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关征税问题的批复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1999]82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9-12-03 实施日期 1999-12-03
法律话题 税务 ; 环境能源 产业领域 资源能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关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823号 1999年12月3日)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如何解决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并网发电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报告》(晋国税流发[1999]29号)和《关于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并网发电后税收征管问题的请示》(内国税流字[1999]30号)收悉,现就有关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并网发电后的征税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增值税问题

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设在山西省。因此,该水利枢纽并网发电后的增值税应由山西省国税局负责征收入库,但考虑到该水利枢纽所在位置的特殊性,以及山西与内蒙古两省区人民政府在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五次(扩大)会议确定的税收收入各按50%取得的方案。经研究,我局意见,对该公司的增值税日常征收管理由山西省国税局负责,实现的增值税税率按50%的比例分别缴纳给山西省国税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该公司应在山西省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将《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转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

(二)该公司每月在向山西省国税局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在《申报表》中全额计算填列应纳税款(包括查补税款及罚款),并在《申报表》空白处注明在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缴纳50%的税款,同时将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

(三)该公司每月缴纳增值税税款时,50%的税款填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税票,按山西省预算管理体制的规定缴入国库;将另外50%的税款填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票,按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管理体制的规定缴入国库。

(四)对该公司的税务稽查工作,由山西省国税局组织实施(适时可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有关人员参加),稽查结束后应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复印件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

二、有关所得税问题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为实行独立核算的股份制企业,负责水利枢纽工程的全部生产经营核算,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由其所在地国税局负责征收。

三、有关地方各税问题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加征收的。因此,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应与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保持一致。即:由山西省地税局负责日常的征收管理,该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50%的比例分别缴纳给山西省地税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 · 2022-08-24
  2. 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 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03-07-25
  3. 兰州市黄河风情线管理办法 兰州市政府 · 2011-03-28
  4. 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2020修正)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 2020-09-25
  5. 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 宿迁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8-09-27
  6.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 山东省商务厅 · 2010-04-02
  7.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21-09-29
  8. 水利部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 水利部 · 2025-06-05
  9. 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2007年修正) 河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07-12-03
  10.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黄河银川段两岸生态保护的决定 银川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