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全国体育高水平后备力量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1999-11-24 实施日期 1999-11-24
法律话题 文体教育 产业领域 教体文 ; 公共管理

全国体育高水平后备力量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1999年11月24日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补助地方培养体育高水平后备力量专款(以下简称后备力量专款)的管理,提高专款使用效益,根据《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备力量专款是为了突出奥运战略,针对我国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缺乏的状况,由财政部核拨的用于改善亚运会、奥运会后备力量培养的布局、训练场地、设备、科研、教学条件的专项经费。后备力量专款由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共同管理。

第三条 后备力量专款按照“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努力提高使用效益,为实现《奥运争光计划》服务”的指导思想,采取“重点优先、专款专用、缩短战线、突出效益”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体育部门)使用后备力量专款,必须接受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补助范围

第五条 后备力量专款主要补助培养冬、夏两季奥运会和亚运会高水平人才单位,重点用于全国18个重点项目的体育运动学校、各类业余体校、体育中学和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培训基地购置训练器材、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善训练条件、奖励在奥运会和亚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省级体育部门。对承担奥运会、亚运会比赛或集训任务的单位予以重点保证。

第六条 18个重点项目是指田径、游泳、跳水、乒乓球、羽毛球、射击、射箭、击剑、体操、举重、摔跤、柔道、赛艇、帆船帆板、篮球、排球、速滑、短道速滑,其经费份额占经费总数的70%。其余主要用于有望夺冠的具有潜在优势的项目(如花样滑冰、自由式滑雪等)。安排的依据主要根据输送人才的数量和输送人才的成绩。以四年奥运会为周期,对成绩好的单位进行重点支持。

第七条 国家在奥运会结束后的第二年,从总经费中划出300万元,对在冬季、夏季奥运会上取得前八名的省级体育部门予以奖励。奖励经费要与其所属的高水平后备人才培训基地输送人才情况相联系,用于改善基地训练条件。奖励办法对集体项目和非集体项目分别予以打分,根据所得分数计算奖金数额。

第八条 后备力量专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三章 专款的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凡符合上述补助范围的省级体育部门可申请后备力量专款,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第十条 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为后备力量专款的申请单位。省级体育部门直属及地、市、县所属体育运动学校、各类业余体校、体育中学和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请专款时,均须逐级上报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经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向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提出申请。凡越级上报或单方上报的申请均不受理。

第十一条 对各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申请,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核汇总,结合年度内各省级体育部门各运动项目创世界、亚洲记录的次数和在世界重大比赛(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中取得的成绩及输送到优秀运动队的人数进行综合平衡,制定出初步分配方案,征得财政部同意后,由财政部、体育总局共同下达。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负责国家后备力量专款的财务管理,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有责任做好本地区后备力量专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专款补助通知后,要及时将专款拨付同级体育部门。体育部门收到拨款后,应将专款及时拨付给用款单位。

第十四条 省级体育和财政部门要做好专款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专款使用情况反馈制度,确保专款按照规定的补助范围和用途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随时检查监督各单位的专款使用和管理情况,如发现有挤占、挪作他用或造成资金浪费、损失的,将分别给予停止以后拨款、收回专款、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等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 2010-03-19
  2. 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河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8-11-06
  3. 天津市体育场地管理办法(2004修订) 天津市政府 · 2004-06-30
  4. 河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修正案(2003) 河北省政府 · 2003-06-08
  5.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2016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 2016-05-30
  6.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6-09-25
  7. 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2016修正) 太原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6-01-20
  8.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6-09-25
  9.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 1991-05-16
  10.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部分失效] 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 1999-10-28

相关工作报告范文

  1. 体育教研专业化发展工作报告 67人关注
  2. 小学二年级体育教学工作计划报告 79人关注
  3. 阳光大课间活动自查报告 27人关注
  4. 大课间活动自查报告 25人关注
  5. 全民健身日活动自查报告 77人关注
  6. 体育局老干部工作自查报告 37人关注
  7. 县体育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13人关注
  8. 渝北区第三实验小学体卫艺工作自查报告 56人关注
  9. 举办体育活动工作报告 27人关注
  10. 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自查报告 44人关注