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7]132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7-12-28 实施日期 2007-12-28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信息通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2007年12月28日国税函〔2007〕1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服务或实物形式的业务有关流转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开展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包括赠送用户一定的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额度,赠送有价卡预存款或者有价卡)的过程中,其附带赠送的电信服务是无偿提供电信业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包括赠送用户PIM卡、手机或有价物品等实物),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 2000-09-07
  2.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2001-01-11
  3.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2002-07-25
  4. 电信服务规范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2005-03-13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 2008-04-21
  6.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抽查规定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2003-03-04
  7. 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制度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2001-02-14
  8. 电信服务明码标价暂行规定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2002-05-28
  9. 邮电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1995-10-24
  10. 电信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标准(1996)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 199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