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49号-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8年12月10日)
审计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2018年第三季度,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8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关注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此次抽查了1510个单位、3018个项目,涉及资金4185.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2.72亿元。
一、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好做法好经验
从2018年第三季度审计情况看,有关地区和部门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一些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
(一)积极落实健康扶贫、产业扶贫及生态扶贫政策,推进脱贫攻坚。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结算工作;陕西省镇安县推进实施“社区工厂”模式;国家林草局组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
(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山东省稳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天津市加大政策和服务支持,发展智能科技产业;江西省鹰潭市推进移动物联网建设及应用,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四川省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推行“打包审批、勘审同步”行政审批模式;外交部积极推动往来便利化,优化领事服务工作。
(四)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江西省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广东省中山市推出“助保贷”业务;重庆市深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工作。
二、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地区和部门细化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其中,吉林省长春市使用土地出让金提前偿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7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对虚增的财政收入1549.6万元进行退库处理;河北省阳原县、辽宁省抚顺县等4个地区或单位积极盘活财政资金7052.22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支出;山东省济宁市、四川省黑水县、重庆市城口县、甘肃省和政县4个地区补发或返还参保补助金和易地搬迁征地补偿费3487.85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拆除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新建的养殖场;湖南省永兴县加快推进太和工业园周边土壤治理;辽宁省锦州市、湖北省武汉市等18个地区和部门的34家单位停止或清退违规收费,破除违规设定的地域限制,优化营商环境;山东省淄博市妥善完成1户钢铁企业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推进未及时完工的项目建设,完成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沃云平台产品服务能力软件研发等7个重大项目。
三、2018年第三季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地区和部门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取得较好成效。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多数被审计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二)部分地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和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本季度重点抽查了31个贫困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23个,抽审资金121.63亿元,涉及964个项目、384个单位、214个乡镇、468个村,入户走访740个贫困家庭。被审计地区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大对残疾、重病等贫困人群的救助力度,发挥产业扶贫对脱贫攻坚的带动作用,但仍有20个地区落实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9项扶贫政策不到位;7个地区存在扶贫资金闲置、套取扶贫资金、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等问题,涉及金额1.38亿元;9个地区的26个扶贫项目存在建成后闲置或无法使用、进展缓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6834.79万元;7个地区的12510名贫困人口在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情况下“被脱贫”。
(三)部分地区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完成,污水和垃圾未有效处理,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缓慢或建成后闲置。审计重点关注了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水源地保护等情况,重点抽查了污水、垃圾等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情况。被审计地区和部门深入实施国家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支持力度,但仍有10个地区的淘汰黄标车等5项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或工作未按要求完成;15个地区污水和垃圾未有效处理,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8个地区的8个环境保护项目未按期开(完)工,或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4.59亿元。
(四)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降低企业负担政策不到位,仍存在违规收费、未及时清退保证金等问题。审计重点关注了部分地区和部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了有关地区和部门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依托行政资源或权力收费等事项。被审计地区和部门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但仍有9个地区和部门的10家单位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或要求企业承担中介服务费用4.38亿元;6个地区的8家单位违规征收已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通过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等方式违规收费1.96亿元;89家单位违规征收或未及时清退22类保证金23.07亿元。
(五)部分地区和部门简政放权政策执行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审计重点关注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清理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被审计地区和部门能够不断推进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但5个地区和部门的5家单位落实取消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清理修订政策文件等简政放权政策措施不到位;4个地区的9家单位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或违规指定经营。
(六)部分地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重点抽查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就业失业数据统计、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等“六稳”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区和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加强金融风险管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1个省存在就业失业数据不实等问题;6个省的个别金融机构存在掩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低等问题;43个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或建成后效益不高;1个外商投资项目进展缓慢。
2.整改效果较好的事例
3.2018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积极落实健康扶贫、产业扶贫及生态扶贫政策,推进脱贫攻坚
(一)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结算工作。2018年5月,重庆市开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贫困人口在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医疗机构在垫付符合救助报销政策部分后,与区县健康扶贫相关部门按月结算,改变了贫困人员先缴费再报销的做法。截至2018年9月底,通过平台享受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已达14.66万人次。2018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覆盖全区的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信息平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与定点医疗机构、民政、人社等部门间实现互联互通,全区8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就医患者已实现住院就诊时在医院内“一站式”结算报销。
(二)陕西省镇安县推进实施“社区工厂”模式。镇安县将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产业规划相结合,实施“社区工厂”脱贫模式,围绕移民搬迁安置点设立产业项目,将移民搬迁安置人口转化为产业工人,并建立产业扶贫基金扶持产业项目发展,推动移民搬迁安置人口从产业项目收益中享受分红,逐渐实现脱贫。2017年以来,镇安县共围绕移民搬迁安置点实施各类产业项目217个,辐射带动3100余户贫困户就业增收。
(三)国家林草局组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2016年以来,国家林草局(原国家林业局)将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和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相结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大资金投入,组织选聘3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对森林、湿地、沙地等资源进行巡护管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一)山东省稳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2018年7月,山东省出台《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关于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综合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围绕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等7个重点方向,采取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对财政收入结构优化给予奖励等措施,实施精准调节,定向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二)天津市加大政策和服务支持,发展智能科技产业。天津市出台“智造十条”实施细则等政策,支持企业智能化、工业互联网、机器人产业等10个重点领域的科技产业发展,免费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评估评测,对企业购置智能化设备给予补助,建成投运一批云平台并发放“云惠券”支持企业上云,为企业实施智能制造提供服务支撑。截至2018年9月底,天津滨海工业云平台已有用户7200余家。
(三)江西省鹰潭市推进移动物联网建设及应用,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鹰潭市大力推动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建成覆盖全域的移动物联网网络,搭建移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设备检测、产品孵化、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工作,探索移动物联网示范应用。截至2018年9月底,鹰潭市聚集物联网企业150余家,基于移动物联网技术实施“智慧城市”改造,全市智能水表、智能路灯的改造率均在90%以上。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四川省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2018年以来,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针对施工许可实行企业作承诺、政府强监管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施工许可的办理要件从21项精简到9项,办理时限从6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2017年3月以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22个承诺事项、72项承诺内容一次性告知企业,企业作出承诺后政府实行“容缺、并联”审批,截至2018年9月底,该区已对10个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审批管理,部分项目开工时间比实施承诺制前提前8个月。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推行“打包审批、勘审同步”行政审批模式。2018年以来,北海市将15项行政审批
事项分类整合为“市政项目审批包”、“旅客运输审批包”等6个审批包,实行同时受理、同时审核、同时勘验、同时审批。截至2018年9月底,北海市共办理各类审批包222个,打包后平均办理时间比打包前压缩50%以上。
(三)外交部积极推动往来便利化,优化领事服务工作。外交部积极推进简化签证手续、免签或落地签等人员往来便利化协议商签工作,不断提升中国护照“含金量”;采取严格规范使(领)馆自由裁量权,公开“只跑一次”和“一次性告知”便民服务承诺,降低认证服务费用等措施,不断优化领事服务工作。2018年以来,约14万申请护照的海外侨胞受益于“只跑一次”服务。
四、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一)江西省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2015年以来,江西省人民政府推动各级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续贷资金难题,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截至2018年9月底,江西省各市县已设立转贷基金107支,基金规模达85.22亿元,累计为企业节约“过桥”资金成本约14.51亿元。
(二)广东省中山市推出“助保贷”业务。2017年以来,中山市出台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安排2.5亿元财政资金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担保金,与银行合作推出“助保贷”业务,为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增信,并对银行由此产生的本金损失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截至2018年9月底,累计撬动各合作银行采取“助保贷”方式为全市423家企业发放贷款64.39亿元。
(三)重庆市深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工作。2018年以来,重庆市探索建立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设立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提供免费担保,引导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截至2018年9月底,重庆市已有20个区县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总规模达26亿元,帮助39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11亿元。
一、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6个地区或单位及时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退虚增财政收入,盘活财政结存资金
(一)关于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隐性债务1.7亿元的问题。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解除了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用土地出让收入提前偿还了1.7亿元融资款。
(二)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虚增非税收入1549.6万元的问题。合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合山市财政局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9月,合山市财政局将虚增的非税收入1549.6万元退还企业,并作退库处理。同时,合山市财政局还组织修订完善收入质量监管制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三)关于4个地区或单位的7052.22万元财政资金长期结存的问题。河北省阳原县、辽宁省抚顺县、山东省泗水县的资金结存单位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开展结存资金的清理盘活。截至2018年9月底,上述结存资金已盘活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等民生支出。
二、山东省、四川省、重庆市、甘肃省4个省的4个地区补发或返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金和易地搬迁征地补偿费,促进扶贫政策落实
(一)关于3个地区14.79万名参加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按规定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的问题。山东省济宁市、四川省黑水县、重庆市城口县及时筹集资金发放上述漏补人员财政补贴2319.65万元。济宁市相关部门还通过加强数据比对,摸清了全市享受医疗保险补贴政策的扶贫对象底数,并在医疗保险系统中标识,截至2018年9月底,标识的扶贫对象已全部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
(二)关于甘肃省和政县将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费712.32万元转嫁给296户建档立卡搬迁户承担的问题。和政县筹集资金将转嫁的征地费全部返还给上述搬迁户,并给予12名相关责任人员诫勉谈话等处分,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转嫁征地费情况开展调查,截至2018年9月底,共向568户搬迁户返还征地费1168.2万元。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严肃处理破坏自然保护区问题,湖南省永兴县加快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进度
(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违规在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新建50亩养殖场的问题。盐池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入户协调整治,补偿养殖户建设成本,拆除违规建设的养殖场,并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员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还制定贫困村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工作方案,着力促进贫困村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湖南省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周边土壤治理工程
项目应完工未完工的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责成永兴县人民政府协调施工单位及时完善工程技术方案,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截至2018年9月底,该项目已完工,修复太和工业园周边重金属污染土壤13.04万平方米,土壤表层和地下水已达到相关环境标准。
四、辽宁省锦州市、江西省新余市等18个地区或部门的34家单位停止或清退违规收费,破除违规设定的地域限制,优化营商环境
(一)关于福建省、海南省等13个地区部分税务机关免费数字证书提供不到位,涉税第三方公司数字证书收费的问题。税务总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第三方CA证书收费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65号)等文件,要求停止第三方向纳税人收取网上办税平台数字证书认证费,并通过网上公告等方式加快推广免费数字证书使用。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范围内纳税人均可使用免费数字证书,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二)关于北京市、辽宁省锦州市等12个地区或部门的13家单位违规征收已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在开展职业资格培训等活动中向企业或个人收费的问题。上述地区或部门及时印发通知,停止地质成果资料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建筑工人培训考核费等11项收费,将行政审批技术评估论证费等4项收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并通过网上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河北省文安县、湖南省长沙县等5个地区的8家单位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保证金1.03亿元的问题。5个地区人民政府认真组织整改,要求收费单位逐笔梳理、全面清查,及时联系企业做好保证金清退工作。截至2018年9月底,上述保证金已全部退还给施工企业。
(四)关于江西省新余市、湖北省浠水县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时设置限制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新余市和浠水县相关部门印发通知,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招标中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投标人注册地在本地区等规定,消除外地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
(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广东省茂名市等10个地区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要求取消或整合的问题。上述地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迅速组织整改。截至2018年9月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或整合。
五、山东省加快整改去产能任务落实缓慢问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推进未及时完工的重大项目建设
(一)关于山东省淄博市1户钢铁企业去产能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山东省及淄博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截至2018年9月底,该钢铁企业实际符合安置条件但未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数的1811名下岗职工已全部得到安置,维护了职工利益。
(二)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7个项目应完工未完工的问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建
立问题台账、落实配套政策、下发督办通知等多种形式督导各单位加强整改。截至2018年9月底,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沃云平台产品服务能力软件研发等7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提升了通讯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