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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拍卖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1-10-26 实施日期 2011-10-26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产业领域

宁夏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拍卖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拍卖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商务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拍卖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规范拍卖市场秩序,促进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拍卖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宁夏拍卖行业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宁夏拍卖行业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强风险控制,调整经营结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行业自律不断加强,运行质量稳步提高,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拍卖业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不断增长

“十一五”时期,全区拍卖行业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由公物、罚没物资、司法委托拍卖扩展到国有企业改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机动车(船)、股权、不良资产债权、广告经营权、商业经营权、文物艺术品等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各个领域。2010年,拍卖场次595场,较2006年的504场增加了55场,增长18%;全年拍卖成交额为24.9亿元,较2006年的13亿元增加了11.9亿元,增长91.5%。

(二)行业监管成效显著,企业素质不断提高

全面贯彻实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拍卖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监管措施,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开展全行业清理整顿,强化行业自律,拍卖企业无序增加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行业素质不断提高。“十一五”时期,全区新增拍卖企业5家,注销5家。截止2010年底,全区共有拍卖企业28家,与2006年持平。其中,AA级拍卖企业3家,A级拍卖企业2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家,被评为全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家,有4家拍卖企业跨地区开设分支机构,优势拍卖企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不断提高。

(三)专业人才和从业队伍不断壮大

通过行业培训、在职教育、专业培养、优秀拍卖师竞赛等不同方式,加强拍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把握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采取不同方式,吸引区内外专业人才进入我区拍卖行业,全区拍卖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拍卖企业员工数从2006年的187人增加到365人,其中,国家注册拍卖师从40人增加到52人,拍卖从业资格人数从77人增加到188人。

“十一五”时期,我区拍卖业虽然取得了较好发展,但由于受经济总量、经济结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拍卖业务涉及领域不广,标的来源渠道不多,全方位、多领域的拍卖业务格局尚未形成;企业区域分布不合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全区近三分之二的企业处于维持状态,企业间发展水平和差距逐年加大,行业整体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拍卖委托方蓄意压低委托佣金,非法收取和没收拍卖机构保证金,拍卖企业恶意压低佣金,甚至零佣金招揽业务等恶性竞争情况时有发生,拍卖业内、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十二五”期间宁夏拍卖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发展质量,推进行业有序发展,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稳步发展、合理布局、规范运作、有序竞争”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区拍卖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1、总量调控,有进有出。调整提升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淘汰取消挂牌不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加快拍卖企业重组整合,提质升级。

2、重点扶优扶强,做大品牌企业。鼓励拍卖企业横向联合,打造拍卖品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强竞争实力。

3、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注重发挥政府规划、政策引导作用,注重地区平衡,均衡发展,有序竞争,鼓励设立专业性拍卖企业。

三、“十二五”期间宁夏拍卖行业的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区拍卖企业总数控制在40家以内,新增企业12家以内,其中:银川市发展到30家,新增企业3家;石嘴山市发展到3家,新增3家;吴忠市发展到3家,新增2家;固原市发展到2家,新增2家;中卫市发展到2家,新增2家。全区AAA级拍卖企业达到1-2家、AA级拍卖企业达到5家、A级拍卖企业达到6家。

“十二五”期间,全区拍卖企业年成交总额力争每年不低于20亿元。行业经营结构向市场化、专业化调整,提高拍品资源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全区社会委托拍卖业务的比例逐年增加,占拍卖成交总额力争达到10%以上;积极拓展专业拍卖业务,艺术品拍卖成交额突破2000万元;全区亏损拍卖企业数量逐年减少。

进一步加强全区拍卖人才专业培养,“十二五”末期,全区持有《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员工达到200人,国家注册拍卖师达到70人。着力培育文化艺术品鉴定、拍卖等专业拍卖人才,引进与拍卖相关的鉴定、评估和电子技术等方面专业人才。

(二)主要任务

1、完善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拍卖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拍卖企业整合重组和行业优化升级。根据全区现有拍卖企业和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对现有拍卖企业数量较多的银川市,适当提高新设立拍卖企业门槛,鼓励在拍卖业薄弱或空白地区设立拍卖企业。加强年度核查和日常监管,对年审不合格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时依法取消经营资质。

2、加快市场开拓和专业市场建设。加快拍卖行业市场开拓,积极拓展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林权体制改革、二手房、广告权以及冠名权等拍卖业务。整合专业市场和拍卖企业资源,加快新兴专业拍卖市场建设。与主要农产品流通企业合作,建设农产品果蔬拍卖市场、花卉拍卖市场;与主要汽车生产、流通企业合作,探索建设二手车拍卖市场。大力促进艺术品拍卖业务,提高艺术品等专业拍卖业务比重。

3、大力打造品牌企业。鼓励和支持拍卖企业走专业化、市场化的经营路子,调整经营结构,拓展业务领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追求品牌效应,努力打造拍卖行业的“百年老店”。重点扶持在全区范围内市场信誉度高、服务功能强、社会经济效益好的AAA级及AA级拍卖企业,鼓励品牌企业开展连锁经营,鼓励兼并重组,AA级以上拍卖企业在区内设立分公司优先。

4、推进行业诚信建设。通过社会监督、内部监管、企业自律等多方面齐抓共管,推进行业诚信建设。鼓励拍卖企业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收集、整理拍卖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相关信息,建立全区拍卖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加强对拍卖企业经营信息报送统计和核查,完善拍卖企业违规违法经营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5、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现代技术。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拍卖企业经营和管理模式,推进拍卖服务标准化,提升拍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鼓励拍卖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优化拍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探索建立宁夏拍卖中心和全区拍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逐步实现全区拍卖行业拍卖场所集中、资金投入集中、硬件配套集中和日常管理集中,进一步促进拍卖方式创新。

6、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拍卖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拍卖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日常监管和年度核查,进一步规范拍卖企业公告发布、佣金收取、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经营管理行为。加强拍卖师执业监管,规范拍卖师执业行为,全面提升行业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业监管

将拍卖业发展纳入自治区“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明确行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优化行业布局,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行业调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和扶持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企业执业责任制和违规违约信息通报制,建立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制约和监督。

(二)加强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会员企业自律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建设,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法院、工商、公安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强化协会对企业经营、从业人员信息统计的审核和审查,组织业内企业开展业务交流,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以行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相关制度,制定拍卖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强全区拍卖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拍卖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拓展能力。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培育行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与相关单位合作,定期举办艺术品鉴赏、二手车、机械设备评估、农副产品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等拍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四)加强行业宣传

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宣传推介宁夏拍卖行业和企业,加大正面宣传,树立行业形象,扩大行业影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拍卖市场秩序。通过举办拍卖知识咨询、拍卖知识讲座等活动,大力普及拍卖知识,宣传《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增进公众对拍卖业的了解,支持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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