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4〕3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为更好落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免税资格审核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实本孵化器财务、场地、在孵企业等信息。完整填写“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申请表”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将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国家级孵化器名单“国家级孵化器免税资格确认表”(附件2)和本地区所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申报表”汇总后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三、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提供的免税名单进行确认,并抽查复核。
四、凡在免税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经发现除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两年之内不许重新申报。
五、联系人: 孙启新
联系电话:010-8865620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306房间
邮编: 100045
电子邮件:sunqx@ctp.gov.cn
2.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确认表
3.《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略)
科 技 部
2014年2月21日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申请表
单位名称 |
孵化器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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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孵化器场地地址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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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认定时间 |
认定场地地址、面积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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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场地总面积 |
在孵企业使用面积 |
公共服务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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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内企业总数 |
在孵企业总数 |
专业孵化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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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联系电话: email:
国家级孵化器盖章
2014年 月 日
注:1. 数据申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2. “认定场地地址、面积和范围”指国家级孵化器认定时申报材料上列明的孵化器场地地址所包含的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
3. 本表中“在孵企业”、“公共服务面积”等指标定义遵照《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文件相关要求;单位名称以科技部确认国家级孵化器认定名称为准;
4. 国家级孵化器负责人确认后签字盖章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确认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孵化器场地地址和范围 |
专业 孵化器 |
孵化器内 企业总数 |
在孵企业 数量 |
孵化器 场地面积 |
公共服 务面积 |
孵化器 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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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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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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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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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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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2014年 月 日
注:1. 数据申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2. 本表中“在孵企业”、“公共服务面积”等指标定义遵照《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文件相关要求;单位名称以科技部确认国家级孵化器认定名称为准;
3. 表格不足可自行添加;
4.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