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财厅[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二月九日
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开创教育审计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提出“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 “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这对教育经济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也对教育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国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站在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广大教育审计工作者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教育审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健全以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各级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方针,认真落实《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审计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突出重点,提高工作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朱镕基总理提出的“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抓住重要单位、重点资金和重大问题,增强审计力度。要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审计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内部管理和促进提高效益的作用。对每个重点项目要做到解剖麻雀,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审计工作逐步由传统的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实施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制度;要加强对“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面向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11工程”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要在校办企业改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要加强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审计;积极开展审计调查等。在审计或审计调查中,各审计机构要加强对被审单位内控制度的评审,促进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
各教育内审机构和人员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审计方式和手段,以适应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内部审计的最新成果,提高审计技术水平;要积极利用计算机审计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
各级教育部门内审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内审工作的指导,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内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帮助排忧解难,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近几年开展内审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