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

文章来源: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7-09-26 实施日期 1997-09-26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资源能源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1997年9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十条(一)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款规定,拒绝或阻碍农业环境监察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第三十条(三)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回收农用塑料残膜的,责令限期回收,并予以批评教育。”

三、第三十条(四)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利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灌溉农田、菜田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予以批评教育。”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1修改) 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01-01-12
  2. 辽宁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7修正) 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7-11-29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 2016-11-30
  4. 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3-07-21
  5. 辽宁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04修正) 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04-06-30
  6. 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4-06-11
  7. 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1修正) 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11-12-08
  8. 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修正) 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18-04-26
  9.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10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 2010-09-21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行政罚款实施办法》的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 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