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国家商检局、外经贸部关于发布《第二批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文号 国检监联[1995]23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5-09-04 实施日期 1995-09-04
法律话题 质量消保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国家商检局、外经贸部关于发布《第二批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的通知

(国检监联〔1995〕235号 一九九五年九月四日)

各直属商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将家用电动洗衣机等进口商品列入《第二批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现予以公布。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目录中的家用电动洗衣机、真空吸尘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器、电烤箱类、微波炉、电饭锅、电熨斗、电灶类、电动食品加工机、液体加热器类、录像机、音响设备、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开关电源、打印机、电动工具、低压电器、电焊机等商品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其它商品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必须获得国家商检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使用安全标志,方能进口。

家用电动洗衣机、真空吸尘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器、电烤箱类、微波炉、电饭锅、电熨斗、电灶类、电动食品加工机、液体加热器类、录像机、音响设备、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开关电源、打印机、电动工具、低压电器、电焊机、电信终端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火灾报警设备、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汽车用安全玻璃、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汽车安全带、锅炉、移动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商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海关总署 · 2001-09-07
  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海关总署公告(一九九五年第3号-取消176...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 1995-12-31
  3.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关于补充核定废钢等五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的通知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 1997-11-28
  4.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0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2025-11-05
  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2025-08-12
  6.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19〕50号 · 2019-12-18
  7.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 · 2025-07-18
  8. 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 1993-06-30
  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202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2025-02-04
  10. 1995年6月30日取消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税目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 199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