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四川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公告(十)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的规定,凡在我省工商登记注册,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均应到我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013年11月12日-12月18日,我省共有2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完成备案,现公布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备案编号 所属行业 备案机关
01 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510000CAA0011 零售 四川省商务厅
02 廖记食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CAB0012 零售 四川省商务厅
特此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
2013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