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实现矿山现场环境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高效化,我部组织编制了《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现场环境监察参考依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2月7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实现矿山现场环境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高效化,我部组织编制了《矿山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现场环境监察参考依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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