宣传小组,负责将方案宣传到村、宣传到组、宣传到户。通过大量的宣传,参合农户对自身权利、义务、补助办法、程序等知晓率较高,也为我乡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认真做好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为认真落实我市20xx年新农合筹资会议精神,我乡及时召开了新农合筹资培训会,做好宣传动员,对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目标、参保对象、筹资办法、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等筹资工作做了重点强调和说明。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为了确保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副乡长赵玲为组长,新农合办、卫生院、财政所等部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

(二)以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为重点,加强宣传。 一是发放新农合宣传资料5900余份到村组,并在宣传栏、村卫生室等位置张贴;二是要求乡卫生院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三是指导各村组利用标语、板报、墙报等方式,并组织包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的目的、意义、医药费报销办法、报销比例等知识。

(三)强化服务窗口管理,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在办理患者住院费用报销、转诊等手续时,我们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一位来访者,首先,把参合的手续和报销制度、程序、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相关制度作口头宣传,并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准确、及时。

总之,20xx年我乡的新农合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虚心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做到为民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篇10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225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31个村、10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3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20xx年,公安县被列为全国八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从20xx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试点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认识,增加参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规范,在运行上力求有序,较高质量地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使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大为减少。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000的比例配备;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xx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xx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xx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 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xx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4、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

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xx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73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 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xx度,从20xx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xx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xx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xx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二、几点思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 合作医疗运行成本逐步增高。

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成本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支出达到100万元左右。县人民政府在合作医疗的配套费和管理费用方面,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卫生部门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但仍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安县是农业大县,是补贴财政,吃饭财政,财力十分紧张,难以满足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投入需求,需要上级部门把县、乡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从资金上予以支持。

(二) 合作医疗基金面临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

尽管我们在医疗费用的控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医疗费用上涨也有其内在的必然因素。如果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合作医疗筹资固定不变,最终会导致合作医疗基金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要么降低补偿标准或范围;要么增加合作医疗筹资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后者有较大的可及性。增加筹资标准时,国家补贴部分和农民上交部分都应相应提高。

(三) 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新进大中专生,形成了一个人才断档期;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占总人口70%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如何改善待遇、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性问题。

(四) 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将无法适应农民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给予适当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0篇)

xx年6月1日,在镇人大主席敖菲同志的带领下,对**镇xx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xx年参保的人员共有64784人(其中包含五保户、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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