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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染色纺织品上禁用偶氮染料检验方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部门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文号 国检检[1996]96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6-04-29 实施日期 1996-04-29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 公共管理

国家商检局关于印发《染色纺织品上禁用

偶氮染料检验方法(试行)》的通知

(国检检〔1996〕96号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各直属商检局:

德国政府规定,自1996年4月1日起,禁止在纺织品、皮革制品、鞋等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商品中使用能分离出20种致癌胺类的偶氮染料。为做好检验工作,保证我输德的有关商品顺利进入德国市场,现将《染色纺织品上禁用偶氮染料检验方法(试行)》印发你们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996年4月1日起,对输德的《种类表》内属纺织品、皮革制品、鞋等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商品,应进行偶氮染料的检验,各局要做好检验工作,严把质量关。含禁用偶氮染料超过30PPM的该类商品一律不得放行。

二、现阶段仍由上海、广东、浙江、山东、江苏、湖南、辽宁商检局和中国商检研究所进行偶氮染料的检测。

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进出口染色纺织品上染料能裂解出20种禁用芳香胺(见附录1)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质谱检测器法及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分析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包括棉、麻、丝、毛、化纤)及其制品上染料能裂解出禁用芳香胺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同品种的商品作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是同批生产、同规格、同色/花色、同染料索引号染料染色的货物。

2.2 抽样数量

从总件数中随要抽取至少3件。

2.3 抽样方法

将所抽件数逐件开启,首先检查是否属相同货品。如属相同货品,然后按色/花色抽取代表性样品。每件、每色/花色至少取10g,作为原始样品。所抽取的原始样品总量不少于30g。按色/花色分别放入清洁盛样器内,加封、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

2.4 试样制备

按色/花色分别制备试样,分别检验。

从取回的原始样品中取出有代表性的样品约10g,作为试样。用清洁的剪刀将其剪碎至边长5mm±2mm小片,混匀,装入试样瓶内待测。

3 分析方法

3.1 方法提要

试样中偶氮染料经用连二亚硫酸钠于缓冲液(pH6)中加热、还原而裂解,产生相应的芳香胺。然后用乙醚抽提碱化后水溶液中芳香胺。乙醚提取液经酸化后浓缩、再碱化、离心、定容,乙醚澄清液用作GC-MS/MSD和GC-FID(或HPLC)法进行定性和定量。

3.2 试剂

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蒸馏水。

3.2.1 柠檬酸盐缓冲液:0.06M,pH6.0。取12.526g柠檬酸+6.320g氢氧化钠,溶于1000mL水中。

3.2.2 盐酸溶液:1 mol/L水溶液。

3.2.3 氢氧化钠溶液:1 mol/L、5 mol/L,均为水溶液。

3.2.4 连二亚硫酸钠溶液:200mg/mL水溶液。取固体连二亚硫酸钠(Na2S2O4含量≥85%)配制,每天新鲜制备。

3.2.5 乙醚:用下法净化:取500mL,用100mL硫酸亚铁溶液(5%水溶液)振摇,弃去水层,于全玻璃装置中重蒸馏,收集33.5~34.5℃馏分。加1ppm量的邻苯二酚作为稳定剂。

3.2.6 芳香胺标准参考物:已知成分的20种(见附录1)禁用芳香胺。

3.2.7 芳香胺标准溶液:用甲醇对各芳香胺分别配成浓度为200μg/mL的标准贮备液。使用时,根据需要,再用甲醇稀释至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

3.3 仪器和设备

3.3.1 气相色谱-质谱仪:HP 5890-5972型,或相当者。

3.3.2 气相色谱仪:HP 5890,或相当者,配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3.3.3 反应器:由耐温玻璃制,成管状,具有螺旋塞。高10cm,直径2.5cm,容积约50mL。

3.3.4 水浴:能控温(70±2)℃。

3.3.5 真空旋转蒸发器。

3.3.6 超声波浴。

3.3.7 圆底烧瓶:100mL,具标准磨口。

3.3.8 移液管:20mL,10mL,5mL,1mL。

3.3.9 微量注射器:10μL。

3.3.10 离心机:5000r/min。

3.3.11 离心管:10mL(有刻度)。

3.3.12 其他实验室常用器皿。

3.4. 分析步骤

3.4.1 试样的前处理

称取1.0g试样(称准至0.01g),置于反应器(3.3.3)中,加17mL预热至(70±2)℃的缓冲液(3.2.1)。将反应器密闭,并置于水浴中,保持间断地、有力地振摇,于(70±2)℃加热30min,使纤维被充分湿润。

然后打开反应器,加入3.0mL连二亚硫酸钠溶液(3.2.4),立即密闭并有力地振摇。将反应器再次于(70±2)℃保持(30±2)min,然后于2min内冷却至室温。加1mL氢氧化钠溶液(mol/L),立即进行抽提操作。

用3×20mL乙醚(3.2.5)抽提碱化后水溶液中裂解出的芳香胺,每次抽提均加塞,激烈振摇2min,离心分层。合并3次乙醚提取液于-100mL圆底烧瓶中,加两滴盐酸溶液(3.2.2),用超声波混匀。置真空旋转蒸发器中浓缩近干(均勿使干),加3滴氢氧化钠溶液(3.2.3)。用乙醚将残液洗入10mL有刻度离心管中,离心分层,再用乙醚定容至1.0mL。取澄清乙醚层进行GC-MS/MSD分析及GC-FID分析。

3.4.2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器分析

3.4.2.1 气相色谱-质谱操作条件

a.气相色谱柱:HP-5,50m×0.32mm(id),或相当者;

b.进样口温度:250℃;

c.质谱接口温度:280℃;

d.柱温:

5℃/min 5℃/min

50℃-----→200℃-----→280℃ ;

(1min)(10min)(5min)

e.载气:氦气,流量1mL/min;

f.质量扫描范围:35~350;

g.离化方式:EI;

h.离化电压:70eV;

i.进样量:2μL;

j.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

3.4.2.2 GC-MS分析

按3.4.2.1操作条件,取浓缩的样液2μL进样,每次分析时间约为55min,20种芳香胺的最后出峰时间为50.54min。

标准参考物的色谱图及各芳香胺的气相色谱保留时间分别见附录2和附录3。

对GC-MS的总离子流图上的每一组分进行质谱图解析(有标准参考物出峰保留时间的,则可在相应的保留时间处处理质谱图)。以20种芳香胺的标准图谱,可作出某芳香胺的存在与否的判断。

注:20种芳香胺中的邻氨基偶氮甲苯,测定时一般是以其还原后所产生的邻甲苯胺和2,5-二氨基甲苯而被检出;2-氨基-4-硝基甲苯是以其还原产物2,4-二氨基甲苯而被检出。

3.4.3 气相色谱定量分析

3.4.3.1 气相色普操作条件

a.色谱柱:HP-5,50m×0.32mm(id),或相当者;

b.色谱柱温度:

5℃/min 5℃/min

50℃-----→200℃-----→280℃ ;

(1min)(10min)(5min)

c.进样口温度:250℃;

d.检测器温度:285℃;

e.载气:氦气,流量 1mL/min;

f.进样量:1μL;

g.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

3.4.3.2 GC测定

取有关芳香胺的标准参考物,以甲醇配成浓度为0.2mg/mL的标准贮备液,然后根据需要配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在测定试样的同时,在同样的GC操作条件(3.4.3.1)下,等体积、穿插进入标准工作液(3.4.4),进行外标法定量。

3.4.4 控制试验

在分析试样的同时,取适量合适浓度的标准工作液(3.2.7),加入17mL预热至(70±2)℃的缓冲液(3.2.1),以后按处理试样的同样操作,进行分析。所得峰高用以计算回收率、以考核测试操作是否正常,并用以计算试样中芳香胺含量(3.4.5)。

3.4.5 结果计算和表述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按式(1)计算试样中有关芳香胺的含量:

hi·c·V

Xi=------……………………………………………(1)

hs·m

式中:Xi-试样中分解出某芳香胺含量,μg/g;

hi-样液中某芳香胺的色谱峰高,mm;

hs-标准工作液中某芳香胺的色谱峰高,mm;

c-标准工作液中某芳香胺的浓度,μg/mL;

V-样液最终定容体积,mL;

m-最终样液所代表的试样量,g。

4 测定低限

GC-MS法的测定低限约为≤30μg/g织物。

附录1: 20种被禁芳香胺名称

CAS No.芳香胺名

92-67-14-氨基联苯(4-Aminodiphenyl)

92-87-5联苯胺(Benzidine)

95-69-24-氯邻甲苯胺(4-Chloro-o-to-

luidine)

91-59-82-萘胺(2-Naphthylamine)

97-56-3邻氨基偶氮甲苯(O-Aminoazotolue-

ne)

99-55-82-氨基-4-硝基甲苯(2-Amino-4-

nitrotoluene)

106-47-8 对氯苯胺(p-Chloroaniline)

615-5-42,4-二氨基苯甲醚(2,4-Diaminoa-

nisole)

101-77-9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4,4′-Diaminodiphenylme-

thane)

91-94-13,3′-二氯联苯胺(3,3′-Dichlo-

robenzidine)

119-90-4 3,3′-二甲氧基联苯胺(3,3′-Dime-

thoxybenzidine)

119-93-7 3,3′-二甲氧基联苯胺(3,3′-Dime-

thylbenzidine)

838-88-0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3′-Dimethyl-4,4′-dia-

minodiphenylmethane)

120-71-8 3-氨基对甲苯甲醚(p-Cresidine)

101-14-4 4,4′-次甲基-双-(2-氯苯胺)

〔4,4′-Methylene-bis-(2-

Chloroaniline)〕

101-80-4 4,4′-二氨基二苯醚(4,4′-Oxydia-

niline)

139-65-1 4,4′-二氨基二苯硫醚(4,4′-Thio-

dianiline)

95-53-4邻甲苯胺(O-Toluidine)

95-80-72,4-二氨基甲苯(2,4-Toluylene-

diamine)

137-17-7 2,4,5-三甲基苯胺(2,4,5-Trime-

thylaniline)

附录2:芳香胺标准参改物气相色谱图(略)

附录3:各芳香胺的色谱-质谱法保留时间表

┌───────┬──────────────────────────┐

│保留时间(min) │芳香胺名称│

├───────┼──────────────────────────┤

│12.40 │邻甲苯胺 │

├───────┼──────────────────────────┤

│16.08 │对氯苯胺 │

├───────┼──────────────────────────┤

│17.55 │2,4,5-三甲基苯胺│

├───────┼──────────────────────────┤

│17.98 │3-氨基对甲苯甲醚│

├───────┼──────────────────────────┤

│18.65 │4-氯邻甲苯胺 │

├───────┼──────────────────────────┤

│20.32 │2,5-二氨基甲苯 │

├───────┼──────────────────────────┤

│20.92 │2,4-二氨基甲苯 │

├───────┼──────────────────────────┤

│23.17 │2,4-二氨基苯甲醚│

├───────┼──────────────────────────┤

│24.56 │萘胺│

├───────┼──────────────────────────┤

│26.20 │2-氨基-4-硝基甲ASG *│

├───────┼──────────────────────────┤

│29.38 │4-氨基联苯│

├───────┼──────────────────────────┤

│38.55 │4,4"-二氨基二苯醚│

├───────┼──────────────────────────┤

│38.84 │联苯胺 │

├───────┼──────────────────────────┤

│39.20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

├───────┼──────────────────────────┤

│39.50 │邻氨基偶氮甲苯 * * │

├───────┼──────────────────────────┤

│45.58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

├───────┼──────────────────────────┤

│46.22 │3,3"-二甲基联苯胺│

├───────┼──────────────────────────┤

│47.75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

├───────┼──────────────────────────┤

│50.08 │3,3"-二氯联苯胺 │

├───────┼──────────────────────────┤

│50.18 │4,4"-次甲基-双-(2-氯苯胺) │

├───────┼──────────────────────────┤

│50.54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

└───────┴──────────────────────────┘

* 2-氨基-4-硝基甲苯经前处理被还原成2,4-二胺基甲苯。如存在,保留程序如表。

** 邻氨基偶氮甲苯经前处理被还原成邻甲苯胺和2,5-二氨基甲苯。如存在保留程序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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