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公告
(2011年第8号)
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变更公告
各对外贸易企业:
自2004年7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进展顺利。由于一些备案企业未按时办理变更相关信息手续,存在信息不准或信息错误问题。
根据《办法》第九条,“《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为依法保障备案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请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的相关信息,若信息已发生变化,务必在2011年6月25日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我们即将其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置为无效,并通报工商、海关、税务、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