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14年第41号)
关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2014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2014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香港CEPA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见附件3)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4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4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与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
二、《香港CEPA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对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2号《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2年版)》所列的“其他带式连续运货升降、输送机”(税则号列84283300)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原产地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2014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3.香港CPEA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
海关总署
2014年5月29日
1.2014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 序号 | 税则号列 | 货物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 1 | 39061000 | 初级形状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 (1)税号改变标准,如使用塑料废料制造,则该塑料废料应为内地或香港生产或消费过程中产生;或者 (2)从聚合物、强化或催化物料及其他化学成分经化学改性制造。 |
| 2 | 39076019 | 初级形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 (1)税号改变标准,如使用塑料废料制造,则该塑料废料应为内地或香港生产或消费过程中产生;或者 (2)从聚合物、强化或催化物料及其他化学成分经化学改性制造。 |
| 3 | 39089000 | 聚酰胺 | (1)税号改变标准,如使用塑料废料制造,则该塑料废料应为内地或香港生产或消费过程中产生;或者 (2)从聚合物、强化或催化物料及其他化学成分经化学改性制造。 |
| 4 | 40101100 | 钢丝绳芯输送带 | 从钢丝绳芯皮帶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裁切及打孔,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 5 | 49089000 | 墙面效果转印纸 | 从转印紙及印刷油墨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设计及印刷。 |
| 6 | 59070020 | 墙面壁画 | 税号改变标准。 |
| 7 | 84602910 | 磨床 | 税号改变标准,且工件头架及砂轮头架应在内地或香港完成装配。 |
| 8 | 85285910 | 其他彩色监视器 | 税号改变标准,显示屏为内地或香港原产,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2014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 序号 | 税则号列 | 货物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 1 | 2.1E+07 | 以咖啡浓缩精汁或咖啡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 从价百分比标准。 |
香港CPEA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
| 序号 | 税则号列 | 货物名称 | 原有原产地标准 | 新修改原产地标准 |
| 1 | 84283300 | 其他带式连续运货升降、输送机 | 在香港进行金属制作 (对进口组合零件进行的金属制作工序亦适用) 及装配,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主要制造工序为金属切割、冲压、烧焊、装配及测试。 | 税号改变标准,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