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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取消对照相机等进口配额的管理)

文章来源: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一九九二年第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2-12-26 实施日期 1992-12-26
法律话题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

(1992年12月26日 一九九二年第5号发布)

兹决定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取消对一次成相照相机实行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的管理,取消对示波器的进口控制,改为通过登记办理进口手续;取消对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的进口控制,改为通过国际招标方式采购,并根据招标结果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进口手续;取消对一次成像感光材料进口配额的管理。

特此公告。

附:HS税号对照表

90064000 一次成像照像机

90302010 示波器

85173011 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

85173012 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

37012010 一次成像感光材料

37012090 一次成像感光材料

37022010 一次成像感光材料

37022090 一次成像感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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