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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认监委
发布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文号 2022年第34号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0-10 实施日期 2022-10-10
法律话题 质量消保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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