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

文章来源: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效力级别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7-15 实施日期 2010-07-15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信息通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已由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7月15日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

(2010年6月25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2月12日通过的《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废止。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贵州省电信通信线路设施保护办法(2008修正) 贵州省政府 · 2008-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