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财政部关于规范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企[2007]14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7-07-18 实施日期 2007-07-18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财政部关于规范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7]14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行为,保证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质量,维护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的机构,应当取得财政部门颁发并在业务范围中标明“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 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前款所称珠宝首饰艺术品,是指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以及用珠宝玉石和贵金属制成的佩戴饰品、工艺装饰品和艺术收藏品。

二、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应当具有从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必需的专业设备,建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项目质量控制制度。

三、从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资产评估准则、规范和《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3]1号),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四、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应当建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报告复核制度,对出具的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报告,应当由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的合伙人(股东)进行复核,由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签字。

五、涉及国有资产、上市公司、抵押担保、公司设立等影响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鼓励委托具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六、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报告进行抽查,促进从事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规范执业。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 2006-04-19
  2. 中评协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申诉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 2018-11-16
  3.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2018)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 2018-10-29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 2015-06-23
  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4-05-10
  6.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 1990-10-31
  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行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 2005-12-30
  8.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授予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3家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估资格的批复 财政部 · 2009-06-05
  9.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授予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估资格的批... 财政部 · 2009-06-05
  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财政部 · 2009-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