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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优化方案(2篇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25 12:34:17

预算编制优化方案 报告1

根据《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皖财预〔20xx〕452号)的要求,我单位在全面总结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预算绩效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严控一般性支出,科学编制预算。为规范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预算编制协调工作会议,结合本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布置、精心实施;牢固树立过“苦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基本支出按政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在办公室与业务处室反复会商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符合项目储备机制要求。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省级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改进各项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按要求编写报送部门预算草案文本,文本规范、内容详实、完整。

二、严格管理,预算执行稳定有序。年初制定详细的用款执行计划,执行过程中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年预算支付的各种因素,适时调整,按工作进度执行预算。预算执行做到基本支出按序时计划执行,项目支出按工作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及时申报采购预算,并按要求执行完毕。

三、强化责任意识,接受预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人大审查和审计监督意见。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控体系,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强化研究经费监管和单位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支出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坚持全覆盖纳入、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评价,扎实推进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由办公室牵头成立项目自评及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和相关联系人;制定评价及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设计符合本部门项目特点的科学、准确的评价指标,形成自评工作报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把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真正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经济社会效益。

五、加强决算管理,提高决算数据质量。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皖财库〔20xx〕1638号)要求,认真组织决算编报工作,按时审核和汇总报送本部门决算,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组织开展决算数据质量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提高决算数据质量。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各项规定,真实反映预算资金执行结果,加强决算管理,强化数据分析,发挥决算功能作用,将发现的`问题反映到预算编制、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中,发挥决算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六、依法规范,适时公开预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预决算公开责任主体的职责,依法、规范、按时在安徽省政务公开网站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

七、预算管理工作绩效自评结果。对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皖财预[20xx]452号),我中心20xx年预算管理综合考评自评得分为97分。其中,预算编制30分,预算执行28分,预算监督10分,预算绩效管理9分,决算编制10分,预算公开10分。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作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责任和预算绩效意识,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预算编制优化方案 报告2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x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x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x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x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x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x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x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x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x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x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x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x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预算编制优化方案(2篇报告)

根据《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皖财预〔20__〕452号)的要求,我单位在全面总结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预算绩效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现报告如下:一、严控一般性支出,科学编制预算。为规范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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