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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手续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7-07-15 实施日期 1997-07-15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加强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和手续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根据财会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的要求,今年要加强对手续费支出、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管理,分别将上述项目纳入考核指标和控制指标管理。现将有关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一、无形资产的管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银行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按照财政部要求今年将土地使用权纳入固定资产购建管理。无形资产的另一项内容是非专利技术,主要是软件的特许使用权,为加强管理,总行规定,由哪一级开发或购置,就由哪一级支付费用,禁止层层收费,层层列支。

根据集中管理的要求和无形资产的特点,总行规定全行的无形资产集中到一级分行进行核算和管理,一级分行以下不再使用“无形资产”科目,相关的帐务处理由各一级分行在三季度前完成。

从今年开始由总行核定各行无形资产年末控制数。但为便于总行掌握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对新增部分的具体内容要求各一级分行报总行备案。

对各行无形资产的控制公式为:年末无形资产余额=年初无形资产余额-本年摊销数+本年新增计划数

二、递延资产的管理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等。

按照集中管理的要求和递延资产的特点,总行规定对递延资产的管理进行适当集中,各省、自治区分行集中到二级分行核算和管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集中到一级分行管理。相关的帐务处理要求在三季度前完成。

今年总行对各行下达递延资产的年末控制数。为便于总行掌握各行使用情况,对新增部分由各一级分行上报总行备案。

对各行递延资产的控制公式为:年末递延资产余额=年初递延资产余额-本年摊销数+本年新增计划数

三、手续费支出的管理

按制度规定,手续费支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手续费支出,包括聘请有关单位进行项目评估支付的费用、支付给代办储蓄业务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结算业务的手续费等。

代办储蓄手续费按代办单位吸收的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的1.2%之内控制使用,为加强管理,总行对这部分单独下达计划。其他非代办储蓄手续费按规定据实列支。

199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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