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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11-07 09:17:15

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篇1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篇2

为深入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xx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

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小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新闻报、晨报、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xx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助动服务。组织电信、移动、医院、供电、供水、天然气、xx大厦等30家经营服务单位及12家厂家售后服务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297人次;提供现场维修服务25件;上门服务12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是媒体推动造势。一是开辟一个专栏。3月15日,我们在《新闻》报开辟“3.15消费维权”特刊专栏,刊登了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县政府领导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致辞,县消保委主任访谈录,新《消法》解读等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知识以及消费维权工作等内容。二是披露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披露xx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发布了消费警示等。三是开展图解新《消法》等知识图片展示。县消保委、技监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制作牌匾,展示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及全县消费维权成果。

五是义工互动服务。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真假蜂蜜、真假芝麻油、真假消防器材、真假节能灯等比对实验,通过比对实验,让大家现场了解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比对鉴别方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现场还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法律咨询及家用电器等现场维修活动。

六是上下互动呼应。各消保分会、工商所、乡镇联络站、行政村监督点、义工服务点等将针对当地的实际,在所在集镇、社区、行政村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新消费运动日”宣传活动。

一是县政府领导发表“新消费运动日”致辞。县政府领导、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在媒体上发表第六个“新消费运动日”活动的致辞。从而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责任、生态的新消费理念,推进全社会共创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县消保委联合县传媒集团组织全县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开展“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活动。22家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报、太湖晨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三是演出文艺节目。县消保委结合实际情况及“新消费”理念,编排一组歌舞、小品、短剧等反映“新消费”理念的节目,经过浙北大厦业余文艺演出队精心排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现场进行演出,中间穿插有关新《消法》知识的有奖竞猜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