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外包基础工作的通知》和对全省服务外包企业调研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商务局、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外包基础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1〕831号)转发你们,并就全省服务外包企业调研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外包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近年来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现代高端服务业,是我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一项战略选择和重要任务。做好服务外包产业的调查摸底、分类认定等工作是学习研究服务外包产业知识、掌握相关产业底数、确定本地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各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外包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一工作的自觉性,明确专人负责,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基层搞好调研
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省商务厅计划深入各市、扩权县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对服务外包工作进行调研。调研内容:一是本级辖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状,包括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结构、效益情况等;二是本级政府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做法和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三是学习借鉴外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如与外省市比较在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上的优势和存在的差距等;四是对全省发展服务外包的政策建议。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实地查看、组织对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认定等方式进行。各单位要明确负责分工,集中时间和人员,务求把调研内容落到实处。
三、形成一批调研成果
(一)梳理各市县及开发区服务外包政策并汇编成册。要求各设区市、扩权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都要编拟本辖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将正式文件或草案整理成电子版,请于9月15日前发服务贸易处邮箱。
(二)收集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并建立全省数据库。收集完善本辖区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研究机构名录,按照资料汇编基本要求(见)整理成电子版,请于9月15日前发服务贸易处邮箱。
(三)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系统并解决漏统问题。组织本辖区服务外包企业更新并完善“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的基本信息,详情请登录:www.fwwb.gov.cn/page.html,重点更新企业从业人数和认证情况等相关指标要求,请于8月15日前完成。
(四)形成一份调研报告,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各设区市、扩权县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要学习石家庄市摸底调研服务外包产业的经验和做法,向辖区市委、市政府写出有分量、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争取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于8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一份。
四、对全省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全面认定并评出省级重点服务外包企业
由于对全省服务外包企业底数不清,致使我省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每年享受不到中央和地方服务外包产业扶持资金。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决定对全省服务外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认定,并从中选出省级重点服务外包企业,达到国家级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标准的将及时向上推荐,享受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具体认定标准与方法如下:
(一)对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服务外包企业三大分类:业务流程服务外包企业(BPO)、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企业(ITO)和知识流程服务外包企业(KPO)进行认定,具体目录见附件2。符合目录内容的企业将被认定为“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
(二)对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以设区市、扩权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为单位组织认定(详见《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表》)。认定工作完成后报省商务厅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对年度服务外包总收入位居全省前50名的企业,评定为省级重点服务外包企业,享受重点扶持政策,达到国家级重点服务外包企业标准的,由省商务厅帮助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三)对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的时间安排。认定工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到8月底完成,报省商务厅审核的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组织专门人员具体办理,二是要争取工信部门的支持与合作,三是要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限组织对企业的认定,并上报附件中的各项表格。
联系人及电话:
马俊超: 87901162 13012164058
于秀敏: 87909625 13930148108
电子邮箱: hbfwmy2010@126.com
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外包基础工作的通知》(略)
2、《服务外包业务范围目录》(略)
3、《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登记表》(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