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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空调压缩机、复印机所需进口的零、部件实行暂定税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署税[1994]17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4-03-16
实施日期
1994-03-16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海关部署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一九九四年部分暂定税率商品税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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