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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3号 赋予28家企业预乙级国际招标资格(有效期一年)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4-06-23 实施日期 2004-06-23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商务部公告

(2004年第33号)

根据《关于印发〈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外经贸机电发〔1999〕第599号)和《关于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及年度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外经贸机电发〔2003〕10号),经研究,决定赋予以下28家企业预乙级国际招标资格(有效期一年):

华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中国建材技术装备总公司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公司

中基宁波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招标中心

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南电物资有限公司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垦区采购招标中心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圣博华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渝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请上述企业到商务部申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招标机构资格证书》。

获得国际招标资格后,各企业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际招标业务,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企业、招投标各方服务,拓展招标业务,扩大招标业绩。如年审未达要求,将按《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予以降级或撤销资格。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按照《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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