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11-01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产业领域

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2006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关于在没有相应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一定数量的罚款,罚款限额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立法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尚未作出罚款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太原市人民政府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需要设定罚款的,适用本规定。

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已经作出罚款规定,规章需要作具体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罚款幅度范围内作出规定。

第三条 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经营活动中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对公民不得超过500元,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1000元。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营活动中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所获不正当利益的3倍,同时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但是对涉及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所获不正当利益的3倍,同时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四条 本规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23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 成都市政府 · 2003-01-30
  2.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2012修正) 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2-08-30
  3. 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 济南市政府 · 2003-07-25
  4. 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 2020-03-26
  5.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规范行使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 · 2010-09-02
  6.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 2010-01-04
  7. 邯郸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邯郸市政府 · 2004-03-29
  8.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 2001-02-09
  9. 贵阳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委托暂行规定 贵阳市政府 · 2011-06-13
  10. 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行政处罚规定 呼和浩特市政府 · 200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