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63号令)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第263号令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5-15 实施日期 2023-07-01
法律话题 税务 ; 海商海事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doc

3.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doc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第258号令 海关总署 · 2022-07-31
  2.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部分失效] 海关总署 · 201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