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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的通知(2016修订)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2016-02-01 实施日期 2016-01-01
法律话题 商贸服务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商务部关于印发《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7)》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以下称行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更好地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服务,商务部结合工作实际,对《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国统制〔2015〕151号)。现将修订后的《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行业统计工作,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流通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能、科学制定政策的基本依据,也是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进一步提高对行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明确牵头处室与相关业务处室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制度执行

《制度》自2016年1月份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年报表报送工作于2月4日启动,截止时间按相关报表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数据应于4月20日前补齐);月报表、季报表报送时间按相关报表规定执行。请各地统一安排,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做好数据报送工作。其中,工业消费品批发、生产资料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洗染、沐浴、家政服务、美容美发、人像摄影、家电维修、展览、仓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14个行业通过商务部城乡市场统计监测平台“行业统计”模块报送数据(网址:cxscyxs.mofcom.gov.cn)。原行业统计平台企业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设置为000000(企业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原市场监测平台企业用户名及密码不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用户名及密码由商务部统一设置,地市级及以下商务主管部门用户名及密码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设置,相关事宜在系统上线时由技术支持单位电话告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融资租赁、拍卖、典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市场、直销、电子商务、药品流通、石油流通、酒类流通、茧丝绸、再生资源回收、散装水泥等13个行业通过商务部各司局自建平台或指定渠道报送数据。请各地测算形成本地区各流通行业年度统计报表,于5月15日前报商务部;撰写各行业年度报告,于6月底前报商务部。

三、完善保障机制

要依法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法》及《制度》宣传贯彻,明确统计对象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强化统计制度执行刚性。加强行业统计业务培训,在做好统计制度、系统操作等培训基础上,开展数据应用、行业分析等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切实加大对行业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针对本地区薄弱环节,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及权重,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规定的使用方向和要求,用好行业统计专项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2.《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商务部

2016年2月1日

《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根据近年来商贸流通业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对《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就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新增部分报表

(一)增加零售行业月报表。为加强资源整合,减少交叉重叠,停止执行《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将其中的《重点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销售统计报表》及《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数量统计报表》并入本报表制度,并分别更名为《典型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统计月报表》及《典型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量统计月报表》。在《典型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量统计月报表》中增加小排量乘用车、新能源汽车两项统计指标。

(二)增加零售行业季报表。为更好地掌握零售行业动态变化,增加《典型零售企业经营情况统计季报表》,主要指标包括商品购进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数、营业面积、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等,报送时间为3月、6月、9月、12月18日前。将《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购物中心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并入本报表制度。

(三)增加生活服务行业月报表。为更好地掌握生活服务行业动态变化,增加《典型生活服务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所涉行业包括住宿、餐饮、洗染、洗浴、家政服务、美容美发、人像摄影及家电维修,指标为营业额,报送时间为每月6日前。

(四)增加电子商务行业月报表。为更好地掌握电子商务行业动态变化,增加《典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月报表》,主要指标包括交易额、订单数、支付情况、从业人员等,报送时间为每月6日前。

二、修订部分报表

(一)修订工业消费品批发及零售行业年报表。为更好地掌握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情况,在《典型工业消费品批发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典型零售企业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中增加流动负债指标,在电子商务销售额指标项下增加自营平台销售额、第三方平台销售额两项指标。

(二)修订生产资料批发行业报表。为更好地掌握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物流成本情况,在《典型生产资料批发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中增加物流成本合计及对外支付的物流成本两项指标。

(三)修订展览行业报表。为更好地掌握展览单位经营情况,在《典型展览单位经营情况统计表》中增加展馆接办展总面积、展览会数量两项指标。

(四)修订融资租赁行业报表。为更好地掌握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情况,在《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中增加实收资本金、净利润、逾期租金、对外担保余额等指标。

(五)修订直销行业报表。为进一步加强直销行业监管,在《直销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中增加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为更好地掌握直销企业经营状况及对社会的贡献情况,增加连锁门店数、企业员工数、退换货产品数量及金额、互联网零售额、注册会员数、公益慈善支出、直销员身份及销售明细情况等指标。

(六)修订电子商务行业年报表。为更为全面地掌握电子商务行业运行情况,在《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中增加企业类别、物流快递配送订单数、移动设备订单数等指标。为减轻企业负担,删除网络日均浏览量、建设运维情况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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