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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部关于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失效]

文章来源:水利电力部(已变更)
发布部门 水利电力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电办[1995]7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1995-03-28 实施日期 1995-03-28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电力部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1995年3月28日 电办(1995)78号)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在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过程中,加强物资采购归口管理工作,是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电力物资系统改革的一项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工作会议关于发挥行业物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为电力生产建设服务精神的重要措施。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电力系统物资主渠道作用

电力部、网省局、部直属直供单位及生产、建设等基层单位的三级物资部门是电力系统物资采购供应的主渠道,负有保证电力生产建设物资供应、加强物资管理,防止伪劣产品流入系统,控制采购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职责。

电力系统物资供应主渠道是在市场配置资源前提下,取得生产建设主要物资的供应渠道,和计划经济条件下,以计划主渠道配置资源有本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系统物资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渠道作用,要靠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改善经营、公平竞争来维护主渠道的地位。

二、物资部门的职责

--部授权物资局履行物资供应组织、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国家计划物资订货、储备、调度调剂和进出口业务;负责保证电力生产、建设物资需要;负责行业物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负责承办大型发电设备的运输工作;负责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政策,努力提高行业效益。受投资方委托,负责其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和参与调概审查。

--网、省局及部直属直供单位的物资供应局(处、公司)是网、省局及直属单位物资供应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网、省局及直属直供单位物资供应、管理,负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行业管理的职能。

--网、省局所属各单位的物资部门负有相应的职责,具体由各网、省局予以明确。

三、物资管理的范围

部物资局、网省局及部直属直供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物资供应管理的工程项目范围: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重点技措、技术改造及生产维修项目;

--其他有关项目

网、省局下属单位物资部门的管理范围由网、省局予以规定。

物资归口管理的具体范围,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物资品种(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本着生产、基建、大修项目管住、批量和重要物资集中,零星物资分散的原则,由部物资局、各网省局物资部门拟定具体办法。

四、物资计划与采购供应。

各级领导和物资部门要把走向市场经济与企业内部物资归口管理统一起来;把放权、搞活与宏观管理、发挥整体优势统一起来;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统一起来,加强物资计划工作与采购供应管理。

1、物资计划工作

部物资局、网省局及部直属直供单位的物资部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项目以及管理范围的物资计划编制。

高服--部物资局负责组织国家订货、合同订购、特种储备物资计划。

--网省局及部直属直供单位的物资部门,汇总所属单位的申请计划,在内部平衡调剂的基础上,按部物资局要求,编报申请计划。

--基层单位对归口管理的工程项目,应根据设计、定额、工程进度、投资等,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经平衡库存后,按主管单位的具体要求,编报申请计划。

各级物资部门要加强物资计划的管理工作,认真、准确、及时地编报计划。

2、物资的采购管理

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采购的归口负责单位。物资采购力求集中,形成批量优势,以保证物资的优质优价。基层单位不得层层下放物资采购权,以免流通混乱、经营环节过多、造成价格上涨。物资部门内部实行采购责任制,谁采购谁负责,责任到人。

要充分发挥行业整体优势,积极开拓资源,与大型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物资供应关系。部物资局要在全系统内组织订货、调度调剂,以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益。

物资使用单位因设计、施工或投资变更等原因,调整产品目录内物资计划或发生自购物资时,需征得主管单位物资部门同意,作为调整概、预算的依据。

3、加强物价信息指导

部物资局要定期发布价格信息,以指导各级物资部门的采购工作。

五、工程预算、调概

物资部门要参与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参与基建工程及大修项目调概的联合审查工作。

六、物资供应工作中的取费及资金管理

为了防止随意加价、不合理增加生产成本和工程造价,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低于国家取费标准前提下,网省局可制定基层物资部门的限额取费标准。物资部门联合承包供应的物资,应联合收取费用,不得层层加码。其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加强物资部门与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基建部门的协作,管好、用好物资采购资金。

--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建设及更改、技措项目的物资资金,财务部门可以直接给物资部门划拨预付款。由物资部门统筹使用,保证供应。

--维修项目的物资资金,财务部门可以根据项目计划及物资部门提出的物资清单,将所需资金交物资部门统一掌握。由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七、加强物资管理工作

大力推行物资标准化管理,制定工作标准,做到凡事有人管,凡事有标准,凡事有监督。

加强物资质量、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物资部门要选用取得行业许可证的企业的产品,要比质比价,坚决防止质次价高的产品流入系统。

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国内外市场信息,逐步建立起以部物资局为中心,辐射各网省局、覆盖基层单位物资部门的市场资源及价格信息的网络。

加强统计管理工作。按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和部物资局统计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报表。

加强储运管理工作。储运管理要讲科学性、时效性和经济性。要因地制宜,联储、联运,发挥各级物资部门所在地的优势和有利条件。

要积极试行加工“配送”业务。利用中心库,24小时配送,减少基层单位资金占用,提高供应水平。

八、强化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对重点工程,提倡现场办公,了解需求,落实资源,组织供应。我们提倡的竞争,表现在质量以优取胜,服务以好取胜,价格以廉取胜,交货以快取胜。

九、加强审计监督

各级物资部门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反腐倡廉。要加强物资部门的审计、纪检和监察工作。基层单位的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对物资部门每年进行1-2次审计。

十、加强领导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级领导要重视流通领域的工作,加强对物资部门的领导。

--要加强物资部门领导班子和物资队伍的建设。

--建立物资全过程管理办法,实行程序化管理。

--清仓利库,制定库存最高限额。

--加强考核,制定奖惩办法。工作业绩与干部的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奖金直接挂钩。

各单位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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