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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空调压缩机、复印机所需进口的零、部件实行暂定税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署税[1994]17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4-03-16 实施日期 1994-03-16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海关部署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一九九四年部分暂定税率商品税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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